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复习指南
第一章 黑龙江省农信社招聘考试概述
一、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一)发展历史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黑龙江农信社)始建于五十年代,2005年8月省联社成立,在省政府授权下,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省联社由辖内市(地)联社、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黑龙江省农信社是省内员工人数最多、机构分布最广、网点数量最多、客户层次最丰富、支农服务功能最充分的金融机构。
(二)机构与职能
1.内设机构
省联社根据履行职能和发展业务的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业务管理部、稽核部、监察保卫部以及科技信息部等内设机构,同时设资金清算服务中心等直属单位。
2.主要职能
(1)制定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3)指导农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4)组织电子化和综合业务网络建设和管理,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5)依法指导督促农村信用社选举理事、监事和聘用主要管理人员,负责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理事长(董事长)、主任(行长)的考核提名;
(6)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培训;
(7)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资金调剂和融通,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
(8)协调有关方面关系,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等。
(三)特点
1.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其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是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现在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概述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1.招聘岗位
部分县(市)级联社(基层社)工作人员(具体可参考当年招聘简章)。
2.招聘条件
(1)学历:以招聘岗位中所列各招聘单位要求为准,必须是应、往届全日制统招且在学信网可查询到。
(2)专业:以招聘岗位中所列各招聘单位要求为准,研究生不限专业。
(3)年龄:专科和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27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金融行业从业要求。
(二)报名原则和方式
1.户籍“属地化”原则。
考生应按其身份证号码归属地来报考招聘单位,报考属地化原则以身份证号码所对应的归属地为准,不参考身份证及户口薄呈现的住址信息,考生报名前请自行查询其身份证号码归属地。考生在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所填写身份证号码是否准确且是否符合属地化原则,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同,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通过登录智联招聘哈尔滨频道网站(http://www.zhaopin.com/haerbin),点击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招聘链接图标,按要求进行报名。智联招聘哈尔滨频道网站是本次招聘唯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通过该网站公布的报名方式报名的应聘人员简历,其他报名方式无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对所有成功报名人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仔细核对所填写信息,如填写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通知。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备案表及本人全身生活近照一张,同时按以下顺序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验证码及在线验证码)及本人全身生活近照在左上角装订交由工作人员留档进行二次复审,如未携带以上资料任一种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录流程
1.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金融、财会、经济、法律、中文、计算机等公共基础知识。
2.按招聘单位实际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男女单独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在智联招聘哈尔滨频道网站上进行公布,公布时间自公布日起5个自然日,同时以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
3.面试。各市联社(办事处、农商银行)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4.体检。各市联社(办事处、农商银行)组织体检,比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后与农村信用社签订劳动合同。
(五)有关事项
1.发现考生报名信息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无法及时提供毕业证明和专业不符等情况,一律取消考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后果均由考生承担。现农村信用社正式员工(含劳务派遣期人员)、信用社辞职人员、此前报考信用社舞弊者,不得报名,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职员工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2.招聘考试未指定任何参考教材,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类考前辅导,考试后将依据考生成绩及招聘需求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