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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物中形式与功能关系的再思考
Reconsidering the Form and Function Relationship in Artificial Objects
本文译自《设计问题》杂志2013年(第29卷)第4期。
1.引言
在很多设计师都在研究过期或废弃产品的新用途的时代,我们应该重新思考1896年路易斯·沙利文(Louis Sullivan)创造的现代主义设计的符咒:“这是对所有事物,无论是有机物还是无机物,都普遍存在的法则……即形式追随功能。”鉴于大量历史资料证明,设计师经常为了新的功能去改造已有的形式,从而创造造物和系统,沙利文的主张当时很快就像法律一样被接受了,这在今天看来依然令人惊叹。作为高层建筑师的先驱,沙利文自己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自己的设计特色得以实现还得追溯到在给建筑师威廉·勒巴伦·珍妮(William LeBaron Jenney)当学徒的时候。珍妮在美国铁路上的建筑钢箱梁桥系统设计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设计,以便适应城市建造多层框架建筑的需要,就像在芝加哥,一个蓬勃发展的城市,但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沙利文法则”造成了类似于“鸡生蛋还是蛋生鸡”那样的二难推理,即设计过程是否只有一种因果关系:选择一种新的预期功能 → 找到实现这一功能的形式,从而排除了相反的方向:选择一种既有的形式 → 然后找到这一形式可以实现的新功能。这篇文章旨在通过历史回顾和对所选取的一些古、现代造物的批判分析,研究这种二难推理的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