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
1自然经济社会不需要法治的主要原因在于( )。[2014年真题]
A.自然经济下的社会关系主要是一种“熟人关系”
B.自然经济社会不需要国家强制
C.自然经济条件下分工和交换不够发达
D.自然经济关系不需要产权保护
【答案】C
【解析】自然经济就是自给自足的经济,没有商品交换,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和社会分工不发达的产物。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没有商品竞争,也就不需要法律对人们的行为秩序进行规范,因此也就不需要法治。
2法治与人治的主要区别在于( )。[2006年真题]
A.是否存在法律制度
B.是否重视人在立法和法律实施中的作用
C.是否重视道德建设
D.个人意志与法律权威孰高孰低
【答案】D
【解析】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主要有: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在法治中,法律至高无上,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而在人治中,领导人或者统治者就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拥有否定法律的特权。因此,法治与人治的不同点之一即为在人治社会和法治社会,个人的意志和法律权威的地位高低不同。②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这主要体现在法律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在法治社会,法律优先于权力;而在人治社会,权力则优先于法律,法律只是统治工具。③是否具有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不同。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的,总以民主作为自己的基础和价值目标,同时把自由、平等、人权等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加以贯彻。而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基础上,总是与专制相联系,不但不具有自由、平等和人权的价值目标,甚至是反自由、反平等、反人权的。
3作为国家治理方式,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2017年真题]
A.是否具备完备的法律体系
B.是否有专门的法律实施组织和程序
C.权力是否必须服从法律
D.法律是否体现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目标
【答案】CD
【解析】法治和人治主要区别在于: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在法治中,法律至高无上,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即使领导人或者统治者认为法律有所不妥,在法律未改变之前,也必须遵守法律,而不能随意改变法律的规定。而在人治中,领导人或者统治者就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拥有否定法律的特权。②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这主要体现在法律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在法治社会,法律优先于权力;而在人治社会,权力则优先于法律。法律只是统治工具。③是否具有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不同。法治以民主作为自己的基础和目标,并以民主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同时把自由、平等、人权等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加以贯彻。而人治总是与专制相联系,不但不具有自由、平等和人权的价值目标,甚至是反自由、反平等、反人权的。
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2014年真题]
A.小政府大社会
B.权力制约和监督
C.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
D.个人本位
【答案】BC
【解析】任何现代法治都意味着对国家公共权力的限制,对权力滥用的制约,对公民自由与权利的平等保护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当遵循这些原则。A项,小政府大社会,个人本位的原则在现阶段并不适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D项,在法律的执行和适用活动中,在合法性基础上,还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确认和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遵循个人本位的原则。
5按照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的依法治国方略,我国依法治国的( )。[2016年真题]
A.主体是一切国家机关
B.客体是国家权力和一切事务
C.目的是在于实现人民民主
D.根据是法律制度
【答案】CD
【解析】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方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①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②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权力和公共事务;③依法治国的根据是法律制度;④依法治国的方式多种而可行;⑤依法治国的目的在于实现人民民主,并保证国家和社会管理活动的规范化和有序化。
二、名词解释
1法治[2015年真题]
答: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法治具有如下特征:①法治强调法的统治,法律至上是应有之意。在法治中,法律至高无上,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②法治,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资本主义时代才产生并建立的,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才存在。③法治要约束权力,对于公共权力或者国家权力的约束,是法治的基本特征。在法律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在法治社会,法律优先于权力。④在现代社会中,法治必然具有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的价值观念。法治是与民主相联系的。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
2依法治国
答: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3法治理念
答:法治理念,是指法治制度建设的观念基础,体现着一定社会法治建设的价值取向、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是一国法治建设的“软件”中的最核心的部分。作为治国方略,一个国家的法治制度的设计除了要符合管理活动规范化的共性要求以外,还要体现一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和价值追求以及不同国家具体环境和条件的影响。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现实状况为基础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本质和基本要求的思想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它的内容异常丰富。就政法系统的工作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这些法治理念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这一中心,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
三、简答题
1简述法治与人治的区别。[2010年真题]
答: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人治就是个人或少数人因缘历史原因掌握了社会公共权力,以军事、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伦理等物质的与精神的手段,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社会体制。法治与人治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治理模式,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1)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
在法治中,法律至高无上,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即使领导人或者统治者认为法律有所不妥,在法律未改变之前,也必须遵守法律,而不能随意改变法律的规定。而在人治中,领导人或者统治者就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拥有否定法律的特权。
(2)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这主要体现在法律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在法治社会,法律优先于权力;而在人治社会,权力则优先于法律。法律只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3)是否具有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不同
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的,总以民主作为自己的基础和价值目标,同时把自由、平等、人权等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加以贯彻。而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基础上,总是与专制相联系,不但不具有自由、平等和人权的价值目标,甚至是反自由、反平等、反人权的。
(4)两者特点不同
人治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法治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能有效地制裁违法行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2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和含义。[2011年真题]
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现实状况为基础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本质和基本要求的思想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它的内容异常丰富。就政法系统的工作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这些法治理念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这一中心,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是:①人民民主,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②法制完备,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③树立宪法法律权威,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④权力制约,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执法为民的内涵是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其内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合法合理,这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和载体;及时高效是衡量公平正义的重要尺度。
(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要求各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2019年真题]
答:依法治国担负着极为重要的历史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彻底实现人民民主。为了完成根本的任务,其现实任务同样是十分艰巨的,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基本方面:
(1)建设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依法治国必须以良好的法律制度作为前提。就我国来说,良好的法律制度,就是要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整体,即使我们如期实现了预定的目标——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体系还是在发展之中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客观情况的变化,也还有进一步发展的必要,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2)实现依法执政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法治国家,首先就是要实现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已经完成了由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相应的,领导方式和对待法律的态度也要转变,必须学会妥善运用法律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实行并实现法治。依法执政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3)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要依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而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实质上就是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法治化。
(4)建立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要的构成部分。由于政府拥有国家最主要的行政权力,与立法、司法等相并列,并拥有远比立法和司法更大的社会管理权力,所以,没有法治政府当然就没有法治国家。对于法治国家来说,法治政府是最核心最根本的部分。国家机器是庞大的,也是众多的,但是唯有政府是最有力量的社会管理者。因此,建立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这一艰巨任务的重中之重。
(5)建设保障社会公正的司法体制
健全司法体制,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直接目标;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我们必须将这两个目标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加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
(6)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法治的关键在于约束权力。对权力的约束必须依赖较为完备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这个过程本身会遇到各种阻力。因为,这种机制的建立需要权力的自觉、认可与支持,甚至还需要权力来设置。依赖权力来建立制约与监督权力的机制本身就是一个悖论。这就对我们权力的行使者提出了法治化的要求,必须具有法治的自觉精神,并且力行。
(7)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具体内容为:①有关主体必须自觉学习法律,提高法律知识与认识的水平。②加强普法工作,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律知识、增强法治理念。③有关的党政机关、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以法律实施的实效来提升社会的法律意识。④全体社会成员自觉服从法律、遵守法律,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也会因我们在行动上不断重复的守法而得到提升和体现。
4如何理解法治的概念?
答: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对于法治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法治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资本主义时代才产生并建立的,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才存在。
(2)法治强调法律至上,强调法的统治,法律至上是应有之意,即使领导人或统治者也都必须服从法律。
(3)法治要约束权力,对于公共权力或者国家权力的约束,是法治的基本特征。法律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在法治社会,法律优先于权力。
(4)法治必然具有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的价值观念。法治与民主的关系尤为密切,两者密切相连,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
5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和意义。
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现实状况为基础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本质和基本要求的思想理念。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
①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这一治国方略的确立标志着我国治国理念的飞跃,是我们党和国家治国理念的重大变化。
②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依法治国是指依照人民的意愿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
③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法律是实现公正的手段,公平正义是法律的最高价值追求。公平正义原则应当在社会主义法治中得到最普遍的体现,无论是立法、法律实施还是法律监督等环节,都要贯彻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④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服务大局是指要从国家和社会全局出发,以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为重。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⑤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也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体现在法律制定和法律实施两个大的环节
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思想前提。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法治的理念会影响立法工作的开展与进行,对于立法者正确认识社会的法律需要,及时制定符合客观实际的法律,严格贯彻立法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重要保障。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执法者或司法者自身的素质、对于法律精神的理解、执法的理念等,决定着法律现实化的效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法律实施者的头脑,使其严格贯彻法律实施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对于依法治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6简述法治和法制的区别。
答:法治与法制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也是法律的体系、体制与架构的整体。任何法治都是以法制作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制是法治的前提。但二者又有重要的区别:
(1)是否强调法律至上不同。法治强调法的统治,法律至上是应有之意;而法制并不必然包含法律至上的含义,它的着眼点在于静态的制度。
(2)产生和存在的时代不同。法治,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资本主义时代才产生并建立的,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才存在;而法制是从法律出现以来就产生的,甚至是法律的另一种表述,它早在奴隶制社会初期就产生了,它将伴随人类社会走过整个法律社会。
(3)与权力的关系不同。法治要约束权力,对于公共权力或者国家权力的约束,是法治的基本特征;法制则不具有这样的要求。一般所说的法制,可能是能够约束权力的法治之下的法制,也可能是为权力所左右的人治之中的法制。
(4)价值观念不同。在现代社会中,法治必然具有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的价值观念;但是法制则不一定。具体说来,和法治相联系的法制才具有这样的价值观念,而与人治相联系的法制则不具有这样的价值观念。
(5)与民主的关系不同。法治是与民主相联系的。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法制则不要求必须有民主的政治基础,也不必然以民主作为自己的政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