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概括地说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二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前者是生产力发展的目标,后者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这两个方面有机结合,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与以资本为中心的发展是两种截然对立的发展思想。
20世纪80年代以后流行于资本主义世界的新自由主义,体现的就是以资本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其实质就是要排除一切阻碍资本前进的障碍,使资本具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以保证其获得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由此形成了新自由主义基本的价值倾向和政策主张:崇尚私有制而反对公有制,崇尚自由市场而反对政府调节,崇尚全球化而反对独立自主,崇尚市场效率而反对社会公平,崇尚资本主权而反对劳动主权,崇尚无条件开放而反对独立自主。显然,这样的价值倾向和政策主张同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发展思想是完全对立的。只有在经济改革和发展中自觉抵制和排除新自由主义的影响,才能真正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获得巨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属于制度层面的深层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只注重追求物质财富的数量和GDP的高低,而忽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在收入总量大幅增加的同时,财富和收入分配上的差距也明显扩大;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损害工人的合法权益;生产劣质假冒产品,破坏资源环境;一些干部大搞权钱交易,化公为私,损公肥私,腐败盛行,严重损害人民的利益,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和发展都违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是空洞的口号,必须体现在制度上,落实在政策上,转化在行动上,具体来说包括:
(1)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特别是要将人民当家做主的原则贯彻到国家经济管理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发展公有制经济,保障人民的共同利益,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3)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4)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
(5)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
(6)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