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起源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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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起点:新石器时代人类共同的思想遗产

人类单一起源理论声称见本书参考文献“一、关于人类单一起源说”。,现代人起源于20万年前的一次基因突变,大约在10万年前,他们开始从非洲东部草原向世界各地迁徙扩张。在距今8000~10000年前的旧石器时代结束时,现代人已经抵达了世界上各大洲。不同迁徙路线上的各个族群在不同的地理、气候环境下生存的数万年里,由于生存环境的差异,现代体质人类学意义上的各个人种基本形成。蒙古人种,现在泛指所有聚居在亚洲东部和东南部地区的人(或许还包括美洲印第安人),就是在4万到5万年前进入东亚,随后进入美洲的那一个迁徙分支的后裔。高加索人则是稍晚向欧洲迁徙的另一支的后裔。属于同一人种的不同族群按照宗教、语言、习俗等划分为更小的文化单位——民族。各个民族的性格、思维、行为、思想和观念受到历史和生存环境的制约,形成了各自独特的文化。

“人类单一起源说”为各地不同的人类文明提供了一个普遍性的基础:作为同一种生物意义上的种群,不同人类族群具有相同的理性和感性方式,用相同的方式认知外部世界和人类自身。在这样的背景下,人类各种文明是各个族群在不同的地缘环境和生存方式下独立发展的结果。用文化本体论的语言来概括,就是文化自身各自发展的结果。依照这样的观点,一个民族的文化就是这个民族的生活方式,它囊括了人类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一切人的活动。文化的发展,从最原始的人的生存本能的需要开始,到有意识地寻找人生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并将这样的价值体现在真善美的实践中,最后形成了人类精神生活的最高形式,即宗教、哲学和艺术。

支持人类单一起源理论的一个佐证是,在农业文明出现之前,世界各地的人类社会形态基本一致,都处在原始的氏族社会。一个共同体由若干个氏族组成,氏族有一个或几个带有血缘关系的一夫一妻或者一夫多妻的家庭组成。在人类原始社会阶段,氏族是一个基本的生存单位,共同劳动,共同抵御猛兽入侵和自然灾害,以采集植物的根茎果实、狩猎、捕鱼等为主要的生产手段。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处在萌芽状态时,没有私有财产,社会阶层也还没有形成。公共事务仅限于战争、祭祀等少数公共活动。因此,公共权力也局限于上述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力机构以长老议会形式存在,一个首领和若干长老共同行使权力,这是最原始的民主形式。最高首领的权力转让是通过禅让或者世袭的方式进行的。

在长达数万年的时间里,不同族群的人类分散居住在全球各地,彼此没有任何联系,但是上述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社会秩序的模式是他们共同的写照。无论是对现存于世界各地的原始部落的实地调查,还是对已经进入高等文明的国家的考古发现,都证实了这一点。在人类的生产方式进入农业社会之前,氏族社会是人类社会的普遍形态。

可以和人类单一起源理论互为佐证的是,在世界各地不同种族、不同部落的原始宗教里,我们都能找到观念和形式上的共同点。

原始宗教是世界上各种宗教最初的形态,大致上以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和神灵崇拜为主要内容。自然崇拜包含了人们对于宇宙自然的认知,是猎食采集活动的行为指导和应对自然环境变化的依据。祖先崇拜对于氏族社会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组织的人类共同体来说,不但具有灵异世界里的意义,还充当了社会组织法则的观念基础的角色。神灵崇拜则是早期人类对于生命的认识,人们在对主宰自然万物的神灵的崇拜中确定自己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原始宗教的这种形态,反映了上古时期在大致相同的生存环境下,人类意识所面临的问题种类和应对的方式。

上述三种崇拜的观念,往往都包含在一个远古时期流传下来的神话故事里。不同民族的古老神话有着相同或者类似的构成元素。神灵是人类意识的求真本能在原始宗教中的具体体现形式。因为求真意味着寻找事物出现的来源和存在的理由,这种追踪需要找到逻辑链条最初的环节。这体现了一种朴素的探寻事件本原的思想方法,神灵的出现就是这种思想方法的结果。人类想象力的极限就是把人类无法理解的支配自然的力量,归结到一个具有超自然能力的有形的存在物上,这种存在物就是神。人类用神作为逻辑链条的开端,来解释自身和外界。原始宗教在这个意义上成为一种思想体系,代表了那个时代人类理性所取得的成就。即便是作为无神论者,我们也应该对此充满敬意,因为几千年之后开花结果的现代文明正是这个时代播下的种子的成果。

总之,各地原始宗教呈现出共同特征的这一事实,既可以用人类具有共同起源来解释,也可以用理性的语言说成是人类的意识在理解外部世界的时候有共同的心理和生理反应,因此具有相同的反应和感受;还可以用神学的语言来解释,即我们大家都感受到相同的神灵的启示。

宗教学家伊利亚德总结的石器时代的原始宗教留给人类共同的思想遗产,大致如下:

旧石器时代,人类的意识觉醒后就要直接面对外部的自然宇宙和自身的精神世界。人类发现自己进入一个无限、神秘、未知、充满危险、不可控制的世界。

直立行走带来的空间观念的转变,直接导致了关于上下、四方的宇宙空间感觉。对空间产生的猜想始终是各个民族神话里关于宇宙创造的一个主题。弗雷泽曾指出:世界上很多原始民族普遍相信天和地原来是合在一起的。天压在地上,二者之间的空间太小,人无法直立行走。直到某位强有力的大神或英雄出现,完成“顶天立地”的重任,使天升高并且得到固定,这时人类才能站起来直立行走。

丧葬习俗的开始标志着灵魂的概念的产生。转世,死后进入另一个世界或者大地子宫,回到大地的怀抱的想法也是各民族远古神话中就已出现的元素。证据来自已经出土的考古发现,包括墓葬形式、陪葬品、带有雕琢涂饰的工具、岩洞里的壁画等。

旧石器时代的女性特征明显的雕像,似乎暗示遥远的神话中女性祖先或者女性巫术的神秘力量,生殖崇拜的意味不大。

这个时期人类已经有基于月亮的历法,季节和狩猎、性爱、生育联系在一起的符号与图像,明显带有宗教的意味,具有仪式的作用。

一些关于宇宙的起源、万物(人、动物、植物以及之间的关系)的起源等神话,都是诞生在这个时期(或者更早)。这些构成狩猎文化的宗教特征。

语音的发明更是顺着“姿势—神显”宗教意义的延伸,具有了无限的源泉,本身也得到极大的发展。除了传送命令和意愿之外,声音本身就能凭借音调和音色的变化创造一个想象的世界。

进入农业时代后(中、新石器时代)出现的宗教元素有:

植物生长的周期是这个时期宇宙论宗教的基础。一个核心概念就是世界在周期性地更新,包括植物、人类生命及其一切。新年的庆典在印度和近东地区都是一个宇宙新生的纪念,还包含着死者回归的思想,北美、澳大利亚、古希腊、古日耳曼等地也有类似的仪式。

空间的宗教价值改变。天极、立柱、苍穹这类视觉和感觉上的元素在宗教里面呈现出更重要的作用。在中国,这个情况尤为明显。

祖先崇拜应该是这个时期信仰的组成部分。远古时代的天堂传说让我们相信,自己相较于祖先应该是丢掉了什么才被从天堂中踢出。人死后还有生命(灵魂)的话,那祖先的灵魂仍然留在天堂。因此,希望能得到祖先的保佑是一个合理的愿望。

所有古代和现代的宗教,基本的宗教观念都起源于新石器时代。因为农业一直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基本形式,所以建立在农业生存方式上的宗教精神,尽管经历了无数的变化与改革,仍然保持了某些最基本的一致性,在地中海地区、印度、中国的农业社会里都能找出共同的特征。

当我们开始讨论理性方式的起源以及它和人们行动之间关系问题的时候,就必须从现在所处的无神论语境转回当时所处的宗教语境,只有这样才能理解当时人们精神生活的特征以及思想与人们行为之间的制约关系。关于什么是“宗教”,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给出了定义:相信超验神灵的存在,就是宗教。

首先要了解宗教存在的必然性。

宗教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绝不是偶然的。布克哈特说宗教是人类意识本能的产物。人类的意识中有一种探索未知的本能,这种本能表现为好奇,它驱动我们探索外部的未知世界和人类自身。这种探索是人类精神生活的主要形式之一,宗教就是这种活动的产物。

在人类思想史上,对好奇引发的问题的探究,演变成一个丰富思想体系的例证屡见不鲜。例如,面对太阳日复一日的升起、落下,古埃及人发出这样的疑问:“太阳每天落下后去哪儿了?”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辨是古埃及宗教之源——太阳信仰萌发的动因。太阳船的神话就是为解释这个疑问而出现的,其中包含了许多对宇宙和人类自身存在等终极问题的思考和成果。再如,从追问“动物死了以后变成骨骸,那么是谁把肉吃掉了?”这个问题开始,引发了人们对于生命本质的探究。人们认为骨骸比肉体具有更为永恒的形态,更接近于不朽,因而更代表生命的本质。认为骨骼含有生命本质的思想非常质朴,也非常古老,在宗教思想史上比灵魂代表生命本源的说法出现得要早。因此在人类早期的语言中,“骨骼”很可能是象征意义中“本质”的意思。一些《圣经》的研究者认为,上帝用亚当的骨头造出夏娃的故事叙述的并不是字面上的意思,而是说上帝比照亚当的“本质”造出了夏娃。

在思想领域,意识本能驱动人们探索未知,具体表现在未知的世界先被转变为诸多问题,求知的欲望再驱动我们去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在人类思想观念发展的早期,这种探究是以神学的方式进行的,也就是用超验的神灵作为问题的答案。这种“神学”思维方式的作为远不止于此,人们并不满足于解释孤立的、单一的事物,而是要把外部世界和人类自身当作一个整体,做一种更为高级的、概括性的、系统性的解释。在这个系统中,超验的神灵处于核心和基础的位置。这种神学思维的结果最终导致了“宗教”的产生。在这个过程中,宇宙观和生命的意义价值等基础性的观念得以形成。可以说,神学体系是人们理性方式的外在形式。

在科学出现之前,对于外界的认知是宗教的一部分。源于感官经验的知识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宗教思想体系下被统合。因此人们对世界和自己的认知都是宗教性质的。历史也证明人类的知识是和宗教体系同步发展起来的,并成为这个体系的一部分。例如,文字的发明和使用,主要的推动力是基于宗教的目的。人类观察到的宇宙天象知识首先是在宗教中试图给予解释和系统化的,当然是通过神话的方式。时间、历法、季节在古代都是宗教知识。数学也同样,人们曾经认为神是用“数”来构造世界的,数之间的关联或者关系就是世界的组成方式。文化中的其他元素同样也来自宗教:超越血缘关系的道德是宗教的产物,法律事务最初也是宗教性质的。所有传统的艺术形式,无一例外都源自宗教的目的,是宗教仪轨的组成部分。科学和哲学原本就是宗教话题的一部分,当人们意识到神学逻辑不同于理性逻辑的时候才从宗教中分离出来。人类对自然和自身的认知从早期的宗教方式开始,进步到哲学的方式,再进化到科学的方式。虽然在方法上更加依赖于证实方法上的理性,但人类认知活动的本质还是一样的。

人类文明的早期宗教的存在具有普遍性。这种普遍性是人类意识本能普遍性的体现,而人类单一起源说则保证了人的意识本能具有相同的表现形态,这是世界各地原始宗教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相似性的原因。

宗教,无论是其思想体系还是外在的膜拜形式,作为精神生活的产物,就具有了文化上的价值。

这个命题对无神论者来说也很容易理解。很多宗教声称存在于灵异世界的存在物,在后续的“文化发生”运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很多灵异世界的存在在观念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并作为基本要素参与到文化构成的过程中,因此在所形成的文明体系中具有最高的价值,甚至成为真善美的源头。在几乎所有类型的人类文明中,人们心目中的“宇宙”都是由现实世界和灵异世界共同组成的。天、地、自然万物等这些人类感官可以感觉到的世界和灵魂、天堂、地狱、转世等只有通过超自然的体验才能感觉到的世界一起组成了“宇宙”。即便是在世俗的中国,道教的宇宙构成也是如此。这种方式是普遍的,无论是远古时期的原始宗教,还是现代的基督教世界、伊斯兰教世界和佛教世界,都无一例外。我们现在还能看见的各种各样的人类文化遗产,几乎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出于对自己心目中“神”进行描述、模仿和赞美的目的而创造出的。宗教作为人类在意识本能推动下所产生的最初的精神产物,在文化大厦中居于基础的地位。因此宗教绝对不是人类理性发展中的一个中间过渡,而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最终形态。

人的自我意识在这样的背景下萌醒,决定了人生的意境。生命的短暂和渺小在宇宙的永恒无限衬托下,立刻就凸显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回答决定了这种文明的价值体系和道德基础。

在认知的一些领域里,神学方式的、超验的公理命题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需的。因为构建人类社会秩序的思想不是纯粹知识性质的,人们别无选择地用超自然的观念来建立人类社会秩序的基础。在几乎所有的文明类型中,人们都认为超自然的力量主宰着国家、民族和家族,神的影响力是一切社会关系、社会制度和最高价值的基础。在大多数宗教类型的文化中,价值体系链条的终端都处于灵异世界。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这些价值具有永恒性和超越性。宗教在文化上的价值,用伊利亚德的话说,在于其中蕴含了“存在、意义和真理的观念”。在这一点上,秉持无神论文化立场的中国也不能例外。

宗教在认知上的价值在于,如果对各种各样的问题的追问一定要得到答案,那么超验的神灵和神学逻辑就是不可或缺的。神学逻辑能够成立的前提,是对灵异世界存在的“信”。在这个基础上,灵异世界里的存在成为思维的要素,神学逻辑成为人们在认知外部世界时可以仰仗的理性工具。因为这个工具的存在,人类意识的求真本能得以满足,因此宗教的神学思维方式在问题的解决上具有工具性质的价值。

在人类面对的诸多问题中,有一类问题是终极性的,如我们所处的世界与人类自身存在的原因和目的。这些问题之所以是终极性的,是因为它们具有某种超越性和永恒性。只有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才能满足我们心灵和理性的需要,我们才能心安理得地生存下去。另一个原因是,这些问题的答案都远超出人类意识的感性和理性的能力与范围。到目前为止的人类历史已证明,无论人类的智力和对外界的认知发展到什么水平,人类感性和理性两个领域里的任何知识与经验不但不能为这些问题提供答案,而且对这些问题任何可能的答案,也无法仅凭感性和理性经验对其进行证实或者证伪。

在思维方式上,“终极性”的意思是这些问题涉及了我们思维所必须依赖的逻辑链条的最底端。为了保证思维的完整,终极问题需要一个“终极因”作为逻辑链条的起点。终极因如同数学中的公理,不用证明也不能质疑。在所有的人类文化中,充当终极因的东西都处于灵异世界,因为这避免了来自理性和感性经验的拷问,处于一种在逻辑上不可驳倒的地位。人们早就意识到,外部世界如果用人类有限的理性来理解的话,灵异世界里的终极因就是必需的。终极因的外在形态就是“神”,在不同的宗教体系中有不同的形态。直到现在,它依然是人类各种各样意识形态大厦的基础。人类有意地构造出“神”,并保持对它的“信”是整个意识形态大厦稳固的基础。

灵异世界的存在在思维方式上就具有不可替代的工具性价值。宇宙模型决定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当灵异世界作为宇宙的一部分成为思维对象时,灵异世界中一些事物(如灵魂、天堂、地狱、转世等)必然参与进来构成灵性思维的基本范畴。神话中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是神学逻辑的基础。思想体系的建立,使这些思想的元素不会仅仅局限于灵性世界,而会随着理性思维的逻辑链条的延伸而延伸。那些属于灵性世界的、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东西最终不可避免地进入感性和理性世界。

因此,灵异世界的存在方式直接决定了其神学逻辑的形式,后者作为思维整体逻辑链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决定了这种文化的思维方式。

纵观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无论处于人类文明发展的哪个阶段、理性的领域怎样扩张,那些终极性的问题都始终存在。人们不得不用神学的方式构建最终因,并以此来解释宇宙和自身。这也是在科技文明昌盛发达的当下,宗教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日益兴旺的原因。在无神论者看来,这或许是人们意识到无法在感性和理性世界中找到最终因而采取的一种变通举措,但在宗教信仰者看来,神的存在是确凿无疑的,宗教的观念体系有着坚实的基础。

即便是作为无神论者,一旦用宗教的视角探视上古时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就能发现这给我们这些无神论者带来一些额外的好处。与一般世俗意义上的思想史相比,从宗教中发掘思想要素的优越性表现在:

第一,在旧石器时代向农业社会转变的时期,世界上那些最重要的文明无一例外地处在宗教发展的原始阶段。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希腊、古印度等都是如此,中国当然也不例外。大致相同的农业生产方式使各地的原始宗教在观念上具有一定程度的共性和普遍性。宗教的产生和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作为主导人们行动的精神产物,世界上不同文明的形成可以看作被这种精神主导的结果。历史和思想史的研究证明了在各地的宗教与外在文明形态之间都有一个互为因果的映射关系。

原始阶段的宗教在学术上早已被深入透彻地加以研究,该领域有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不但可以用来弥补因文字史料缺乏带来的缺憾,而且比照这种规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并合理地解释中国文化的种种特殊之处。如果局限于中国历史,站在世俗的文化立场,就失去了对比的参照。在中国历史和中国思想史实际上互为因果的情况下,中国文明的特殊性就淹没在中国历史的背景之中。

第二,宗教还能提供比单纯的思想史更广的视野和更深的穿透力。一种宗教的神学体系包含了人们对自身和外界一切事物的看法。在这个体系中,“自我”和“外界”是密切相关的,两者并不严格地加以区分。关于人类自身和世俗事物的思想与观念只不过是对于宇宙整体思考的一个部分。如果囿于世俗立场,就意识不到从宗教思想体系中剥离出来的关于世俗事物的“思想”,例如,政治思想、经济思想等都是不完整的。仅仅凭借这些切割下来孤立存在的思想片段,不仅看不到它们所依附的根基,也无法完整真实地还原当时思想界的全貌。

第三,考察宗教史和考察一般的思想史不同。宗教不仅包括作为信仰的思想和观念,还包括因为对信仰的“信”而带来的一系列崇拜仪轨,也就是广义上的“行动”。宗教用信仰在人的观念和行动之间建立起支配关系。因此,宗教的存在不限于文字,而是存在于更为广泛的诸如祭坛、墓葬、日常用品以及风俗习惯等有形和无形的文化形态中。一般的思想和行动之间则没有信仰和行动之间的联系。特别是在春秋之际宗教消亡后,能够支配中国人行为的,是中国思想体系中能够成为信仰的那一部分。毋庸讳言,中国思想体系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大家都只“说”而不“信”的。这是世俗的中国人在思想和行动的关系上表现出的一种与众不同的特性,这也属于我们要加以分析的“中国的理性方式”的一部分。就观念和行动之间的关系而言,中国思想体系中不同的思想和行动之间的关联方式是不一样的。寻找“理性方式”需要剔除与行为无关的思想。这一点在宗教的视角下很容易观察到,但在单纯的思想史里无法察觉,也无法解释。

进入农业社会这个时间节点,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被看作一个社会从野蛮状态进入文明状态的分界线。把进入农业社会视为社会步入文明阶段标志的原因在于人类社会的组织法则发生了质的改变。与之相应的是观念世界的转变,为了适应农业社会的生存方式,原始宗教在此出现变革。这导致世界各地区的文化发展在此分道扬镳。从共同的起点出发,不同的人类族群经由不同的发展路径,形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各种不同的文明。

人类社会的生存方式和社会的组织形态,大约在旧石器时代结束时,开始从渔猎采集为主的阶段进入定居的农业时代。人类从原来的食物采集者逐渐转变成食品生产者,人类必须要面对这个过程中所出现的挑战。具体来说,除了面对自然要表现出超过原来单纯采集所具有的知识的进步和技术及能力上的提升,人类还面临着社会道德层面和组织形态上的更高要求。农业生产需要的水利灌溉设施要求人类对外部环境进行改造,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在同一块土地上共同劳作,需要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等待丰收的来临,需要在收获之后有一个分配劳动成果的法则。人类聚集在一起定居下来构成的社会又出现新的需求,催生出新的生产和服务门类。总之,为了应对新的农业生产方式所带来的聚居生活方式,需要把原本分散在各处、彼此独立生活的人在更高的层面、更大的范围上组织起来。人类社会的组织模式的改变促使人们在思想观念上做出相应的改变,以适应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的改变。

原始宗教里各种崇拜的观念基础,是建立在个人与自然的关系或者个人与家族成员和祖先的关系之上的;祭祀也以个人、家族或者氏族为单位。但是农业生产中的灌溉等事务,以及随着农业生产而新兴的手工业、商业,都让人们的社会活动超出了血缘所界定的范围。而原始宗教既无法在社会组织的观念上超越血缘关系,也无法为一个超越血缘关系的社会提供道德观念的基础。渔猎采集时代的知识也无法满足农业的需要,因为农业生产仰仗的是和渔猎采集完全不同的自然法则。原始的自然崇拜里的各个神灵不再适合农业生产,农业社会对自然神灵的期许更高。

总之,原始宗教所蕴含的观念在各个方面都无法适应新兴的农业生产方式和新型的人类共同体的组织形态,内在的宗教变革势在必行。新的神学不仅为超越血缘关系的社会构造出新的道德基础,还要为新的社会构造权力的意识形态的基础,还要用一种新的宗教体系将这些和新发现的知识整合起来。原始宗教就在这样的外部要求之下开始了自身的进化。

在历史上各个文明进入农业社会的方式是不同的:有美索不达米亚两河流域和古埃及尼罗河流域以及中国黄河流域的大规模农业,有古希腊与手工业、海上贸易并重的农业,有南美洲因缺乏大型驮兽长期处在原始状态的农业,还有欧洲印欧民族的半游牧半农业。各个文明所处的不同环境和应对环境带来的挑战的不同方式,使原始宗教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在各自独立的演化过程中,各文明发展出具有各自特色的理性方式,各文明之间出现了巨大差异。

虽然各地宗教发展的差异巨大,但是一些关键性的变化是共同的。后续的宗教中出现的一些新元素,是对人类生产方式的变更做出的回应。第一个,即宇宙中周期性的现象和动植物生命周期相联系的生命观念的出现。从自然神灵中分化出丰产神,回应人类祈求的风调雨顺和丰收。第二个,即原始神话演变成为更精致、更庄严宏大的创世神话。这类神话所蕴含的宇宙观念在现代文明中仍有巨大的影响。造物主的身份是随后几千年人类社会君权神授政治制度的观念基础,由此衍生的政治思想和这个时期社会结构的变革,例如范围的扩大,国家取代了部落,原来的酋长政治权利的扩大转变为贵族和国王等互为因果。在东方,新宗教为国王的权力的来源做终极性的授权,大的集权性质的帝国形成了,宗教也成为所谓的国家宗教。

总之,在新石器时代结束时,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由原先的渔猎采集转为以农业畜牧业为主,随之而来的手工业、商业以及定居的生活方式引发了社会形态的转变。其标志就是社会的组织形态由以血缘关系为主的氏族社会向以地域财产关系为主的政治社会转变。原本大致相同的原始宗教在这一时期分道扬镳。在古希腊、古罗马、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以及美洲等地区,可以看到观念世界里存在一条清晰的发展路线。几乎相同的原始宗教在不同的地缘环境和生产方式的推动下,演化出不同的宗教形态和与之相应的社会形态。我们现在看见的世界上不同文明的差异,就是各个族群在面对这一挑战时采用不同应对方式的结果。

对于中国来说,社会形态从野蛮向文明转变的特定时期是夏商周三代。从夏时期的氏族社会到秦的统一,中国文明的核心观念在这一时期形成,中国文明的理性方式也在这一时期基本定型。

中国历史表现出的和其他类型人类文明不同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在萌发之后就迅速截断了和宗教的联系,完成了彻底的世俗化。中国文化无论是外在的形态还是内在的思想观念,都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一个明显的突变。夏商时期盛行的宗教传统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上彻底消失。西周开始成型的中国文化中,绝大部分要素都是这个世俗化运动的结果。中国思想和文化与普遍存在的原始宗教之间,除了抽象的“君权神授”,找不到一条在其他文明中那样观念上清晰可辨的演变轨迹。

从宗教自身发展规律的角度看,宗教作为社会文化和社会意识形态的载体,在一个很短的时期里突然消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原始宗教在中国上古时期存在是确凿无疑的,无论是考古发现还是文字记载,都证明中国人在宗教习俗方面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几乎所有的原始宗教形态如自然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生殖崇拜、图腾萨满等都能在华夏先民的宗教中找到,相关的各种宗教活动诸如祭祀、巫术、占卜等也在中国古代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这些原始宗教留下的印记至今还以神话故事和民间习俗的方式保留在我们的文化中。世俗化之后,人们虽然也察觉到中国文化在此处出现了一个跃变,但囿于无神论立场,只能将之前的一切当作原始迷信抛弃,把世俗化之后才出现的一些观念误认为是在远古时期就已经存在的。在“中国文明本地起源”史学观点下,就像我们在中国思想史里看到的那样,中国历史和中国思想史互为因果,显得合情合理。但这种解读方式不仅抹平了思想观念演变过程中的跃变,也抹杀了“中国的理性方式”的特殊性。如果“人类单一起源论”被证实,那么从人类文明的共同起点到我们熟知的“中国文明”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就是一个历史和思想史都无法回避的问题。

因此,我们必须把探究的目光聚焦在真正的开端处。正像有时候为了找到前进的道路,我们不得不重回起点一样。只有弄清楚在思想观念的起点处发生了什么,才能解释后来的走向和趋势。我们必须要还原这段思想观念发展的历程,弄清楚最初的那些决定文明性质的“意欲”是什么样的,“意欲”如何衍生出最初的观念以及这些观念之后又如何扩张演化、具有怎样的形态和特征。“中国的理性方式”作为人们行为的主导,不仅它的萌发和形成是历史、思想史的一部分,对其萌芽的动因和随后发展进程的各种推动因素的考察,还能解释最终形成的中国文明的种种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