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的一百种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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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李浩轩 之 女频文(1)

周敏敏兴奋而好奇地坐在浩轩身边,跟浩轩一起认真对着电脑屏幕看了起来。

(正文开始)

(笔者提示:下面是前面某个故事的女频化艺术再现,可以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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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看岁暮寒》

第一章初见

我是谁?

我曾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是无父无母的贫寒少女?是这长安城第一美女?还是教坊第一舞姬?

似乎都是我,也似乎都不是我。

我只觉得,自己是一个渴盼被爱的普通少女,同这世上情窦初开的万千少女没有任何不同。

我,名叫张君君。

自我初入教坊那天起,曾看到听到那么多前辈的生离死别、爱恨缠绵,却始终不懂,她们所执念的究竟是什么。直到他出现的那一刹那,一切都变了。

痴情者沉沦,入迷者情殇!

——为了他,我愿弃了这红尘,归嫁做厨娘,洗手作羹汤——他若是叶,我愿化身为茧,只附此叶上,永不破茧成蝶;他若是火,我愿立时破茧而出,倾尽全力,只为扑入那团火焰的心脏。

他叫洛轩。没有人能想象得到,这样一个翩翩白衣洛阳少年,竟然出身武林世家,年纪轻轻便一身武艺,去年已被遴选入金吾卫,值守城门,尚显稚嫩的双肩已经挑起京城的一方安宁。

初次见面,是在一场宫廷盛宴上,赴宴者非富即贵,洛轩只能远远坐着。

说是我两个的初次见面,倒不如说是他初见我——彼时,我正忙于在舞台上蹁跹转腾,只在眼波流转间,依稀恍惚看到了远远角落里的白衣侧影。

就凭这个模糊的侧影,我读到了他的落寞——他一定是不被理解的,官场上如此,情场上亦如此。

真正看清他的模样是在三天后,武德九年的四月初三。

我到现在都记得那天的情形——练了半晌的舞,我感到疲惫不堪,只想尽快回去自己房间小憩片刻,刚出门,余光就触及一个白色的身影。这一触,轻如蝶翅翕动,却在我的心头掀起狂风。

这世上的白色身影岂止万千,我却仅凭这一眼,就知道,盛宴之夜的那个落寞身影属于他。

他……于那夤夜,竟然,也注意到了——我么?

我的心头略过一阵狂喜,但也只是放慢了脚步,不让他感到一丝异样。我听得到,他正跟在我的身后,脚步越来越近。

“姑娘……”

洛轩终于叫住了我,声音里带着迟疑和羞涩。

我转过身,故意用一贯的笑容掩饰住心里的狂喜,客气问道:“公子,是在叫我么?”

此处没有旁人,答案显而易见。

洛轩点了点头,从怀中取出一枚绣囊。

“不知道姑娘喜欢什么。这个,是我挑了很久的。姑娘看看喜不喜欢。”

我接过绣囊,好一阵端详。

“喜欢。多谢公子美意。”

“该是我谢姑娘赏脸。我知道,姑娘一定收到过比这更好的绣囊。”

洛轩说的不错,这枚绣囊虽也属精美,但在我获赠的所有绣囊中,更加精致奢华的足有不下二十枚。

这些奢华绣囊都来自同一个人——长孙连城。

长孙连城是我的另一个顽固追求者。除他之外,在我身后,还有不下十位追求者。十分相似地,他们都是为我的容貌和舞姿所倾倒,开始追求我。其中要数长孙连城的追求最为疯狂。

长孙连城家世显贵,胞姐长孙无垢是秦王李世民正妃,长孙连城本人也生的英俊潇洒,被称为京城四大贵公子之首。但我却一点也不想接受他的赠礼——

此时的长孙连城家中已是妻妾成群。传言说,这些都是家里长辈强行安排的,他自成婚之日起,三年来都只睡书房,从来没有碰过任何一个。从长孙连城看我的眼神里,我看的出,这传言不假,长孙对我,确是怀着一颗真心,一颗从来不曾、也永远不会属于别人的真心。

我张君君生平自许,虽孤弱渺小、虽知他痴恋于我,又岂肯像坊中姐妹一样,一旦年岁渐长,就忘了初心旧好,眼皮都不眨一下地嫁入豪门做人侍妾?

我本想像拒绝其他人一样拒绝长孙连城,教坊的阿姨却是不许——

“旁人得罪得起,长孙公子可是万万得罪不起。就算你张君君得罪得起,我也得罪不起。”

于是我只能收下,封存在柜中,从不打开。我要等,等一份真爱,不,我等的,是一份能许我一世尊严,而非富贵的,真爱。

终于,我等到了他——洛轩。

自打我接受他的绣囊之后,才过了两天,他又来了,送了我一枚玉钗,一看就价值不菲,不知是花了几个月的俸禄才买到的。

我想告诉他:我其实一样地心仪于他,他无须这样继续破费。只恨双唇像挂了铅块一样迟迟张不开。

次日,洛轩竟然又出现在廊下,却没有走近我。

我把脚步放慢,一步一步挪到转弯处,再跨一步,就会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我盼着,盼着,盼他会叫住我,然而,他没有。

接下来的几天,几乎每天他都会出现,却从不走近跟我说一句话,只是远远地看着我,看我从出门到转角即消失不见的身影。不过,我不介意,只要能看到他,于我而言就是一种幸福。

我们两个就这样持续了一个月,一个月后,洛轩终于再次朝我走来。

我红了脸,立在廊下,等他走近。此时花气氤氲,鸟鸣阵阵,暗香飘来,令我心头仿佛渐染微醺。

他走近,直到彼此呼吸可闻,忽从怀中取出一支无比精美的步摇。

“上回那个玉钗,我看你很喜欢的样子,可惜送完那个以后,我就没有余钱买赠礼给你了,所以总不好意思走近。这不,这个月刚领了俸禄,我就……买下了这支步摇。我第一次看到它,就觉得你一定喜欢。”

“一个月的俸禄,怕是不够吧。”我浅笑颔首,“公子定是当去了一些好物件,才凑够钱的吧。”

洛轩低头搔首:“姑娘看出来了?让姑娘见笑了。”

“公子,其实……”我也低下头去,口中嗫嚅,“其实不必如此破费……”

“哦,张姑娘,你是……不堪骚扰,不愿意再见我了么……”

“不是,”我怕他误会,急忙打断,抬眼之际,忽有暮春的花枝映入眼帘。

我望着花枝,望了一会儿,眼中忽然含泪。我望向面前的男子,口中喃喃:“山有木兮木有枝。”

……

我相信,洛轩只要不是傻子,再过不久,我就会成为他的夫人。

他当然不是傻子,非但不是傻子,还很精明——

赠我步摇的十天之后,秦王李世民在玄武门猝然发动兵变,那一夜,刚好是洛轩值夜。眼尖的洛轩一眼看到一个夜色中潜行的黑衣人,当场将其射杀,并报告长官。

次日,消息传来,被洛轩射杀的那个黑衣人,不是别人,正是齐王安插在天策府的内奸。那晚,这个内奸正要赶去向齐王报信,幸而在路上被洛轩射杀,秦王才没有功亏一篑。

洛轩立此大功,隔日便被提拔为右骁卫府总管。

然后,他再也不出现了。

我却依旧傻傻地在廊下每天等,每天一等就是一个时辰,直到一个月后,阿姨走到我身边,悄声说:“君君啊,你要明白,他现在可是十六卫高官,自是要娶个名门闺秀为妻,除非他是个傻子。”

我当着众人哭出声来。我宁愿他是个傻子,真的。

————

(浩轩所写的第一章到此结束。)

两人原本饥肠辘辘,看完后神奇地感觉自己啥都不想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