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的人生悲剧其实可以改变:赎——刑罚
大家都知道,汉文帝时候有一个勇敢的小姑娘缇萦,因父亲获罪被处以肉刑,故而上书救父,汉文帝深受感动,废除肉刑。实际上在汉代,刑罚种类之繁多,不胜枚举。而司马迁获罪被处以宫刑更是令人唏嘘。这其中有何原因,待我慢慢道来。
关于李陵的处理办法
前99年,汉武帝刘彻当家。这位早已过了知天命年龄的皇帝一心想要给爱妾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封爵,便先封了李广利为将军,并派他率军讨伐匈奴,打算派李广的孙子李陵为别将,负责押运辎重。
这李陵是将门之后,而且也得了好遗传,善于带兵且骁勇善战,哪里愿意听从李广利那个脑满肠肥的皇亲的调遣呢?于是有些赌气地率领着自己麾下的5000步兵深入,独立行军。谁承想,迎面竟然遭遇了匈奴的8万主力骑兵。
狭路相逢勇者胜,李陵虽然步步败退,却是越战越勇,那气势吓得匈奴主将不敢再追杀,决心放弃。
但这李陵也够倒霉的,这时恰逢他队伍中的军候管敢叛逃到了匈奴那里,一股脑把汉军的军事机密都给抖搂了出来。最重要的是,这人告诉匈奴主将,李陵的队伍是孤军作战,根本没有后援。
这对匈奴人来说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啊!这匈奴军队的人数,是李陵部队人数的十倍还不止,就这样被李陵吓得放弃了,实在有些丢脸。现在知道李陵已经孤掌难鸣,更是要乘虚而入了!于是,匈奴主将大旗一挥,杀将开去,手上只剩几百残兵的李陵悲惨地被俘了。
李陵兵败的消息很快传到了长安城,汉武帝这时候是个什么心情呢?他没有声讨兵败的原因,没有追问两军对垒的差距,更没有提主将李广利的只言片语,只是默默地希望李陵就此战死疆场。
汉武帝是什么人?他是天下的大BOSS啊,他眉头稍微皱一下,嘴角稍微牵动一下,就有无数人在猜测他内心的活动,恨不得钻到他肚子里当一条蛔虫。于是,朝臣们纷纷进言了,有称赞李陵英勇的,有为李陵家人请赏的,甚至有人更能扯,说李陵之所以能够带着几千士兵勇猛地厮杀直到战死,完全是因为主将李广利指挥得当……把汉武帝捧得心里美滋滋的。
陶彩绘持盾武士俑·西汉
⊙陕西咸阳杨家湾汉墓葬坑出土。咸阳市博物馆藏。杨家湾出土陶俑中步兵俑1800多件,另有文官、乐舞俑、杂役俑,共计2548件,是所见汉墓出土陶俑最多的。杨家湾俑的彩绘保存较好,这在汉俑中也是非常罕见的。兵俑、陶马周身彩绘,有红、白、黑、绿、黄等多种颜色。立式俑罩衣上多绘有甲片,袖口、领口、帽、靴等处也有彩绘。
殊不知,下一封奏报接着就给了汉武帝和朝臣们当头一棒:李陵投降匈奴了!然后,整个朝堂上的氛围变得非常滑稽可笑,大臣们纷纷转舵,把矛头指向李陵,完全不顾自己所说的话前后矛盾至极。
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汉武帝也略显尴尬,他满殿扫视,最后将目光停在了之前未发一言的小史官司马迁身上。
“司马迁,你说说看,这李陵事件咱该怎么处理?”
老板都这样点名了,司马迁不可能再沉默不言吧,于是他站了出来,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然后说了这样一番话:“陵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有国士之风。今举事一不幸,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蘖其短,诚可痛也!且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戎马之地,抑数万之师,虏救死扶伤不暇,悉举引弓之民共攻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士张空拳,冒白刃,北首争死敌,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然其所摧败亦足暴于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
《司马迁像》·明·无款
这一堆话表达了什么呢?一共三个信息。
第一,司马迁认为无论从李陵的为人,还是他的功勋来看,他都是具有国士风范的。司马迁评价李陵为“国士”,这赞誉就高了去了。何谓国士呢?首先,可以指一国之中才能最优秀的人,比如战国时候的赵策。其次,国士指的是一国中最勇敢、最有力量之人。这第一个信息,就与满朝文武此刻的进言背道而驰了。
第二,司马迁说,这李陵手里只有几千步兵,遭遇了匈奴的几万骑兵,纵是这样,他也照样坚持战斗,打了好几天,李陵所杀匈奴士兵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他部队损失的士兵数量,这样算起来,汉军不算亏,还赚了。
第三,李陵家世代忠良,他这时候投降匈奴,应该是伪装的,实则当间谍去了,总有一天他会带着匈奴的军机回来报效汉朝的。
司马迁这番话,有理有据,而且平心而论,是很公平的,当然最后一条,那是他的推测,原本想着这样说出来,宽宽汉武帝的心,也算是替李陵求情了。
倒霉的司马迁
然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不但是司马迁人生的转折点,而且可以称得上是历史的转折点了。
大BOSS坐在宽大的龙椅上,死死地盯着司马迁,眉头一点点地皱了起来。最后,他面目阴沉地说了一句:“把这个目无尊上的浑蛋给我拖出去!”于是,司马迁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下了大狱,并在酷吏杜周的各种残忍折磨之后十分冤枉地获了个“诬上罪”。
“诬上罪”是什么罪呢?咱们在史书上也找不到专门的定义,估计就是这杜周自己杜撰出来的。但是从字面意思你应该就能理解,“诬”,大概就是诬蔑、诬陷的意思,“上”,自然就指的是圣上喽。诬蔑了圣上,你说该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自然逃不过一个死罪,请注意,这才是最重要的,死罪!
当然,要是司马迁就这样被处死了,那就没有后来的故事了,所以说这命运往往都是曲折离奇的。
要知道,在汉朝,死罪是可以想办法免去的,这并非“潜规则”,而是有条有款,完全能够放到台面上来操作的。如何操作呢?方法还不少。
第一种方法,如果祖上曾经有功于国家,在皇帝那里换来过免死金牌,那么只要金牌没被皇帝老板收缴,后世子孙也享受这“免死令”。当然这是极少数情况了,乱世或开国的时候,挣得免死金牌的可能性要大些,到了盛世,皇帝一般也不会轻易地把这东西拿出来赏人,为什么?以防止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呀,万一哪个人处心积虑,拿了这免死金牌,然后造反怎么办?
当然,司马迁是没有这个好东西的,他生在一个普通的史官家庭,父亲也就是整天埋首书堆整理资料的“书呆子”,一没有建立功勋的想法,二也没有这个机会。因此,与那高贵的免死金牌自然无缘。
如果没有这么好的东西来抵罪,还有第二个方法就是花钱赎罪。这是汉武帝时期颁布的特殊政策,此前可没有,即便有,那也得暗箱操作,花无数封口费的。不过因为汉武帝这位老板当政的时候,扩大疆域、稳定边疆的仗是常年在打,消耗非常巨大,导致国库空虚,所以老板经过深思熟虑后,就给全国的“公务员”下了一道通知。
清版《史记》书影
各位亲爱的员工们:
你们都是我大汉的员工,管理着各行各业,国计民生,为我大汉的强大富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感谢你们!现针对你们惯用的律法进行一些细微的调整,所有犯了罪的人,皆可通过上交一定数目的金钱来减轻罪责,具体减免条例后面会在各单位公告栏上公示。此项所得银两,全部上交国库。
老板:刘彻
到了司马迁获罪的时候,这项特殊政策已经实施多年了,连他自己都很清楚,想把这死罪免了,得向国家缴纳50万钱。
50万钱是多少?这个说起来稍微有点混乱,不过根据时间我们可以判断,司马迁出事儿的时候,汉武帝已经完成了多次币制改革,也就是说那时的货币基本定性了。再根据汉宣帝时期“谷至石五钱”来推断,那时候的粮食价钱在每石5-10钱。而一石粮食大概相当于我们现在的100斤。按照现在的粮食价格计算,50万钱大概折合人民币1500万元。
真贵,太贵了!司马迁只是一个小小的史官,在公务员体系中,收入排在靠末尾的地方。每个月领了薪水勉强够家人吃喝,节余都没有。而且他们家一来没有经商的,二来也没有贪污,哪里来这50万钱?
好吧,只能考虑这第三个办法了:以宫刑替代之。
“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这宫刑是怎样的一个刑罚,你不可能不知道吧?……怎样,有没有点心生恐惧?
再听听这宫刑的其他名称,蚕室、腐刑、阴刑、椓刑……哎哟,血淋淋,叫人直起鸡皮疙瘩,哪个名称都活生生地反映了这个刑罚的残酷性,怪不得登上汉代刑罚排行榜第二的位置呢!
既没有免死金牌,又没有足够的买命钱,可又不能也不愿意死,无奈之下,司马迁只得选择了宫刑。至于他为什么不能死,这事儿咱们放到后面再说。今天就司马迁的这出人生悲剧,咱们顺带聊一聊汉代的刑罚吧!
大汉刑罚
西汉建立之初,大部分的制度都是沿袭秦朝旧制,这刑罚也不例外。刑罚大致分成了死刑、徒刑、笞刑及罚金几种等级,在不同的等级之下,又有各种各样的形式。
咱就先说说这个死刑吧。在秦汉时期,死刑根据不同的死法有不同的称呼,枭首、腰斩、弃市、磔刑、车裂、凿颠、抽胁、镬烹、囊扑、具五刑、定杀等,听上去很野蛮,执行起来也很残忍。比如这枭首,实际上就是把犯人的头砍下来并且悬挂示众的意思,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枭首通衢”。各位坐稳了,咱先来仔细地认识一下这个“枭首”。
永初七年刑徒砖拓片·东汉
⊙刑徒砖又称“刑徒墓砖”,是汉代犯人死亡后用以记录其名籍、生卒年月等内容的刻画砖铭,与死者尸骨共埋,相当于墓志铭。
传说中,“枭”指的是一种不孝的恶鸟,当小枭还在鸟巢里嗷嗷待哺的时候,母枭便到处奔波,找食来喂养自己的孩子。待到小枭们羽翼渐丰,母枭早已累得筋疲力尽,视力严重下降,无法再出去捕食了,这时候,小枭们群起而攻之,争抢着去啄母亲身上的肉吃,母枭无力躲闪,只能死死地咬住树枝,任凭孩子们疯狂地啄食,直到最后,母枭被吃得只剩下脑袋。可是,你别觉得这母枭有多么可怜,它不也是吃着母亲的肉,喝着母亲的血活过来的吗?因为这种不孝之鸟的归宿都是挂在树上,因此得名“枭”。
所以说,只有那些犯了实在让人气不过的罪的人,才会被判枭首,因为这种刑罚不只残忍,重要的是还比较伤自尊。咱古人不是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吗?即使死也要保个全尸,而如果你罪不可赦,就只能死得这样难看了!
当然,死刑没有不残忍不见血的,因为咱汉朝也没有什么注射啊、电椅啊之类的现代化死亡手段。反正不是砍头就是齐腰砍断,再不就是五马分尸,血淋淋那是避免不了的。
吊俘矛·西汉
⊙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在青铜矛的矛叶下角,用锁链悬吊两个俘虏,俘虏赤身裸体,低垂着头,长发下披,双臂倒剪在背后,绑缚的双手悬吊在锁链上。这件矛可能是滇人使用的仪仗用具。
游大汉指南
徙边刑并非沿承秦制,它出现于东汉时期,是一种减死罪一等,并发配边疆服役的刑罚。《后汉书·郭躬传》所谓“以全人命,有益于边”,即指此而言。据《北堂书钞》卷四五记载,汉灵帝时的蔡邕因所谓“以仇怨奉公”而被判处弃市,后被“减死一等”,与家属一起徙往朔方。又据《后汉书·阳球传》载,阳球因得罪宦党,被“诛死,妻子徙边”。这说明,徙边也是死刑的株连刑罚,罪犯被处死,妻子儿女也被发配到边疆去。
其实比死刑更为残忍的是肉刑。你说死就死吧,反正死刑来得果断,再怎么痛苦也就一会儿的事情。但肉刑就不同了,什么割鼻子、割掉脸上的肉,砍掉手指、脚趾……还不带打麻醉的,这哪一种不是痛?痛吧,还不让你死,就得活着,一辈子带着受过刑罚的印记,走到哪里都让人看不起。这才是最大的折磨。
因此,开明的汉文帝在他当政的时候,经过一番努力,最终废除了肉刑,用徒刑、笞刑以及死刑来取代。
当然,汉文帝也不喜欢更加残忍的宫刑,在废除肉刑的时候也一并将此刑罚废除了。可是既然汉文帝已经废除了宫刑,这后世的司马迁何以又遭受了宫刑的罪过呢?
原因就在于,宫刑是传统的代替死刑的办法,就像今天的死缓,是一个过渡的过程。因为免了一个人的死刑,总不能就直接放他走吧,既然被判死刑肯定是罪过不小,即便罪不至死也要考量考量,但总得惩罚一下不是?没有了宫刑,反而失去了一个接替死刑的刑罚。
到了汉景帝时期,经过再三斟酌,又恢复了宫刑。于是只能说,司马迁的悲剧都是命运的捉弄啊。
说到这个“徒刑”,你应该好理解吧,所谓“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那都是徒刑的不同形式。简单地说,就是将犯人监禁起来,让其在一定时间内失去人身自由,并且要为国家和政府做一些事情的刑罚。
在汉朝的徒刑有1年至5年期限的。相比较当代,服刑的日子较短。但这干的活儿可就不一样了。像什么修筑城墙、造兵器、造工具、为宗庙砍柴伐薪等活计,都是由这些被判了徒刑的罪犯来做。更有甚者直接发配到边疆去服苦役。你别以为到了边疆山高皇帝远的跑了都没人知道,这被判刑的,可是登名造册的,而且专门有人负责押送到地方,去了就戴上镣铐或圈禁起来做苦力活儿,每天还有人点名查岗,想开溜?哪有那么容易!
到底是失去人身自由痛苦,还是被狠狠打一顿痛苦?你可能会觉得长痛不如短痛,犯了错还不如被打一顿了事来得果断呢。
“笞刑”正好满足了你这样的想法。所谓笞刑,就是指“用竹板或荆条拷打犯人脊背、臀部或者腿部的刑罚”。竹板或荆条虽算不得“利器”,但抽在身上的感觉可真心不爽。你要是咬着牙能受得十下,就算是身子骨硬朗的了。那“笞五百”“笞三百”的,简直就算是酷刑啊,经常出现的情况是,还没等打完呢,犯人就已经断气了,真可谓“活活打死”。这样和死刑有什么区别?
因此又在咱们汉景帝的斟酌下,层层递减了笞刑的数目,为的就是让犯人被惩罚完了还能有口气,以便在将来的日子改正自己所犯的错误。
虽然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显然这是统治者说出来欺骗老百姓的伎俩罢了。所有的刑罚由统治者制定,为的是约束普通大众而非统治者自己。因此,官员犯错显然要比百姓犯错所受到的处罚轻得多。
比如身份刑和罚金刑,不过就是剥夺官位爵位,处罚一些金钱罢了。如若不是什么实在难以原谅的罪过,很多官员是可以花钱免灾,完全无须承受肉体之痛。
可是,司马迁只是个穷官,他没有钱,自然没有拿钱买命的资本。但是他很想活着,因此只能用“命根”来换命了。
刑罚代代有之且逐渐趋于完善。我们常常会为那些罪大恶极之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而拍手称快,但也时常会因为一些人遭受的不平冤屈而难过同情。但法律的严苛就在于,它必须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才能够真正成为治理国家的利器。时到如今,我们也只能这样想,没有这场灾难,也许司马迁未必能够写出《史记》,如若他只是一名平凡的史官,我们将少学到多少知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