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约翰王》是莎士比亚的早期历史剧,叙述十三世纪初,法兰西国王腓力要求英格兰国王约翰把他篡夺的王位归还给合法继承人、约翰的侄儿亚瑟。约翰不允,导致英、法两国兵戎相见。战场在法国的昂吉尔城。约翰的另一侄儿、狮心王理查一世的私生子菲利普,出于爱国热忱,身先士卒。昂吉尔城的休伯特建议两国联姻以消弭战祸。约翰为阻止亚瑟夺位,决定答应将外甥女布兰琪郡主嫁给法国太子路易,以部分领土和财产作嫁妆。法王腓力也同意联姻,不再支持亚瑟。于是两国达成妥协,法国太子和英国郡主举行婚礼。但不久,罗马教皇使者潘杜夫勒令约翰服从罗马的旨意,否则将其革出教门,为约翰所拒绝。潘杜夫胁迫腓力与约翰断盟,腓力服从。英法重开战端,法军失利。原由法王保护的亚瑟落入英王手中。约翰密谕心腹休伯特将亚瑟处死。休伯特未忍下手。亚瑟越狱逃亡,坠墙而死。法国太子路易受潘杜夫怂恿,率大军攻英,拟夺取英王宝座。约翰被迫与教皇妥协,皈依罗马,请求潘杜夫劝说路易退兵。路易因援军遭海难而撤兵,英法议和。约翰被一修道士下毒致死。王子亨利继位,是为英王亨利三世。莎士比亚掌握了约翰王朝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加以串连、改造、调节,创造出跌宕谐调的戏剧效果。
史书上的约翰王曾以不同的面貌出现。中世纪的历史家站在罗马天主教立场上,把约翰写成一个篡位者、谋杀者、离经叛道者。到了十六世纪,约翰在史书上又变成一个基督教新教的殉教者,英格兰民族出类拔萃的英雄人物。莎士比亚对约翰的这两个方面都有所描写,但从总体上看,剧本回复到了中世纪时期对约翰的评价。莎士比亚笔下的约翰是个冷酷无情、色厉内荏、反复无常的篡位者。
霍林舍德《编年史》载:“英王理查一世(狮心王)去世前,把王冠、土地和统治权让给了他最小的弟弟约翰。”但这部剧作另有说法。当法王使臣夏蒂昂当面称约翰为“窃据王位的国王”(第一幕第一景)时,约翰没有说一句据理驳斥的话。当约翰夸口说“我们有强固的守卫,合法的权利”时,他的母亲艾利诺太后说:“你的守卫比你的权利强得多,/若不是这样,你和我就要倒霉了。/私下里我把真心话说到你耳边,/除苍天,你和我,别让任何人听见。”(第一幕第一景)当法王腓力当面责备约翰,指出英国的王位理应属于亚瑟(第二幕第一景)时,约翰拿不出任何证据来反击。可见,莎士比亚笔下的约翰是个篡位者。
不仅如此,莎士比亚还把他写成一个谋杀者。约翰私下对他的心腹休伯特示意杀害亚瑟的对话(第三幕第三景),包括约翰密令使亚瑟“死”,休伯特回答“他一定活不成”,直接揭露了约翰是谋杀的主犯。莎士比亚所依据的史料在这件事情上并没有这样明确。当约翰后悔而埋怨休伯特,说他不该杀亚瑟时,休伯特便取出物证,说,“这是您亲手写、盖过章,给我的诏令。”约翰叹道:“啊!天地之间最后的清算/到来的时候,这笔迹和钤印便是/要陷我于永劫不复之地的铁证!”(第四幕第二景)无论约翰怎样追悔,他有罪,这是毋庸置疑的。
为什么把约翰描写成这么一个人物呢?看来,这位伟大的戏剧家是要塑造一个对政治需要善于作适应性调节的人物形象。请看:约翰为了攫取权力的高峰而篡夺了王位;为了击败亚瑟的挑战,他赞同联姻的建议,拿出部分权利同法王作交易;为了永绝后患,他不顾叔侄之情,密令处死亚瑟。这是个典型的搞“实用政治”的人物。在这部剧作中,搞实用政治的人物不仅这一个,而是有一串。如法王腓力,他抛弃无助的康斯坦丝,以便同约翰结盟,随后又在教皇使者的逼迫下背叛他新的同盟者;如贵胄索尔兹伯里,他先是抛弃了处于困境的约翰王,后来当梅伦透露了太子路易的计划时,他又抛弃了法国人;路易刚刚娶了布兰琪郡主,为了夺取王位,马上出兵攻打他妻子的舅舅;使者潘杜夫,表演了许多虚情假意的虔诚态度,终究是教皇手下一名残酷无情的政客……可见,莎士比亚要描绘的,是一片道德的泥沼,散发出恶臭的罪恶世界。在这个险恶的世界上,约翰是一个典型。一位西方评论家说,莎士比亚在《约翰王》中“开始赞赏一种创造性的马基雅弗利主义”。笔者认为,莎士比亚对实用政治究竟是赞赏,还是犬儒式的冷嘲,尚待进一步研究。但我们可以说,莎士比亚在这里对肮脏的实用政治进行了大胆的探索,这部剧作可以称作一篇关于实用政治的戏剧论文。
《约翰王》中另一个重要人物、与约翰相颉颃的角色,是他的侄儿、狮心王的非婚生子菲利普。这是这部剧作中最具有吸引力的人物。他的粗犷性格、英雄气概和无限旺盛的生命力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当他得知自己的生父是狮心王时,他非常高兴地对他的母亲说:“母亲啊,我也不希望有更好的父亲。/世界上有些罪过是可以原谅的,/你就是这样……”(第一幕第一景)他宁可放弃继承福康布立奇爵士(他的名义上的父亲)的遗产而以做英雄狮心王之子为荣。他立即为英王效命于疆场。在为英国而战的厮杀中,他英勇无畏,手刃了奥地利公爵,提取了他的首级。他救出了处于危境的艾利诺太后(第三幕第二景)。当他见到亚瑟的尸体时,他义愤填膺,指出:“这是桩十恶不赦的杀人罪案,是亵渎神明的毒手创造的杰作……”他甚至因此陷入迷惘,说:“我感到非常困惑,在这遍地是/荆棘的险恶世界上,我已经迷了路。/……生命、统治全国的权力和法则/已从这已死的王子的小小躯干里/飞上天去了……”(第四幕第三景)但是他与索尔兹伯里等一伙英国贵胄截然不同,后者因痛恨约翰杀侄而背叛约翰,投奔到敌人——法国太子的帐下。私生子菲利普却依然忠于约翰,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拥护约翰是保全英国的惟一途径。约翰王在临终前把处理当前军务的全权交给了他。约翰死后,在他的建议下,亨利继位。菲利普依然忠于新的英王亨利三世。全剧五幕,除第三幕外,每幕结尾处都是他在慷慨陈词。全剧结束前,他宣称:“只要英格兰效忠于/它自己,我们就永远地无所畏惧。”这里,菲利普已兼有希腊戏剧中以合唱进行评论的歌队的身份,成为一个纯粹象征性人物:英格兰民族的强有力的代言人。
菲利普有时还是作者的代言人。莎士比亚曾借菲利普的口,在第二幕第一景说出一段关于存在于这个丑恶的现实世界里的“利欲”的著名独白。他说,“利欲”这个东西就是
……使世界离开正道的“偏重心”——
这个世界本来是不偏不倚的,
它在平坦的地面上向前滚动,
可是这私利,这诱人作恶的“偏重心”,
这操纵运行方向的黑手,这“利欲”,
叫世界摆脱正道,一头冲向前,
甩掉了引导、目标、航向、意图——
这段独白很早就出现在戏剧中,意味深长,它是菲利普费力地换来的人世经验的开端,而不是它的终结。在这个被“利欲”统治的疯狂世界里,菲利普在清醒的自我意识中长大。他力排尔虞我诈和特权腐败的干扰,独立地主张勇敢、真诚、忠实。他既没有篡夺得来的王冠,也没有继承大统的合法权利,但他却具有真正君主勇武豪迈的气质,成为闪耀着“普兰塔家族精神”的理想君主典范。可以认为,菲利普是莎士比亚创造的光辉人物之一。正如约翰逊(Johnson)所说,在这个人物身上,冒失和伟大得到了统一。
菲利普在痛斥“利欲”为“老鸨”、“掮客”之后,又说:“并不是他的金币向我的手掌/招引时,我有紧握拳头的毅力,/只因为我的手还没经受过诱惑,/就像个乞丐,对富户破口大骂。……/国王们为了利欲,都忘恩负义,/利啊,做我的主子吧,我非常崇拜你!”(第二幕第一景)似是说,假如有机会的话,他也会选择利欲。一位西方评论家说,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到,菲利普已经萌生了一种倾向于“物质现实主义的非道德觉醒”。是这样吗?很明显,菲利普的这段独白带有强烈的反讽意味。它表明,对道义秩序的可贵理想已遭到破坏,代替它的是一种新的犬儒主义。卡尔德伍德(James Calderwood)把这个剧本解释为一具戏剧熔炉,其中冶炼着两个对立的原则:利欲与荣誉(也就是说,谋算私利呢,还是忠于国家利益),并且认为菲利普已经“成熟到能够综合这两种原则,吸收利欲的方法来为荣誉服务”。笔者认为,这是一种曲解。我们没有见到菲利普采用任何“利欲的方法”。他有时从道德原则上稍稍后退(例如明知约翰谋杀亚瑟却并不因此而背弃约翰),则是为了服从于国家利益这个更高的原则。应该说,剧本中利欲与荣誉这两条线始终是互相抗衡、互相较量的。直到剧终前一刻,菲利普以总结全剧的语气宣称:“英格兰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屈服于任何征服者骄傲的脚下!”(第五幕第七景)这时候,莎士比亚视荣誉高于一切的倾向性岂不明显。
这部剧作深刻剖析了利欲与人性的纠结。我们看到,利欲大大激发了人性中恶的一面。约翰对亚瑟之死感到后悔,并非由于良心发现,而是由于贵胄们为此而投入敌人阵营,约翰感到自己的地位受到了更大的威胁,更由于他害怕因这桩罪恶而受到天谴。法国太子路易与约翰王的外甥女布兰琪郡主联姻,本来就是一场政治交易。在决定婚事时,路易却表明了爱情,他说,“我爱她,爱得非常真挚。”(第二幕第一景)完婚不久,教皇使者潘杜夫前来策动,路易便怂恿父亲法王腓力与英王约翰断盟、交战。布兰琪向丈夫哀求:“我向你下跪求情,请不要发兵/打我的舅舅。”(第三幕第一景)路易竟不加理睬。第二次,路易又受潘杜夫的煽惑,率领法军入侵英国,企图利用他与布兰琪联姻而取得的身份,夺取英国王位。这里,婚姻一而再地成为利欲的工具;实用政治制造了一对夫妻,又撕破了夫妻之间“爱”的面纱。无论是约翰,还是路易,他们的人性已被利欲彻底扭曲了。
在谈到剧本对人性的剖示时,我们别忘了剧中还有一个具有可怕力量的女人:亚瑟的寡母康斯坦丝。她的内心浸透了痛苦,又善于抛出种种诅咒。她的许多骂人话是爆炸式的、神经质的。但有时候她也会变得柔婉缠绵。当她得知儿子亚瑟被俘后,她哀伤过度,法王腓力告诫她:“你喜爱忧伤像喜爱儿子一样”(第三幕第四景),这时,她回答道:
忧伤充满在我的亡儿的房间里,
躺在他床上,陪着我来回踱步,
扮作他可爱的模样,说着他的话,
叫我想起他的优美的千姿百态,
用他的形体来充实他留下的衣裳……
无论是暴怒时,还是充满柔情时,在康斯坦丝身上迸涌的,始终是强烈而深挚的母爱。她在母性之光的包围中耸立在舞台上。正如一位西方评论家说的,康斯坦丝是“莎士比亚笔下一批寡妇中最不受约束的一个,一批哀号女性的女王,一位惊人而又可怕的女诗人,是在悲痛辩证法中被异常完美地创造成功的人物”。
康斯坦丝的儿子亚瑟,是一个以其善良人性而动人心魄的少年形象。《约翰王》第四幕第一景是一场简短的、往往被评论家忽略,然而极其精彩的戏。一开头,休伯特受约翰王的密诏,带两名行刑人到城堡中,准备烫瞎亚瑟的双眼,再置他于死地。当休伯特告诉亚瑟:“我必须用烙铁把你的两眼烫瞎”时,亚瑟说:
这块铁,尽管它烧得通红,只要它
靠近我眼睛,也会吸我的泪水,
让这些泪水,纯洁无辜的液体,
来浇灭烙铁上熊熊燃烧的怒火;
然后这块铁就生锈,腐蚀,只因为
它曾容纳过伤害我两眼的火焰。
在亚瑟与休伯特对话的进程中,亚瑟天真无邪的言语一步又一步地击垮了休伯特的图谋,唤醒了他尚未完全泯灭的天良。亚瑟的对白像是精心安排的一次次反击,但它又是毫无机巧、绝非谋算的纯洁心灵的层层表白,体现了天真烂漫与聪颖睿智的奇妙结合!这种心灵展示,促使休伯特最终放弃了对亚瑟施行酷刑的罪恶计划。善战胜了恶。善与真得到了升华,人性美的高峰矗立了起来。
《约翰王》不仅是一部剖析实用政治中人的利欲的历史剧,而且是一部深入挖掘在贪欲横流的世界里,人性如何升沉递变的佳作。
对《约翰王》历来有不同的评价。约翰逊在论及这部剧作时说:“我们不太感觉到莎士比亚笔端蘸的是他的心血。”奥恩斯坦(Ornstein)认为这部剧作是“命题作文,没有创作热情”。我国学者梁实秋也说:“就文学的观点而言,此剧有急就之嫌,不能算是莎氏的精心之构。”笔者认为,《约翰王》不能放入莎士比亚最佳剧作之列,但仍是一部瑕不掩瑜的好作品,无愧于莎士比亚的手笔。笔者赞同莎剧研究家泽斯沫(Zesmer)的评价:“《约翰王》实在是莎士比亚的精深微妙的成功作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