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经验主义的学习总结报告(一)
——论洛克哲学
我如何写这篇报告
写这篇报告之前我已经花过两个星期看洛克的《人类理解论》和我的听课笔记,并且做了相当多的札记。对于洛克的社会背景,除了看了西洋史之外还看了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及普列汉诺夫的《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并且希望读到马克思及恩格斯合作的《神圣家族》,但没有读到该书全文。花了这样许多工夫是不是就表示我这篇报告能写得很好呢?那不是的。这里还会有许多问题,有的是我知道的,有的是我自己尚未发觉的,但我却愿尽我最大的努力写这一篇报告。
我想这样写:
(1)洛克哲学发生发展的社会背景。这里面希望能说明洛克哲学一方面是继承了英国经验主义,另一方面是继承了大陆理性主义(笛卡尔)的传统,并且就他当时的社会环境说是由封建社会走入资本主义社会,但英国的走向是不彻底的,洛克在政治理论上是一个折中主义者,因此在哲学上也是一个折中主义者,并且说明洛克哲学的发展影响到法国唯物论及巴克莱、休谟的经验主义。
(2)洛克对于第一性质及第二性质的看法。这里面希望写出他自己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照他这样来有什么矛盾,我们如何才可以修正他的学说。
(3)洛克对于实体观念的看法。这里面我希望能说明,他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及他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出他的二元论来,揭示他这个学说并试用辩证唯物论的观点来说明。
(4)洛克的知识论。这是我这篇报告中最主要的一章,希望在里面写明白:第一,什么是知识;第二,知识的种类;第三,知识的范围及真实性;第四,我们对于“存在”所有的知识;第五,使用辩证唯物论的观点来批判洛克的知识论。在这一章里,我已经知道还有些问题没有解决,这些问题都把它提出来,以备以后再来分析研究。
最后祝福我自己能够很愉快地完成我这报告。
1950年1月20日
一、洛克哲学发生发展的社会背景
(一)17世纪末及18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由封建社会变到资本主义的年代。
(二)洛克的思想来源:英国由17世纪以来的经验主义(主要是培根);欧洲大陆笛卡尔的理性主义的思想;洛克的二元论折中主义在政治及哲学上的表现。
(三)洛克哲学对18世纪法国唯物论的影响。
(四)洛克哲学对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的影响。
17世纪末的英国社会是由封建主义社会刚刚变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时代,并且是最早在欧洲出现的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它的转变有异于18世纪法国的大革命,也有异于德国的资本主义的兴起。英国资产阶级的革命在1651年成功了,但它并非彻底打垮封建势力,而是与某些资产阶级化了的贵族携手了,这样造成英国资产阶级在一开始就含有保守性。法国资产阶级的革命发生在1789年,它是彻底消灭了封建势力,自英国革命成功后,法国的资产阶级就与封建势力做不调和的斗争,因此法国大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典型。德国的革命发生得更晚,比起英国来又更是不彻底了,其资产阶级是脆弱的、卑怯的,用马克思的话说,德国资产阶级的特点是“想得多,做得少”。欧洲这三个国家表示出资产阶级的三种不同的革命形式,因为革命形式的不同,其社会国家的政权形式也不相同,当然表现在文化思想上也有些差异。英国是工业发展最早的国家,是资产阶级革命最早的国家,因此“整个现代唯物论的最初发祥地,也是英国”。法国的大革命是资产阶级最彻底的革命,因此“法国的唯物论者,却能使18世纪成为主要地是法国的一个世纪”。德国在17世纪仍然是一个经济落后、政治分裂的国家,其内部的小国邦都依靠着反动的封建势力,依靠着教会的专制势力,资本主义在这种环境里渐渐地兴起,所以是软弱的。莱布尼兹就是这个时期的哲学家,在他的哲学里表现出对封建的教会的因袭和资产阶级的自由思想的矛盾的结合。18世纪及19世纪初它仍然在经济上、政治上是软弱的,因此在哲学上表现得“想得多,做得少”,只是说明世界的哲学而不是改变世界的哲学。把这几个资产阶级的革命与哲学简单地进行说明比较,我们是想由这里面得到一个结论,就是:在政治上斗争得愈是厉害,革命愈是彻底,则在哲学上唯物论也发展得愈是完备。
下面我们再比较详细地说明英国在17世纪时的社会情况。
远在16世纪初英国的纺织工业已经很发达,并且在国外得到了广大的销售市场,因此已为其改变国家之经济和社会制度准备好了资本原始蓄积的条件。英国的农业经济日益获得了商品的性质,这样就产生了英国新兴的阶级——资产阶级或称新兴的大工商业者,于是在封建制度与新兴的阶级之间的矛盾也开始出现了。到17世纪中叶,由于新兴的阶级代表着向上发展的生产力,于是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了的贵族阶级就联合成为英国的统治阶级了。
17世纪的前半期,整个是新兴的资产阶级与没落的封建贵族斗争的时期。自16世纪以来的资本的原始蓄积,新的阶级已经达到“财富充盈而地位巩固,再也不需要强大的君权保护了”。同时,因为这新兴的资产阶级在社会地位上的日渐重要,引起了英王及保守的贵族更进一步地采取了极权的统治。这样形成了当时王权与国会的争端。因此新的资产阶级及资产阶级化了的贵族阶级就联合起来向王权斗争,想由英王及保守的贵族那里取得统治权,从而造成了1640—1660年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当时一般人民(农民、手工业者、工人)为了解放出在封建势力重压之下的劳动力,使自己不再停留在饥寒的生活线上,也担负了这次革命的重担。这时新兴的资产阶级除了反对王权以外,还要反对封建势力的有力维护者——教会。在这种反对王权、神权的运动中,资产阶级是起了一定的进步作用的,同时英国的哲学也因此在17世纪发展了光辉的唯物主义,所以产生了培根等大哲学家。马克思说:“培根是英国唯物论和新时代的一般实验科学的始祖。”
但因英国的革命是由新兴的资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化了的贵族阶级联合完成的,所以统治的权力是共享的。于是在贵族阶级中所遗留的保守性仍然在新的社会里漫延着,这影响着当时的政治学说,使政治学说也有其两面性。这样一直影响到哲学上的不彻底性的二元折中论。
洛克生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其思想自然就受当时的环境所影响。洛克又较后于笛卡尔,因为笛卡尔是当时自然科学的集大成者,是由中古经院哲学中较晚出来的大师,因此我们要了解洛克的思想的来源就不得不从英国本身由培根以来的经验主义及大陆上的理性主义——笛卡尔——两方面去进行。
英国的唯物论的第一个创始者是培根。马克思的《神圣家族》中说:“在培根——唯物论的第一个创始者——那里,唯物论在朴素的形式中,包含着全面发展的萌芽。物质处于感觉的诗意的光辉之中而对人微笑,但以格言形式叙述的学说本身,却相反地充满着神学的不彻底性。”培根基本上说是一个唯物论者,他认为要战胜自然就只有服从它,就是认识自然及其规律。因此“主要的经常应予注意的东西就是物质本身,及其不同之构造与变化”。他说:“凡是在理论上是基础、结果或起因,即在实际上应成规则、目的或手段。”培根要求客观地研究自然。他认为认识的主要工具是经验,但不是偶然的和混乱的而是系统化的、计划化的、作为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基本原理的经验。他拿古代唯物论者利用经验来与经院主义哲学家局限于对自然的抽象的和空洞的描述相对立。培根以为对自然界的真正的认识是建筑在现象、物体运动的起因上的认识。因此他在哲学史上的功绩就在于他确定唯物论的世界观,提出经验作为研究自然的重要的工具。马克思说:“但培根学说的格言式的叙述却仍充满了神学的不彻底性。”正是因为在17世纪初英国资产阶级的不够发展及其落后性规定了培根唯物论的不彻底性。他限制了无神论而向神学让步,并且在其方法上也缺乏辩证的成分而基本上仍为机械论的。
“霍布士整理了培根的学说,但他并没有更确切地证明培根的根本原则——知识和观念底起源是在于感觉世界的原则。”马克思恩格斯的《神圣家族》中这样说道,并且说:“霍布士从培根的观点出发,这样推论说:如果我们的感觉是我们的一切知识的源泉,那么我们的直观、思想、表象等等,不过是物体世界底多少脱去其感觉形式的阴影而已。”又以为:“不能将思想从那思想着的物质脱离开来。”霍布士继承了培根的哲学,并加以发展,系统化了培根的唯物论,克服了培根神学上的不彻底性,但同时又给予唯物论以完全机械的和形而上学的性质。
“洛克在他的《人类理解论》中,论证了培根和霍布士底原则。”洛克在哲学上直接承继着培根和霍布士是明显的,这一方面表现在唯物论的思想上的一贯,另一方面表现在他的形上学处理问题的方法。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移植于哲学的这个方法引导后一世纪达到思维的特殊局限性和形而上学的方法。”
17世纪的法国,封建的生产方式已趋于瓦解,但是资产阶级本身仍然十分软弱,尚无力夺取政权,因此法国哲学就依着与英国不相同的另一道路发展着。17世纪在法国没有一贯的唯物论,笛卡尔的学说带着妥协性的二元论的性质出现了。笛卡尔在哲学上的第一任务是推翻一切传统的教条和成见而发现绝对的可信的始源。因此他倡导怀疑,从这个事实开始对一切怀疑,他怀疑到物的存在。但“在其物理学中,笛卡尔赋予物质以独立的创造力,并视机械运动是物质生活的现象”。笛卡尔又肯定人类理性才能,他说:“任何遥远之物均能达到,任何秘奥皆能揭露。”因此二元论的笛卡尔哲学形成了。洛克恰在笛卡尔之后,他看了《笛卡尔文集》,因此才对哲学发生兴趣。笛卡尔对洛克的影响很大,最明显地表现在于他们同样承认有两个实体——物质和精神。同时笛卡尔的理性主义直接反映在洛克的知识学说里,洛克直接采用了理性知识,因此使得其经验主义的体系被破坏。在其对于抽象的观念的学说上也表明他的理性主义的成分,因为我们知道洛克的经验主义抽象观念永远不能由简单观念拼凑而成。
洛克因为是17世纪中叶后的哲学家,在其政治思想上反映着自由资产阶级的利益。在《关于政府的两篇论文》中,洛克维护着资本主义,另一方面他也反无神论。这个根源在于当时的整个社会的两面性与折中主义。一方面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了,另一方面在资产阶级本身里已经流着保守的血液。洛克在政治上就是这样表现的:主张变,但是要和缓的。这样在洛克哲学中也表现出其两面性与不彻底性来。又洛克一方面继承着本国的经验主义,另一方面又受到了笛卡尔的影响,于是在他的哲学中常常表现出矛盾,表现出折中主义的倾向。这就是洛克的哲学。但因他毕竟是多代表了一点革命的资产阶级,多受到了点英国经验主义传统的影响,所以唯物论的成分很浓,以至于马克思指出洛克是法国唯物论的先父。
洛克哲学有这样一个发生发展的关系:
普列汉诺夫在《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中说:“法国唯物论者在辩驳这个观念时(指笛卡尔的先天的观念),实质上说来,只不过是叙述了洛克底学说。洛克在17世纪之末就证明了,先天的观念是不存在的(no innate principles)。可是在叙述他的学说时,法国唯物论者给了他以更彻底的面貌,在那洛克以良好教育的英国自由派资格所不愿提及的i上加了一点,法国唯物论者是无畏的彻底到底的感觉论者,即他们把人底一切心理功能看做是感觉底变形。”我们由这段话可以明白地看出法国唯物论与洛克是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的。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说:“培根、霍布士和洛克都是光荣的法国唯物论者的先父,这是无可否认的。”《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也说:“从笛卡尔到黑格尔和由霍布士到费尔巴哈这一长久时期,推动着哲学家前进的,并不单是纯粹思维的一种力量而已——正如他们所想。恰为相反,在现实上,推动他们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底强大的日益迅速和日益风暴般的发展。这在唯物论者中间是特别著目的。”是的,洛克的哲学正如马克思所言:“创立了健康思想的哲学,就是说他以迂回的方法说明了,若离开了那依靠于健康人的感觉认识上的悟性,哲学是不能存在的。”洛克唯物论的感觉论给法国唯物论开了个端绪,这派唯物论后来引申到了乌托邦的社会主义。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又明白地说:“法国唯物论有两条来路:一个溯源于笛卡尔,另一个是洛克。”法国唯物论基本上取了洛克的“感觉产生我们的一切知识”学说来反对笛卡尔先天观念的学说。所以,最主要的是法国唯物论在认识论上吸取了洛克对感觉唯物论的理解,并抛弃了他的唯心论的不彻底性,坚持了认识是客观世界在人类头脑中的反映。
法国唯物论之与洛克的关系是很明显的,尤其是分析狄德罗的思想可以看出其中洛克学问的影响。
英国巴克莱的哲学也是直接由洛克来的。他们同为讨论人性的哲学家,研究的对象都是人的心理的内容,因此研究观念成为他们研究的核心。巴克莱一方面继承了洛克,但另外一方面他反对了洛克。他首先由洛克的哲学出发反对掉了洛克的抽象普遍观念。由于把洛克的第一性第二性之分取消了,实体(substance)也被取消了,于是巴克莱变成了主观唯心论,否认了客观存在。不但如此,巴克莱的《人类知识原理》的写法也是按照洛克的写法。
这样说巴克莱既然是由洛克出发,为什么又会走到主观唯心论去?这一方面当然是因为洛克唯物论的不彻底,在洛克的哲学中常含有自身的矛盾,例如洛克的简单观念变成抽象普遍观念的问题,理性知识与经验主义本身,实体的观念等等。另外一方面又因为巴克莱是僧侣阶级的保卫者和反无神论唯物论者。为了保卫宗教,他反对无神论;为了反对无神论,他反对唯物论。这样使得他全然地否定了洛克的哲学的唯物的部分。他利用着科学来保护着反科学的本质,这种巧妙的方法使他的哲学对于当时及以后起着很大的影响。
以上我们简单地说了17世纪的英国社会,以及洛克哲学的来源和发展。我们由这历史的叙述中已可看出洛克在哲学上虽然成就不算高,但他的影响却是十分地大。他一方面做了法国唯物论的先父,影响了法国大革命,影响到以后的乌托邦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又是英国经验主义的承先殿后者,在哲学上发展成为怀疑主义,影响到今日的马哈主义新实在论、新休谟主义;在政治上或大或小地起着折中主义的作用,一直使英国在改良主义的路上走着,今日英国的工党或多或少地也受到洛克的影响。但洛克的影响还不止于此,他对美国的政治哲学起着比在英国和法国更大的影响呢!美国的实验主义的哲学是源于洛克的,其不彻底性、调和性,对人心理内容的研究都是由洛克来的。在政治上更是如此,一方面是革命的,主张个人主义的自由竞争的;另外一方面是有其保守性的。美国今日的社会、学术无不是或明或暗地接受着“洛克主义”。
我们要了解洛克的学问绝不能孤立地去了解它,我们要配合着洛克的社会背景、政治主张,找出其发生发展的所在,这样才可以得其全而知其因。
1950年1月15日
二、洛克对于第一性第二性的看法
(一)什么是第一性与第二性?
(二)为什么有这样的分别?
(三)这样分别的矛盾:巴克莱所指出来的及与现代科学矛盾之处。
(四)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
洛克论第一性与第二性在《人类理解论》的第二卷第八章《关于简单观念的另一些反省》中。我打算分三层写:第一层先就洛克的文本分析什么是第一性与第二性和为什么有这样的分别;第二层就巴克莱的批评和它与现代科学矛盾之处来批评之;第三层说明洛克的分别第一性与第二性是折中主义的表现,由于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分别,洛克的学说可以发展成主观唯心论,也可发展成机械唯物论。
洛克的哲学是由研究人的心理出发,他以为人的心理像一张白纸:“任何东西的性质只要能刺激感官,在心中引起任何知觉来,就能在心中引起简单观念来。”(Ⅱ.8.1)对于观念我们则要由两方面把握它的本性:一方面是由“看做是心中的观念或知觉”,另外一方面则是“看做是物体中能生知识的物质底变状”。如果我们要用这些观念把握事实本身时,那么我们是指物体中能产生观念的性质。但常常能引起我们人心中的积极观念的事物的性质反而是消极的。洛克指出,例如冷和热、光和暗、白和黑等等是事物中的消极的属性,但它们却是人心中的清晰的积极的观念。但在我们理解观念时,以为他们都是清晰的积极的观念,并不问产生它们的那些原因。要追问这原因,则不是要问理解中的观念如何,乃是要问,存在于我们之外的事物的本质。
于是洛克认为,考究物体中的性质可以分两种:
第一性质:
(1)不论在什么情形下,都是和物质不能分离,物体不论经过什么变化,外面的力量不论多大,它仍然把这些性质保持住。
(2)第一性质的观念与原型相似。
(3)第一性质是事物中积极的属性。
第二性质:
(1)不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东西,而是能借第一性质在我们的心中产生各种感觉的那种能力。
(2)第二性质的观念则并不与原型相似。
(3)第二性质是事物中消极的属性。
这是洛克认为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的分别。他说:“总而言之,所谓凝度、广袤、形相、运动、静止、数目等,我叫它们做物体的原始性质或第一性质。”而:“如颜色、声音、味道等等,都是借物体中微细部分的体积、形相、组织和运动表现于心中,这一类观念我们叫做第二性质。”因此我们知道,在洛克看起来,第一性质是物体本身所有的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而存在的;但第二性质则不单是物体本身所有的,而是要依靠人的意识的。例如在(Ⅱ.8.18)上说:“这些疾病痛苦的感觉并不存在于头脑中的,只是它在我们的身上所起的作用,我们如果觉不到它,它们亦就不存在。”
洛克为什么有这种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分别呢?从他的《人类理解论》可以看出两点:
(1)这两种性质同是为我们的感官所取得,但第二性质则是由一种感官可以取得的,第一性质则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感官所取得。例如颜色(第二性质)只是由眼睛取得,而形相则是可由手与眼共同取得。
(2)由于洛克的机械唯物论的方法只是片面地看问题,于是就当时自然科学的基础,洛克是会得到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的分别的。例如,同一人的两只手放在不同的温度中然后再放到同一温度的水中所得到的冷热的感觉不同。
由于这两个因素,洛克发明了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的学说。其实并不是洛克最早提出来这个问题,而在古希腊时为笛马克里他斯所说过,洛克不过是系统化一下罢了。
我们读巴克莱的《人类知识原理》,在绪论中他把洛克的抽象普遍观念反对掉了。的确,依照洛克的经验主义的发展是可能有这种情形的。因为我们不能设想一个具体的生动的简单观念如何可以被拼凑成为抽象的观念。白羽之白只是白羽之白,这是一个含有时空性质的观念;白雪之白只是白雪之白,这也是一个含有时空性质的观念。我们如何由它们得到“白”这个超时空性质的抽象观念呢?并且洛克以为人心像一张白纸,这样看来是很缺乏主动性的,更难以想象洛克的抽象观念。巴克莱否认有抽象的普遍观念,这是因为就洛克的说法看来我们绝不能想象出什么抽象的观念,因为没有性质能够单独存在。例如我们不能想象有什么非快非慢、非直线非曲线的运动观念。
巴克莱由于反对抽象普遍观念,而进一步反对洛克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的分别,由第一章的第一节到第十六节都是叙述着反对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的理由,我们现在举其要点说明之:
(1)没有离开了可感性还单独存在的性质。我们所认识到、知觉到的只是与第一性质紧连在一起的物体的观念。“我并没有能力来只构造一个有广袤、有运动的物体的观念。我在构造这观念时,同时一定要给它一种颜色或者和其他可能的性质。”巴克莱以为洛克之所以有这种错误就在于洛克的那个抽象观念在作祟,想把第一性质由人心中抽象出来。因此巴克莱认为既然第一性质是离不开第二性质的,而第二性质又是被人承认是存在于人心中的,那么第一性质也只有存在于人心,而不能存在于别的地方。这样看来,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的分别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了。
(2)“存在就是被知觉。”(Ⅰ.3—Ⅰ.8)巴克莱认为除了上帝与自我外,都是存在于吾心。这因为他说:“离开了知觉而存在的,那是完全不可了解的。”(Ⅰ.4)例如我们对于桌子的观念,它之所以存在是要我们摸它、看它、知觉它。如果离开了人的知觉,我们根本什么也不能说了。他以为之所以有这种错误还是在于抽象学说在作祟,想把可感的物象的存在与知觉分离。因此所有东西的存在都是存在于我们的知觉,自然第一性质也存在于我们的知觉。
(3)观念只是与观念相符合,而不是与什么外界客观存在相符合。因为我们不能存想在人心以外还有什么存在着的实体了,这因为存在只是存在于被知觉。所以我们说任何观念存在于不能思想的物体中,那分明是矛盾的。巴克莱说:“一种颜色只能和别的颜色相似。……各种观念所模拟所表象的那些假设的原本和外物本身亦是可知觉的不是?如果它们是可知觉的,则它们亦是观念。如果它们是不能被知觉的,那么我请问任何人,要说颜色和一种不可见的东西相似,软和硬可以和一种不可触的东西相似,是否是一种有意义的说法?”由此看来洛克所谓的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的分别在于“第一性质的观念与外物相似,第二性质的观念则不是”的命题也不能成立了。
我们由巴克莱的学说可以看到洛克学说的危险性。因为他的机械的方法,对于简单观念变到抽象观念的机械的认识,使洛克的唯物论中含有极严重的唯心的成分,因此在他分别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方面表现出来了。这根源就在洛克的不彻底及折中性。虽然洛克主观上并不知道他已是有二元论的倾向,但事实上他是被引导至二元论上的道路。我们知道二元论的发展必然是一面倒的,因为二元论不能根本解决认识的问题,要解决这问题就得倒向唯心或倒向唯物。巴克莱就是由洛克而向右倒,于是就走上了主观唯心论的道路。这一方面是巴克莱本人是一个宗教的保卫者,但另外一方面也因为洛克折中论哲学中的漏洞、错误,使巴克莱继续发展而由洛克部分、不完全的唯心论走上完全的、主观的唯心论。
洛克的学说与现代科学矛盾之处自然很多,就其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之分也是现代科学所不允许的,例如光和热已不能再说是与运动、广袤有什么区别的客观存在了。这里不再细说。
最后在结束这部分内容时,我想把我自己对于这个问题的一点很不成熟的看法写下来。
洛克哲学只有一边倒才可以解决其哲学本身之中的矛盾。由其机械地拼凑观念一直到他论知识的问题,整个都是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在矛盾着。我们知道单由经验中不可能有抽象的普遍的观念存在,但洛克的唯物的成分(经验主义)又使他知道我们的简单观念是客观事物在我们的心中的反映。在论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的分别时,一方面他承认着客观存在是我们观念的来源,但另外一方面他又很混乱地承认了第二性质不是客观存在原有的性质,这样造成了唯心倾向的可能。在他讨论实体(substance)时,一方面他假设了有支持着各种性质存在的实体,这是唯物论的倾向;另外一方面他说这个实体是不可知的,这有不可知论的倾向,也即是有走向唯心论的可能。在他论知识的时候,他把知识分成三种(即三个程度),在直观的知识与解证的知识方面既纯粹是理性主义的说法——不由客观实际中来,而是人心本然;在论到感性知识的时候又是纯粹经验主义的说法——由客观实际中来,但没有提高到理性认识。由此看来洛克的学说是一个充满着矛盾的系统,要解决这些矛盾本应只有一条路,就是倒向唯物论,但巴克莱顺着洛克哲学发展的另外一个可能性而倒向更加错误的唯心论那一边了。现在我来初步尝试着用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来解决一下洛克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的问题。
列宁在他的《哲学笔记》中说道:“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和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便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真理底辩证的道路。”洛克的哲学之所以矛盾,就在于他把认识的过程机械地了解了。他只知道我们的观念是由实际中来,但这些感性的知识到我们的脑中仍然是具体的、生动的,它是永远不会变成为抽象的、普遍的。那么这也就是说洛克不知道把感性知识上升到理性知识去,更不会辩证地了解思维的过程。这样使得他在哲学上存在着不可解决的矛盾。我们是很可以想象的,只能感性地认识外界事物自然无法把它抽象了,这是因为由我们感官所得到的总是生动的、具体的、多样的存在。因此,我们必须更进一步来认识事物内在的必然关系和其发生发展的必然规律,于是我们人的理性活动(思维)不完全是被动的。这个理性思维阶段的意义、抽象思维的意义就在它从单个的具体的现象出发而找到那为所有这些现象所共有的、一般的和本质的东西,就在它在似乎是偶然的乱堆中发现世界的规律。我们所能认识的本质的与一般的东西仍然是客观产生的,我们所得到的抽象的共有的规律仍然是由外界来的。这样我们就坚持了唯物论的立场,这样我们就辩证地了解了认识的过程。
洛克的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之分,辩证唯物论者当然要反对。根据科学我们已经知道第二性质也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是可以被人认识的。洛克不会运用辩证法,没有发现感性认识可以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这一个环节,于是整个洛克的学说都有着其内在的矛盾。我们要真想解决这一矛盾就只有向唯物论这一边倒。
1950年1月16日上午
三、洛克对于实体观念的看法
(一)有没有实体及其种类?
(二)我们是否可以认识实体?可以认识多少?
(三)我们不能认识有什么意义?
(四)在这个问题上洛克所表现的折中主义。
(五)试用辩证唯物论的观点来批判这种说法。
洛克论关于实体的观念在其《人类理解论》(Ⅱ.23)中,这一章相当长,但是我们读过以后知道其意思很简单,其中前后重复之处非常之多。现先就其本身加以摘要的叙述。
我们先可以由(Ⅱ.23.37)了解洛克对于实体学说的大要,然后分别分析叙说之:
(1)我们所有的各种实体的观念不是别的,只是一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除此之外,我们还假设有一种东西是这些观念所依附、所寄托的。不过这种假设的东西,我们是不能有明白清晰的观念的。
(2)我们的杂乱实体观念是由各种简单观念联合为一体的,可是这些简单观念仍只是由感觉和反省而来。对于我们所最熟悉的是如此,对于那些我们还不熟悉的不了解的,也只是由感觉和反省得来的那些简单观念。例如上节的观念。
(3)我们所知道的形成复杂实体观念的那些简单的观念,其中有的是消极的性质,这些消极的性质是只在与别的实体发生关系时才有的;它们仍然是依靠于实体内部组织的第一性质。
这是本章的结论,我们根据这个结论来看洛克实体的学说。
有没有实体?
洛克肯定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认为:“我们不能想象那些简单观念会自己存在,所以我们便假设一种基层,以为他们存在的归宿,以为它们产生的源泉。”我们认为这是洛克哲学必然的产物,因为他把一个一个的简单观念都由物质上分析出来,这些分析出来的只是性质呀!因此他不得不假设有这样一个实体作为那些性质的支持。所以他说:“我们认为它是支持着一切现有性质的一种支柱,因为我们认为那些性质离了支柱便不能存在。”并且洛克明白地告诉我们,不但物体实体的观念是可靠的,就是精神实体的观念也是可靠的。例如黄金的观念是由颜色、重量等等性质合成的,这些性质必然要有一个支持,所以有了物体实体的观念。又例如思想、推理等作用,它们也是不能自存的,亦不能存想它们可以系属于物体或为物体所产生,因此我们便想到精神实体了。因此洛克认为我们的实体有两类:一类是精神实体,另一类是物体实体。
实体是不是可知?即我们对实体有没有明白清晰的观念?
洛克回答实体是不可知的,我们对它们没有明白清晰的观念。这是因为:我们对于任何特殊的有形实体,如马、石等等,我们对它们所有的观念,虽然仍是一些简单的集合体,而且这些简单观念仍只是代表着我们在石或马中常见在一块联合着的那些可感的性质,但是因为我们不能存想它们单独存在或互相依托,因此,我们就假设有一种公共的寓体支撑着它们,为它们所依托。这种支柱,我们便以实体一名称之,实则我们对于这种假设的支柱,完全没有明白或清晰的观念。在精神实体方面也是一样。
既然实体不可知,那么我们认识的到底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的回答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我们所能认识的那些属于物体实体或精神实体方面的有多少;另一方面我们说明对于实体的不能认识是洛克学说的必然产物。
我们知道复杂实体观念是由三种观念所形成的:
(1)事物的原始性质(第一性质)的观念。这些观念是我们感官所发现的,不过我们不知觉它们时它们亦存在于物体之中。例如物体的体积、形相、数目、位置和运动。
(2)事物的次等性质(第二性质)的观念。是依靠于原始性质的,只是物体的一种能力,物质可以凭借这些能力使我们生起各种观念来,不过这些性质并不存在于物体本身。
(3)物体有产生能力或接受能力的倾向。
由于复杂实体观念的构成我们可以看到,我们所能认识属于物体的只有原始性质,除这些原始性质外我们什么都不能知道。但我们根据(Ⅱ.23.11)“我们如果能发现出物体中微小部分底原始性质,则现在的第二性质亦会消灭了”,可以看出洛克也自知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的分别不妥当。他说:“如果我们有很敏锐的感官,足以把物体的渺小部分分辨出来,而且足以发现出可感性质所依靠的那种真正的组织来,则我相信,它们所产生的观念一定与现在不同。”由此看来,他很有企图把第二性质全变为第一性质。我猜想他有这种企图的原因,是他对于“能力”到底是第一性质还是第二性质的疑惑。由于这一点,又可以明显地看出洛克倒向唯物论的可能。如果他把第二性质全然地拉到第一性质这边来,正如他所说的,发现它们所依靠的真正的组织,那么洛克的折中主义就从此消灭了。
而且我认为实体的观念之所以产生,正是洛克哲学必然产生的。洛克受了当时自然科学的影响,把心理分析成最小的单位,因此产生他的简单的观念。这些简单的观念,他认为可以凑合成为复杂观念,成为抽象观念。于是他就根据着感性的认识来构造抽象的观念。他把一个一个生动的具体的物体拿来分析,分析出它们的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又由第一性质分析出形相、运动、广袤、凝度等等,分析到最后,他想假如没有一个支持这些性质则无所归宿,于是就产生了他这个实体的观念。由第二性质看,这个实体也是不可少的,因为第二性质是由第一性质的能力所来,因此也必要有一个实体来寄寓这个第一性质才可以产生能力。
由于这个实体观念的说法,我们也可以看出洛克学说的不彻底性及折中性:由洛克向右倒成为巴克莱的主观唯心论,他把一切性质都拉到被知识才存在方面,由于取消了抽象观念,不思想的实体的不可能就产生了;由洛克向左倒,就可以走上唯物论的道路,把那些主观成分的第二性质拉回到客观存在里来,为他们找出所依靠的真正组织。
巴克莱取消了实体的观念,是在于他的主观唯心论不需要。唯物论也可以取消洛克那种实体的观念,尤其是辩证唯物论是这样,像洛克那种“不可知的实体”在辩证唯物论是没有的。辩证唯物论根据科学认为有独立于人类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也承认有各种性质,并且每一特殊的客观实在都是由某些性质构成的。但辩证唯物论者并不以为这些性质要依附于一个不可知的实体,只说这些性质存在着,并且在一起构成某一特殊事物,而这些性质之所以构成这一特殊的具体的事物,在于他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些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是我们可以认识的,我们依靠着人类的理性可以认识它。因此,洛克学说由“实体观念”方面看起来,其主要缺点还是在于他的方法是机械的,他没有辩证地了解“认识”的过程。
一点感想:
了解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非常困难的事。虽然我还没有完全了解,但我知道它的意义是伟大的。马克思说:“哲学家们曾经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说明世界,但现在的问题是在于改变世界。”这句话是对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很好的说明。的确,以前的哲学家只是在进行着说明世界的工作,例如洛克就是,他的哲学并不是在生产斗争及阶级斗争中成长起来的。虽然他说他这完全是根据事实,但他有时不只是夸大了事实或缩小了事实。这不要紧,因为他的哲学只是说明世界,错误了对于世界是不太关疼痒的,所以它可以尽管曲解事实。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则不仅是说明世界的哲学,还是改造世界的科学,是由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的实际活动中产生出来的理论,因此他不但要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而且最主要的是要行之有效。那么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不能曲解事实的,曲解了事实就不能诉诸行动,行动了必然是错误的,不但不能改变世界,而且要使世界更加混沌了。
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是有三个步骤的辩证的发展:第一,由我们的感官认识到独立于我们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第二,由感性的认识升高到理性的认识,我们认识到事物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及产生抽象的观念;第三,由理性的认识再回到实践。而如何考验我们的知识就是在这最后的一个实践过程里。就整个而言,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永远是在实践的过程中进行,因为我们的抽象理论必然由实践中得来,然后又要回到实践中去。所以理论永远不能只把它当做理论看,而是在实践过程中的一个实践。
我们永不能使世界不变,如果我们只想说明世界。因此我们永远应该是参加在改变世界的实践中,没有休止,没有停顿。我们马克思主义者的哲学家只是改变世界的哲学家。
1950年1月16日下午
四、洛克的知识论
(一)什么是知识?
(二)知识的各种程度。
(三)知识的范围及其实在性。
(四)关于“存在”的知识。
(五)试用辩证唯物论的观点来批判洛克的知识论。
洛克的知识论是他的学说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也是他的学说中最麻烦、最有问题的一部分。读这《人类理解论》的第四卷《论知识》,启发了我想很多的问题,所以这一章我希望能够努力完成,并把我没有解决的问题也写出来。
(一)什么是知识?
洛克的知识是指靠得住的知识,那些靠不住的知识他只认为是判断(judgement)。观念是构成知识的分子,这因为我心理的对象除了我们的观念之外就没有别的了。所以知识就是人心对两个观念的契合或不契合而生的一种知觉。例如“白的不是黑”,这就是由于两个观念的不符合产生的知识,又例如“三角形三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这就是由于两个观念的相符合产生的。从洛克这个定义看来,他的知识论是相当主观性的。虽然他再三强调观念是由客观事物中来,但他在知识中只是强调出观念与观念的相符合或不相符合,并没有指出这个观念的相符合与不相符合就是客观事实的相符合或不相符合。因此他的这种思想来源是笛卡尔的知识论,他想给它穿上经验主义的外衣,于是使得他自己的知识论充满了矛盾,最能表现出他二元论及折中主义的本质来。
洛克又把观念的契合或不契合归为四种:
(1)同一性或差异性。由“他就是他自身不是别的”,可以了解同一性或差异性;“他就是他自身”就是“各个观念与其自身相符”,称之为同一性。“他不是别的”就是“各个清晰明白的观念是互相不符合的”,称之为差异性。而且人心中只要一发生了各种观念,则它们的同一性和差异性可以立刻被人心所明白地看到,这种情形是不会变更的。
(2)关系。因为各种观念不能永远相契合,所以两个观念之间恒常有此种或彼种观念产生。
(3)共存或必然的联系性。这种契合是属于实体方面的,是指一主体中的共存性或不共存性。
(4)实在的存在。是指实在的存在与观念之间的契合而言,例如“上帝是存在的”。
洛克认为观念的契合与不契合有这四种,这也就是说知识有这样四个来源。
(二)知识的各种程度
洛克把知识分成三种也就是三种程度的知识——直觉的知识、解证的知识和感性的知识。
(1)直觉的知识。知识所以有高或低的明白的程度,只是因为人心在不同的条件下来知觉它的各种观念的契合或不契合。直觉的知识是最明白最确定的知识,因为它是不借助于别的观念,就可以直接得到它的两个观念契合与否。
(2)解证的知识。不是由直觉就可以得来的,而是由推理,由于人的理性的运用才可以得来的。但每个推理必然包含着直觉的明白性。而且这种知识是不如直觉知觉那样容易,那样明白。解证知识是不限于数量的,例如“上帝存在”就是解证知识,我们可以依靠着“我的存在”、“宇宙的存在”来证明“上帝的存在”。
(3)感性的知识。是我们的观念与外界事物的契合与不契合的一种知识。与直觉的知识不同,因为直觉的知识是观念与观念的契合与不契合。因此感性的知识是不太靠得住的知识。它与洛克知识的定义不合,因此洛克把它算作一种不完全的知识,其确定性远不如前两种。
洛克把知识分为三种,并且他说:“我们的观念虽然明白,但是我们的知识却不是常常明白的,因为我们的知识的明白与否是由我们的知觉而言,不是由我们的观念的明白与否而定的。”
(三)知识的范围
(1)知识不能超过我们的观念,并且不能超过我们所知觉的观念的契合与不契合。
(2)我们的知识比我们的观念狭窄。这是因为:首先,直觉的知觉不能通行于一切观念的一切关系;其次,解证的知识也不能;最后,感性的知识比起前两者更狭窄,因为它不能超过我们感官当下得到的事物的存在。
(3)我们的知识究竟可以达到多远?
首先,关于同一性和差异性的知识。这同我们的观念的范围一样大。因为,我们的直觉知识与我们的观念本身有相同的范围。
其次,关于共存的知识。共存的知识其范围很窄,因为我们要想知道的关于一物除开了其性质和能力无他(对于实体是不可知的)。我们虽知道观念的共存,但我们不知道其本性的必然联系或矛盾。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之间的联系亦不可知。因此共存性只是依靠着我们的感官的观察和那些不可明确知道的必然的联系。不共存的知识又比较广了,因为没有同一个主体可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广袤、形相、数目或运动。由洛克论共存,我们可以看出他很想找出事物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但终因他的经验主义的机械方法限制住了他,使他没有了解感性的知识可以升高到理性的知识,而且他也不去由事物本身的必然的联系来找他常常找的事物与观念之间的联系。
再次,关系的知识。关系的知识是直观的知识也是解证的知识。他认为数学和道德学就是我们关系的知识。数学是解证的知识也是关系的知识,这种知识是思维的知识,是依我们的理性达到证明各种观念间的契合或不契合。在数学中有明白的命题与必然的联系。道德的命题也应和数学的命题一样,是明白的,是有必然的联系。我们由Ⅳ.19看出,洛克的解证的知识纯然是理性的,并不是经验的。因为洛克这样说到数学:这些观念可以用标记代表,这些标记与我们的观念是相近的。这样看来数学的抽象的观念是一切简单观念的代表、类型。那么自然我们心中的观念纯然只是我们心中的观念,可与外界事物无关,因为我们的观念并不依标记而存在。这点与笛卡尔先天观念所差无几。这样不得不使洛克自身的学说发生问题。数学如此,洛克以为道德学也是这样。
最后,关于存在的知识。对于自己实在的存在是一种直觉的知识。对于上帝实在的存在是一种解证的知识。对于东西实在的存在是一种感性的知识。在这个存在的问题上,洛克也发生了极大的困难。对于自己实在的存在的知识,是由经验得来的?还是由理性得来的?如果是由经验得来的,我们是根本得不到自我存在的。因为照洛克的学说是:“我们能知觉别的事物的存在,所以我们亦存在。”这正是由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而来的,是一个先天的自己的观念。因此,在这上面洛克又显出其机械的经验主义的困难来了。
这四方面是洛克知识所能达到的范围,其中以“关系的知识”最重要,但是问题也最多。笛卡尔的哲学常常使洛克这样一个经验主义者陷入其坑。洛克因为其本身经验主义的困难也不可避免地要在处处表现出矛盾、折中性来。
由“什么是知识”、“知识的各种程度”、“知识的范围”,我们可以充分看出洛克哲学的不彻底性。这全是因为他的机械的方法不能解决由简单观念如何可以得到抽象的观念。也就是说,洛克没有辩证地认识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的结合的问题。他在感性与理性中间划出了一条不可跳过的鸿沟,因此在可以由感性知识说明的自然他可以运用其“经验主义”自如了;但遇到与理性知识有关的问题则显得忙乱不堪,所以在Ⅳ.7.9中他才大惊小怪地认为抽象观念是奇怪的,是不能存在的、矛盾的。我们又可以由Ⅳ.3.23看到洛克论无知的原因:第一点是由于缺乏观念;第二点是由于我们不能逐步追寻我们的观念;第三点则说是“由于各观念间缺乏可发现的联系”,这一点我们可以充分地看出洛克学说的困难及其两面性。洛克在感性与理性之间自己划了一条鸿沟,感性知识就永远是感性的了。但对事物的了解却不能只限于感性方面,有些是我们感性所不可把握的,例如抽象的各种观念间的必然联系。洛克遇到了这些问题就发蒙了,不知是诉诸感性呢还是诉诸理性。诉诸感性吧根本解决不了,诉诸理性吧又与他的立场相违反。因此洛克一气之下不能不又把我们事物内在的必然联系归之上帝。这样万事大吉,不违反自己的立场又能解决问题。又例如他在Ⅳ.3.31中说:“特殊事物的存在只能由经验得知,至于事物的本质方面(就是抽象观念),则各种观念是永久的,是由思维那些本质来的。”我以为洛克所指的特殊事物就是我们日常所谓的具体的生动的事物。这些具体的生动的事物自然是由感性认识的,也就是洛克所说的“由经验得知”。但我们的抽象观念洛克也看出来不是能由我们经验中得来,而是由我们思维那些本质来的。这明明是指理性而言,由这一点看来,洛克不能再继续他纯粹经验主义的说法了。如果不是机械的方法限制住了他,洛克打通感性与理性的认识是很有可能性的。
(四)由人类知识的实在性的问题,总论洛克的知识论上的困难
我们综合了洛克的这个问题来加以批评:
洛克以为我们的知识是有实在性的。因为“一切简单观念都是各种事物在人心上起了作用以及由自然途径所产生的结果”,而“一切复杂观念除了实体的观念以外也都是与实在相契合的”。但洛克这样的知识都只是感性的知识,所以说到数学他就没有办法说“我们对于数学的一切观念都是与事物相契合”,因此他就把数学看做是纯粹理性的知识。他以为“不是我们的观念(指数学的观念)契合于事物,而是事物契合于我们的观念”。因此我认为洛克认识的道路有两条:
第一条:事物经我们的感官而成为观念,这观念自然只能也只应该是一个特殊的观念。因为我们没有理性地认识它们,所以这些观念永远是停留在具体的、生动的、形式的、表面的阶段。
第二条:我们理性本然的观念——这与笛卡尔的先天观念相同,不只是抽象的观念——一切具体的事物可与之相契合。我们还知道洛克这种理性本然的观念在其本身系统由何而来,如果不是由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借来的话。因为我们的特殊观念是不能上升到抽象普遍的观念的。照洛克的说法,我们特殊的个别的观念应当永远是特殊的个别的观念。这是洛克纯经验主义的毛病——观念只是由人的感觉得来。因此我们所得来的那些个别的特殊的观念,我们无法想象它们全经过拼凑而变成了抽象的普遍的观念。我们的每一个特殊的个别的观念都是有其客观的时间空间性及具体性的,我们任何由感觉经验得来的知识都是这样子,我们如何能说我们由经验中得来的知识能变成为抽象的一般的普遍的知识呢?又就洛克的数学及道德学来说,他以为它们是一般的普遍知识,但我们已经知道一般的抽象的普遍的知识是不能由我们的感性得来。因此我们再把他这种学说与笛卡尔的理性主义的知识论来加以比较,我们知道无疑地洛克的知识论是由笛卡尔来的。
现在我们可以由以上的叙述得到两个结论:
(1)洛克以为我们的感性的知识——即一般的自然科学(不同于数学和道德学)——与直觉的知识、解证的知识比起来不确定得多,这是很明显的。因为洛克知识论的第一步与唯物论走得相合。我们也知道辩证唯物论者对于感性的知识也是一样的看法。但只是感性的知识是不够的,因为感性的知识常常停留在片面、孤立上。洛克就是停止在这上面了,没有往前进一步。但我们基本上认为洛克是一个唯物论者,因为他至少是认为一般说来我们的观念是要根据客观存在的。
(2)因为洛克的经验主义,所以他认为感性的知识无法提高到理性上去,因此数学、道德学就不能成为感性的知识了。这样使得洛克的经验主义的知识论由根本上发生了问题。于是洛克就得不自觉地借用笛卡尔理性主义的知识论,以为他们是直观的解证的知识,并不一定要因感觉中来的。而且,例如在数学问题上他说:“数学家在喜爱一个三角形或环形的真理和性质时,只把它当做是自己心中的观念。因为他或者在其一生中,不能看到它们底存在有数学上的真实性。但是在环形或任何科学的形相方面,他对于任何真理或数学所有的知识,那在实在存在的事物方面也是真正的、确定的。因为在这些命题中,我们考究实在的事物时,只把它们当做是和人心中那些原型相契合的。”由此看来,他的这种知识只是由我们的心中回到实际中的,至于是不是由实际中来呢?他没有明确说过,但就其系统看则是不能由实际中来的。
洛克的这两面性,就是他哲学发展的方向。一面根据着他的唯物成分发展成为法国的唯物论;另外一方面巴克莱反对了他的唯物成分,反对了他的抽象普遍观念而走到主观唯心论。这都是必然的,因为洛克的哲学是很明显地存在着这两种倾向,不倒向唯心就倒向唯物,而且必然保存在着这两种倾向,不能再继续着折中主义往下发展的。
洛克的知识论就写到这里了,但当我又看一次我这稿子时,我是不太满意我这种写法的。因为我本来想先把洛克自己的学说叙述完,然后再对其加以批评,但我没有做到,所以使得这篇文章前后不一贯,前面一点还是叙述洛克自己的意见,但后面就不行了,于是我根本放弃我原来的计划,在叙述中就加上了批评。现在我想想还是就在叙述中加批评要好些,因为容易看出来意见是否正确,所以我以后写报告将用“在叙述中就批评”的方法。
全文完1950年1月17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