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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文献中,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经常是作为同义语加以使用的。不过,为了把自己的理论与当时流行的各种空想的、改良的社会主义相区别,他们更多的是用共产主义而不是社会主义来表达自己的理论和主张。对此,恩格斯曾经多次作过说明。在188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英文版序言中,恩格斯明确指出,
后来,随着工人运动的发展壮大,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在工人运动中的影响日益增长,共产主义运动逐步代替社会主义运动,成为工人运动的主流,因此,恩格斯在后来的著作中,把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称作科学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实际上是一回事。
但是,这种情况在马克思发表《哥达纲领批判》后有了一定变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明确地把共产主义社会区分为高级和低级两个发展阶段,低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高级阶段实行按需分配。后来,从列宁开始,人们依据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论述,逐步把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区别开来,将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称作社会主义社会,而把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称作共产主义社会。列宁说:
这样,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就成了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发展阶段。它们的联系是,这两个阶段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在广义上都属于共产主义,只是发展水平不同,成熟的程度不同。区别在于,社会主义还保留了所谓的“资产阶级权利”即“等量劳动给予等量产品”的原则。但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并没有这样的区分,他们是把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当做具有相同含义的概念使用的。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版,第1卷,384~3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 《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