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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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文献中,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经常是作为同义语加以使用的。不过,为了把自己的理论与当时流行的各种空想的、改良的社会主义相区别,他们更多的是用共产主义而不是社会主义来表达自己的理论和主张。对此,恩格斯曾经多次作过说明。在188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英文版序言中,恩格斯明确指出,

当我们写这个《宣言》时,我们不能把它叫做社会主义宣言。在1847年,所谓社会主义者,一方面是指各种空想主义体系的信徒,即英国的欧文派和法国的傅立叶派,这两个流派都已经降到纯粹宗派的地位,并在逐渐走向灭亡;另一方面是指形形色色的社会庸医,他们凭着各种各样的补缀办法,自称要消除一切社会弊病而毫不危及资本和利润。这两种人都是站在工人阶级运动以外,宁愿向“有教养的”阶级寻求支持。只有工人阶级中确信单纯政治变革还不够而公开表明必须根本改造全部社会的那一部分人,只有他们当时把自己叫做共产主义者。这是一种粗糙的、尚欠修琢的、纯粹出于本能的共产主义;但它却接触到了最主要之点,并且在工人阶级当中已经强大到足以形成空想共产主义,在法国有卡贝的共产主义,在德国有魏特林的共产主义。可见,在1847年,社会主义是资产阶级的运动,而共产主义则是工人阶级的运动。当时,社会主义,至少在大陆上,是“上流社会的”,而共产主义却恰恰相反。既然我们自始就认定“工人阶级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那么,在这两个名称中间我们应当选择哪一个,就是毫无疑义的了。而且后来我们也从没有想到要把这个名称抛弃。[1]

后来,随着工人运动的发展壮大,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在工人运动中的影响日益增长,共产主义运动逐步代替社会主义运动,成为工人运动的主流,因此,恩格斯在后来的著作中,把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称作科学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实际上是一回事。

但是,这种情况在马克思发表《哥达纲领批判》后有了一定变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明确地把共产主义社会区分为高级和低级两个发展阶段,低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高级阶段实行按需分配。后来,从列宁开始,人们依据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论述,逐步把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区别开来,将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称作社会主义社会,而把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称作共产主义社会。列宁说:

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在科学上的差别是很明显的。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把它称做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既然生产资料已成为公有财产,那么“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记这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马克思的这些解释的伟大意义,就在于他在这里也彻底地运用了唯物主义辩证法,即发展学说,把共产主义看成是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马克思没有经院式地臆造和“虚构”种种定义,没有从事毫无意义的字面上的争论(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共产主义),而是分析了可以称为共产主义在经济上成熟程度的两个阶段的东西。[2]

这样,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就成了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发展阶段。它们的联系是,这两个阶段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在广义上都属于共产主义,只是发展水平不同,成熟的程度不同。区别在于,社会主义还保留了所谓的“资产阶级权利”即“等量劳动给予等量产品”的原则。但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并没有这样的区分,他们是把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当做具有相同含义的概念使用的。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版,第1卷,384~3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 《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