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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设计:一个共同探究和构思的过程
Co-Design as a Process of Joint Inquiry and Imagination
本文译自《设计问题》杂志2013年(第29卷)第2期。
1.引言
许多创新项目当下都是以协同设计的方式进行的(即作为创意合作的过程)。例如,“协同设计”这一术语可以指组织开放式创新过程,其中,来自不同组织的人分享、组合新的观念和知识。“协同设计”也可以指邀请用户或客户参与设计过程。甚至可以说设计都是协同设计,因为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过程。协同设计的方法有很多种,从以研究为导向的方法(如,应用民族志)到以设计为导向的方法(如,使用生产工具),并且注重用户的参与:从研究人员、设计人员接近用户的方法(如,可用性测试),到用户主动接近设计和研究人员的方法(如,参与式设计)。协同设计往往建立在(斯堪的纳维亚)参与式设计的传统基础之上。
本文采用桑德斯(Sanders)和斯坦伯斯(Stappers)所使用的术语“协同设计”,表明“集体创造力贯穿于整个设计过程之中”。另一个有用的定义是由克莱因曼(Kleinsmann)和法尔肯鲍(Valkenburg)提出的。他们认为,协同设计“是来自不同学科的参与者分享他们对于设计过程和设计内容的认识……目的是为了共同理解设计过程和设计内容……并实现更大的共同目标:将要设计的新产品”。这个定义把注意力放在知识的共享和综合上,以达到共同理解,这正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
协同设计有很多好处:从完善理念的产生过程、服务或产品的开发过程,到提高决策和促进合作及创意,到提高用户和客户的满意度及长期的忠诚度。尽管协同设计作为一项战略非常重要,但却很少被研究者关注,它背后隐藏的理念也鲜有认真的讨论。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很多项目都贴上了“协同设计”的标签,从而造成了概念被淡化或者被混淆的结果。
笔者将在本文中探讨实用主义哲学如何能够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和有效地组织协同设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