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猜想的知识:我对归纳问题的解决
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以来的非理性发展,是休谟破坏经验主义的自然结果。
伯特兰·罗素
我认为我已经解决了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归纳问题(我在1927年前后就解决了的)。这个解决办法是富有成果的,而且它使我能够解决好多其他哲学问题。
然而,几乎没有多少哲学家支持这样的论点,即我已解决了归纳问题。几乎没有多少哲学家苦心研究以至批判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或者注意到我在这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这一事实。虽然最近出版的关于这个问题的大多数书籍有迹象表明受我的思想的间接影响,但是它们并没有提到我的任何工作;而注意到我的思想的那些著作却通常把我从未主张过的观点说成是我的,或者根据显然的误解或误读,或者以无效的论据来批评我。本章打算重新说明我的观点,并对我的批评者作一个全面的答复。
我关于归纳问题的头两种论著是我在1933年《认识》杂志上的论文(其中我简要地提出了对这个问题的表述和我的解答)以及1934年的《研究的逻辑》一书。这篇论文以及这本书都是非常简要的。我有点乐观地期望,读者借助于我的几个历史提示,会发现为什么我对这个问题的特别的重述是有决定性意义的。我认为,正是我重述了传统的哲学问题这个事实才使问题的解决有了可能。
我所谓传统哲学的归纳问题是指下面这样的表述(我把它叫做“Tr”):
Tr未来(大致上)会像过去一样这一信念的根据是什么?或者归纳推理的根据是什么?
说这样的表述是错误的,有几个理由。例如,第一个表述假定未来会像过去一样。这个假定在我看来是错误的,除非“像”这个字在意义上解释得如此灵活以致使这个假定变得空洞而乏味。第二个表述假定有归纳推理和进行归纳推理的规则,而这又是一个应当受到批判的、在我看来也是错误的假定。所以我认为这两个表述都是非批判的,而同样的话还适用于许多其他的表述。因此,我的主要任务是再一次表述我认为是在我所谓的传统哲学的归纳问题背后的问题。
目前已经成为传统的这些表述在历史上还是近期的。它们是由休谟对归纳法的批判以及这种批判对知识的常识理论的影响而引起的。
我将首先提出常识观点,其次提出休谟观点,进而提出我自己对这个问题的重新表述和解答,然后再回过来比较详细地讨论这些传统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