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党员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是:
1.支部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任期届满应召开支部大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2.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3.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5.支部党员大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6.每次举行支部党员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具体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