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十殿阎王
中国古代原本没有关于阎王的观念,随着古代印度佛教传入中国,阎王作为地狱主神的信仰逐渐在中国流行开来。佛教传入中国后,佛教中的一些神祇被民间信仰加以改造,于是在佛教中原本只有一位的阎王,逐渐演变成为十殿阎王。十殿阎王信仰形成大约始于唐代,清人俞樾《耳邮》卷一说:“阳间盛传十殿阎罗,此唐制也。唐分天下为十道,故冥中亦设十殿。”所谓十殿阎王就是说有十个掌管地狱的大王,分别居于地狱的十殿之上,因此称为十殿阎王。他们是鬼府权力机构的十位臣王,直接听命于阎罗王,在阎罗王的直接领导下,统辖着阴间万鬼,维护着鬼界的社会秩序和阎罗王政权的长治久安。正因如此,阴间的鬼政权才有了长期存在的生命力。十殿阎王的职责是,在各殿接收鬼魂,按其生前不同表现,或加量处罚,或施以酷刑,或尽快投生,增享寿命。据清人黄斐默《集说诠真》引《玉历钞传》《阎王经》记载,阴间十殿王分别为:
第一殿秦广王蒋,专司人间夭寿生死,统管幽冥吉凶、善人寿终,接引超升;功过两半者,送交第十殿发放,仍投入世,男转为女,女转为男。恶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台,名曰孽镜台,令之一望,照见在世之心好歹,随即批解第二殿,发狱受苦。
第二殿楚江王厉,司掌活大地狱,又名剥衣亭寒冰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在阳间伤人肢体、奸盗杀生者,推入此狱,另发刑到十六小狱受苦,满期转解第三殿,加刑发狱。
第三殿宋帝王余,司掌黑绳大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忤逆尊长,教唆兴讼者,推入此狱,另发刑到十六小狱受苦,受满转解第四殿,加刑收狱。
第四殿五官王吕,司掌合大地狱,又名剥戮血池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世人抗粮赖租,交易欺诈者,推入此狱,另再判发小狱受苦,满日送解第五殿察核。
第五殿阎罗王天子包,司掌叫唤大地狱并十六诛心小狱。凡解到此殿者,押赴望乡台,令之闻见世上本家因罪遭殃各事,随即推入此狱,细查曾犯何恶,再发入诛心十六小狱,钩出其心,掷与蛇食,受苦满日,另发别殿。
第六殿卞城王毕,司掌大叫唤大地狱及枉死城,另设十六小狱。凡世人怨天尤地,对北溺便涕泣者,发入此狱。查所犯事件,应发何小狱受苦,满日转解第七殿,再查有无别恶。
第七殿泰山王董,司掌热恼地狱,又名碓磨肉酱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取骸合药、离人至戚者,发入此狱,再发何重小狱。受苦满日,转解第八殿,收狱查治。
第八殿都市王黄,司掌大热恼大地狱,又名热恼闷锅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在世不孝,使父母翁姑愁闷烦恼者,掷入此狱,再交各小狱加刑。受尽痛苦,解交第十殿,改头换面,永为畜类。
头殿秦广王
二殿楚江王
三殿宋帝王
四殿五官王
五殿阎罗王
六殿卞城王
七殿泰山王
八殿都市王
第九殿平等王陆,司掌酆都城铁网阿鼻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杀人放火、斩绞正法者,解到本殿,用空心铜桩连其手足相抱,扇火焚烧,烫烬心肝,随发阿鼻地狱受刑。直到被害者个个投生,方准提出,解交第十殿发生天道、人道、地道、阿修罗道、地狱道、畜生道六道。
第十殿转轮王薛,专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别善恶,核定等级,发四大部洲投生。男女寿夭,富贵贫贱,逐名详细开载,每月汇知第一殿注册。凡有作孽极恶之鬼,着令更变卵胎湿化、朝生暮死,罪满之后,再复人生,投胎蛮夷之地。凡发往投生者,先令押交孟婆神,醧忘台下,灌饮迷汤,使忘前生之事。
九殿平等王
十殿转轮王
民间塑造十殿王的形象分别为:第一殿秦广王蒋形象为豹眼狮鼻,络腮长须,头戴方冠,右手持笏于胸前。第二殿楚江王厉形象为短脸阔口,头戴大冠,身着长袍,左手持笏。第三殿宋帝王余形象为横眉瞪眼,双手于胸前捧笏。第四殿五官王吕形象为皱眉瞪眼,连耳长鬓,头戴方冠,身着长袍,左手在膝部前握一个念珠,右手持笏放在膝间。第五殿阎罗王天子包形象为白净面孔,头戴冕旒,两侧垂香袋护耳,身穿荷叶边翻领宽袖长袍,双足者靴双手在胸前捧笏,正襟危坐。第六殿,卞城王毕形象为竖目张口,头戴战盔,身着铠甲,束腰勒带,祖踏草鞋,双手于前胸拱揖。第七殿泰山王董形象为扁鼻凹脸,头戴方冠,双手于怀中持笏。第八殿都市王黄形象为白净面皮,双手捧笏。第九殿平等王陆形象为边鬓长髯,头戴方冠,身着长袍,双手握于袖中,怀中抱着笏板。第十殿转轮王薛形象为面有短须,双手捧笏。如清代纸马《冥府十王》。
清代纸马《冥府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