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高分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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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二

【2014年考题】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2层,地上10层,总建筑面积27000m2,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期为20个月,建设单位供应部分主要材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向项目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图1-3),该计划通过了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和确认。

图1-3 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单位:月)

事件2:工作B(特种混凝土工程)进行1个月后,因建设单位原因修改设计导致停工2个月,设计变更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费用索赔申请(表1-1),索赔内容和数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实际情况。

表1-1 费用索赔申请一览表

事件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供应的主材未能按时交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致使工作K的实际进度在第11月底时拖后3个月;部分施工机械由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原因未能按时进场,致使工作H的实际进度在第11月底时拖后1个月,在工作F进行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导致发生质量问题,被监理工程师责令整改,致使工作F的实际进度在第11月底时拖后1个月。施工总承包单位就工作K、工作H、工作F工期拖后分别提出了工期索赔。

事件4: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材料清单采购了一批装饰装修材料,经计算分析,各种材料价款占该批材料价款及累计百分比见表1-2。

表1-2 各种装饰装修材料占该批材料价款的累计百分比一览表

问题

1.事件1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重点控制哪条线路(以网络图节点表示)?

2.事件2中,费用索赔申请一览表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事件3中,分别分析工作K、工作H、工作F的总时差,并判断其进度偏差对施工总工期的影响。分别判断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就工作K、工作H、工作F工期拖后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4.事件4中,根据“ABC分类法”,分别指出重点管理材料名称(A类材料)和次要管理材料名称(B类材料)。

参考答案

1.事件1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重点控制的线路为:①→②→③→⑤→⑧→⑩→⑪。

2.事件2中,费用索赔申请一览表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新增特种混凝土工程费列入索赔一览表。

理由:新增特种混凝土工程费属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应该按照设计变更程序处理。

(2)不妥之处:机械设备闲置费补偿按台班费计算。

理由: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

(3)不妥之处:人工窝工费补偿按人工工日计算。

理由:工期没有延长,不能索赔人工窝工费,可以索赔人工降效费用。

3.工作K的总时差为2个月,工作H的总时差为0个月,工作F的总时差为2个月。

工作K的进度偏差对施工总工期影响1个月,工作H的进度偏差对施工总工期影响1个月,工作F的进度偏差对施工总工期无影响。

施工总承包单位就工作K工期拖后提出的工期索赔成立,施工总承包单位就工作H工期拖后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成立,施工总承包单位就工作F工期拖后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成立。

4.根据“ABC分类法”,重点管理材料名称(A类材料)为实木门窗(含门套)、铝合金窗、细木工板和瓷砖;次要管理材料名称(B类材料)为实木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