孝道年画 (赏年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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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孔子提出了系统的孝观念和孝的行为规范原则

西周统治者教化臣民时,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恪守君臣、父子、长幼之道:在家孝顺父母,至亲至爱;在社会上尊老敬老,选贤举能;在国家则忠于君王,报效朝廷。西周形成的孝观念在春秋战国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孝道进行理论总结则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最典型和成熟的儒家孝道理论著作《孝经》,使孝道上升到了一定的理论水平。

《左传·文公十八年》记载季文子说:“孝敬忠信为吉德。”把孝与忠联系起来,作为“吉德”的内涵,并提出了“孝敬”以丰富孝的观念。《国语·晋语一》也说:“事君以敬,事父以孝。”孔子继承并发展了前人孝的思想,提出了系统的孝观念和孝的行为规范原则。《论语·为政》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把养亲与敬亲结合起来,强调敬亲是人所独有的,要把人与犬马之养区别开来。孔子认为孝敬父母要真心实意,如单纯在物质上满足父母,尚不足以为孝,更重要的是要“敬”,让父母得到人格的尊重和精神的慰藉。孔子重视孝作为家庭道德的伦理内涵,使“善事父母”这一伦理规范意义的孝完全凸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