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气候变化科学认知的进展
在第一章第一节中已经谈到,以IPCC为代表的系统性的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几乎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进程同时起步,20多年来对谈判的推进作用非常明显。基于IPCC FAR的建议,1992年,各国通过谈判形成了公约,国际社会第一次形成了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共识。IPCC于1995年完成了第二次评估报告(SAR),该报告的核心就是阐释《公约》第2条的有关科学技术信息。尽管当时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但这些研究成果推动了发达国家率先采取阶段性量化减排指标,进行全经济范围量化减排;同时,推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与技术支持,建立基于市场手段的灵活减排合作机制。这些都成为1997年国际社会谈判达成的《议定书》的核心内容。第三次评估报告(TAR)进一步阐述了自然、技术和社会科学对于确定哪些成分构成“气候系统危险的人为干扰”提供了所需的实质性的信息和证据。TAR使用了一系列温室气体排放情景,对未来25年、50年和100年的区域和全球的气候、环境以及社会经济的后果进行了评估。第四次评估报告(AR4)进一步认定自20世纪中叶以来,大部分已观测到的全球平均温度的升高很可能是由于观测到的人为温室气体浓度增加所导致;温室气体以当前的或高于当前的速率排放将会引起21世纪进一步变暖,并会诱发全球气候系统中的许多变化,这些变化很可能大于20世纪期间所观测到的变化,并有可能诱发突变的或不可逆转的影响;在减缓方面,AR4给出了公约“附件一缔约方”和“非附件一缔约方”的减排情景,这是IPCC首次就不同国家集团在不同温升控制情景下,总结出各研究得出的排放控制建议。这一总结具有显著的政策含义。在TAR和AR4的影响下,国际社会通过谈判形成了“巴厘路线图”,确认所有国家都要努力采取减缓行动,并加强合作。第五次评估报告(AR5)进程在AR4之后随即开展,在2014年正式完成,它的关键研究时段与德班平台谈判基本吻合,可想而知对谈判会起到越来越大的影响。
一、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以来的气候变化基本事实
2007年以来,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极端天气事件越来越频繁。2010年夏季,俄罗斯的高温热浪引发大面积森林火灾,许多村庄被付之一炬;莫斯科7月份的气温打破了当地130年的气象规律,导致11000人死亡。2010年12月和2011年1月上半月,澳大利亚东部发生严重洪灾,这是澳大利亚有史以来造成损失最大的自然灾害。2012年,美国本土经历了有历史记录以来的最热月份与最热年份,以及半个多世纪以来影响最严重的干旱和局部森林大火,造成严重洪涝灾害和伤亡事故的“桑迪”飓风给美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13年5月,位于夏威夷的莫纳罗亚天文台监测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已经达到400ppm,被广泛认为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情。相比2000年,13年间温室气体浓度上升了25个ppm。2014年9月9日(气候峰会之前), WMO发布年度《温室气体公报》称,2013年,地球大气的3种主要温室气体浓度均创下新高。2014年12月3日,WMO发布消息,认为2014年很可能是有气象记录以来最热的一年。2015年巴黎会议之前,WMO正式发布《2014温室气体公报》,认为2014年全球范围内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的平均摩尔分数达到新高,CO2为397.7±0.1ppm, CH4为1833±1ppb、N2O为327.1±0.1ppb,这些值分别为工业化(1750年)前水平的143%、254%和121%。2016年1月20日,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及美国航天局(NASA)分别发布了各自的观测和分析报告,虽然数据略有不同,但它们均一致认为2015年超过2014年的气温纪录,成为自全球1880年有气温记录以来的最热年份。报告认为,2015年全球平均气温比20世纪平均水平高出0.9℃,比上一个最热年份2014年高出0.16℃,而且“0.16℃”这一破纪录的增加幅度是史上最大的一次。2016年7月21日,WMO发布“2016年1—6月全球气候打破新纪录”新闻,称全球多项气候指标再次刷新纪录;其中,2016年1—6月全球平均气温达到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高值,2016年正在成为史上最热年。
这是引导气候变化谈判的最严峻的背景,对于气候变化影响和适应以及减缓的研究也是气候谈判的极为重要的参考。AR4发布以来,气候变化科学在自然科学基础、影响和适应、减缓气候变化等3个主要领域都取得了显著进展。同时,在一些交叉性问题上(例如模型模式发展、风险认知和管理、减缓和适应的关系等)也形成了更多共识。这些都为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国家政策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气候变化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进展
气候变化自然科学致力于研究全球气候是怎样变化的、变化的原因是什么以及预估未来的气候变化。基于观测手段的不断丰富、研究范围的持续拓展和气候系统模式的进一步深化,气候变化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在气候系统变化、气候变化检测归因和未来气候变化预估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最终AR5给出了若干新结论。
(一)观测手段不断丰富,数据处理能力不断提高
2007年以来,随着卫星遥感技术的发展,观测站点设计和观测频次的调整、观测仪器性能的改善和精度的提高,获得的资料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延伸的观测时段、扩大的观测内容和提高的观测精度使气候系统各圈层变化的信息量大大增加。正是由于观测手段的丰富,AR5所使用的数据集融合了很多新的观测序列和非均匀性订正序列,使AR5评估的气候变量范围和时间长度进一步扩大,不确定性减少,深化了科学家对气候变化的理解,从多视角进一步证实和支持了AR4关于近百年全球变暖毋庸置疑的结论。
以海洋研究为例,在过去几年中,海洋气候变化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也有赖于技术的进步和观测站的增加。目前,遍布全球的验潮站已有2000多个,大部分具有16年以上的观测记录。针对大洋主要采用的观测手段有卫星遥感和自律式的剖面浮标(Argo)。通过卫星可以获取海面温度、盐度、海平面高度、海面风场和水色等环境信息;Argo可以更好地观测到海洋次表层和深层的环境状况。在AR5中,利用卫星高度计等其他观测手段,订正了AR4中由于Argo的测量误差导致的海洋上层含热量年代际变率以及20世纪70年代的升温和80年代初的降温趋势。此外,观测深度也从AR4的3000米拓展到洋底。研究结果显示,1970年以来,全球海洋上层变暖的估计值可能偏低,全球变暖的趋势比之前预想的更加糟糕。
(二)检测归因和气候模式研究领域进一步深化
气候变化的检测归因是识别人为和自然因子对气候变化相对贡献的核心内容,也是迄今没有很好解决的科学问题之一。自发布第一次评估报告以来,IPCC就非常重视气候变化的归因问题,但是由于资料、技术方法、模式发展等方面的限制,直到2001年的TAR才有能力尝试定量分析气候变化中的人为影响。自AR4以来,观测资料的系统偏差和非均一性都得到了很好的订正,海-气耦合气候模式的模拟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尤其是在全球耦合模拟模式比较计划第五阶段(CMIP5)中,大部分气候模式分别模拟了单个人类活动强迫因子和自然强迫因子的气候效应,这些都为更好地进行气候变化检测和归因提供了保证。
参加CMIP5的46个地球系统模式来自12个国家和欧盟的23个模式组,其中美国的模式最多,达到13个,中国有5个单位的6个模式参加了对比计划。CMIP5包括的5个圈层分量模式的分辨率更高,特别是加入了对气候变化有明显影响的生物地球化学循环。大多数地球系统模式包括多圈层相互作用的碳循环、相互作用的气溶胶过程和随时间变化的臭氧过程等。评估表明,在2/3的这类模式中,模拟的20世纪后期全球陆地和海洋碳汇处于观测估值范围内。正是由于CMIP5地球系统模式有了改进,科学家因此有能力做气候变化的检测和归因分析以及定量做未来气候预测和预估。
可以说,目前的地球系统模式较前几次评估报告的模式都有改进,模拟效果有所提高,但有许多模式模拟效果较差,如,地球系统在模拟5大圈层多个变量的变化趋势以及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极端事件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在空间尺度较小和时间尺度较短的条件下模拟效果更差。因此,地球系统模式有待进一步发展和改进。
(三)主要研究结论的进展
除进一步夯实AR4研究结论(气候系统正在变暖,人类活动是20世纪中叶以来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继续排放温室气体将进一步升高全球气温)外, AR5第一次给出了累积CO2排放量与温升目标的定量关系:如果将1860—1881年以来的人为CO2累积排放量控制在1000GtC,那么人类有大于66%的可能性将未来温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相对1860—1881年);如果把人为CO2累积排放限额放宽至1570 GtC,那么只有33%的可能性实现温控目标。在高排放情景下,人类可能无法实现“温升不超过2℃”的预期目标。截至2011年,人类已累积排放了515(445~585)GtC,按照上述66%以上的概率将温升控制在2℃以内的情景来看,相当大的碳排放空间已经用完,2100年之前剩下的排放空间已经不足一半。报告还对1750—2011年的CO2累积排放量及其碳循环量进行了明确的估算:在人为CO2累积排放中,化石能源燃烧和水泥生产CO2排放量为375[345~405]GtC,土地利用变化CO2排放量为180[125~185]GtC,海洋吸收了155[125~185]GtC,自然陆地生态系统吸收了160[70~250]GtC,大气中累积的CO2为240 [230~250]GtC,导致大气中CO2浓度从1750年的278ppm上升到2011年的390.5ppm。此外,AR5还科学评估了短寿命温室气体和气溶胶的作用。
IPCC历次报告反映出人类对气候认识的不断进步。AR5关于气候变化自然科学的研究结论强化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基础和紧迫性,特别是初步解决了一直以来长期目标“面目不清”的问题(当然其中仍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对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推动意义。
三、气候变化影响、适应和脆弱性研究进展
IPCC第二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对气候变化的影响、适应和脆弱性进行评估,评价气候变化导致的风险格局和潜在效益的变化,以及如何通过适应和减缓来减少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和风险。自AR4以来,基于更加系统可靠的观测和更加细致深入的分析,科学界对各种影响过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从而对模拟这些过程的模式进行了改进,从而在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淡水资源、人类福祉等的影响和适应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认知。
(一)观测和评估的范围和方法得到扩展
自AR4以来,气候变化影响的观测和评估范围以及检测归因从自然系统(淡水资源、生态系统、海岸带和海洋等)扩展到人类系统(人体健康、人类安全、生计和贫困),模式模型参数的区域化、可用性越来越好,使得研究能够从全球范围走向分区域研究。影响的经济损失和适应成本评价方法虽然依然相对薄弱,但也有一定进展。
(二)风险管理认知以及对自然系统和人类系统的相互作用的认识得到提高
风险指的是造成人类宝贵事物(包括人类本身)处于危境且结果不明等后果的可能性,通常表述为危害性事件和趋势发生的概率乘以这些事件和趋势的后果。IPCC评估报告将风险纳入气候变化领域,对气候变化风险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入。特别是AR4以来,“风险”成为适应研究领域的最核心关键词。2011年,IPCC发布了《管理极端事件和灾害风险,推进气候变化适应》的特别报告(SREX)。报告指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常常但并非总是与灾害相关,极端和非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载体的暴露度和脆弱性。自SREX以来的研究更明确地将经济系统、发展路径纳入到气候变化风险评估框架内。研究认为,人类和生态系统关键脆弱性的决定因子,如暴露度、影响敏感性和适应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路径和状态;不仅如此,社会经济路径、适应和减缓措施以及治理策略还可以通过温室气体排放和其他辐射强迫以及土地利用变化来对气候系统的物理属性产生影响。因此,影响、暴露度、脆弱性和适应等基本概念得到了清晰的界定,气候变化风险评价框架得到了重新认识,气候变化、影响和适应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单向线性关系,而需要在一个复合系统的框架内予以理解和评估。提高整体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涉及整个政治、经济和社会系统的转型。
(三)对适应和减缓相互关系的认识逐步深入
从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减缓和适应之间的相互关系得到了更多梳理。降低气候变化的影响不能单纯依靠适应而是要通过适应和减缓活动共同减少和管理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适应和减缓虽然都有同样的紧迫性,但两者在不同时间尺度上发挥着不同的效果:适应的短期效果更为显著,而持续减缓将在中长期发挥更为重要的效果。适应有局限性,对大多数风险而言,即使采取了充分的适应行动,仍然不可能完全避免所有的风险;在超过2℃的情景下,适应的局限性表现得尤为明显,这突出了减缓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根本作用。因此,一方面要通过减缓将气候变化风险控制在适应极限范围内,降低适应的难度和成本;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适应和减缓之间存在显著的协同效益,例如,提高能源效率和使用清洁能源能减少有损健康、影响气候的空气污染物的排放等。
(四)主要研究结论的进展
基于AR4和以上研究进展,AR5第二工作组报告对粮食生产、淡水资源、生态系统、海岸带和海洋、人类健康和生计、城市和农村地区提出了高信度的影响评估。例如,对于淡水资源来说,AR5更加明确地指出,随着温室气体排放增加,与淡水资源相关的风险会显著增加(高信度,证据充足),其中高信度风险包括:亚热带干旱地区的可再生地表和地下水资源显著减少,影响局地的水、能源和粮食安全,增加通过常规手段处理的饮水水质风险;改变降雪地区的河径流季节分配,由冰川补给的河流,其冰川补给量将在未来几十年增加而后出现下降。中等信度的风险包括洪水发生频率的改变,气象、农业和水文干旱发生频率的增加和对土壤侵蚀和泥沙输移的影响。总体来说,AR5提供的观测到的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越来越广泛而且具有实质性。
与以往不同的是,研究并没有强化发展中国家更易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结论,而是强调了气候变化风险超越国界和发展阶段的特性。研究指出,对于目前气候变化的影响,人类社会已经开展了适应措施,但现有适应措施下的风险和充分适应措施下的风险存在差距,即所谓“适应赤字”。目前,每个区域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适应赤字,各个国家都存在加强适应的诉求。
报告特别建立了温升和风险之间的半量化关系,从而提出了不同温升幅度的风险评估结果。基于“五大关注理由”(Reason for Concerns,分别为独特且受威胁的系统、极端天气事件、影响的分布、全球综合影响和大尺度事件),研究结果表明,目前,“独特且受威胁的系统”已受到中等程度的气候变化风险的威胁,2℃温升情景下“五大关注理由”所遭受的风险处于中等至高风险之间,而温升4℃的情景则处于高或非常高的危险水平。研究结论强化了2℃目标的合理性和紧迫性。
以风险管理为切入点,研究提出了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的原则以及近百种适应措施。这些措施可分为3大类:(1)针对减少暴露度和脆弱性的措施,如预警系统、改善民生、基础设施等;(2)增量调整性措施,如新型农作物品种、相关建筑标准、改善医疗服务等;(3)转型类的措施,为提高整体适应能力而涉及的整个政治、经济和社会系统的转型。其中,规划和实施是保证有效适应的重要环节。
气候变化影响、适应和脆弱性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虽然如此,也有科学家认为,AR5在涉及如何切实开展适应行动方面,缺乏实践经验及实践案例作为此类证据的支持。也就是说,这些章节提供的是自上而下的观测描述,而不是实践人员主导的事实证明。因此,在气候适应行动评估方面,无法对现有证据进行全面整体评估,其导致的结果就是当决策者以AR5 WGⅡ的评估结论为依据制定气候适应政策时,政策实施效果不佳的风险加大。正是基于这个原因,2015年通过的巴黎气候大会缔约方决议要求建立针对适应行动的技术检验进程(technical examination process, TEP)。
四、气候变化减缓研究进展
减缓气候变化研究的主要任务是探讨实现温室气体减缓目标的路径、成本、效益和风险。自AR4以来,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排放格局和气候变化政策都有了很大变化和发展,推动减缓气候变化研究不断取得新认知。
(一)可持续发展和公平
自AR4以来,涌现出众多探讨气候变化如何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互作用的研究,“绿色增长”或“绿色经济”的概念也相继出现,其基本目的都是实现政策的多目标性,以及各种相关政策之间的协同或权衡取舍。这些研究从3个角度探讨了可持续发展与减缓之间的关系:1)减缓政策如何贡献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某个目标,例如脱贫、就业、农村发展等;2)并不是为减缓气候变化而单独设计的政策的显著减排协同效应,不同政策工具之间的互动;3)如何动员政治、金融和行政资源投入到减少排放的行动中,“非气候政策”的吸引力可能更大一些。总之,从AR4以来,气候政策的“专一性”在降低,越来越趋向务实,这也促使AR5放弃了原有对气候政策和非气候政策的划分。
对于减缓中的公平原则,AR4以来的研究重点是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及各自能力原则”(CBDRRC)的解读。有的研究指出,不同国家在与气候变化的影响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相关的问题上的历史责任和当前能力是不同的;有的研究强调,如何使该原则的实施满足行为体的不同需求,包括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求和脆弱性问题应受到关注;还有一些研究指出,该原则的实施随着发展、排放和影响模式的变化变得更加微妙。此外,对于该原则所涉及的法律地位、实施的重要性及内含的责任等问题也存在不同的看法。
(二)人为温室气体认知和核算研究进展
自AR4以来,对于非能源CO2气体(特别是短寿命温室气体和气溶胶)温室效应的认知、土地利用和土地利用变化CO2排放/吸收及基于消费端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都取得了一定进展。
短寿命温室气体和气溶胶等基本理念引起关注在于它们的全球增温潜势(GWP)较强,短期内可以通过减排这些气体来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长期看与长寿命温室气体减排相结合可以降低综合减排成本,因此减缓短寿命气体应该在减缓策略占有重要地位。对于这个问题,AR5第一工作组报告已经给出了较明晰的答案:CO2仍是对全球变暖贡献最大的温室气体,CO、NOx等短寿命气体对全球变暖有一定贡献;黑炭所引起的辐射强迫为正值,但所有气溶胶综合效应总体上具有减缓全球变暖的作用。按照这个科学结论,削减短寿命温室气体可以作为减排CO2的补充行动,但不能替代针对CO2等长寿命气体的减排;气溶胶减排不宜与温室气体减排混为一谈。但也有科学家认为,使用不同年代尺度的全球增温潜势(GWP)参数(目前广泛使用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中提供的100年尺度的GWP),短寿命气体的排放量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的份额会发生巨大变化,其重要性也将随之改变,因此呼吁对核算体系进行重新审视。第三工作组报告并没有对这个问题提供明确答案。可以看到,尽管有一定科学共识,目前的研究进展还没有达到对长短寿命气体减缓努力进行准确界定的水平。
工业革命以来的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是导致温室气体浓度上升以及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与以往研究重点(关注不确定性较小的能源和水泥生产过程CO2排放)不同,AR4以来的部分研究将重点放在与森林和其他土地利用相关的CO2排放估算上(第一工作组报告也提供了包括土地利用在内的碳循环数据),这迅速引起了广泛关注。将相关结论应用在累积排放计算上,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历史责任的划分。但这其中的不确定性不容忽视。
泄漏和转移排放一直是IPCC关注的重点之一。自AR4以来,很多研究定量分析了通过贸易活动跨国境转移的碳排放,也就是将惯常的生产端排放折算到相应的消费端。研究结果普遍发现发达国家通过产业转移和全球贸易将部分排放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自身实际减排效果有限。发达国家基于消费计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普遍高于基于其生产计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而发展中国家正相反。
(三)建立新的基于温升和浓度目标的社会经济情景
为适应新的需求,AR4正式发布不久,IPCC就召开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为AR5创立新的气候变化综合情景。专家组决定在原有《排放情景特别报告》(SRES,2000年发布)的基础上建立典型浓度路径(Representative Concentration Pathways, RCPs)情景。RCP包括RCP2.6、RCP4.5、RCP6.0和RCP8.5等4种情景,每种情景都包含了一组特定目标下的排放路径。RCP情景与SRES情景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并没有实质性变化,见表3-1所示。但可以看到,在新情景建立之初,几乎没有相应的SRES情景与RCP2.6对应。AR5专家组的主要工作就是建立这种低浓度情景(450ppmCO2当量浓度情景,相当于RCP2.6情景)。到AR5第三工作组报告发布之时,低浓度情景的数量显著上升,达到114个,而AR4中只有4个。这种低浓度情景的实现要求大规模改革能源系统并改变土地使用方式,而且CO2移除技术(CDR)必须成为关键技术手段。
表3-1 RCPs与SRES的相互关系
此外,专家组还加强了综合评价模型与部门模型在减排潜力、成本和措施方面的衔接,扩展了部门减排措施的范围,除了技术进步、能效提高和能源结构改善外,将行为转变、减少服务需求等均作为实现转型路径的技术选择。
(四)减缓政策与贸易政策的互动研究
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都证明自由贸易对环境有重要影响。自AR4以来,气候变化减缓与自由贸易政策之间的相互关系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的背景在于,虽然相比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世界贸易组织(WTO)更加注重环境保护问题,并把它作为基本宗旨的一部分,但是由于WTO和各种多边环境协议的中心任务有别,彼此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迄今为止,以公约和《议定书》为代表的气候协议对各国国内经济和国际贸易的潜在影响超过了其他任何多边环境协议,它们与WTO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也是不言而喻的。例如,与贸易相关的减排措施诸如关税、配额、禁令等贸易限制措施,与秉承自由贸易的WTO规则的冲突最为明显;以碳定价措施、排放标准、自愿减排计划、生态标签、碳足迹等为主的国内减排措施虽然主要针对国内的生产消费行为,但通常也会以边境调节税的形式对进口产品施加影响,这与WTO的非歧视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也存在冲突。但另一方面,自由贸易对减缓气候变化也会有促进作用。低碳技术的国际流动有助于各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生产能耗和碳排放,而低碳产品和服务的贸易则直接有助于温室气体的减排;在理论上,边境调节税也可以改善经济效率、减少碳泄漏,促进广泛参与和遵约(但在政治上可能与公约原则发生冲突)。此外,作为国际贸易制度的重要载体,WTO不仅机制完备,涉及贸易问题的方方面面,而且成员国遵约情况普遍良好。这些对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机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五)减缓气候变化技术发展
自AR4以来,化石能源技术和非化石能源技术的进展有目共睹。北美的页岩气革命使能源地缘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对全球能源价格、能源市场、短期和长期气候变化减缓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日本福岛核事故推进了全球核电政策两极分化,部分国家“弃核”,部分国家短暂停滞后在更加注重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恢复建设,从全球来看核电依然是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技术措施;以风电和太阳能光伏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发展使电网更加灵活稳定,消纳更多可再生电力;电动汽车为交通部门减排带来希望。2011年IPCC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特别报告》,详细分析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潜能、技术条件和成本控制。能源系统的革新性变化、学习曲线的不断成熟为AR5中减缓气候变化情景设置提供了基础。
非常规减缓技术的研发和示范也取得进展。尽管碳捕获和埋存(CCS)工程在吸引更多投资方面依然存在问题,“生物质能+碳捕获和埋存”的技术(BECCS)开始进入研发和早期示范阶段,由此也引出了“负排放”构想,成为AR5中实现低浓度情景目标的关键技术选择之一。近年来,人为干预太空减少抵达地球表面太阳辐射的“光辐管理”(SRM)技术也走入视野,但被普遍认为尽管使用的经济成本可能不高,具有实际操作可能,但其巨大的不确定性和可能的安全含义,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从伦理上看,当代人是否有权来开展SRM这类具有巨大科学不确定性的地球工程存在争议,在科学不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任何行动,就失去了伦理学基础。从法律上看,人工干预太阳辐射,即使是科学实验或研究,由于其影响超出了国界、超出了当代人、也超出了人类社会,如果有人采取行动,也存在法律依据上的质疑。
(六)减缓国际合作机制研究进展
自AR4以来,在实践中,国际气候谈判跨过了20年节点,《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德班平台谈判开启,丰富的经验教训等待总结;众多国际、跨国、地区、国家和次国家合作机制/行动都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重要议题纳入,国际气候机制呈现出复杂化、碎片化和多元化的趋势。在理论上,气候变化被明确定义为全球公共物品,源自西方的全球治理理论得到进一步阐释。基于这些理论和实践,科学家从多个角度对这20多年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机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结果认为,公约依然是国际合作主渠道,但对公约基本原则的理解出现分歧,《议定书》在环境完整性等各方面的表现不尽如人意;国际合作架构和参与主体呈现多元化局面,不同层面的减缓政策进行衔接非常关键;减缓国际合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参与度不够、遵约机制不健全。对于下一步国际合作走向,一个“自下而上”的全球协议、恰当的资金和技术激励可以促进广泛参与,贸易措施的介入也可以完善气候政策,促进参与和遵约;公约外的各种“小多边主义”通过对接可对公约内机制可以起到良好的补充作用。
在科学和政治的纠结中,虽然评估结果没有对未来的国际机制给出最具针对性的答案,但其中若隐若现的倾向性已经有比较明确的导向意义:对公约原则的质疑将从根本上撼动已有的减排机制安排,对多元化合作机制的强调将逐步淡化公约的主渠道地位,对广泛参与的争取将导致“自下而上”松散机制的建立和类《议定书》机制的式微,对贸易措施介入的支持(但“选择性”地忽视绿色科技贸易自由化)可能加速WTO与公约的相互渗透,从而可能影响WTO一贯秉承的贸易自由理念。这些可能的变化和转折对全球气候合作的影响将非常深远。
五、小结
历时7年多,IPCC发布了完整的AR5,对AR4以来的气候变化科学进展进行了全方位但也富有争议的总结。按照一贯的宗旨,IPCC的研究是与政策直接相关的(policy-relevant),但不直接提供“政策药方”(not policy-prescriptive)。如果说科学家完成了自己的阶段性任务,那么应对气候变化这项全球事业随后的任务需要通过决策者对这些研究进展见仁见智的解读、选择和实施以及公众对这些知识的吸收程度来完成。应该非常清楚的是,科学与政治、决策之间的距离不会因为这一次科学研究的进展而得到更多的弥合,科学与政策、决策与实施之间的不一致性是政治生活乃至日常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