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为什么需要养老保险制度?
理论上,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一个人会在一生中的工作时期获得收入,进行消费,同时为退休后的生活进行储蓄;而退休以后依靠工作时期的储蓄进行消费。这种基于跨期最优的决策使得个人通过在工作时期降低自己的消费水平、在退休后提高自己的消费水平,保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获得最大效用。
市场可为个体的养老储蓄计划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如私人年金和私人养老保险。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什么还需要政府的介入来提供公共养老保险?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理由:
3.1.1 应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
在退休保险理论中,个人在年老时的健康状况和是否能够继续参加工作都属于外人难以鉴别的个人信息,这时候就会出现逆向选择问题,当市场提高退休保险价格时,老年时不具备继续工作能力的人往往会继续购买退休保险,而老年时身体健康、具有工作能力的人就不会购买退休保险,退休保险市场就会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市场失灵。在人寿保险和私人年金市场,个人预期寿命信息属于私人信息,同样因为逆向选择的原因,寿险市场和私人年金市场也会出现市场失灵。政府通过建立强制性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有效解决市场上的逆向选择问题。
3.1.2 应对“短视”和“理性”导致的老年时期储蓄不足问题
有些人在年轻时储蓄不足,年老时不足以维持他们的最低消费水平。导致出现储蓄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老年人在年轻时由于“短视”而未能够合理作出一生的消费储蓄规划;二是老年人预期到政府和其他善意的社会成员会在其年老后因储蓄不足而生活窘迫时施以援手,从而“理性”地选择过少储蓄。因此,通过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养老保险制度,强制个人在年轻时进行适当的储蓄以维持其在老年时的消费,从而可以有效避免这两种储蓄不足情况的发生。
3.1.3 应对老年贫困
自由市场产生的收入分配结果可能会造成部分老年人口的贫困,引入公共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老年人贫困问题的方案。养老保险制度的引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作是个人一生收入的保险。人的一生中有可能会经历收入下降,甚至失业,个人的养老储蓄会由此受到影响。通常,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中的养老金待遇不仅和个人收入有联系,而且还和社会平均工资有联系,从而缓解了个人收入风险对老年消费的影响。在一些国家(如美国)的设计中,养老金只与最高35年的月平均收入相关,减少了失业或者最低收入时期的影响。
3.1.4 应对个人长寿风险
长寿风险是指若一个人活的比其预计的时间长,可能就会过早用完他为退休积累起来的全部资产。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立就可以有效应对这类风险:个人在工作时期缴款,退休后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直到受益人去世。
3.1.5 诱致退休
人力资本存在溢出效应,老年人对青年人的边际生产率存在负外部性,因此养老保险制度被设计成诱致退休的模式。青年人向老年人支付一定的养老金,以换取工作岗位,这样老年人的退休使得更有生产效率的青年人进入工作岗位,从而提升了整个经济的效率。
3.1.6 节约决策和管理成本
由政府管理养老保险体系可以利用规模优势有效地降低单位管理成本,从而比私人养老保险更节约决策和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