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作风,是纯洁党的组织、净化党员干部思想的重要抓手。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力武器,也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对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我们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使这个武器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果。”《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性原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原则的纷争。”“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同时,“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
二是弘扬担当精神,对失责干部要严肃追责。敢于担当,是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在党的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党员、干部党性原则的重要检验标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问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改变一些干部中好人主义盛行,不敢批评、不愿批评,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的现象,对于坚持党的原则,坚持人民利益,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坚持严肃认真,营造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和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组织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要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防止和纠正一些党员干部缺乏民主意识,不愿接受监督,听不得批评意见,甚至压制批评的家长作风。对压制党员批评、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严肃查处,为广大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