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文化产业政策理论与成果
2.1 文化产业的集群理论
文化产业集群理论提供了一个思考、分析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并制定相应政策的新视角。文化产业集群无论对经济增长,企业、政府和其他机构的角色定位,乃至构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其他机构的关系方面,都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方法,对行会作用的发挥、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的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说明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集群概念的代表性事例为英国舍菲尔德(Sheffield)市的文化产业园区(Cultural Industries Quarter)和美国的硅谷(Silicon Alley)。
2.1.1 关于文化产业的聚合倾向与地区发展的研究
集群概念起始于阿尔佛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他认为:“国家经济的成功在于至少有部分的特化产业在特定地区是否集中发展。”马歇尔(Marshall)指出19世纪英国经济是以少数地区产业发展为基础,阐明了在特定地区产业具有特化倾向是依靠于其地区的资源、周边市场或历史性偶然。马歇尔又强调,一旦特色产业在某地区落户,就难免出现被区域化经济(Localization economies)强化地理性特化的倾向。马歇尔所说的区域化经济,是指①具有吸引为地区企业提供投入因素的多种中介企业与辅助公司的倾向;②形成熟练或高级技术人力场而发展;③发展相关产业;④产生地区企业间知识与技术的输出效果的现象。普特(Porter)以说明集群理论与国家竞争力的关系扩大了马歇尔的理论,他主张四个要素——企业战略/竞争关系、投入因素条件、需要条件及相关产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带来了一个产业的高生产性,而这种效果在产业内先导竞争企业在地理上集中时发挥得最好。在20世纪,经济学家以“新贸易论”和“收获递增”的观点发展了马歇尔的理论。他们认为,地区的经济集群化和特化是产生收获递增和最大限度地扩大技术、市场及其他外部经济性提供的潜在力的决定性因素。从整个国家经济发展观点看,也显示出越是成为地区化的产业,其国际竞争力越强的倾向。
斯科特(Scott)也是对文化产业集群研究较早也较为深入的学者。斯科特从地理分布上分析了文化产业具有聚合的倾向。他在《文化经济:地理与创意领域》一文中指出:“文化经济中的企业间交往和地方劳动力市场的形成过程,促使了生产制度与地理环境的聚合,经常出现的‘高回报’效应也大大提高了这种势头。这种聚合倾向和相关的高回报效应,不仅提高了生产制度的效率,而且提高了其创造性;这在其他任何生产场合都没有这样明显的表现。”此外,他还指出文化产业及其集聚地之间具有一定的共生关系。作为电影业的好莱坞与作为地点的好莱坞之间的联系便是典型的一例。好莱坞的电影业以街道布置、自然风光、生活方式等形式拥有大量的地方文化资产。这些资产在给电影业产品增加独特外观、精神风采方面,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而这些产品也塑造着好莱坞或者南加州的新形象(或是现实的,或是虚构的),或者赋予以往的形象以全新的意义。因而电影业又受到该地区文化资助的青睐,当新一轮生产开始的时候,这些资助就成了新的生产投入。在南加州,上述形象的不停变动也经常受到其他文化产品的产业推动,例如音乐唱片业、电视制作业、服装业等。
Keith Bassett、Ron Griffiths和Ian Smith(2002)从文化产业集群的角度分析了Bristol电影制作的发展,指出产业集群在城市经济的发展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分析了文化产业集群的发展阶段、发展特点及产业与全球经济的联系。澳大利亚学者斯图亚特·坎宁安(Stuart Cunningham,2002)在《从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理论、产业和政策的含义》一文中也提出了集群理论(Cluster Theory),指出通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可以带动区域经济的增长和多样化。格莱泽(Glaeser,2005)通过对服装业和出版业进行实证分析指出,纽约是美国服装业和出版业最重要的产业集聚地。纽约作为美国第一大港口,能够快速接触新的创意以及最新的信息,对这些行业的集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Hans Mommaas(2009)认为:从20世纪80年代,文化创意集群已成为城市和地区文化和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功能,从“经典”表演、视觉艺术到更现代的多媒体、休闲和设计活动,都以各种空间形式集聚:在新的建筑群、修复的工业和港口的建筑、城镇和地区。它们在一起,形成了广泛的城市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中文化转向的一部分。Dominic Power和Tobias Nielsén(2010)分析了欧洲的文化创意产业与地区发展,指出:“创意文化产业的存在和区域繁荣之间有着牢固的关系。欧洲那些创意和文化产业人才聚集的地区就是那些经济繁荣的地区。”“创意和文化产业在欧洲经济中表现出强劲的增长。然而,增长并不是均匀地分布在欧洲。较高水平的增长大致集中在欧洲中部地区——法国、西班牙、英国和波罗的海国家。而在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某些地区表现出了较高的增长率,而另一些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在此期间出现了就业人数下降。”
2.1.2 关于文化产业集群城市区位的研究
学者们关于文化产业集群区位问题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区位环境和地点的研究。早期的研究主要关注于文化产业环境,并提出一些创意环境的特征。托奎斯特(Törnqvist,1983)发展了创意环境的概念。他指出,创意环境有四个关键特征:创造力,在特定相关活动中的能力,区域内人们之间的信息转换,以及通过真实或艺术的记忆储存信息的能力。他认为,创意环境具有典型的无次序和结构不稳定的特征。安德森(Andersson,1985)认为,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环境应具有以下特点:多样的环境、基本的原创知识和能力、全面但没有严格管制的金融基础、经验需要和确切机会之间的不平衡、内部与外部交流的可能,等等。
进入21世纪后,学者们普遍认为区域地点对于文化产业有着重要的作用。普拉特(Pratt,2000)对纽约和“硅谷”新媒体开发者的分析证明了距离和地点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仍然重要,否定了使用世界网站的经济和社会活动中距离不发生作用的观点。内夫(Neff,2004)探讨了文化产业中数字领域中地点的作用,通过对纽约新媒体产业6年间900多个社会网络事件进行调查,证明了产业区位对于文化生产的作用十分重要。德雷克(Drake,2003)认为,特定的地点能为产业创新提供动力。他对英国文化产业中手工业和数字设计部门的工作状况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在文化产业中一个基于地点的资源可能通过艺术家和设计者的创造而成为经济优势,一个文化产业的工人对地点主观的、情绪的反应将会影响最终文化产品的特性。斯科特(Scott,2005)提出了“创意场域(Creative Field)”的概念,他认为创意场域是产业综合体内促进学习和创新效应的结构。斯科特从比较宽泛的视角来研究创意场域,将包括技术集约的制造业也看作创意产品,与文化产品一同作为一个新经济整体。创意场域是在特定地理空间内由一系列产业活动以及相关社会现象构成的网络,这一网络关系能够促进企业家收益和创新的产出。从理论角度来看,创意场域包括学习型区域、区域创新系统、创新情境等多个层面。从实践角度来看,创意场域侧重于包括工业区、城市经济系统、区域生产综合体等集聚经济结构的研究。
学者们还研究了文化产业区位与城市之间的关系。斯科特(2000)认为特定地理位置具有提高文化产业集群创意行为的功能,并指出文化产业的主要部分集中在像洛杉矶、纽约、巴黎或东京这样的国际化城市。德雷克(Drake, 2003)也赞同这样的观点,他认为文化产业集聚是提高创新速率的催化剂,在分工与专业化越细致的地方,文化产业的集聚现象越容易出现,因此文化集群在大城市出现的概率要高于乡村和小城市。普拉特(Pratt,2004)等学者认为,大城市的具有较高的文化产业聚集度。文化产业集群与区域内学习创新能力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同时文化生产对劳动力技术要求高度细化,这意味着只有大城市才能够提供完全发展的文化经济的条件。但是吉布森和康奈尔(Gibson and Connell,2004)指出,并非只有大城市的文化产业才能够快速发展。在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乡村地区,已经出现了逆城市生活方式的移民。乡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有助于远程办公和艺术及文化产业部门进入乡村地区。因此文化创新并不是只能在大城市出现,在乡村地区也可以实现文化创新。Elizabeth Currid&Sarah Williams(2010)认为文化产业往往集中在洛杉矶和纽约市的中央位置。这些集群模式也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文化产业向城市的其他部分的迁移能够促进文化生产的发展。他们利用劳工统计局的数据,进行了地理信息系统(GIS)分析,以比较在洛杉矶和纽约这两个地理和城市环境属于非常不同类型的城市的文化产业。他们的分析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①当文化产业分解成完全不同的工业部门(艺术、时尚、音乐、设计等)时,它们之间的重要差异出现;②文化产业在每个城市的表现相似,因为它们的附属部门以类似的方式倾向位于同一地点(例如,艺术与设计,音乐与电影),这种搭配模式在纽约和洛杉矶这两个地点是一致的。
2.1.3 文化产业园区的集群理论
德瑞克·韦恩认为,文化园区指的是特定的地理区位,其特色是将一个城市的文化与娱乐设施以最集中的方式集中在该地理区位内,文化园区是文化生产与消费的结合,是多项使用功能(工作、休闲、居住)的结合。Hilary Anne Frost-Kumpf认为文化园区指的是一个在都市中具备完善组织、明确标示、供综合使用的地区,它提供夜间活动且延长地区的使用时间,让地区更具有吸引力;提供艺术活动与艺术组织所需的条件,给居民与游客相关的艺术活动;提供当地艺术家更多就业或居住的机会,让艺术与社区发展更紧密结合。Nolapot Pumhiran将文化产业园区定义为一个空间有限和具有明显地理区域,文化产业和设施高度集中的地方。这些集群由文化企业和一些自己经营或自由创作的创意个体组成。园区内特殊活动可包括儿童玩乐的场所、图书馆、开放和非正式的娱乐场地。在这些园区中鼓励文化运用和一定程度的生产和消费的集中。从以上文化园区的概念来看,文化园区也属于文化产业集聚的一种重要形式。
20世纪80年代,佐金(Zukin,1988)对“阁楼”(Loft)居住而形成的特殊艺术区进行研究。他认为,曼哈顿和休斯敦以南地区艺术家进入“阁楼”而形成“阁楼”这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是经济、政治和文化过程对城市文化和资本造成的重大改变所导致的。但是佐金对于“阁楼”文化区的关注比较超前,由于当时的经济社会尚未发展到后工业化阶段,这种现象没有得到政府和学界的足够关注。马库森和金(Markusen & King,2004)以及凯夫斯(Caves, 2004)等学者对文化产业园区的空间转换现象进行了研究。马库森和金指出,文化产业园区一般经历了这样的空间发展过程:最初仅是年轻、贫困以及未成名的创作人、艺术家等人在房租低廉的旧城区或贫民区居住;随着文化人员的增加,该地区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艺术集聚地。当这些文化产业集群越来越具有影响力,就开始吸引富裕的消费者和知名的艺术家进入,逐步成为高消费的时尚地区,进而引起房租的快速上涨。由于生活成本的提高,一些尚未成名的艺术家便向周边其他地区迁移,文化产业园区逐步失去了对青年艺术家和小说家的吸引力。纽约东部地区、休斯敦以南的地区都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凯夫斯的研究认为,艺术集聚地的空间转移和扩散既可能发生在城市内部,也可能发生在城市之间,但总体看来大城市比小城市适合成为文化产业人员的集聚地。
普拉特(Pratt,2004)则从形成条件、发展条件和辅助机构来探讨文化产业区构成的外部网络组织,即文化产业区的生产网络,并由此构成文化产业区发展的辅助机构,为其形成和发展提供支持与配套设施,如观众、研究机构、教育和培训机构、专门商业服务以及零售业等。霍顿(Hutton,2006)从地理学角度对文化产业园区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霍顿指出,以设计和创意服务部门为主的文化产业园区,有向大城市的内城和中央商务区的边缘地区集中的趋势,且多集中在历史建筑中。这些文化产业集中空间被称为城市的“新生产空间”。霍顿认为,不同的设计和创意服务行业在城市中有不同的分布空间,知名的文化设计企业通常集中在中央商务区,普通的创意设计企业通常分布在中央商务区边缘和内城区域,生产性服务业逐步向内城区域外围以及中等规模城镇扩散。
Mommaas(2004)对荷兰五个文化园区进行分析,研究了文化产业集群的发展策略。他认为,文化产业集群需要考虑到以下内容:激励文化多样性和文化民主主义,激励创新,激励艺术和文化的企业化途径,增加区域的吸引力和市场地位,为老建筑和废弃的地点发现新的用途。格特勒(Gertler,2004)指出,由于城市内基本组成要素之间的强烈联系可提升社会强大的凝聚力,创意城市中的各种团体间的相互作用形成“创意鸣”(Creative Buzz),对创造力的产生和创意产业园区的形成有很大贡献。John McCarthy(2006)认为,在苏格兰城市中使用的重要机制是依靠“cultural quarters”(文化区)鼓励文化集聚,即包含高比例的文化使用以及进一步集中的区域。它们可能涉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或文化消费,或两者兼而有之,进一步的空间集聚被假定为导致协同效应、集聚经济和福利设施损失最小化的使用。文化聚集政策形成“文化区”,使城市经济多元化、形象提高和社会凝聚力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