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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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休谟成果的重要影响

由于这些成果,休谟自己——曾经是最有头脑的一个人——变成了一个怀疑论者,而同时又变成了一个非理性主义认识论的信仰者。他认为,虽然重复支配着我们的认识活动或我们的“理解”,但是作为论据,重复无论如何是没有任何力量的。这一成果使他得出结论说,论据或理由在我们的理解中只起次要的作用。我们的“知识”剥去了伪装,它不仅有信念的性质,而且有理性上站不住脚的信念即非理性的信仰的性质。自休谟以来,许多失望的归纳主义者已成为非理性主义者。

从我对归纳问题的解决中得不出这样的非理性主义的结论。这在下一节以及第10、第11节中将看得很明显。

罗素在1946年出版的《西方哲学史》(这是在他的《哲学问题》出版后的34年。《哲学问题》一书对归纳问题作了十分清楚的叙述,而没有提及休谟。)在罗素的《哲学问题》(1912年版及以后的许多再版)第6章(“论归纳法”)中没有出现休谟的名字。最接近的参考材料是在第8章(“先天的知识如何可能”),在那里罗素谈到休谟时说:“他把这个大可怀疑的命题加以推论说:关于因果联系没有什么是先天知道的。”无疑地,由某种原因引起的期望有个天生的基础,在它们先于经验这个意义上,它们在心理学上是先天的,但并不意味着它们是先天有效的。参见《猜想》第47—48页。关于休谟的那一章中更加有力而过分地叙述了休谟的结论。关于休谟对归纳问题的看法,罗素说:“休谟哲学……代表18世纪重理精神的破产”,“所以,重要的是揭示在一种完全属于或大体上属于经验主义的哲学的范围之内,是否存在对休谟的解答。若不存在,那么在神志正常和精神错乱之间就没有理智上的差别了。认为自己是水煮荷包蛋的疯人,只是由于他属于少数派而要受到指责……”

罗素接着声称,如果否定归纳法(或归纳原理),“则一切打算从个别观察结果得出普遍科学规律的事都是谬误的,而休谟的怀疑主义对经验主义者来说便是不可避免的了”。引自伯特兰·罗素:《西方哲学史》,伦敦,1946年,第698页以后(着重号是我加的)。

因此罗素强调休谟对HL的回答与(1)理性、(2)经验主义以及(3)科学程序之间的冲突。

在第4节以及第10到12节中,显而易见,如果接受我对归纳问题的解决,所有这些冲突都会消失:在我的非归纳理论和理性、经验主义或科学程序之间没有任何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