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英国著名学者约翰生为悲剧《李尔王》作序时(1765)说,许多年前,他读到女主人公柯苔利雅被押进牢狱,遭到暗害,难受极了,从此再没读第二遍。文学作品中所描述的人间惨剧,尤其是善良无辜的人蒙受不白之冤、遭到残酷的迫害,往往会使人为之心碎,不忍卒读。
莎士比亚的早期之作《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尤其如此。一位幸福的新娘眼看夫婿被两名敌人刺死,自己被拖进密林深处,那两个暴徒轮流在她身上发泄了兽欲之后,又割去她的舌头,砍下她的双手。当她再次出场时,只见本来像鲜花般娇艳的千金之躯,满身血污,像从地狱里逃出来的冤魂……年轻的苏格兰诗人彭斯读到闺秀拉维妮娅遭到无情的摧残时,不禁为之泪下,恨不得把书都烧了。
充满着血腥味的《泰特斯》是一个“复仇剧”,当时很能卖座,伊丽莎白时代的伦敦观众爱看这一类相互厮杀、直到同归于尽的“复仇剧”。《泰特斯》演出后的七年间(1594 ~1601),伦敦坊间先后有三种单行本问世,反映了这一早期复仇剧当时很受欢迎。1614年,班·琼森还提到(虽然不无讽刺地)浅薄无知的观众就爱看这类浮词堆砌的戏剧。
王政复辟时期,文人赖文克洛夫特(Ravenseroft)改编了这一悲剧(1687),却把原作贬为“一文不值”(a heap of rub-bish),而且否认这悲剧出于莎士比亚的手笔。十八世纪学者大多持类似看法,认为它无非是一个拙劣的旧剧,最多有几处稍经莎翁润饰而已。直到二十世纪初期,论及这一悲剧,对莎士比亚的著作权持怀疑说的附和者还是很多。否认莎翁的著作权,自然为了卫护他老人家的声誉;这从一个方面也反映出历来对《泰特斯》的评价如何低下了。
在近代舞台上,这一早期悲剧也很冷落,极少演出。1923年英国著名的“老维克剧团”为了创造把莎士比亚戏剧全集中所收的作品一个不漏地都演全了的光荣纪录,硬是把始终未曾碰过、剩下的最难啃的一个硬果推上了舞台,那就是《泰特斯》。结果很惨,遭到了当时剧评家的无情讥笑:
戏剧将近结束时,观众已拒绝认真看待舞台上那许多恐怖事件了,塔摩拉、泰特斯等三人在五秒钟之内,一个紧接一个遭到暴死,观众看到这里笑开了,就像在看一出胡闹的情节戏。
现当代莎学家重新审视了这一早期复仇剧。绝大多数学者认为《泰特斯》应是莎士比亚的作品,最主要的论据是米尔斯在1598年列举了莎士比亚的悲剧作品,把《泰特斯》包括在内;1623年,莎翁生前的两位剧团同事把这一悲剧收入他们所汇编的《莎士比亚戏剧全集》。与此同时,学者们看到了它自有一些可取之处,不再采取一笔抹杀的态度。例如认为这一早期作品在文采上、性格描绘上,胜过在此之前出现在伦敦舞台上的任何一个复仇剧;对于个性突出的恶棍艾伦给予较高的评价,等等。
在舞台上它也让人观感一新。1955年,“莎士比亚纪念剧院”为了再次创造由一个剧团演完全部莎剧的光荣纪录,英国著名导演勃罗克(P. Brook)以包括劳伦斯·奥利佛、费雯丽等优秀演员在内的最强的阵容、精心设计的舞美装置等,上演了这一最冷落的莎剧。这一次取得了空前的成功。1957年,勃罗克又率领剧组的原班人马赴巴黎、威尼斯、维也纳、华沙等都市作巡回演出,都获得了好评。
经过十年激烈的征战,罗马统帅泰特斯凯旋而返。胜利者同样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当初主将率领二十五个儿子出征,如今只剩下四子生还。为了报复,他不顾被俘虏的哥特族女王塔摩拉的苦苦哀求,下令把她的长子押下去,砍断四肢、投入火堆,血祭儿子们在天的亡灵。
哥特女王仰天泣呼:“啊,残酷的、亵读神灵的行为!”她的次子愤怒地呼应道:“锡西亚的土人也没有他们一半野蛮!”
在被俘虏的母子们的号泣声、咒骂声中,罗马和哥特两个民族之间播下了新的仇恨种子。哥特女王的长子并不是已告结束的长期战争中最后的牺牲品,而是在新的仇恨中第一个倒下去的殉难者。
和平并没有降临罗马城邦。两个皇子为争夺帝位正进行一场激烈的较量。护民官又决定把立下丰功伟绩的泰特斯推举为第三个帝位候选人,而且许诺他罗马民众将拥戴他们的民族英雄登上帝位。
气焰嚣张的大皇子暴跳如雷,不惜发动一场内乱、用武力夺取皇冠。他命令党徒们拔出剑来准备拼杀;把为保卫罗马而立下汗马功劳的泰特斯看做他的死敌,诅咒道:“我宁可把你送下地狱!”
竞选称帝不是老将的本意,他谢绝了护民官的推荐;不可理解的是,却以他崇高的威信向罗马的护民官和群众保举了早已暴露出狰狞面目的大皇子做罗马皇帝:
希望他的贤德将如
普照大地的阳光一样遍及罗马,
催发正义的果实在这国土上成熟。
他丝毫不曾意识到这良好的、但不明是非、一厢情愿的愿望,将立即转变成针对着他的最冷酷的嘲讽。
为了表示忠诚,一听说新皇登位,要立拉维妮娅为后,他不顾女儿本来和二皇子相亲相爱,已订下婚约,立即把女儿献到了新皇的座下。
二皇子眼看自己的未婚妻将被他人霸占,把她夺回到身边,双双冲了出去。泰特斯的四个儿子也为姐姐的终生幸福向老父亲求情说理。这个专制蛮横的封建家长,却认为这是反叛,一怒之下,竟然拔出剑来向他的一个儿子当胸刺去,因为他胆敢拦住去路,不让老父亲去抓回他那逃出去的女儿。
泰特斯献出女儿,亲手宰了自己的儿子,原是向新皇表白他的赤胆忠心。谁知那刚掌握国家大权的暴君却翻过脸来,冷冷地说道:“皇帝不需要她,不要她,也不要你,不要你们家族任何人。”这个暴君过河拆桥,原来已被艳丽的女俘虏塔摩拉迷住了,当即立她为后。很明显,暴君声言要立拉维妮娅为后,这里不存在爱慕之意,无非出于阴暗的妒忌心理,硬是要把如花的美女从他兄弟(他视之为政敌)的身边夺过来罢了。
可叹的是被一脚踢开的泰特斯并没醒悟过来,仍然看不清他一手扶上帝位的是个什么人。他咆哮如雷,不听亲人的劝告,坚持被他杀害的穆修斯不是他儿子,不准安葬在祖坟中,还指着仅剩的三个儿子和担任护民官的兄弟,说他们联合起来,“……伤害我的名誉。我把你们全部看做是我的仇敌。”
在他心目中,他的荣誉感高于一切,骨肉亲情可以为之而抛弃,清明的理性也为之而丧失了。这盲目的、不识好歹的荣誉感可说构成了泰特斯的悲剧性格。这使人想起了出现在后来的罗马悲剧《居里厄斯·恺撒》中的勃鲁托斯。
荣誉感可说同样构成了勃鲁托斯的悲剧性格;但不同的是,荣誉感是他崇高的理想,他的一种坚定的人格力量。尽管在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中,这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荣誉感坏了他的大事,使他最后为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如果不以成败论英雄,这个倒下去的正直的政治家还是赢得了我们的同情和敬意。但从泰特斯的有些作为和表现来看,他的荣誉感却只能是一种自我夸耀的虚荣,成了不明是非的愚昧。
这一早期复仇剧缺少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正因为剧作家还没能在读者的心目中树立起一个有光彩的值得尊敬的人物形象。如果说,咎由自取的泰特斯和正直的、不妥协的勃鲁托斯在性格上有其类似的一面,那么这两个主人公在人格力量上的差距,显示了剧作家在创作道路上经过五六年的不断努力所取得的进展和令人瞩目的成就。
塔摩拉一旦得势,立即施展手腕,使昏君言听计从;又扶植她的党羽,开始了心狠手辣的复仇计划。
巨大的阴影笼罩在泰特斯家族的头上。儿子没有死在战场,却死在父亲的剑下,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灾祸迅猛地一个接一个降落下来,不容喘一口气。女婿遭到暗杀,女儿被奸污,被断肢割舌;两个儿子受陷害,被判死刑;仅剩的一个儿子被放逐。老人救子心切,误信国王的赦令,砍断自己的一只手(恩赦的条件),两个孩子的头颅却装在一个盘子里马上端到他眼前来。敌人在哈哈大笑。
十年征战从沙场凯旋而返的泰特斯曾经是一位叱咤风云的民族英雄,可是突然间天昏地暗,情势急转直下,他的人格光彩剥落了,毫无尊严可言了。当年的英雄已沦落为一个任人宰割、陷于绝境的小人物。我们现在看到的只是一个残废的老人俯伏在大地上,举起一只手,向苍天呼吁:
广袤的天庭的统治者啊,你终于
听见这惨事,看见这暴行了吧?
从这里开始,我们对于这个屈辱、痛苦的老人,就像对于暴风雨中流落在荒野中的白发苍苍的李尔王,不再计较他们受的罪实则是咎由自取,而是怜悯之心悄然而生。我们的感情开始转向他们这一边了。
被侮辱和被损害者已到了忍无可忍、无路可退的地步了。到了这时候,老人的头脑清醒了,认识到眼泪、下跪,乞求不到敌人的怜悯,必须以牙还牙。他要反击了。从这里开始,年轻的剧作家的笔触试图进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泰特斯的醒悟写得很出色。
这个家族仅剩的几个成员悲惨地聚在一起,泰特斯的弟弟在餐桌上打死了一只苍蝇,泰特斯责怪他不该残杀无辜的生命,还说:“假如那苍蝇也有父母呢?”弟弟却说,打死那只黑苍蝇因为它有点像塔摩拉的情夫,那个奸恶的黑奴阿龙。
这一句话激起了泰特斯的复仇的怒火,自己也接连举刀照准那只苍蝇喊打了。
接着又是一个感动人的场面:拉维妮娅口衔木棍,用两个断臂挟住,在沙泥上写出了两个谋杀犯和强奸犯的姓名——塔摩拉的两个狼心狗肺的儿子。没有了说话的舌头,没有了执笔的手,但是仇恨像火一般烙印在心头,含冤莫伸的弱者仍然要大声呼号。四个老幼残废的男女一齐下跪,向天起誓:此仇必报。
最后,暴君、妖妇、奸夫、两个狗崽子,终于恶贯满盈,一个都没有逃出应得的报应。泰特斯和他的女儿也同归于尽。他仅剩的儿子带兵讨伐暴君,在罗马人民高声欢呼中被拥立为罗马的新皇,建立起新的秩序。
这是一个血腥的复仇剧,追求一种强烈的感官性刺激。如花似玉的名门闺秀遭到了令人发指的摧残;泰特斯以牙还牙,于是有了同样让人心惊肉跳的“人肉宴”,作恶的淫妇不知她吃得津津有味的烤肉饼,正是用她那两个狗儿子的肉泥做成的。
要说到劝善警世的思想性,那么这复仇剧借烈火血刃讲述了这样一个道理:苍天对于人间的罪恶并不是不闻不问。不过很可能,这复仇剧另有更深一层的含义,一个并没有得到充分展现的潜在的主题思想。
比噩梦还可怕的遭遇终于使泰特斯逐渐醒悟了。他前后有两次觉醒。第一次是黑苍蝇在他眼里变成了发誓要消灭的仇人。第二次是在他开始行动起来之后,他认识到自己干下了天大的错事:
啊,罗马!
唉,唉,我让你陷入了悲惨的境地,
我不该怂恿民众拥戴一个暴君,
让他这样对我横施暴虐。
这一阵痛心的悔恨——这第二次的觉醒,可说比第一次觉醒更有深度,因为更深刻地接触到这场从天而降的灾祸的实质。
在激烈的十年血战中,古罗马虽然取得了最后胜利,但同样损失惨重,失去了亲骨肉的不仅是统帅,还有多少人家失去了父亲、丈夫、儿子,在亲人的心头留下不能弥补的创伤。现在,重建家园的和平时期终于盼到了。谁知正在举国欢庆的时候,泰特斯却轻率地把一个残暴的好色之徒放到了罗马的皇座上。泰特斯虽说是个杰出的将才,却缺少清醒的政治头脑,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错误的选择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把千载难逢、充满着希望的大好时机轻易断送了,把亲爱的祖国重又推进了苦难的深渊!《泰特斯》并不仅仅是一个家族的苦难史,应该看做在暴君的统治下,整个国家的苦难史。有一段穿插可以说明,一个老百姓为皇帝送信,他得到的报酬却是被拖下去吊死。“罗马不过是猛虎出没的荒野而已”!
与人民为敌的暴君终于自取灭亡,我们有理由希望新皇是一位贤明的君主,收拾残破的局面,使日月重光,但是罗马人民已吃了第二遍苦了,不必要地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今天阅读这个复仇剧,我们是深有感触的,尤其泰特斯的第二次觉醒,不免会引起我们的深思。
他为后人留下了血的教训,一个不能忘记的教训。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各个地区的各个民族大概都曾经历过严酷的考验,都付出过惨重的代价——当来到历史的某一个转折点上,由于缺少经验,或者由于不知天高地厚,不懂得深思明辨,决策者一念之差,作出了轻率的、自以为是的决定,于是天地顿时变色,整个民族迷失了前进的方向,千万生灵为这历史性的错误付出了血泪斑斑、满目疮痍的代价……
这样,泰特斯的教训,以及历史上留下的许多类似的教训,都在提醒我们:在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安危祸福的关键性时刻,我们必须懂得谨慎从事,决不能轻举妄动,一意孤行——我们并不是没有这样的切身体会啊。
从塑造人物形象的艺术手法来说,泰特斯作为悲剧的主人公有很大的局限性。前面说过,泰特斯和李尔王有类似的经历,都有惨痛的教训。经受了暴风雨的无情洗礼,李尔王在痛苦的反思中说出了这样一句话:“我是个犯不了多大罪、却受尽了罪孽的人。”他开始认识到过去的一生是错误的一生,有罪的一生。受苦受难的他,推己及人,想到了广大人民的命运,他要享尽荣华富贵的人“到外面来,领受一下穷人受的罪吧!”最后,他跪在曾被他赶出宫门的小女儿面前,带着忏悔的心情请求她:“既往不咎,宽大为怀,我是个老糊涂啊。”
泰特斯同样经历了一个痛苦的觉醒过程,终于认清了敌人的丑恶面目;不能和李尔王相比拟的是,他缺乏反思的能力,始终没有认识到他对自己的儿女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错误。粗暴专制的家长作风使他毫无人性地毁灭了风华正茂的儿子的生命,却从没有听说他为之有一丝内疚、负罪的心情;也从没听到她请求女儿的宽恕,是他一手造成了她受苦受难的一生。最后,他当着敌人的面,手刃自己的女儿,说道:
死吧,死吧,拉维妮娅,愿你的
耻辱和你一起死去,让你父亲的
悲伤和你的耻辱一同消亡!
大仇已报,忍辱偷生的拉维妮娅也许已无所留恋于人世了。现在,由泰特斯给他苦命的女儿狠命的一击,却并没一声安慰,没有怜惜的泣别,没有难舍难分的拥抱;一下子把拉维妮娅打发了,只是为了不愿让女儿时时刻刻在他眼前提醒他家族所蒙受的耻辱。做父亲的更多想到的是他那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家族荣誉感。
我们读《泰特斯》,感情上不那么投入,缺少一种共鸣感,总是保持着一段审美上的阻隔,其中的一个原因,我想该是主人公缺少人格上的魅力。这也就是莎士比亚最早尝试的这一悲剧和日后那些震撼人心的大悲剧之间的一个很明显的差距吧!
视作恶犹如寻欢作乐,是生命的必需,哪怕终于恶有恶报,也绝不为自己干下那许多黑心黑肺的勾当而认罪讨饶,这个性格鲜明的黑人阿龙被不少评论家认为是这个复仇剧中刻画得最富于生气的一个人物;在某种意义上他可说是莎翁所创造的最伟大的大坏蛋伊阿哥(《奥瑟罗》中的反面人物)的前身。
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