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走向文学史学的步履
回溯文学史学的发生,自可以文学史著作产生之日为其原点。但从学科的自觉意识来说,其象征性的起点似乎是1983年7月至10月《光明日报》开展的文学史编写讨论。这次讨论,占主导地位的问题是关于文学史的目的、宗旨,主要意见还是我们熟悉的内容,认为“中国文学史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文学史学科,它是研究中国文学的特殊的发展规律和特殊的发展途径的科学”(张碧波《文学史研究端断想》,8月2日),“通过对作家及作品的描述,显示一定民族、一定时代的文学的规律”(禹克坤《文学史与文学规律》),“它的最高任务是探索、发现和总结文学的发展规律”(宁宗一《文学史要探索文学史的发展规律》,7月19日)。比较值得注意的是林岗的意见,他将文学史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叙述性的,“将文学发展历程当作实体性的知识来思考历史”;一种是解释性的,“对文学发展历程进行‘理性重组’,对其演变进行理论上的解释和说明,历史的叙述在这里已包含了第二级的评说”(《谈两种不同的文学史》,9月27日)。这种分别其实只能在理论上成立,实际操作中一定倒向后者。但在当时,林岗的这种分别却的确代表着学术界对文学史性质的对立看法,也就是困扰着学术界的文学史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问题。若干年后,人们终于在这个问题上拉开了文学史理论研究的序幕。在《光明日报》的这场讨论中,只有胡小伟提出的文学史应该“成为具有多层次多结构的,能够反映学术界各种成果的综合性著作”(《文学史要有多层次结构》,7月26日),触及文学史朴素的本质,遗憾的是他的意见并没有为人们采纳。所以尽管文学史研究已有长足的进步,尽管文学史著作出版得很多,但摆在人们面前的文学史著作并没有什么令人瞩目的新面貌。
1980年代末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的,同时也很少让人许可的文学史著作,引起人们更热切的思考——因为人们希望重写的文学史似乎并没有写出来。问题出在哪里?看来文学史的写作实在不只是高唱发现规律就能得其所哉的,更不是1980年代关于史、论关系的老调重弹可以奏效的。在这种形势下,1990年《文学遗产》开辟“文学史与文学史观”专栏,并在同年10月与广西师范大学共同举办“文学史观与文学史”讨论会就成了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转折点。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文学史原理的一些基本问题,包括文学史研究中的哲学问题、价值观与方法论问题、历史意识与当代意识问题、中国文学史的总体特征、发展演变的形式和内在规律,而争论的焦点问题是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等一些基本概念的问题。不同年龄带的学者由于学术观念和知识结构的差异,形成了尖锐的理论冲突和思想交锋,会议活泼自由的形式使不同的观念和意见在碰撞中达成沟通和理解。许多撰写过各种类型文学史的代表从切身经验出发,深感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理论的盲点和误区,提出了带有普遍性的困惑和问题。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并不多见,熊黎辉对文学史的时序,胡大雷、陈飞之对文学史时间、单位、视角等基本概念的提出和初步讨论,可以说是空谷足音[181]。
在1990、1991两年内,“文学史与文学史观”专栏发表了一批老中青三代学者的专题论文,其中文学史研究如何处理历史与逻辑的关系问题成为众所关注的焦点,王钟陵《历史存在与逻辑学思路》(1991年第1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学者的看法,而陈一舟《非逻辑:文学史景观中的另一面》(1991年第3期)一文则从另一立场提出对文学史发展观的根本看法,各自显示出思考的深度。这些论文的陆续发表,再度引发学术界对文学史学的关注。1991年7月,《文学遗产》又与辽宁师范大学联合召开小型讨论会,继续就上一年桂林会议遗留的问题进行讨论,话题涉及文学史研究的当代意识、与文化史的关系、少数民族文学等内容。在文学史理论建构与历史原貌的关系问题的讨论中,文学史“原生态”和“遗留态”的概念得到澄清,最后大家在“发轫于文学史实,归结于历史逻辑”,即历史与逻辑的辩证统一上形成一致看法[182]。稍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在年底也召开了“文学史学研讨会”,以所内学者为主,就不同领域的文学史撰写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交换了意见。现当代文学史编写中的作家评价问题,在会上引起热烈的讨论。事实上,像柳青这样的作家,如何给予适当的评价的确是件很麻烦的事:学者们以前认为他的创作方法有问题,评价时持否定态度;现在文学观念改变了,觉得他的创作方法没有问题,值得肯定,可是他歌颂的合作化运动本身有了问题,不再是值得歌颂的对象,那么该如何看待他的文学成就呢?[183]两年后,《文学遗产》再次召集主要由文学所学者参加的座谈会,讨论文学史学的基本问题和构想,包括性质、范围、内容、结构。比起以前的会议来,这次的讨论相当深入。与会者都能从学理的高度思考问题,因此整个讨论贯注着理性的冷静而不只是热情。首先,对“文学史学”作为学科的可能性问题,陈燕谷就谨慎地认为在目前条件下恐怕还难以付诸实现,因为“对于这样一门学科来说,文学史知识和理论知识是同样不可缺少的。但这两个领域的长期隔绝状况,不仅使任何一个领域的学者无法单独胜任这一工作,而且在短时间里也无法进行有效的合作”。但大多数学者还是认为,迄今拥有的丰富的文学史实践和深入的文学史观的探讨为建构文学史学打下了初步的基础,他们并就建构文学史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发表了看法。董乃斌提出他对文学史学基本内容的看法,主要包含如下方面:(1)关于文学史本身,研究的对象、目的、方法及一些必要的范畴;(2)关于文学史的性质,文学史的学科界定,文学史与人文科学其他学科的关系;(3)文学史研究的主、客体关系问题;(4)史料学与文学史研究的关系;(5)文学史发展的动力问题、规律问题;(6)文学史编写的基本原则和多样性问题;(7)文学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8)文学史的类型及各自的特征等问题;等等。他认为文学史的形态学可以作为优先考虑的选题,并对由不同视角区分的各种文学史形态作了大概的说明。他的思考隐然为文学史学拟构了一个基本框架,文学史学的雏形已呼之欲出。这次会议的纪要刊登于《文学遗产》1993年第4期,即使今天来看也是富有成果,值得重视的。另外还有一次历史性的会议必须提到,那就是1996年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理论室发起的在京学者座谈会,不同专业领域的研究者聚集在大觉寺,围绕文学史、文学理论史的研究和撰写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的对话。在座都是熟悉现代学术思潮的中青年学者,尽管各自提出的问题属于不同的研究领域,但都能从学理上进行思考和分析,论题涉及现代学术思想的各个层面。盛宁从《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和《剑桥美国文学史》的编纂分析了英美文学史撰写的新动向,特别是文学史基本理念从“实在论”到“激进的相对主义”的变迁,开阔了大家的眼界。与此相对,葛兆光则敏锐地指出,在近年颇为热门的文学与宗教关系的研究中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没有问题”。这是个值得警觉的倾向。事实上,不光是文学史研究,整个人文科学似乎都存在着这个问题。一些属于文学史学的论文,也可以看作是“没有问题”的研究,尤其是与这次会议的发言相比更是如此。
但问题毕竟在讨论中不断得到深化和明晰,文学史学的整体建构终于正式起步。1996年由董乃斌主持的“文学史学”课题被列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入实际操作的阶段。1997年12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发起,在莆田召开了“文学史学研讨会”。与会代表的讨论,涉及文学史观的统率作用、文学史著述的模式、客观描述和主观统摄的关系、文学史的教学时间和方法、文学史和作品选两门课程的关系等问题,明确提出“文学史学”大致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文学史学史,其任务是对已有的一切文学史著作和研究活动进行史的梳理;二是文学史学原理,可以从史观、史料、和编纂(即技术操作)等方面来对文学史研究实践作理论的剖析和概括;三是文学史批评,即依据一定的理论对进行文学史研究的学者和他们的论著进行批评。会上还介绍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上海社会科学院两个文学所合作进行的《中国文学史学史》课题,对如何撰写这部旨在回顾和总结20世纪文学史研究历史的著作,学者们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184]。看得出,经过若干年的思考和摸索,我们对文学史学的认识确实已具体和深入了许多,一部达到相当水平的中国文学史学史是可以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