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全集(典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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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1】在存在着的事物中,有些是由于自然而存在,有些则是由于其他原因而存在。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不仅有动物以及它们的部分、植物,而且还有那些单纯的物体(譬如土、火、气和水)。我们把这些事物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说成是由于自然而存在,是因为所有这些事物都明显地和那些不由于自然而构成的事物相区别。因为所有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事物都明显地在自身之中有一个运动和静止的本原——有些是地点方面的,有些是增加和减少方面的,有些则是性质变化方面的。相反,床榻、罩袍以及诸如此类的其他东西,在它们各自的名称所规定的范围内,并且就它们是工艺制品而言,都没有这样的变化的内在冲动:尽管如果它们偶然地是由石头或土或这两者的混合构成,也会从这些构成材料中得到这种内在的变化本原。因此,所谓自然,就是一种由于自身而不是由于偶性地存在于事物之中的运动和静止的最初本原和原因。我之所以说不是由于偶性,是因为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一位医生或许是使自身疾病康复的原因。但是,他并不是作为患者而具有医疗技术的人,医生和被医治的患者同属一人纯系偶然。正因如此,二者常常是彼此分开的。其他每个工艺制品物理学的情况也是如此。因为没有一件工艺制品的制作根源[14]在自身之中,而是在他物之中(例如房屋和其他各种手工制品)。虽然有一些工艺制品的根源在自身之中,但那不是由于自身,而是由于偶性才可能成为这些东西的原因。

自然的含义如上所述。只要具有这种本原的事物就具有自然。一切这样的事物都是实体,因为它是某种主体,而自然总是在主体之中的。

“合乎自然”不仅指这些自然事物,而且也指那些由于自身而属于自然的属性,如火被向上地移动。因为它不是自然,也不是具有自然,而是由于自然和合乎自然。

什么是自然,什么是由于自然和合乎自然都已经说过了。想要证明自然存在的企图是幼稚的。因为有许多这样的东西存在着。用模糊的东西来证明显明东西的作法,反而暴露了在判别自明的与非自明的事物上的无能。显然,这种混乱并非不可能出现。因为犹如天生的盲人去侈谈各种颜色,那些对名称进行理论却无所思想的人也必然是这样。

有些人主张,自然或者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东西的实体就是以自身而寓于个别事物之中的尚未成型的原始材料,例如,木料是床榻的自然,青铜则是雕像的自然。(安提丰就是这样说的:如果某人埋一张床,并且如果腐烂后的木头能够长出幼芽的话,那么,长出的东西就不会再是床而是树木。因为根据习惯规定和技术所作的安排都是偶然的东西,实体的自然性质则是那贯穿在过程中始终存在着的另外的东西。)但是,假如每个事物的质料与别的事物也有同样的关系,例如青铜、黄金与水的关系,骨骼、木料与土的关系,其他类似的关系也一样,那么,水、土等就是青铜、黄金、骨骼、木料等的自然和实体了。正因为这样,所以有些人说存在物的自然或本性是火,有些说是土,有些说是气,有些说是水,有些主张是其中的几个,有些则认为是它们全部。无论是把这其中的一个还是多个元素当作自然,他们都说这个或这些元素全都是实体,而其他的一切只是它们的属性、状况和次序。他们也认为这些元素是永恒的,因为它们没有相互的转化,而其他事物则在无数次地生成和消灭着。

上述这些是自然的一种说法,即在每个自身具有运动和变化本原的东西中作为载体的原始质料。另一种说法则是把自然视为依据理性的东西[15]的形状和形式。因为正像把由于技术的东西和工艺制品称为技术一样,合乎自然的东西和自然产物也被称为自然。如果仅仅潜在地是一张床而还没有床的形式,我们就不应当说这东西有什么是由于技术的,也不应当说它是工艺制品,在由于自然的事物中的情形也是这样。因为潜在的肌肉或骨骼在获得我们规定的什么是肌肉或什么是骨骼的原理所体现的形式之前,就还没有它自己的自然,也不会是由于自然的存在。所以,按照这一种解释,自然就应当是在自身中具有运动本原的事物的形状和形式,这种形状或形式除了在理性上外,不与事物相分离。(由质料和形式构成的东西不是自然,而是由于自然,例如人。)而且,形式比质料更是自然,因为每一事物在其现实地存在时而不是潜在地存在时被说成是这个事物更为恰当些。

其次,人是由人生成的,但床却不从床生成。因此,不说图形而说木料是床榻的自然;因为假如床能生长,那么,生成出来的就不会是床而是树木。所以,如若工艺制品的形式是技术,那么,人的形式就是自然;因为人是从人生成的。

再次,自然又被说成是生成,因为生成是导向自然之路。这个意义上的自然不像医疗,因为医疗不被说成是导向医术之路,而被说成导向健康之路。因为医疗必然是从医术出发,而不是导向医术,但自然对自然的关系却不是这样,生长事物之作为生长是从一种事物长成另一种事物。那么,它长成什么事物呢?不是长成它所由以长出的那事物,而是长成它所趋于长成的那事物。因此,形式就是自然。但是,形式和自然都具有两层含义;因为在某种意义上,短缺也是一种形式。至于在总的意义上的生成是否存在着短缺和某种对立的问题,留待以后再作考察。

【2】在分析了自然的多种不同含义之后,让我们接着来考察数学家与自然哲学家有什么区别。因为自然物体都具有面、体、线和点,数学家也正好要研究这些问题。此外,还要考察天文学是与自然哲学不同的另一学科呢,还是只为它的一个部分。因为,如若自然哲学家要想知晓太阳和月亮是什么,但又不去考察它们的那些由于自身而具有的属性,这是荒谬的,尤其是当自然哲学家们实际上已经在揭示月亮和太阳的形状以及大地和宇宙是否为球形的时候,就更是如此。

数学家尽管也要从事点、线、面、体的研究,但并不把它们作为自然物体的限界,也不把它们作为属于这些物体的偶性来考虑。因此,他们是把它们分离出来考察的。由于它们是因思想而与物体运动相分离的,所以不会导致歧义,也不因分离而产生谬误。

那些讲理念的人却没有意识到他们也这样做了。因为他们分离了自然物,而自然物是不能像数学对象那样被分离的。假如对它们及其属性加以规定,这个问题就更清楚了。因为奇数、偶数、直线、曲线以及数目、线段、形状等概念都不涉及运动;但肌肉、骨骼和人却不是这样,它们就像扁鼻,而不是像弯曲那样的概念。这一点可以从那些明显地是自然学科而不是数学分支的学科如光学、声学和天文学中得到说明。因为这些学科在某种意义上是与几何学相反的:几何学虽然研究自然的线,但却不是作为自然的线来研究;光学尽管研究数学的线,但又不是作为数学而是作为自然的线来研究。

既然自然有两层含义——形式和质料——,那么,我们就应该像考察扁鼻性那样地来考察它是什么。所以,这样的思考就既不能无视质料,也不能仅仅根据质料。

关于这个问题,或许有人会提出两点疑问——既然自然有两种含义,自然哲学家研究的是哪一种自然呢?或者对两者的构成物加以研究?假如既要研究两者的构成物,又要分别地研究每一种,那么,对两者的分别研究是同样的知识还是不同的知识?在研读古人的著作时,人们可能会发现,他们似乎只注意质料。因为不论是恩培多克勒还是德谟克里特都很少谈到事物的形式和“是其所是”。如果技术是摹仿自然,并且,如果在技术中,认识形式和质料是同一门科学的任务(例如医生就既要研究病人的健康,也要知道胆汁和黏液;同样,建筑师既要知晓房屋的形式,也要了解它的质料,如砖瓦和木材。其他技术活动也莫不如此),那么,物理学也就应该通晓这两种自然。

其次,“何所为”[16]和目的与达到目的的手段是同一的。而且,自然就是目的和“何所为”。因为,如果某物进行连续的活动,并且有某个运动的目的,那么,这个目的就是终结和所为的东西。(正是这一点导致了诗人的荒诞。在谈到人之死时,他说,“他已达到了那个为之而生的目的了”。因为并非一切终结都是目的,只有最好的终结才叫目的。)既然技术制作质料——有些是笼统意义上的制作,有些则是以有效的方式制作——,并且,凡是我们所用的东西,全都是当作为了我们而存在的。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我们自己就是目的。所为的东西有两层含义(在《论哲学》中已经说过了)。技术也有两种,即支配质料的技术和科学——或者叫做使用产品的技术和生产产品的技术。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使用者的技术就是生产者的技术。二者的区别是:使用者的技术是认识形式,而生产者的技术是认识质料。因为譬如,舵工应知道舵是什么性质的形式,并对舵的规格特点提出要求,而造舵的木工则应知道用什么木料做成舵以及制作活动的过程。所以,在技术的产品中,是我们以自己作业为目的而制作质料,但在自然产物里,质料却是自然本身所具有的。

再次,质料是对某者而言[17]。因此相对于不同的形式,质料也就不同。

自然哲学家对事物的形式以及“是其所是”的问题必须了解到什么程度呢?或许,就像医生必须知晓肌腱,铜匠必须了解青铜,而且直至了解它们何所为那样,自然哲学家也必须了解事物各自所为着的东西,并且还要研究那些在形式上虽可分离,但却存在于质料之中的东西。因为人生于人,也生于太阳。至于确定可以分离的东西是怎样的及其“是其所是”的问题,则是第一哲学的事情。

【3】进行了上面的分析之后,我们就应该进而考察原因,研究它们的性质和数量。因为,既然我们的事业是为了获取知识,而在发现每一事物的为什么,即把握它们的最初原因之前,是不应该认为自己已经认识了每一事物的,那么显然,我们就应该研究生成和灭亡以及所有的自然变化,并引向对它们本原的认识,以便解决我们的每一个问题。

所谓的原因之一,是那事物由之生成并继续存留于其中的东西,如青铜对雕像、白银对酒杯以及诸如此类东西的种。另一种原因是形式和模型,亦即“是其所是”的原理及它们的种,如八音度中二与一的比例,一般而言的数目以及原理中的各部分。再一个就是运动或静止由以开始的本原,如策划者是行动的原因,父亲是孩子的原因,以及一般而言,制作者是被制作物的原因,变化者是被变化物的原因。最后一个原因是作为目的,它就是“所为的东西”,例如健康是散步的原因。因为若问他为什么散步,我们回答说,是为了健康。这样说了,我们就认为是已经指出了原因。还有一些来自其他运动者的东西,成为达到目的的中介[18],如减肥、清泻、药剂和器械就都是达到健康的中介。因为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达到目的,虽然由于有些作为动作,有些作为器械而互不相同。

原因的含义大致如此。既然原因有多种含义,那么,同一事物就有并非由于偶性的多种原因,如雕刻术和青铜都是雕像的原因,并且,不是作为任何别的什么,而是作为雕像的原因。当然,它们不是同一方式的原因,而是一个作为质料,另一个作为运动的来源。

有些事物是互为原因。例如,强壮的原因是进行锻炼,相反,进行锻炼的原因是强壮。但是,它们不是同一方式的原因,而是一个作为目的,另一个作为运动的本原。

其次,同一事物可以是相反结果的原因。因为如果某种结果是以某物的出现为原因,那么,我们有时就把相反的结果看作是由于这个事物没有出现。例如,船只的失事由于舵工不在场,相反,舵工的在场则是安全航行的原因。

现在所说的所有原因,都属于这常见的四种。因为字母是音节的原因,原料是器具的原因,火和类似的元素是自然物体的原因,部分是整体的原因,前提是结论的原因,而所有这些都是“所从出”[19]意义上的原因。只不过其中的一些是作为载体(如部分),另一些则作为“是其所是”的东西——整体、组合或形式。而像种子、医生、策划者以及一般而言的行动者,全都是静止、运动和变化的本原。另外有些则是作为目的和善。因为所为的东西就是最好的东西,并且是其他事物想要达到的目的(至于是自身的善还是被认为的善且不作区别)。

上述这些,就是原因的数量以及不同种类原因的性质。尽管这些原因的方式在数目上还很多,但仍可被归结为这样主要的几类。

原因有许多含义,并且,同类的原因彼此之间也有着先后之分。例如,医生和技师都是健康的原因,二比一的比例和数都是八音度的原因,而且,相对于特殊的原因来说,更为广泛的原因总是在后。

此外,原因还作为偶性及它们的种。例如,雕像的原因既可以说是玻吕克列托[20],也可以说是雕塑家,因为玻吕克列托作为雕塑家是偶然的。并且,包含偶性的那些种也是原因,如人或者更一般地说动物也会是雕像的原因。偶性作为原因相互之间又有远近之分,例如,假若白净的人和有教养的人都可以说成是雕像的原因的话。

除了固有原因和偶然原因的区分之外,所有原因都还或者作为潜能来说,或者作为实现了的来说。例如建造房屋的原因,既可说是营造师,也可说是正在营造的营造师。

那些以所述的这些原因为原因的东西也是这样。例如说这座雕像的或雕像的或一般而言肖像的原因,或者说这块青铜的或青铜的或一般而言质料的原因。偶然原因方面的情形也是如此。此外,可以把两者合并起来表述,如不说玻吕克列托,也不说雕塑家,而是合起来说雕塑家玻吕克列托。

上面的所有这些区分都可以归结为六种,每一种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因为原因或者作为特殊,或者作为特殊的种,或者作为偶性,或者作为偶性的种,或者把它们合并起来表达,或者把它们单独地表达。而且,所有这六种原因都既可以是实现了的也可以是在潜能上的。它们的区别是:实现了的原因和特殊的原因是与它们的结果同时存在和不存在的,如这位正在为人治病的医生和这个正在接受治疗的病人,那位正在建造房屋的人与那幢正在被建造的房屋,但在潜能上的原因并不总是这样,因为显然,房屋和建房者并不同时消灭。

必须永远去找寻每一事物的最根本原因(就像在其他场合中一样)。例如,人造房屋是由于他是一位营造师,而营造师之能造房屋则全凭他有营造技术。这种营造技术就是在先的根本原因。而且,一般来说都总是如此。

再有,种的结果要归之于种的原因,个别的结果则应归之于个别的原因。例如,一般的雕像是一般的雕刻家所为,这一座雕像则归因于这一位雕刻家。而且,潜在的原因相对于潜在的结果,而实现了的事物则与实现了的原因相对应。

至此,我们已经充分地分析了原因的数量和各种因果关系的方式。

【4】机会[21]和自发也被说成是原因,因为许多事物的存在和生成是由于机会和自发。所以就必须考察:机会和自发以何种方式存在于前面列举的那些原因之中,机会和自发是同一的还是不同的,总而言之,必须考察机会和自发是什么。

因为有人甚至怀疑是否有这两种原因存在。他们断言,没有什么东西是由于机会而生成的,相反,一切被我们说成是由于自发或机会而生成的东西都有某种被规定的原因——例如,一个人去到市场,由于机会,他发现了想要找的那个人。但是,他原本并不指望能遇到他,因为他去市场的原因是想买东西。他们认为,在其他的所谓由于机会的场合也同样地总是可以发现不是机会的某种原因的。因为假如真有某种机会的话,那就实在是显得有些奇怪了,而且也会有人提出疑问:为什么古代的贤哲们在论及生成与灭亡的原因时从未有过一个人用机会来加以说明呢?相反,他们也似乎认为,没有什么东西是出于机会的。

但是,以下的情况颇为奇怪。许多东西的生成和存在都是由于机会和自发;而且,尽管人们不是不知道,每种生成的事物都可以被说成有某种原因(正如古人在否认机会时所提出的论证那样),但是,大家却依旧断言,这些事物中有些是由于机会,有些不是由于机会。因此,他们至少可能是曾在某种意义上提及过这个问题。当然,机会也的确不会是他们所提出的例如友爱和争斗、心灵、火或其他某种诸如此类的东西中的某一个。所以,令人费解的是,他们究竟是否认有机会之类的原因存在呢,还是承认有但却避而不谈呢,更何况他们有时候还在使用它。例如恩培多克勒就说过,气并不总是被分散到最高的地方,而只是由于机会。在他的宇宙演化论中,他说,“它有一次由于机会像这样相遇在一起,但却经常以其他方式相遇”[22]。他还说,动物的部分大多是由于机会而生成的。

有些人甚至把自发看成是这个天球以及一切宇宙的原因。因为他们认为,把宇宙区分为并且安排成现在这种秩序的漩涡运动是由于自发而生成的。最令人惊奇的是这种说法:一方面,他们宣称动物和植物都不是由于机会才存在和生成,自然、心灵或类似的某个其他什么东西才是它们的原因(因为从给定的每类种子中生成出来的不会是某种碰机会的东西,而是相反,橄榄树从一类种子生成,人却从另一类种子生成);但另一方面,他们却认为,天体以及可见物中那些最神圣的东西都是由于自发而生成的,它们没有动物和植物所具有的那一类原因。如若事情真是这样的话,那就是一个很值得考察的问题,而且,与此有关的某些问题很可能已经说过了。因为除开这种说法的其他荒唐性之外,更为荒唐的是:他们虽没见到天体中有什么东西由于自发而生成,但却要这样言说;有许多东西本来是碰机会而发生的,但他们又说那些事物不是碰机会。当然,实际的说法应该刚好相反。

有些人虽然也认为机会是一种原因,但却把它作为某种神圣高贵、隐秘莫测,非人类所能理解的东西。

所以,我们必须考察机会和自发各自是什么,它们是同一的还是不同的,而且,如何使它们适于我们对原因的分类。

【5】那么首先,既然我们看到,有些事物总是这样生成,有些事物则常常这样生成,因而显然,这些出于必然而生成、总是这样生成以及常常这样生成的事物中,没有一个的原因可被说成是机会或碰机会。但是,既然除了这两类事物之外,还有另一类生成的事物,而且,既然大家都断言这一类事物是由于机会,那么显然,确实有某种机会和自发。因为我们知道,这一类事物是由于机会,反过来,那些由于机会的事物也正是这一类。

在生成的事物中,有些的生成是有所为的,有些则没有。而且,在前一类事物中,有些又是依据选择,有些则不是,但不论是否依据选择,这两种事物都属于有所为的那一类。所以很明显,即使在那些不是必然如此和常常如此的事物中,也仍然有一些可能是与“所为的东西”相关的。有所为的事物有的由于思考而发生,有的由于自然而发生。所以,当这一类事物由于偶性而生成了时,我们就说它们是碰机会的。因为就像事物既能由于自身也可由于偶性而存在一样,它们的原因也可以如此。例如,营造师的营造技术之为房屋的原因是由于本性自身,但他的白净面孔或文雅举止则是由于偶性。由于本性的原因是确定的,由于偶性的原因则不可确定。因为属于任何一种事物的偶性都为数无限。

正如以上所说,当这类事物在为了什么而生成中生成时,它就被说成是由于自发和机会(至于自发与机会的相互区别,要到后面才能确定,但现在有一点是清楚的,即它们二者都处在有所为的事物的范围内)。例如,当一个人在筹措款项准备宴席时,假若他知道的话,就会为了得到钱币而去到某处;但是,这次他虽然去了那里,却不是为了这个目的,对于他来说,去到那里收到了钱只是偶然做成的事情。而且,这也不是由于他经常地或必然地要去那个地方;这个目的——收到钱——也不是他去的原因,而这一些都是选择的目标和思考的结果。只有在这时,他去那里才被说成是碰机会。如果他是为了这个才选择去那里,即总是去或经常去那里收钱,那么,就不能说是由于机会。由此可见,机会是在那些有所为的选择中由于偶性的原因。所以,思考和机会同属一个领域,因为选择不能没有思考。

由于机会而生成的东西,其生成的原因必然是不确定的。正是这样,机会被认为是不确定的东西,而且是不能为人理解的;也正因为如此,有人认为事物在什么意义上都不会由于机会而生成。所有这些说法都是正确的,因为它们都很有道理。因为虽然在一种意义上,确有由于机会而生成的东西,因为它们是由于偶性而生成的,而机会就是作为偶性的原因,但是,严格地说,机会则不能作为任何东西的原因。例如,营造师是房屋的原因,但吹奏长笛的人由于偶性也可以是房屋的原因。一个人去收钱的原因(假如他不是为了收钱而去)可能是无限多的。因为他可能是想去见到某人、跟踪某人或躲避某人,也可能是想去看戏。而且,机会就是某种反乎常规的说法也是正确的。因为常规乃是总是如此或通常如此的东西,而机会则是发生在除此之外的那些东西中。所以,既然这类原因是不确定的,机会也就是不能确定的。

在一些场合,有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否任何机遇的东西都可以是由机会生成的原因。例如,健康的原因是新鲜空气或阳光,而不是理发。因为有一些由于偶性的原因比另一些离结果更近些。

当某一机会的结果是好的时,就被说成是运气好,相反,当某一结果糟糕时,就被说成是运气坏,当这些结果关系重大时,就用幸运和厄运来称谓。所以,在人们错过了大坏事或者大好事时,也被说成是幸与不幸。因为思考被认为是断言了属性的实际存在,好像没有什么分别似的。

再有,也有理由说幸运是变动不居的。因为机会是变动不居的,而由于机会的东西没有什么是总是如此或通常如此的。

所以,正如我们已说过的,机会和自发这两者都是由于偶性的原因,存在于那些不是必然,也不是通常地可能生成的事物中,而且,也与那些或许是有所为而生成的东西相关。

【6】它们的区别是:自发的适应范围更广。因为一切碰机会的东西全都由于自发,但由于自发的东西并非全都是碰机会。

机会性和由于机会的事情只适于交好运以及一般而言能有行为能力的行为者。所以,机会必然是有关行为的。下面的事实能证明这一点:幸运被认为是与幸福同一的,或者至少也近于同一;而幸福就是某种行为(因为幸福就是做得好),所以,凡不可能行为的东西就不能做碰机会的任何事情。正因为如此,不论是无生物、低级动物还是小孩,都不能做任何出于机会的事情,因为它们没有选择的能力。幸运和厄运也不属于它们,除非是用于比喻,就像普洛塔尔霍所说过的,用以建造祭坛的石头交了好运,因为它们受到尊崇,而它们的同伴却匍匐在脚下,遭人践踏。但是,即使是这些东西,也只有在处置它们的人碰机会地对它们进行了某种行为时,它们才能承受由于机会的某种意义的影响;其他途径是不可能的。

自发却能在其他动物和许多无生物中发生。例如,我们说一匹马自发地走来了,因为虽然它的到来实际上脱了险,但它并不是为了安全才到来的。一只三脚凳自发地摆着,虽然它摆在那里是为了供人坐,但是,却不是为了坐才摆着的。

所以很明显,如果某物是在有所为而生成的一般事物之列,但是,由于外在的原因,当它的生成不是为了实际发生的结果时,我们就说它是由于自发。如果这些由于自发的事件是按照具有选择能力的人的选择而生成的,那就叫做由于机会。

〔“automaton”(自发)这个词中的maton就能证明这一点。因为当有所为的某行为实际上没有在那之中产生结果时,就被说成是“枉然”(maton)。例如,如果去到某处是为了排泄,但在走去之后却没有排泄,我们就说是枉自走了一遭,而且,走本身就是枉然的。这就意味着,当自然的手段所为了的那目的没有达到时,那个自然所为的另外的东西是枉然的。如果有人说枉自洗了个澡是因为太阳没发生日食,那就是荒谬的,因为这种行为并不是为了那个事件。因此,就其词源而言,自发一词就意味着自身(auto)枉然(maton)生成了。因为下落砸了人的石头并不是为了要下落砸人;所以,它下落砸人是由于自发,因为它也可能被某人为了砸人而摔下来。〕

在由于自然而生成的事物中,自发与机会的区别最为明显。因为在某物反乎自然而生成时,我们就说它不是由于机会,而更是由于自发而生成的。但严格说来,这是与自发的特性不同的,因为后者的原因是外在的,而前者的原因是内在的。

自发是什么,机会是什么,它们彼此的区别是什么,我们都已论述过了。在原因的诸种方式中,它们各自都属事物由以变化的本原之类;因为总有某种原因,或者是由于自然的原因,或者是来自思想的原因。但是,这类可能原因的数目是不确定的。

既然自发和机会是这样一类东西的原因,即它们可能应该以心灵或自然作为原因而生成,但实际上却因由于偶性的某个原因而生成了;既然没有什么由于偶性的东西先于由于本性的东西,那么显然,也就没有什么由于偶性的原因先于由于本性的原因。所以,自发和机会要后于心灵和自然。因此,假如天体尤其要以自发为原因,那么必然地,心灵和自然就是许多其他事物以及这个宇宙本身的在先的原因。

【7】显然,原因存在着,它们的数目就是我们所说的那么多。这些数目的原因就是对于“为什么”[23]这个问题的回答。因为,对不能被运动的对象来说,“为什么”归根到底要归结为“是什么”(例如在数学中,最终都要归结到直线、可约数以及其他什么的定义);或者归为最初的运动者(例如,“他们为什么要打仗?”回答说:“因为别人进攻了”);或者是为了什么(如为了统治);或者用在生成的事物中,指质料。

显然,原因就是这么多类别,也就是这么多数目。既然原因有四种,那么,自然哲学家就应该通晓所有的这些原因,并运用它们——质料、形式、动力、“何所为”来自然地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后面三种原因在多数情况下都可以合而为一。因为所是的那个东西和所为的那个东西是同一的,而运动的最初本原又和这两者在种上相同。因为例如,人生于人。而且一般说来,那些自身在被运动而又运动着他物的东西都是如此(如若不是这样,就不是自然哲学的对象。因为它们发起运动,但在自身中却没有运动,也不具有运动的本原,而是不能被运动的东西。因此,有三门研究工作,一门研究不能被运动的东西,一门研究被运动但不可毁灭的东西,再一门研究可以毁灭的事物)。所以,要说明事物的为什么,就必须追溯到质料、追溯到是什么,追溯到最初的运动者。因为考察生成原因的最为主要的方式,就是研究什么在什么之后生成,什么最初动作或承受,而且,在每一阶段上都总是这样。

自然地引起运动的本原有两类。其中的一类不是自然的,因为在它自身之中没有运动的本原。如果某东西自身不被运动而又发起运动,那它就属于此类,就像那完全不能被运动的东西、万物的初始以及“是什么”和形式。因为它是目的和“所为的东西”。所以,既然自然是“何所为”,也就必须要通晓它。而且,还要指出为什么的全部含义,例如,这个必然出于那个(或必然地或通常地出于那个);这个会是这样,必定先有那个是那样(就像结论出于前提);这就是某物“所是的那东西”;以及,因为这样更好——不是笼统地好,而是相对于每一特殊事物的本质来说的好。

【8】首先必须说明,自然为什么是诸种原因中的“何所为”。其次还要论及必然性,说明它在自然哲学中所具有的含义和地位问题。因为所有思想家都把原因归结为必然性,他们说,既然热和冷以及诸如此类的每个东西自然是这个样子,那么,这些东西就是出于必然而存在和生成的。尽管他们也曾经谈到过其他的原因,有人提出过友爱与争斗,有人提出过心灵,但是,在提及之后就搁在一边了。

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为什么自然就不可以制作出无所为,也没有更好些,就像宙斯降雨不是为了使谷物生长,而是出于必然呢?因为蒸发了的汽必然冷却,冷却之后必定变成水下落,其结果,就使谷物得到水的滋润而生长。同样,如若谷物在打谷场上遭雨霉变,那么,那个雨也并非是为了如此,而是偶然地使谷物霉变了。所以,在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事物中的各个部分难道不也是具有如此情形吗?例如,人的牙齿就必然地是门齿锋利适宜撕扯,臼齿宽厚以便咀嚼,这种情形的出现难道不可以并非是为了什么东西,而只是由于巧合吗?其他那些被认为似乎是有“何所为”存在其中的部分也都是这样。当事物的一切部分结合得仿佛就像为了什么而生成时,那些由于自发而形成得很为适当的东西就保存了下来,不这样的就消灭了,而且还在继续消灭着,就像恩培多克勒所说的人面牛一样。

这一类的道理以及如果某人提出其他类似论证,或许就是人们提出疑问的理由。但是,这种方式的提问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这些以及所有出于自然的事物都总是如此或者经常如此地生成着,没有一个是由于机会和自发的。因为不能认为冬天多雨是由于机会,相反,如若在夏天多雨才是由于机会;夏天炎热也不是机会,只有冬天炎热才应该说是机会。所以,如果要么认为是由于机会,要么认为是为了什么,而且,如果这些事物既不是由于机会也不是由于自发,那么,就应该是为了什么。但是,所有的这类东西都是由于自然而存在着,即使与我们意见不同的那些人也会承认这一点。所以,“何所为”存在于那些由于自然而生成和存在的事物中。

此外,在任何具有一个目的的过程中,人们安排先行和后继的各个阶段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而且,作为在行为中的,在自然中也会这样,反过来,作为在自然中的,在每一个行为中也会这样,假如没有什么阻碍的话。既然在行为中的是为了什么,那么,在自然中的也当然是为了什么。例如,假若一幢房屋是由于自然而生成的,那么,它也应该像现在由技术制作的一样生成;假若由于自然的那些事物不仅仅是由于自然,也是由于技术生成,那么,它们也就会像自然地生成一样。因此,先行的是为了后继的。一般说来,技术有些是完成自然所不能做到的事情,有些则是模仿自然。所以,如果按照技术的东西有所为,那么显然,按照自然的东西也就有所为。因为不论是在按照技术的产品里还是在按照自然的产物里,后继阶段对先行阶段的关系都是一样的。

这种情形在其他动物方面表现得最为明显,它们不懂技术、不作研究、不加思考地进行着制作。于是,有些人会提问说:蜘蛛、蚂蚁及其类似的其他动物的做工是由于心灵还是由于其他什么技术?像这样继续细心观察就会发现,在植物中,显然也是相关于目的才生出那些器官来的,例如,叶片的长出就是为了遮掩果实。所以,如果说燕子垒巢、蜘蛛结网是由于自然,那也是有所为的,同样地,植物生叶为了果实,根不往上蹿而向下伸是为了汲取养分。所以很明显,在由于自然而生成和存在的事物中是有“何所为”这类原因的。再者,既然自然一词具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质料,另一是作为形式,而形式就是目的,其他的一切都是为了这目的,那么,形式就应该是这个“何所为”的原因。

当然,在按照技术的行为中会出现差误现象,例如文法家写错了字,医生用错了药,那么显然,在按照自然的事物中也可能会出现同样现象。如果说在有些按照技术的产品中,正确的是有所为,差误的也是力图有所为,只是错过了,那么,在自然产物中也会具有同样情形,畸形就是错过了它所为了的那个东西。因此,在最初的结合物中,如果人面牛之类的东西没有针对某种规定和目的而行事,那么,也还是会由于某种本原的差错而生成,正如现在种子的差错一样。此外,必然是最初生成了种子,而不直接[24]就是动物。所谓的“最初的完整自然”就是种子。

此外,有所为也存在于植物之中,只是准确程度差些罢了。那么,在植物中是否也生成过像人面牛一类的橄榄葡萄呢?这无疑是荒诞的。但是,如若动物中真有过这等怪物,那么,按理说植物中当然也应该有,而且,在种子中或许就是这样碰巧生成的。

但是,一般说来,持这种说法的人取消了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东西乃至自然本身。因为出于自然的东西都是从自身中的某一个本原出发,经过连续不断的被运动,从而达到某一目的。运动所由出发的个别本原对每一个体不可能全然一样,也不可能是任意机遇,而是永远趋于相同的目的,假如没有什么阻碍的话。当然,这个所为的东西以及达到它的手段有可能由于机会而生成。例如,一个外邦人来了,在交付了赎金之后又离去了,好像他此行就是为了交付赎金,其实不然。这时,我们就说他干这事是由于机会。这是由于偶性而发生的,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机会就是一种出于偶性的原因,但是,当这事总是要发生或经常在发生时,那就不是偶性也不是由于机会了。假如没有什么障碍,在自然事物中永远如此。如若由于没有看见有运动的策划者,就因此而不承认生成是有所为,这是荒谬的。其实,技术也无谋划。因为假如造船术存在于木料之中,那么,由于自然也就同样地能造出船来。所以,如若所为的东西存在于技术中,那它也存在于自然中。最为明显的例子就是医生诊治自己,因为自然就是像这个例子一样。

因此很明显,自然是一种原因,而且如上所说,是作为有所为的原因。

【9】至于必然性是什么的问题,我们要问:它是出于假定的呢,还是也属于单纯的?因为现行的看法是把必然的东西置于生成过程之中,就像有人所认为的,墙壁似乎应当是这样地出于必然而生成:由于重的东西自然地被向下移动,轻的东西则自然地被放在顶上,所以,石料和地基就在下面,土由于较轻则置于其上,木料最轻,就放在顶上。

但是,尽管没有这些东西墙壁就不会这样生成,但它却不是由于这些东西——除非作为它的质料因——,它的生成是为了遮盖和保护某些东西。在其他一切有所为的事物情形中,也都是这样,即如若没有这些具有必然本性的东西,生成就不可能,但生成却不是由于这些东西(除了作为质料),而是为了什么。例如,为什么锯子是如此这般的?回答说:因为要这样才能锯而且也是为了这样锯。当然,假若锯子不由铁所制成,它所为的东西也就不能实现。所以,如果要有锯子并让它进行锯东西的活动,它就必然要由铁所制成。可见,必然的东西是出于假定,而不是作为目的。因为必然的东西是在质料之中,而所为的东西则是在原理之中。

在数学中,必然的东西和在按照自然而生成的事物中的必然的东西在某些方面具有相似之处。因为,既然它所是的是直线,那么必然地,三角形的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但是,不能反过来,如果三角形的内角之和不等于两直角,直线也就不是它所是。然而,在有所为而生成的事物中,反过来也能成立。如果目的会存在或者已存在,那么,它的先行阶段也会存在或者已存在。如若不然,就会像那里结论不存在始点也不会存在一样,在这里,目的和所为的东西也不会存在。因为它也是一个起点,当然不是行为活动的起点,而是推论过程的起点(在数学中,由于不存在行为活动,就只有推论过程的起点)。所以,如果要有一幢房屋,这样一些东西,或一般而言的为了什么的质料(例如砖瓦和石料,如若是为造房的话)就必然要先已生成了、准备好或存在着。当然,目的不是由于这些东西——除了作为质料外——,也不会由于这些东西才存在。但是,如若没有这些东西,房屋和锯子也不会存在;因为如果没有石料,就没有房屋,如果没有铁,也就没有锯子(就像在数学中一样,如果三角形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不成立,它的那些原理也就不成立)。

所以很明显,在自然物中的必然性,就是我们所说的作为质料的东西以及它的运动。尽管这两类原因都要被自然哲学家研究,但尤其要研究的是“何所为”。因为它是质料的原因,而并非质料是目的的原因。而且,目的就是所为的那东西,本原是来自定义和原理的。正如在按照技术的产品中那样,既然房屋如此这般是它所是,那么,它的那些材料必然已经生成和准备好了,既然健康是它所是,它的各类素质要求也必然已经生成和具备了。同样,如果人是他所是,必然已有某些因素;而且,如果这些因素是它们之所是,又必然已有另外一些因素。或许,必然性也存在于原理中。因为如若把锯这种活动定义为如此这般地分割,那么,如若没有此类特性的锯齿,这种分割就不会存在;如若它不是铁制的,也就没有这种特性的锯齿。因为在公理中,也有一些作为公理质料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