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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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以往研究对象的认识轨迹

(1)“整理总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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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图书馆学家施雷廷格(M. W. Schrettinger,1772—1851)

图书馆学(Bibliothek-wissenschaft)这一名称是德国图书馆学家施雷廷格在1808年最早提出的。施雷廷格尝言:“图书馆应当尽快地找到必要的书籍,以满足任何文献工作的需要。”[5]图书馆学研究的是“符合图书馆目的的整理方面所必要的一切命题的总和”[6]。施氏的观点可以概括为“整理总和说”。此种观点在19世纪上半叶颇为流行,因为当时德国图书馆学是以图书为研究客体而建立起来的学问(The Science of Books),是整合著述史、书志学(目录学)等形成的“图书馆学”。在“整理总和说”提出的年代里,图书馆工作对图书形式特征的重视往往高于对图书内容特征的重视,许多图书馆员以有丰富的图书知识而自豪。这种情况持续了许久。一直到1914年,美国图书馆学家毕晓普(W. W. Bishop,1871—1955)在一所图书馆学校开学时发表过一次名为“书皮学”的讲话,他以生动的实例阐明图书馆员熟记图书的重要性,他对约翰·克里纳图书馆助理馆员霍普金斯能记住馆藏首批60万册书每本书的书名赞不绝口。他说这种特殊才能有助于提供特殊价值的参考服务。后来毕晓普出版他的短论集时,就名之为《书皮学》(The Backs of Books[7]。因此,我们可以戏称这段时间的图书馆学为“书皮图书馆学”。

(2)“图书馆管理说”

19世纪下半叶开始,在工业革命推动下,城市发展壮大、市民阶层扩张。工业生产对劳动者知识技能有更高的要求,公众对社会公共知识空间的扩大也有着迫切的需求,英国等工业化国家公共图书馆于是纷纷成立。1850年,英国议会通过了第一部《公共图书馆法》(The Public Libraries Act),要求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各英格兰城市,都应依法建立公共图书馆。从此,英美各国掀起了一场公共图书馆运动。与此同时,怎样建立、管理图书馆也亟待有一套科学方法,图书馆学的研究内容从以往侧重于图书资料逐步转向侧重图书馆,研究对象也从图书整理渐渐转向图书馆经营管理。1859年,英国的爱德华兹出版了《图书馆纪要》两册,第二册即为《图书馆管理》,对17—19世纪以来的图书馆管理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在19世纪末的英国,图书馆学叫做“图书馆管理学”(Library Economy),虽然美国已经流行Library Science,但英国的Library Economy 直到20世纪初仍在使用。1887年,美国图书馆学家M.杜威创办图书馆学校,全称即为哥伦比亚学院图书馆管理学校(School of Library Economy at Columbia College)。我国图书馆学家刘国钧在1934年出版的《图书馆学要旨》一书中讲到图书馆学的定义时说:“什么是图书馆学?图书馆学便是研究图书馆的组织法、管理法和使用法的学科。”[8]尽管刘先生将“组织法、管理法、使用法”三者并列,但从当时的眼光看,它们也都属于经营管理的范畴。所以,我们将这些以图书馆经营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理论称之为“图书馆管理说”。

“图书馆管理说”将图书馆学的研究重心从图书整理转移到了图书馆管理,顺应了各国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的趋势。但在这种新的学术范式影响下,图书馆学填充进来大量低层次的内容,如打字法、书写法、印刷术、装订术、修补法、登记法、陈列法、出纳法、统计法、参观法等。许多图书馆学管理类、通论类教材或著作,甚至对书袋卡的制作、书目卡片与目录柜的大小、书架的高低、阅览桌椅的尺寸和布置等一一叙及,配图说明,力图使学习者在最短的时间里全面掌握图书馆管理的一般方法,规范从事。因此,这一时期的图书馆学,我们可戏称之为“尺寸图书馆学”。当然,图书馆学中原有知识含量较为专深的分支,如目录学、分类学等,随着研究的深入也越来越精密、复杂,但它们亦厕身于上述方法之中,使图书馆学内容一时良莠混杂。

(3)“图书馆事业说”

20世纪中期,世界各国的图书馆事业都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各类型、各级别的图书馆纷纷涌现。一个国家、地区的图书馆事业已成为该国家、地区的重要文化、教育基础设施。与此同时,图书馆学也遇到了一些新命题需要研究,如图书馆的馆际互借、图书馆法规的制定、图书馆员队伍的培养、图书馆藏书的协调、图书馆网的布局等等。于是,众多的图书馆学研究者调整自己的研究视角,逐渐将研究视野提升到宏观层面上来。在他们看来,不仅微观图书馆有研究价值,宏观的图书馆事业同样也具有研究意义。1957年,我国图书馆学家刘国钧先生在《什么是图书馆学》一文中指出:“图书馆学所研究的对象就是图书馆事业及其各个组成要素。”刘国钧说,图书馆事业有五项组成要素:图书、读者、领导和干部、建筑与设备、工作方法,欲掌握图书馆事业的规律,分别就这五项要素进行深入研究是必需的。苏联图书馆学界从20世纪50年代起有一种主导观点:图书馆学就是研究图书馆事业的,研究图书馆的规律、组织、发展、职能等。1981年由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两校图书馆学系合编的权威教材《图书馆学基础》讲道:“图书馆学是研究图书馆事业的发生发展、组织形式以及它的工作规律的一门科学。”[9]该书是当时国内图书馆学专业必修课使用的教材,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印数累积达12万册,其观点在国内广有影响。

图书馆事业说”把图书馆学看成是研究图书馆事业的科学,这是国内图书馆学家们普遍的共识,甚至在近二十年来也还是一种主流观点。在这种“图书馆事业说”的指导下,图书馆学界对图书馆的历史、组织、管理、社会作用等方面有了积极研究,按此范式设立的图书馆学教育也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图书馆学教育与理论的繁荣确实促进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但是,这样一个研究范式却把图书馆学限定在“图书馆”这一客体之上,如图书馆的性质、图书馆的职能、图书馆类型、图书馆网络、图书馆藏书、图书馆目录、图书馆读者服务、图书馆管理、图书馆现代技术、图书馆的未来等等,举凡有关“图书馆的×××”才能构成图书馆学的内容。甚至隶属于图书馆学的众多分支学科也必须是“图书馆的××学”,如图书馆管理学、图学馆统计学、图书馆建筑学、图书馆美学等等。此种思维范式,不但没能解决本学科学术层次过低的问题,同时还忽视了文献信息、知识情报、读者需求、社会阅读等涉及图书馆命脉的一些基本命题。这一时期的图书馆学,我们可戏称之为“机构图书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