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董事会
考点五 董事会制度
(一) 董事会的地位、性质、会议和职权
董事会的地位、性质、会议和职权如表2-7所示。
表2-7 董事会的地位、性质、会议和职权
(续表)
【例2-13】 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职权中,不属于董事会的是( )。(2015年单选题)
A.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B.决定公司的合并方案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D.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解析】B 选项ACD都属于董事会的职权,选项B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是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不是决定公司的合并。
【例2-14】 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表决与另一家公司的合并事项。根据我国《公司法》,此项决议必须经该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通过。(2014年单选题)
A.三分之一以上
B.二分之一以上
C.三分之二以上
D.全体
【解析】C 股东大会的决议可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对于公司的一般事宜所做的决议,可以采取简单多数的表决方式,即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绝对多数通过。
【例2-15】 根据我国《公司法》,召集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2014年单选题)
A. 7
B. 10
C. 15
D. 30
【解析】B 董事会会议同股东会会议一样,也必须由有召集权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则,董事会会议不能召开,即使召开,其决议也不产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时,可以由公司另行规定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例2-16】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决定经理职权的机构是( )。(2012年单选题)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执委会
【解析】B 董事会决定经理的职权。经理的职权范围通常是来自董事会的授权。
【例2-17】 作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是公司的( )。(2012年多选题)
A.最高权力机构
B.咨询参谋机构
C.执行机构
D.对外代表机构
E.法定常设机构
【解析】CDE 本题考核董事会的性质。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对外代表机构、法定常设机构和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机构,选项CDE正确。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选项A错误。
(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运行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运行规则如表2-8所示。
表2-8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运行规则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以及公司制企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相同,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例2-18】 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有限公司监事的是( )。(2015年单选题)
A.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B.因贪污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5年的人
C.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
D.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已逾5年的人
【解析】C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以及公司制企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相同,选项C属于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例2-19】 根据我国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由( )聘任或解聘。(2012年单选题)
A.职工大会
B.监事会
C.董事会
D.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解析】C 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 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有关一般董事的资格的规定,另外,还需满足以下资格:
(1) 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①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
②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③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④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⑤ 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⑥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⑦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2)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①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② 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③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④ 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⑤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2-20】 某上市公司拟改组董事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2015年单选题)
A.在该公司第十大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B.在持有该公司1%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C.在该公司第二大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D.在持有该公司3%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解析】C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所以本题选C。
2.独立董事的人数
在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之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完全由内部董事构成,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在2003年6月30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但鉴于我国独立董事既要监督与制衡内部控制人,也要监督与制衡控股股东,为使独立董事的声音不被内部董事和关联董事吞没,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据多数席位。这样,既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规模优势和聪明才智,也可用够用足内部董事的有益资源,特别是信息优势和利益驱动机制。需要强调的是,如果独立董事不在董事会中占据多数席位,独立董事控制的专门委员会再多,独立董事对专门委员会的控制力度再大,仍然无法制止内部董事和关联董事的一意孤行。至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据简单多数还是绝对多数,应尊重公司与股东自治,以及市场的自由选择。
【例2-21】 关于独立董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多选题)
A.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B.不需要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C.可以向经理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E.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解析】ADE 独立董事需要具备公司运作的基础知识,并且可以向董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例2-22】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小于( )。(2012年单选题)
A.五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二分之一
D.三分之二
【解析】B 证监会《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本题考核独立董事,属记忆类题型。
3.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现行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下列职权:
(1) 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2) 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 提议召开董事会;
(5)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这些事项为:
(1) 提名、任免董事;
(2)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 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独立董事的义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