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建国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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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从技艺到技术知识:“一个循环流”

在沃尔瑟姆创办新工厂的那些人——弗朗西斯·卡伯特·洛厄尔、内森·阿普尔顿和帕特里克·特蕾西·杰克逊,过去从未经营过纺织业,也从未从事过任何其他制造业。他们的划时代的改革之所以能取得成功,主要不是靠他们的技术知识,而是靠他们的胆量、精力、事业心和多方面的才能,尤其是靠他们的组织能力。事实上,他们缺乏优良的技艺传统这一点,恰恰有助于说明为什么首先会在新英格兰出现新型的工厂。

在殖民地时期,美国手工业的中心一直是在费城。那里有最好的裁缝、最好的制帽工人、最好的制鞋匠、最好的金属加工工匠和最好的家具工人。十八世纪最大的一批移民工匠尤其是从德国和中欧来的工匠,都定居在费城地区。两样最具特色的“美国”手艺产品——宾夕法尼亚来福枪(后称肯塔基步枪)和科内斯托加马车(以兰开斯特县的科内斯托加镇命名,后称“有篷马车”),实际上是移居费城不久的瑞士和德国工匠制造的。在宾夕法尼亚地区,手艺高超的纺织业技工比较集中,这些纺纱工和织布工能在小小的工场里织出精美的产品,雅致的格子布以及有装饰图案的手工织品。

对于革新来说,这些精巧的手工艺传统不仅没有起到促进作用,反而成了一种阻力。正如欧洲的工业革命不是首先发生在具有制作奢侈品的伟大工艺传统的法国,而是发生在英国;所以具有革命首创精神的美国工厂首先出现于新英格兰,而不是出现于费城。

“美国的工业制造制度”从一开始就不是美国人的发明天才的成就。美国纺织业机械化的全部基本发明,几乎都来自英国。而且,它们传到美国来也是很缓慢的。就以把原棉纺成棉纱的机器为例,理查德·阿克赖特在英国开动他的第一台棉纺机以后足足过了二十年,美国才把它仿制成功——而且实际上它还应归功于走私!

如果美国人不是千方百计地要设计出类似英国早已使用的那种机器,那么美国技术落后的景况还不至于这样突出。州发行的彩票,实际上是要为第一个发明者募集奖金;马萨诸塞州立法机关甚至为此提供了一笔津贴。尽管这类刺激很多,美国人的努力仍一再失败了。

由于自己发明不出机器,美国人就拼命设法进口或仿造英国的机器样品。但是,英国的法律禁止机器出口(包括其模型或图纸),甚至可能在国外仿造这种机器的技工也不准移居国外。在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人曾依靠走私建立起他们的经济。但是,他们现在似乎连走私的本领也没有了。坦奇·考克斯是一位热心公益的费城人,他说服了几个伦敦工人替他做了一套阿克赖特专利机器的铜质模型。但是当模型全部装箱,准备离开英格兰时,英国海关官员在码头上把它们查获了。

这一重要业绩最后由一位富于冒险精神的年轻英国人塞缪尔·斯莱特完成了。他在十四岁时幸运地当上了杰代迪亚·斯特拉特的学徒,而斯特拉特则是理查德·阿克赖特的合伙人。美国报纸上刊登的征求改良棉纺机的广告吸引了斯莱特。1789年他来到纽约时年仅二十一岁。由于他熟悉阿克赖特的机器,他也属于英国法令禁止出境的人。但是他秘密出走,甚至没有告知他的母亲。他不敢随身携带图纸或模型,而将所需的全部知识交给了他的非凡的记忆力。他对纽约缺乏进取精神的经营方法不满,也不满该地水力资源的贫乏,于是接受了普罗维登斯的一个商人兼慈善家摩西·布朗(布朗大学就是以他的姓氏命名的)的邀请,到罗得岛去创办一个棉纺厂。布朗和他的女婿威廉·阿尔米看到,斯莱特的技艺将会给他们带来机会。他们拿出了办厂的资本,并把该厂的一半股份给予斯莱特。斯莱特完全靠记忆造出了一台有二十四个纺锭的棉纺机,并把它投入运转。布朗—阿尔米工厂从一开始就兴旺起来了。

在英国本土,雇主们可以从大量身体强健的贫民和失业者中招收工人。从拥挤的贫民院里,他们可以招收那些无从选择自己职业的工人。但是在新英格兰,贫民院极少;劳动者选择工作的余地较大;土地多而人口稀少。早在1791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就指出,这是发展美国制造业的一个障碍。四十年后,一些从欧洲来的旅行家如法国人谢瓦利埃,对于美国劳工并未因争夺工作机会而降低工资这一点感到惊奇。因此,在美国,制造业只能通过从其他行业中吸引工人,或把新工人吸引到劳动市场来获得劳动力。

像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这样的鼓吹发展制造业的人们,早就担心新建的工厂会把农村的基本劳动力吸引出去而破坏美国的农场生活。汉密尔顿本人指出过,美国农场里可以省出来的劳动力只有妇女和儿童。摩西·布朗自豪地说,布朗—阿尔米在普罗维登斯开办的第一家棉纺厂,开始时并没有从其他行业招收身体强健的男人。相反,它是靠开辟新劳动力来源,“几乎为农村省出了全部劳动力”。这个工厂的第一批劳动力是七名男孩和两名女孩,年龄为七岁至十二岁。然而没有多久,甚至普罗维登斯这个第一家棉纺厂也招不到足够的女工和童工了。斯莱特转而采取了人们熟知的英国做法。他以提供简陋的分租房屋或工厂宿舍的待遇,把整个家庭吸引进来。在这种“家庭”体系下,家庭中每个年满七岁的成员都受雇于工厂。这种做法在罗得岛州、康涅狄格州和马萨诸塞州的南部流行起来。恩格斯于1844年曾耸人听闻地渲染过英国工人的可怕境况。在美国的这些地方,人们也开始看到了与英国类似的那种工人阶级。

有几个地方出现了一种更加具有美国特色的招募工厂劳动力的方式。这种方式激发了美国人的想象力,形成了美国人关于社会阶级的概念:也许美国可以有没有“工厂阶级”的工厂。这种可能性在英国纯属幻想,而在美国则似乎十分现实,因为美国有许多可供选择的就业机会,美国民众的生活较好,农田价格低廉,而且美国城市相对地说比较新,也不那么肮脏。

弗朗西斯·卡伯特·洛厄尔于1810—1812年访问英国时,对兰开夏郡的纺织机器十分赞赏,但对新形成的工厂阶级的生活状况感到十分震惊。他和他的合伙人决心不让新英格兰为工业发展付出这样的代价。内森·阿普尔顿回忆说:


欧洲工业城市里的工人,因其品格、知识和道德最为低下而出名。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并引起人们的深思:这种堕落是否是这一特殊职业的产物,或有其他不同的原因。我们不能理解为什么这种劳动对人的品格会带来与其他所有职业不同的影响。

由于家庭手工业生产为经过改进的机器生产所代替,对妇女劳动力的需求很少。新英格兰储备了一批有教养、品德好的劳动力。没有理由认为,收入丰厚的职业必然会使人品德败坏。由公司出钱建造宿舍,由正派的妇女担任管理员,对宗教礼拜提供各种条件,这些都是最有效的防范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正派农民的女儿们就被吸引到这些工厂里来工作一段时间。


这就是所谓的“沃尔瑟姆”制或“洛厄尔”制,有时亦称供膳宿制。它起源于一种信念,即认为新英格兰不会,也不该存在一个固定的工厂阶级。沃尔瑟姆和洛厄尔的工厂成了一个示范区,为新英格兰实业家的自我吹嘘提供证明——他们的新制度已“使全世界对我们的制造业工人大为惊奇”。1835年,英国诺里奇的一位工厂主的女儿哈里特·马蒂诺访问了这些地方,她表示担心:只要对这里的真实情况稍加描绘,就会把大部分英国工人吸引到新世界来。对美国的任何东西从未表示过赞同的查尔斯·狄更斯,在1842年访问新英格兰后也无法抑制他的热情。他把新英格兰与英国的工业城市加以对照,说它们之间的不同就是“善与恶、光明与黑暗”之间的不同。

穿着得很好的年轻女士们,住在宽敞的带有长廊和绿色威尼斯式窗帘的房子里,在教堂、图书馆和讲堂里消磨业余时光——这种快乐的集体生活决不可能是新的工业生活的特色。即使在美国也不是。当然,在新英格兰也有冷酷无情的工厂主,他们把工人当作机器的一部分。但是,想要建成一种没有固定的工厂阶级的工厂的愿望,是普遍而又强烈的。

迟至1856年,弗朗西斯·卡伯特·洛厄尔的侄儿约翰·艾默里·洛厄尔还吹嘘说,美国的工厂生活是世界上的一种新事物。他说,姑娘来工厂做工,并非想谋取一个终身职业。她不过是为了在厂里干几年赚些钱置办嫁奁,或是为了资助她一个兄弟接受职业教育。“企业能够在这种没有固定工人的情况下运转。工人不再形成一个谋求固定职业的独立的社会等级,从父母到子女,都不用老是关在工厂闷热的车间里从事固定不变的工作;工厂则把健康正直的居民轮流招收进来。”形成一个“循环流”而不是形成固定阶级这样一种观念——人员流动而不是人员固定的观念——自然而然地滋长起来了。在这个尚未将人们划分成等级的世界里,这种观念盛行起来了。在这里,意想不到的事是不足为奇的。旧世界那种对勤劳的穷人的看法已经消失了。不把社会阶级界限划分得很清楚明确,这已成为美国人的一种理想,它甚至比争取平等的理想更为突出。

在十九世纪初,美国的劳工一般要比英国的劳工挣钱多。但是当时美国的情况对不熟练工人最为有利:例如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他们在这里的工资要比在英国高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而高级熟练工的待遇,即使比在英国好的话,也好不了多少。这样,在南北战争前数十年内,技术工匠在工资待遇上的优惠,在美国比英国要差得多了。土地多、地域广、社会流动性大、文化普及以及缺乏行会组织等种种因素,都有利于非技术工人,而普通劳工的不足,似乎又是使非技术工人吃香的最重要因素。所有这些因素,往往减少了掌握技术在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奖励。对于一项自己希望而且看来不久就要脱离的职业,何苦还要再去接受什么训练呢?早就以其文化水平和智慧闻名于世的美国男女工人,在专门技艺方面则不那么著名。

伊莱·惠特尼自己解释说:“通用制度”的目的是“以正确有效的机器操作来代替须经长期实践和积累经验才能掌握的工匠技艺。在这个国家里,掌握这类技艺的人还不多”。这个声名并不远扬的机器操作技术革命闯出了一条新的道路,即不仅制造东西,而且制造生产东西的机器。这是一个简单而有深远意义的变化。但这种道路对于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繁复的规章制度和固定工艺的欧洲来说是行不通的。

美国制造业方面出现的情况,可以和美国其他领域里所发生的情况相比拟。缺乏法律的知识,并未造成法律和律师的欠缺(我们很快成为世界上律师最多和立法最多的国家),相反却产生了一种新的法律职业和一种新的法律概念;缺乏专门的医学知识,却促使一种新型的医生和新的医学概念应运而生;缺乏神学知识,却产生了一种新型的牧师和新的宗教概念。同样,缺乏手工技艺却为一种新型的几乎无工艺的制造业铺平了道路。而这又形成了一种关于物资充盈以及利用物资和消费物资的新概念,这就是所谓的“美国生活标准”的新概念。

这场技术知识革命为几乎每一个人带来了制造一切东西的意想不到的新力量!说也奇怪,制造出来的机器越是精巧复杂,这种新的生产方法也就越来得有效和经济。这种新型美国生产方法的来势,促使人们要求得到越来越多的东西,要求的品种和数量在过去都是闻所未闻的。

新英格兰是这一切演变的中心。这种制度起先被称为“统一化制度”或“惠特尼制度”,因为这一制度的关键人物是伊莱·惠特尼。虽然欧洲人称它为“美国制度”,但它既非在美国发明,亦非惠特尼所发明。十年前杰弗逊在法国就曾见到过这种做法;只不过在那里一碰到困难,法国人就宁愿采用历史悠久的工艺,而不愿作那没有把握的试验。在英国,情况也是如此。杰里米·边沁边沁(1748—1832):英国伦理学家、法学家、资产阶级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译者、他的兄弟塞缪尔和有独创精神的马克·伊桑巴德·布鲁内尔这三个人,曾为海军设计一种大量生产木制滑轮组的方法,以充分利用无所事事的犯人和船坞工人。但在英国,几十年的变化也极小。

这一“统一化制度”虽然简单,然而人们必须把历史悠久的那老一套规矩抛在一边才能设想出来。上一章介绍的美国工厂组织生产的情况,也不过是把那一道道分散的生产工序集中到一个屋子里来进行而已。惠特尼的“统一化制度”则更为新颖:它改变了工人的作用,也改变了技艺的含义。在欧洲,制造一件复杂的机械,如一支枪或一只钟,自始至终要靠技艺高超的工匠个人的手工劳动。制枪工匠或钟表匠制作每支枪或每只钟的全部零件,并把它们装配起来。按照自古以来的办法,每一支枪或每一只钟,都是一件带有制作者标志的、具有特色的手工艺品。如果需要修理,就要把它送回到制造它的工匠手里,或送给其他的制枪匠或钟表匠去制作和装配有关的部件。枪或钟的生产直接取决于合格的制枪匠或制钟匠的人数,这是再明显不过了。

这一新的“统一化制度”是把制作一支枪或任何其他复杂机械的工作拆散成为分别制造它的每一个部件的工作。这样,每一个部件就可以由并未掌握制造整个机械技艺的工人独立而大量地生产出来。每一部件的大量复制品几乎完全相同,任何一件复制品都可以装配到任何一部机器上去。如果有一个部件坏了,就可以将另一个同类的部件替换上去而不需另行制作和装配。

关于惠特尼本人怎样会产生一个如此简单而又如此具有革命性的想法——一项在人类历史上节省技艺的最伟大革新,我们不得而知。也许他是在寻找大规模生产他的轧棉机的方法时,第一次偶然产生这种想法的。第一次成功地大规模应用这一想法是制造滑膛枪。当时正值欧洲的拿破仑战争的战乱时期,这个新国家需要火器。1798年处于革命独裁统治下的法国,扬言要对一个毫无准备的美国开战。十五年前美国赢得革命战争胜利所使用的大部分滑膛枪,是在法国或欧洲其他地方制造的。由于美国从未大量生产过火器,因而这个国家实际上是没有武装的。一部严格的《归化法》和不得人心的《处置外侨与煽动叛乱法》的颁布,就是它的极度焦躁的不安全感的表现。

1798年3月,约翰·亚当斯总统警告说,外交途径已告失败。其后不久,康涅狄格州的伊莱·惠特尼于5月1日写信给财政部长,表示愿意提供他所拥有的机器、水力和工人(原来是招来生产轧棉机的)来制造滑膛枪。惠特尼签订了一个在二十八个月内交出一万支步枪的合同,这在当时简直是一个令人难以相信的巨大数字。政府应付给他十三万四千美元,就是说平均每支步枪的价格仅比进口步枪略高几美元。这可能是第一个以美国方式进行大批生产的合同。

有意思的是,惠特尼对于制造枪支并无经验。他可能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他签约仿造的那种夏尔维尔式步枪。如果他当过一位有技艺的制枪工匠,如果他对工艺精美、装潢漂亮的枪有过爱好的话,他可能根本不敢违反传统的工艺标准去承诺成千上万支地大规模制造这种步枪。惠特尼很明白,他必须提供的不是工艺,而是工作的诀窍:一种能够生产任何东西的全面的组织能力。

惠特尼将全部时间用来完善他的一套新的生产方法。整整二十八个月过去了,合同上规定的一万支步枪交货的期限到了,但他连一支步枪也拿不出来。惠特尼一直在纽黑文郊外的米尔洛克建造并装备他的新型步枪制造厂。1801年1月,他非常需要资金,加上那些有势力的人看不起他,说他是个骗子,因而需要人们精神上的支持。于是,他赶到华盛顿去向约翰·亚当斯总统、杰斐逊副总统和其他内阁成员作了一次轰动的表演,向他们证明他的“通用制度”的确是可行的。他在他们面前摆出了这种滑膛枪和它的各种备用部件。然后,他请他们从部件堆中随意挑选一种配件,并由他们自己动手去试试看这些部件是否能和其他部件装配成完全合用的枪机。这次验证的成功是十分惊人的。杰斐逊报告说:“他发明了可以生产完全同样规格的枪机的各个部件的铸模和机器。这样,把一百个枪机拆开,再把它们的部件混合在一起,然后随手拿几个部件仍旧可以把它们装配成一百个枪机……也就是说,不需要请工匠也可以装配出合用的枪机来。”

于是,惠特尼要求再宽限六个月交出原合同规定的第一批五百支步枪,另外再用两年的时间来完成其余部分的交货任务。他的要求完全得到同意,包括由政府再预付一万美元,并与政府签署一项协议,规定在三个月内再预付五千美元,以及每交货五百支步枪,政府就再付五千美元。尽管新的协议使预付款加了三倍,完成合同的时间延长了一倍,惠特尼仍远远不能按修改后的条件完成任务。直到1809年1月,即在第一个合同签字十年后,惠特尼才交齐了一万支枪。他在这桩花了十年时间的工作中,只得到二千五百美元的报酬。

然而,惠特尼终于证明并成功地把美国大规模生产的基本思想付诸实施。如果没有这种思想,美国的生活水准将会是难以想象的。他的胜利是组织工作的胜利。那原来的概念也许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其他一些新英格兰人在这同时也在沿着同样的方向进行着这种试验。就在二十英里外的米德尔敦,主要以制造长柄大镰刀为业的西米恩·诺思于1799年与陆军部签订了一项在一年内交货五百支马枪的合同。后来他的另一个合同(签于1813年,规定交货二万支手枪)写明:“手枪部件的规格应十分精确,可以使任何一支手枪的大小零部件都可以装配到两万支手枪中的任何一支上。”西米恩的儿子西拉·诺思向来被认为是夹具的发明者。这种夹具的可吻合的凹模可以夹住金属,从而使任何工人一定能按照所要求的形状制造东西。

关于这方面情况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即政府的补贴也是很关键的。政府有投资和等待投资回收的雄厚力量,这就使惠特尼能够造起他的工厂并安装上进行大规模生产的机器。这位美国企业家的第一个伟大的胜利是,办起了一家由美国政府发起并资助(但并非由政府经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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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正在变成人类得救和物资浪费的国土。新英格兰的多方面的才能对美国文明至少形成了两种伟大而持久的倾向。

专业化了的是机器而不是人。凡劳动力不足的地方,凡要求人们能随时变换工种的地方,就要求机器具有人所不具备的本领。惠特尼的“通用制度”,据他自己解释,是“一种欧洲闻所未闻的方案,其最大的目标是要以机器的正确而有效的操作,来代替那种必须经过长期实践积累经验才能掌握的工匠技艺,而这种技艺在这个国家里是几乎没有的”。一个缺乏专业技艺的民族,需要专业化的机器。惠特尼这样写道:“我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要造出各种工具,这些工具本身要能改进产品,使产品的每一部分都配合得宜。”美国的技术将成为这种相同的人们——多才多艺而爱好流动的美国人——的一种帮手。新英格兰闯出了这条路。

奖励一般智力。在旧世界,说一个工人是不熟练的,就是说他没有专门的手艺,而没有专门的手艺,意味着他的产品没有价值。在美国,新的生产制度打破了熟练与不熟练之间的对照差异。缺乏手艺不再妨碍人们去制造复杂的产品。老手艺过时了。在美国,“通才”教育——即非专业化的教育——也不再是上流阶层的标记;它不再说明受过通才教育的人可以不必从事有报酬的职业。非专门化的教育对所有人都是有用的。

十九世纪中叶的英国观察家们,羡慕美国劳工可以自由自在地在国内到处流动,可以随便从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他们对于美国的一些情况感到惊异:美国的劳工普遍不用为失业担心;没有明显的社会阶级区分;能够从一个阶级轻易地转变成另一个阶级,等等。他们说,这些事实和其他事实足以说明,为什么美国没有工会,也没有罢工,为什么美国工人愿意试验新的生产方法。即使是有技术的移民也迟早会发现他们难以故步自封。正当欧洲的相邻各国互相妒忌和封锁技术的时候,来自英国、法国和德国的各个劳动者,却在这里互相学习,自由地将他们的技术融汇在一起。

新英格兰的工业制造制度注定要成为整个美国的制度。这种制度奖励知识的普及,奖励有文化、有适应能力以及有学习的愿望。随着生产机器变得更大,更复杂,更紧密相联,机器价格更昂贵,操作要求更严格,对工人的要求是他们必须更灵活,更善于学习。虚心的人比受过技术训练的人更宝贵。来自英国的技术人员和工业家们注意到,美国已造就了一种新型的工人。他们不无遗憾地承认:“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和留恋旧的制度,技艺最高超的英国技工表现得如此地胆怯,甚至其中最有才能的人,也显得相当落后。”他们说,在美国制度中,“你不靠手巧——你所需要的一切是才智”。由于需要具有多方面才能和知识的人,这时新英格兰人对其在两个世纪前建立的只注意灌输教条主义和单一目标的教育制度进行了改造。在其对待法律并通过法律对待所有社会变革问题的态度方面,他们也进行了类似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