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智利换文(关税配额)
2016年2月4日
智利圣地亚哥
外交部
外交部部长
埃拉尔多·穆尼奥斯阁下
尊敬的穆尼奥斯部长:
我很高兴收到阁下于此日发来的如下信函:
值此《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协定》)签署之际,我很荣幸地确认智利政府(智利)代表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美国)代表达成的以下协议:
尽管有《TPP协定》第2.30.4条(分配)的规定,自该协定对美国和智利生效起,并在《TPP协定》在美国和智利生效期间,适用以下条款:
1.任何依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附件3.3“美国关税减让表一般说明”中附件1所设立的、列入下表1中A列的关税配额(TRQ)进口到美国的货物数量,应计入:
a.依据该TRQ进口的货物数量;和
b.依据《TPP协定》“美国关税减让表”附录A(美国关税配额)所设立的、列入下表1中B列相应行中的TRQ进口的货物数量;
2.任何依据《TPP协定》“美国关税减让表”附录A(美国关税配额)所设立的、列入下表1中B列的TRQ进口到美国的货物数量,应计入:
a.依据该TRQ进口到美国的货物数量;和
b.依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附件3.3“美国关税减让表一般说明”中附件1所设立的、列入下表1中A列相应行中的TRQ进口到美国的货物数量;
3.根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附件3.3中分阶段类别(G)所规定的税率进口到智利的,税目为17011200,17011300,17011400,17019100,17019910,17019920,17019990,17029010,17029020和17029090的货物数量,应计入:
a.依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以分阶段类别(G)所设立的税率进口到智利的货物数量;和
b.关税税目为17011200,170111300,17011400,17019100,17019910,17019920,17019990,17029010,17029020和17029090的货物,依据《TPP协定》以适用于相同货物的同等税率进口到智利的美国《TPP协定》原产货物的数量,当其根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附件3.3分阶段类别(G)被认定为该协定下的原产货物时;和
4.关税税目为17011200,17011300,17011400,17019100,17019910,17019920,17019990,17029010,17029020和17029090的货物,以适用于相同货物的同等税率进口到智利的美国
《TPP协定》原产货物的任何数量,当其根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附件3.3分阶段类别(G)被认定为该协定下的原产货物时,应计入:
a.上述关税税目下以《TPP协定》下适用于相同货物的同等税率进口到智利的美国《TPP协定》原产货物的数量,当其根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附件3.3分阶段类别(G)被认定为该协定下的原产货物时;和
b.上述关税税目下依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附件3.3分阶段类别(G)规定的税率进口到智利的货物的数量。
5.关税税目为17022000,17023000,17024000,17026020,17026090,17049020,17049030,17049050,17049060,17049070,19019019和19019090的货物,依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附件3.3分阶段类别(G)规定的税率进口到智利的货物的任何数量,应计入:
a.根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附件3.3分阶段类别(G)规定的税率进口到智利的货物数量;和
b.关税税目为17022000,17023000,17024000,17026020,17026090,17049020,17049030,17049050,17049060,17049070,19019019和19019090的货物,依据《TPP协定》以相同货物的相同税率进口到智利的原产货物的数量,当根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附件3.3分阶段类别(G)认定为原产时。
6.关税税目为17022000,17023000,17024000,17026020,17026090,17049020,17049030,17049050,17049060,17049070,19019019和19019090的货物,依据《TPP协定》以适用于相同货物的同等税率进口到智利的美国《TPP协定》原产货物的任何数量,当其根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附件3.3分阶段类别(G)被认定为该协定下的原产货物时,应计入:
a.上述关税税目下依据《TPP协定》以适用于相同货物的同等税率进口到智利的美国《TPP协定》原产货物的数量,当其根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附件3.3分阶段类别(G)被认定为该协定下的原产货物时;和
b.上述关税税目下依据《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附件3.3分阶段类别(G)规定的税率进口到智利的货物的数量。
表1
我荣幸地提议,本函和阁下的确认复函应构成我们两国政府之间的协议,且适用《TPP协定》第28章(争端解决)下的争端解决,并于《TPP协定》对美国和智利生效之日生效。
我荣幸地确认,我国政府同意本谅解,并且,阁下的来函和本复函应构成我们两国政府之间的协议,且适用《TPP协定》第28章(争端解决)下的争端解决,并于《TPP协定》对美国和智利生效之日生效。
谨启
迈克尔·B.G.弗罗曼大使
美国贸易代表
美利坚合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