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金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第一节 基金行业相关概述
一、基金简介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它通过发行基金证券,集中不特定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证券资产的投资管理,以股票、债券、外汇、货币等金融工具为投资标的,并以获得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为投资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加剧,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重要性也随之增加。
基金的投资者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收益的受益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我国基金投资者享有以下权利: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依据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查阅或者复制概况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诉讼。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按募集方式分类: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的,二者在于证券发行方法上的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
公募基金是受证监会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广大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例如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的封闭式基金。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同时,它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的匹配上也有着严格的限制。这种基金不提取业务报酬,只收取固定管理费。投资门槛一般在1000元(含)以上,定投也有100元起的。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发售,面向少数特定投资者(机构和个人)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私募基金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较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其投资限制由协议约定,除收取固定管理费外,还会收取业绩报酬费。投资门槛一般至少为100万元,追加最低认购资金至少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监管机构为银监会。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2.按运作方式分类: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者赎回的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在基金的存续期限内也可以随意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导致基金的资金总额每日均不断地发生变化。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是以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可直接反映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高低。投资者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如首次认购费、赎回费)则包含于基金价格之中。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均有明确的存续期限(我国为不得少于5年),在此期限内已发行的基金单位不能被赎回。虽然特殊情况下此类基金可进行扩募,但扩募应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封闭式基金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投资者可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封闭式基金发起设立时,投资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认购;当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时,投资者又可委托券商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投资者在买卖封闭式基金时与买卖上市股票一样,也要在价格之外付出一定比例的证券交易税和手续费。一般而言,买卖封闭式基金的费用要高于开放式基金。
3.按组织形式分类: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公司型投资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组成以盈利为目的的股份制投资公司,并将资产投资于特定对象的投资基金。公司型基金通常建立在公司形态的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进行资金募集。一般而言,只要投资者购买了该基金,就相当于购买了该基金公司的股份,就会自然成为公司的股东,能够享受该基金所拥有的投资收益。公司型基金的建立程序及组织结构与普通的股份公司相一致,公司依法成为法人,建立董事会和持有人大会。基金资产归属于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基金运作风险,需要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但是它与一般公司最大的不同点就是通过委托专业的管理公司来经营和管理。
契约型基金也称信托型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依据其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基金契约,发行基金单位而组建的投资基金。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这一基金建立的基础是契约理论,用来代理投资行为,在这一基金中没有固定的基金章程和董事会,一般都是以基金合同来管理三方主体的关系。基金管理人需要对基金投资进行运作与管理;托管人则需要负责对该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处理,同时由于是基金资产名义上的持有人,也需要对基金资产运作进行监督。
4.按投资对象分类: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通过专家管理和组合多样化投资,股票基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风险,但股票基金的风险在所有基金产品中仍是最高的,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
债券基金主要以各类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通过国债、企业债等债券的投资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具有低风险和稳定收益的特征,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稳健型投资者。
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以国库券、大额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等货币市场短期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份额净值始终维持在1元,具有低风险、低收益、高流动性、低费用等特征。货币市场基金有准储蓄之称,可作为银行存款的良好替代品和现金管理的工具。
混合型基金是指投资于股票、债券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且不符合股票基金和债券基金的分类标准。根据股票、债券的投资比例以及投资策略的不同,混合型基金又可以分为偏股型基金、偏债型基金、配置型基金等多种类型。
相对而言,股票基金的风险最高,债券基金次之,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最低,收益也最低。货币市场基金是不允许投资股票的,所以其风险小,收益也少。混合型基金比较灵活,投资股票的比例最多时可以达到45%,最少时可以是0%,这样可以根据对股市的判断,灵活配置资金,所以其风险适中,收益一般也比货币市场基金要高。股票基金投资股票的比例最多时可以达到95%,但也要配置一些国债、金融债、央票、存款,但比例一般很小。所以其风险高,预期的收益也高。
5.按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程度)分类: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平衡型基金
成长型基金是指以追求资产的长期增值和盈利为基本目标,投资于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上市股票或其他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成长型基金注重资本的长期增值,同时兼顾一定的经常性收益。基金的投资主要集中于市场表现良好的绩优股。基金经理人在进行投资操作时,把握有利的时机买入股票并长期持有,以便能够获得最大的资本利得。成长型基金的主要目标是公司股票,它不做信用交易或证券期货交易。被成长型基金挑选的公司,多是信誉较好且具有长期盈利能力的公司,其资本成长的速度要高于股票市场的平均水平。由于成长型基金的目标在于长期为投资人的资金提供不断增长的机会,追求高于市场平均收益率的回报,因此它必然承担了更大的投资风险,其价格波动也比较大。简言之,成长型基金追求资金的长期性。
收入型基金是以追求当期收入最大化为基本目标,以能够带来稳定收入的证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其投资对象主要是绩优股、债券、票据等收入比较稳定的有价证券。在投资策略上,坚持投资多元化,利用资产组合分散投资风险。为满足投资组合的调整,持有的现金资产也较多。收入型基金一般把所得的利息、红利部分派发给投资者。简言之,收入型基金重视当期最高收入,其收益不是很高,但风险较低。
平衡型基金是指以保障资本安全、当期收益分配、资本和收益的长期成长为基本目标,在投资组合中比较注重短期收益—风险搭配的证券投资基金。平衡型基金则介于成长型和收益型基金中间,把资金分散投资于股票和债券。实践中,平衡型基金的资产分配大约是:25%—50%的资产投资于优先股和公司债券,其余则投资于普通股,这样可以更好地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因此它的最大优点就是具有双重投资目标,既注重资本增值又注重当期收入,投资风险较小。当股票市场出现空头行情时,平衡型基金的表现要好于全部投资于股票的基金;而在股票市场出现多头行情时,平衡型基金的增长潜力要弱于全部投资于股票的基金。
6.按资金来源和用途分类:在岸基金、离岸基金
在岸基金是指在本国筹集资金并投资于本国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在岸基金具有以下特征:法律适用的单一性,因为它是在一国之内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的,所以必须遵守该国的法律和法规,所受的限制也比较多;监管的便利性,有关当事人以及投资市场都在本国境内;运作的平稳性,在本国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所以没有汇率风险,受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的影响也比较弱。退出渠道上,在岸基金会更多地考虑在境内上市退出这一渠道。
离岸基金又称海外基金,是指一国的证券基金组织在他国发行证券基金单位并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本国或第三国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比如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离岸基金一般设立在离岸中心,比如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百慕大,所在地法律环境相对宽松,可以享受免税待遇。离岸基金的主要作用是规避国内单一市场的风险,帮助客户进行全球化资产配置。离岸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并无法律限制,所以存在更大的操作空间,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内设计投资组合策略。退出渠道上,离岸基金主要通过红筹上市方式实现退出,即“两头在外”的经营模式。
7.特殊类型基金:伞型基金、保本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指数基金、对冲基金
伞型基金的组成,是基金下有一群投资于不同标的的子基金,且各子基金的管理工作均独立进行。只要投资在任何一个子基金,即可任意转换到另一个子基金,不需额外负担费用。在我国,购买一家基金公司的某只基金,可以通过基金转换业务,把该基金转换为该基金公司下的另一只基金,通常不收或者只收取很低的基金转换费用。
保本基金是指在基金产品的一个保本周期内(基金一般设定了一定期限的锁定期,在我国一般是3年,在国外甚至达到了7—12年),投资者可以拿回原始投入本金,但若提前赎回,将不享受优待。保本基金通过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到期时至少能够获得投资本金或一定回报。2017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保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担保机构资质和担保方式等问题。为避免投资者形成对此类产品绝对保本的“刚性兑付”预期,此次修订中将“保本基金”名称调整为了“避险策略基金”。“保本基金”也可能不保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是公司债的一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可转换债券是指债券持有人有权依照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广义的可转换债券是指赋予了债券持有人转换为他种证券权利的公司债,转换对象不限于发行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在股市低迷时可享有债券的固定利息收入;在股市前景较好时,则可依当初约定的转换条件,转换成股票,具备“进可攻、退可守”的特色。
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Traded Funds, ETF)是指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从法律结构上说仍然属于开放式基金,但它主要是在二级市场上以竞价方式交易;并且通常不准许现金申购及赎回,而是以一篮子股票来创设和赎回基金单位。对于一般的投资者而言,交易所交易基金主要还是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ETF共有五家,它们是华夏上证50ETF(510050)、易方达深100ETF(159901)、华安180ETF(510180)、华夏中小板ETF(159902)和上证红利ETF(510880)。
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 LOF)是一种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场内市场)进行基金份额交易、申购或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它是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本土化创新。LOF的投资者既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以基金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也可以通过交易所市场以交易系统撮合成交价进行基金的买入、卖出。
指数基金(Index Fund)是指以特定指数(如沪深300指数、标准普尔500指数、纳斯达克100指数、日经225指数等)为标的指数,并以该指数的成分股为投资对象,通过购买该指数的全部或部分成分股构建投资组合,以追踪标的指数表现的基金产品。通常,指数基金以减小跟踪误差为目的,使投资组合的变动趋势与标的指数相一致,以取得与标的指数大致相同的收益率。
对冲基金(Hedge Fund)是指采用对冲交易手段的基金,也称避险基金或套期保值基金,是指金融期货和金融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与金融工具结合后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基金,是投资基金的一种形式,意为“风险对冲过的基金”。
基金具有以下特点,也是基金的主要功能[1]。
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基金将投资者的零散资金集中起来,然后由专业的团队进行投资管理,表现出了集合理财的特点。一方面,基金可以通过社会大众购买基金份额的形式来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其专业化的投资运作团队将募集的基金分散进入资本市场,投资于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来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随着汇集的资金数量的增大,有利于发挥资金规模优势,降低投资成本且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基金管理公司一般拥有大量的专业投资以及研究人员,借助强大的信息网络,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换。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以科学的投资组合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是基金的另一大特点。普通法人投资者由于资金量通常较小,投资过程中能够选择的品种和数量均相对有限,无法分散或规避风险。基金产品的形成则弥补了投资者单一操作的缺陷,基金可以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在法律规定的投资范围内进行科学的组合,分散投资于多种证券,一方面借助于资金庞大和投资者众多的优势使每个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风险变小,另一方面又利用不同投资对象之间的互补性,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人,基金投资收益除管理人运作成本费用、托管费用等以外,所有盈余部分均归属于投资者所有。基金管理公司每天会进行清算,投资所产生的收益扣除上述费用后,按照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同时需要注意,市场变幻莫测,收益有正有负,利益共享,风险也将共担。
4.严格监督,信息透明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监管机构负责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各项工作,对于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强制基金产品及时、充分、准确地信息披露。基金托管银行负责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操作进行监管,以保证投资人资金运作安全。
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基金管理公司仅负责投资者资金的投资操作,投资者资金的保管则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形成第三方监管。托管人会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每笔投资操作进行监督审核,与基金管理公司形成相互制约关系,这种制衡对投资人的利益形成了有效保障。
二、我国基金行业的发展状况
我国证券基金行业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世纪80年代至1997年11月14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前,该阶段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早期探索阶段,也即“老基金阶段”;第二阶段是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后至2001年8月,该阶段是封闭式基金的发展阶段;第三阶段是从2001年9月以来至今,该阶段是开放式基金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探索
我国基金机构涉足于基金业务是在1987年,当年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与汇丰集团、渣打集团在香港联合成立中国职业基金,投资于珠三角地区的乡镇企业,随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其后,有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联合推出了一批中国概念基金。我国境内第一个比较规范的基金是1992年11月设立的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其中,60%投资于乡镇企业,40%投资于上市公司,并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此后,1993年上半年在我国引发了短暂的基金热潮。1993年下半年经济过热引发通货膨胀,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经济逐步降温,此后,基金发展中的不规范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多数基金资产状况趋于恶化,我国基金业发展处于停滞状态。
相对于1998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后发展起来的新基金,人们习惯上将1997年以前设立的基金称为“老基金”。截至1997年年底,老基金数量为75只,筹资规模达58亿元。老基金的产生和发展具有自发性和超前性,设立及运作随意性强。老基金的发展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缺乏基本的法律规范,关系不清、无法可依、监督不力;第二,运作不规范,大量资金投向房地产和企业,变成了一种直接投资基金;第三,资产质量普遍不高,资产结构不合理。1997年后国务院明确对老基金进行了清理规范,1999年发布了《关于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通知》,确立了老基金清理规范工作的原则、内容、政策及组织程序。至此,老基金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2.第二阶段:封闭式基金阶段
1997年11月14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基金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98年3月27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了20亿元的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此后,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封闭式基金相继获批,与此同时,老基金清理也有序展开,并在2001年全部清理规范。1998年共设立了5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封闭式基金5只,募集资金100亿元,年末基金资产净值为107.4亿元。1999年增加了5家基金管理公司,14只封闭式基金。截至2001年9月开放式基金推出之前,共有47只封闭式基金。到2006年年底封闭式基金共有53只。
封闭式基金是我国基金行业规范发展的起步阶段。有关基金资产的强制托管、充分的信息披露、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运作以及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与市场准入制度开始建立。基金行业完善的、领先于其他类型资产管理机构的制度体系建设由此开始。
3.第三阶段:开放式基金阶段
2000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2001年9月,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正式对外公开发售,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开放式基金的发展自2001年至今经历了两个阶段。2001—2005年间,由于开放式基金相对封闭式基金不存在折价等优势,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欢迎,发展迅速,并逐步取代封闭式基金成为基金市场的主要品种。在此期间各类基金产品不断推出,2002年8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了第一只以债权投资为主的南方宝元债券基金;2003年3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了第一只系列基金;2003年5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了第一只保本基金“南方避险保本型基金”;2003年12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了第一只准货币型基金“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2004年6月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使得国内基金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第一,从法律基础上看,基金业的法律体系逐渐完善,监管机构相继推出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第二,基金业的营销能力和服务创新能力与日俱增。比如在费用模式的选择上,客户可以自由选择前端收费或者后端付费。在购买模式的选择上,投资者既可以选择通过银行网点或证券公司网点办理,也可以直接通过基金公司购买,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或者网上委托购买。第三,投资者的数量和资金量日益壮大,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结构发生了实质变化。2006年之前,机构投资者持有开放式基金的比例在50%左右。2006年以来,开放式基金越来越受到个人投资者的青睐。2007年年底,国内开放式基金的账户数达到了9912户,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的比例达到了87%,个人投资者取代机构投资者成为基金的主要持有者。第四,基金品种日益丰富,开放式基金成为基金业的主要发展方向。国内基金品种基本涵盖了国际上主要的基金品种:2004年10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了第一只上市开放式基金“南方积极配置基金”;2004年年底,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推出了第一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华夏上证50ETF”;2007年9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次推出了QDII基金“南方全球精选基金”。2008年年底,我国基金数量达到了400多只,开放式基金占基金全部数量的比例达到了92.7%。
1.经济环境分析
整体来看,2016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平稳,出现了“双重向好”的新格局:新结构、新经济、新动能在加速形成,传统产业调整在不断深化。但这并不意味着经济将会出现“V”形反转呈明显回升,当前我国经济成下行态势尚未见底,在较长时间内会呈现“L”形走势,以低于7%的增速持续一段时间。“L形经济”是2015年两会中“新常态”一词的经济学解释。宏观经济形势会对基金投资产生重要影响。
(1)宏观经济运行呈现的特点
2017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加速推进下,我国宏观经济平稳增长可期。在政策取向上,须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思路,在宏观调控政策和改革政策之间形成叠加效应,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为长期发展注入新动力。2016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工业与投资联动效应明显。2016年年初,我国宏观经济继续有所下行。一季度GDP增长6.7%,比上年四季度回落0.1个百分点。主要是工业增速继续放缓,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比上年同期回落0.4个百分点,为多年来的季度低点。而工业增速的持续放缓与传统产业调整加深,特别是市场和政府双重作用下的“去产能”加快有关。进入下半年,工业增长企稳、民间投资有所反弹,总投资也企稳回升。同时政府采取措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使民间投资自9月份开始止跌回升,前11个月累计民间投资同比增长3.1%,比1—7月份的最低点回升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的回升带动了整体投资增长的反弹。
第二,政府积极支撑避免了总投资的大幅下降。与民间投资明显下滑相对应的是,自2016年年初以来,政府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在明显回升,这在较大程度上抵消了来自民间投资增长下滑的影响。首先,政府主导的投资有所加快。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投资加快。1—11月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18.9%,比同期全部投资增速快10.6个百分点。从资金来源上看,国家预算内资金增长较快,前10个月同比增长16.5%,上半年增长更快,高达21.8%。国有控股投资再现高增长,反映了政府主导的投资加快。1—11月累计,完成国有控股投资19.1万亿元,同比增长20.2%,比上年同期加快8.5个百分点。其次,房地产投资增长迅速反弹。在各种利好政策的刺激下,房地产销售明显回暖,导致房地产投资稳定回升。1—11月累计,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6.5%,比上年同期加快4.2个百分点。据测算,房地产投资回升对总投资的贡献超过了1个百分点,对GDP的贡献在0.4个百分点以上。
第三,消费增长与物价增长“双稳定”。我国经济正在由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转换,这是我国经济向中高端迈进的必然趋势。2016年以来,消费需求继续稳定增长。1—11月累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7%。1—10月累计,全国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26.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25.7%,占社会销售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2.7%。
与消费平稳增长相对应的是,我国物价总水平继续保持稳定,既没有出现明显通胀,也没有明显的通货紧缩压力。1—11月累计,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增长2.0%,比上半年微降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通缩的隐忧逐步消失。物价总水平稳定的基础是食品和粮食价格的稳定。1—11月累计,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增长3.9%,属于合理范围。其中粮食价格同比仅增长0.5%,这是连续多年粮食丰收,库存充足,国际粮食价格也相当稳定所致。食品烟酒类价格回升主要是由于蔬菜、猪肉价格上涨较快,而其他多数食品价格趋于稳定。
第四,就业在总体平稳中呈现分化走势。就业稳定向好是本轮经济调整的最大亮点。2016年年初,在经济增长继续有所放慢以及钢铁、煤炭等传统工业加快去产能的形势下,就业压力一度有所加大,特别是国有企业的隐性失业问题显现,但在二季度后明显趋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前三季度,城镇新增就业1067万,提前一个季度超额完成了全年预期目标任务。而国家统计局31个大城市的城镇调查中,失业率也一直保持稳定,多数月份处于5%—5.1%的水平。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就业继续稳定向好,既有经济规模效应、产业升级效应的重要贡献,也体现了宏观政策的积极支持效应。但像产业分化一样,2016年以来就业结构分化特征也十分明显。一方面,随着传统制造业的持续调整和去产能力度的加大,投资和就业面临较大压力。民间投资的大幅回落及国有企业去产能中的职工分流对就业形成了较大压力。另一方面,产业升级和“双创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除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快速增长对就业形成较强支撑外,网上购物这一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也创造了许多新的就业机会。目前我国快递员数量超过了200万人,而两年前仅有90万人。1—9月累计,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和收入同比分别增长54.0%和43.9%,比去年同期分别加快8.0个和10.7个百分点。
第五,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由负转正是经济运行一大亮点。2016年在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幅温和回升的同时,PPI增长则出现了反转性变化,PPI在三季度末终于结束了持续4年多的负增长,进入快速回升轨道。一季度PPI同比下降4.8%,比上年全年和上年四季度分别收窄0.4个和1.1个百分点,二季度PPI同比下降2.9%,比一季度大幅收窄1.9个百分点。其中钢铁、煤炭和有色金属的价格都出现了较大程度的环比上涨,这有效地改善了一些生产资料生产企业的效益。从一季度PPI降幅有所收窄,到二季度PPI降幅的大幅收窄,再到三季度末的转负为正,并持续回升,意味着传统产业调整已取得积极成效,特别是减产量、去产能的积极效果初现,这是经济出现内在性向好的重要表现。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对2016年我国经济运行作出以下判断: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在不断巩固,出现了“双重向好”的新格局,即新结构、新经济、新动能在加速形成,传统产业调整基本到位。新结构、新经济、新动能既包括服务业占比不断上升以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也包括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还包括消费升级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断增强。传统产业调整基本到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业增长调整基本到位。既表现为工业生产的止跌回升,也表现为工业投资降至低点并有所回升。二是PPI增长由负转正。在市场和政府力量的同时推进下,我国去产能取得了积极成效,其重要标志就是PPI结束了持续4年多的负增长,开始出现全面回升。
(2)宏观经济运行面临的问题
要充分认识到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房地产调整明显延后,对未来经济增长形成压力。我国房地产发展一直存在一些不健康、不理性的因素,致使房地产泡沫不断增大。本来旨在消化三、四线过量库存的房地产政策,却造成一、二线房价的暴涨和抢购。数据显示,2016年1—11月累计,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增长24.3%和37.5%,其中住宅增长还要高一些,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增长24.5%和39.3%。这一涨幅远超2013年的快速增长,仅低于2009年的暴涨。资金过度向房地产流动,必然导致实体经济资金不足,2016年1—11月累计,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总额为548462亿元,同比仅增长5.4%,净增资金28317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到位资金为129484亿元,增长15.0%,新增资金17922亿元,占全部投资到位净增资金的63.3%,即投资到位新增资金中的一半多流向了房地产。资金流的严重偏移,对实体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挤出效应”。房地产属于基金的重要投资领域之一,其不理性因素不仅提高了房地产泡沫化程度,还加剧了未来的金融风险,严重影响了实体经济发展,也会增加基金投资的不稳定性。
第二,工业经济调整由量向质转变,面临多重结构性难题。从2016年的工业发展来看,工业经济的速度调整基本到位,进一步下行空间有限,但提质增效空间才刚刚打开,工业调整升级仍需较长时间,面临不少结构升级难题。首先,产能过剩问题依然突出,就传统行业来讲,不是周期性相对过剩,而是绝对过剩,必须坚定地“去产能”。目前我国的钢铁产能过剩达30%以上。从市场行为来看,在去产能问题上“摇摆”是自然的,这源于市场的“短视行为”。煤炭、钢铁价格大幅上涨,在市场竞争充分的情况下,会诱发产量增长,甚至出现误判,认为钢铁、煤炭产能过剩不严重,仍有上升空间,或者仅把这次产能过剩当作周期性的相对过剩,这样会再次出现生产过剩,导致“去产能”过程延迟。关键是政府在“去产能”上要更具战略性、前瞻性,不能受“市场短期行为或结果”的干扰。其次,工业、农业去产能中仍有不少亟须解决的难题。如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玉米巨量库存,不仅要改革粮食储备制度,而且要避免农民的利益受损,必须改变补贴方式和调整相关的配套政策,这些都需要花成本和时间。工业领域面临的问题也会对基金投资造成影响。
第三,服务业发展和创新发展面临较大的体制机制障碍。服务业不仅是经济调整期就业的“蓄水池”,而且也是新常态下产业升级、提高制造业和整体经济竞争力的重要途径。2016年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5%,尽管比GDP和工业的增速快,但相对前两年有所回落。主要原因是服务业发展还面临着较多的体制性或政策性障碍,潜力远没有发挥出来。首先,对服务业的重视程度一直不如工业。其次,一些体制性因素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之前,普遍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使得服务业税负较重。5月份开始全面推开的营改增改革改变了这一局面。但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仍面临着许多技术和机制问题,需要加快深化改革来解决。最后,服务业中一大块是公共服务业,对这些产业管制过多,对内对外开放均不够,影响了供给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国家高度重视创新发展,极力鼓励“双创”和推进创新驱动战略,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风险投资不规范、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落实不到位等,仍阻碍着创新发展“大气候”的形成,致使新动能发展仍显不足。
第四,世界经济复苏依然乏力,国际金融风险仍未有效释放。源于美国次贷危机的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全球经济调整远没有结束。为了应对金融危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普遍采取了两种应对措施:一是大幅放松货币政策,如零利率政策和量化宽松政策;二是政府强力干预,如美国对汽车、“两房”以及投行采取了少见的保护性政策,欧洲则提出了不让一家大银行破产。这样的政策可以避免过大的危机冲击,但却带来了一个明显的后遗症:危机的影响拉长,短痛转为长痛。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零利率(欧洲甚至出现了名义负利率)意味着货币价格严重扭曲,使得经济结构调整缺乏有效的价格杠杆引导,全球资源重新配置陷入紊乱。全球结构失衡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当务之急就是让利率正常化,恢复货币政策的基本功能。全球经济增长乏力背后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贸易和投资的保护主义采取变相的方式大行其道。从政策上讲,再工业化是其典型代表;从后果来看,全球贸易增速持续多年低于全球经济增速,到2016年年底,全球已持续5年出现贸易增速明显低于经济增速的情况,这一现象不仅违背了全球化的大方向、大趋势,而且意味着各国都在向内而不是向外来拓展发展空间,这严重影响了全球资源的配置效率。成本上升、结构扭曲,世界市场变小,这样与开放发展相悖的现象,正是全球经济长期低迷不振的又一原因,全球经济低迷,且结构扭曲,必然会导致全球各种乱象(政治、经济、社会)层出不穷。
整体来看,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CPI相对温和的背景下,货币宽松和财政政策发力均有望推出,对于基金投资来说,无风险收益率继续下行,且经历四季度市场修复后投资者风险偏好有望提升,“十三五”开局之年市场有望震荡上行,结构性机会突出。
2.政策环境分析
监管政策的变化会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造成重要影响。
(1)新规定对基金行业全面松绑,改变资产管理行业格局
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基金行业有关规定有三个,分别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这三大法规均体现了给基金行业“松绑”的思路,在进一步推动基金行业市场化、增强基金行业活力的同时,加强了业务规范,强化了监管措施,防范了潜在风险,更好地保护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办法》适当降低了基金公司的准入门槛和业务管制,调动了公司股东、基金从业人员的积极性,着力优化股权政策、完善公司治理、增强激励约束机制,取消了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和关联持股限制,鼓励主要股东为基金公司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持。同时强化了监管措施,延长了主要股东持股锁定期,引导股东形成长期投资的理念。《试点办法》拓宽了专户的投资范围,对从事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要求其设立子公司从事此项业务。而制定《暂行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基金公司子公司的行为,有效隔离业务风险,鼓励基金管理公司有序开展差异化、专业化的市场竞争,引导其向现代资产管理机构转型,为社会提供更好的财富管理服务。
在2012年行将结束的时候,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基金审核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配套措施,将基金行业改革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取消基金产品通道制,并简化审核程序,缩短审核期限。在“通道制”环境下,基金公司无法集中力量申报某一类型产品,自身的投研优势也不能得到最大发挥,结果是各家基金公司都变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的模式。“通道制”取消后,对基金行业最大的意义在于,基金公司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战略规划,集中发展某一类型产品,并逐步形成自己在竞争中的比较优势。
2013年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基金法”)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方面加强了内幕交易、利益输送方面的监管,另一方面放宽了基金在成立、投资运作上的管制。在加强监管方面,主要包括监管范围的扩大、各方职责权限的明确和禁止内幕交易的明确等。在放松行业管制方面,主要新规有放宽股东门槛限制、将基金募集申请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和修改基金投资范围等。从2013年开始基金发行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备,且基金公司牌照放宽。新基金法的颁布实施,对此前管制较多的基金行业全面松绑,对传统公募业的新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新基金法及其配套政策将改变现有资产管理行业格局,加剧公募基金市场的竞争。
与新基金法同时开始实施的还有《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该规定较2012年年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降低了准入门槛。对于基金公司而言,新的规定可能会使一批规模较小、竞争力不强的基金公司无法生存、淘汰出局。而其他机构的进入,会给基金行业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可预知的可能。保险、券商、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发行公募产品;公募基金的竞争主体将由目前的基金公司增加到六大机构,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迅速提高公募基金的总体管理规模,公募基金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新基金法还规定,投资者超过200人的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内称“大集合”)被定性为公募产品,适用公募基金的管理规定。2013年6月1日之后,面向中小客户的大集合产品不再发行,新发行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均为小集合产品。在此之前成立的投资者超过200人的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存续期限内继续运作,而未来在证券公司取得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存续的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转为公募基金。伴随着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快速做大,一些新的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而新基金法的施行,也将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2)新规定重新勾勒对基金子公司的监管生态,净资本约束时代到来
2016年12月2日,证监会正式下发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对基金子公司的监管生态进行了重新勾勒,意味着基金子公司净资本约束时代开启。随着新规落地实施,基金子公司告别了野蛮生长的态势,纷纷开始转型调整。新规明确了基金子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体系,对现有业务分类处理,过渡期由12个月最长延长至18个月。在两部新规中涉及基金子公司的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完善子公司内部控制;支持子公司规范发展。
在新规中明确了开展私募股权管理业务必须设立特殊目的机构,并且规定了相应的准入条件和程序,另外删除了对参股子公司股东的要求。一是净资本约束。根据风控规定的要求,基金子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不得低于负债的20%,调整后的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二是明确了基金子公司可以从事专户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私募股权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或认可经营的其他业务,但是要求专业化经营,即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业务经营。三是首次明确了基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四是多项条款强调禁止基金母子公司之间、受同一基金母公司管理的不同子公司之间进行同业竞争。新规之下,基金子公司相较券商资产管理而言仅有的一点优势是:券商集合不能投非标;而相较信托而言,基金子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可在交易所转让,其他业务则差异不大。
随着新规的实施,2017年基金子公司走入了转折点。目前不少基金公司正在进行业务调整。据新规要求,应强化基金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避免变相“出租”业务牌照。基金管理公司的控股要求为持有股权比例不低于51%。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至少有8家基金子公司的母公司持股比例达不到51%。业内人士表示,在净资本约束下,摆在2017年基金子公司面前的头等大事就是增资。目前来看,2016年已有多家基金子公司进行了增资,2017年或将迎来真正的子公司“增资潮”。进行增资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股东资金雄厚;二是股东对净资本收益率要求与实际匹配。目前来看,股东资格和净资本管制仍存在矛盾。一方面,基金子公司在引入投资者上有一定门槛;另一方面,要求母公司必须控股,不能只是参股,这便让投资者引入和外部增资的空间缩小。基金公司自身的增资扩股,可能将成为新监管口径下基金子公司扩张的唯一路径。其实在增资扩股环节,基金子公司本来可以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甚至挂牌、上市等方法寻找资本补充途径;但母公司必须达到51%的“绝对控股”,参股方有门槛限制,同时有净资本限制,好几种条件加在一起,无疑让母公司将成为子公司增资的主要供给者。未来推动基金公司上市或挂牌新三板募资也将成为趋势。
与此同时,2016年申请股权变动的基金公司明显增多。根据证监会近期发布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公示》显示,截至2016年12月23日,2016年公募基金公司申报变更5%以上股权和实际控制人的数量新增15家,目前共有18家基金公司排队等候监管审批。基金公司自身实力有限,为了不收缩子公司业务,就需要股东帮忙增资,这便意味着基金公司需增资扩股以满足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多项指标要求。符合监管规范成为近期公募基金增资扩股的主要原因。相形之下,一批资本补充能力不足的基金子公司可能会被淘汰,过去许多机构积极布局基金子公司正是因为看中没有净资本约束,而新规之后可能会放弃基金子公司,从新产品备案情况来看,有些基金子公司业务近乎停摆,大多属于以上情况。
目前监管层正在修订基金公司的《管理办法》,该办法或将对公募专户业务提出风险准备制度等监管要求。《管理办法》修订中较为重要的环节之一是强调基金子公司的“一司一业”原则,即一类业务仅可在一家公司开展,一家公司仅可申请发展一类业务。但同时《管理办法》也将为专设子公司经营养老金管理、指数化投资等的细分领域预留发展空间。2016年12月份下发的新规规定,基金公司能够设立的子公司类型目前仅包含专户、PE(私募股权投资)和销售三类。未来基金公司的组织架构模式可以以母公司作为控股平台,并向下根据业务分类分别控股PE、养老金、指数、专户、销售等多个类型的基金子公司。
3.市场环境分析
我国经济整体杠杆率仍然偏高,特别是企业部门的债务占GDP的比重偏高,这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比较缓慢有关。近几年,虽然资本市场发展较快,但与间接融资市场相比,它的增速还不够快。因此,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减少企业对借贷杠杆的依赖性,并且加强监管防范,是我国未来去杠杆的一个重要政策路径。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将会为我国的基金行业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在新的经济发展阶段中,我国的基金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局:一方面,资产管理行业蓬勃发展,机构投资者的主体越来越多元化,各个资产管理机构积极布局新业务、新领域,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公募基金面临越来越多的竞争对手;另一方面,公募基金也在积极谋求应变之策,各个基金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业务创新、核心竞争力打造等多个方面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为公募基金带来了全球化业务机会:一方面,国内投资者境外配置资产的“走出去”需求已经启动,并将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境外机构对我国境内证券投资需求的增长潜力巨大,公募基金既要立足当下,占据市场先机,也要着眼长远,建设全方位的跨境投资业务平台。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基金行业的发展必须紧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改革的总体方向,紧紧把握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主线和投资者需求:一是认清投资主线,不断提高投资能力,提升风险调整后的投资回报,提高投资业绩;二是抓好基金产品创新,比如资产证券化、产业并购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源参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实体经济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盘活社会存量资产,积极参与新经济、新产业发展;三是忠实履行受托责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基金行业的总体发展情况
(1)基金数量和规模激增,基金市场规模扩大
目前,国内的基金市场正面临着规模的飞速增长。据Wind数据统计,2016年我国共发行了1151只新基金,较2015年大幅增长了40.02%。据天相投顾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募基金净资产已超过9万亿元。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都得到了较快发展。
2016年,公募基金行业整体规模得到了较大增长。据天相投顾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各类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合计达到了91367.46亿元,整体规模首次跨过9万亿元大关,创下历史新高。与2015年年底相比,过去一年公募基金规模全年增加9448.19亿元,增幅高达11.53%。在资产荒、整体业绩欠佳等背景下,公募基金资产规模却仍然创出新高,也主要归功于债基的功劳,更确切地说是委外资金。银行、保险等机构的大量委外资金开始转投债券基金,使得债券基金搭上了委外东风,因而该类产品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资产净值规模上都增长迅猛。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债基规模为19140.58亿元,增长了11361.52亿元,增幅高达146.05%。而保本基金、QDII基金在过去一年规模也分别增加了1693.77亿元、327.20亿元。从业绩角度来看,全年QDII基金整体表现最抢眼。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市场132只QDII基金年内算术平均净值增长率为6.54%,更有40只QDII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了10%,在近几年里表现较好。
而在基础市场持续震荡的背景下,股票基金和混合型基金虽然在数量上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但受市场震荡影响,实际的资产净值规模不升反降。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末,混合型基金规模减少了3396.43亿元,缩水最多;开放式股票基金和封闭式股票基金规模也分别减少了527.30亿元和131.93亿元。同样,已连续5年实现规模“大跃进”的货币基金,由于受到2016年年末流动性紧张因素的袭扰,年末规模反倒比2015年减少了28.01亿元。
2016年,私募基金的行业规模持续扩大,并且反超公募基金,进入发展快车道。截至2017年1月底,已在中国证券业基金协会登记并开展业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投等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共有18048家(比2016年4月增长104.3%),已备案正在运行的私募基金为47523只(增幅66.5%),认缴规模达10.98万亿元(增幅80.9%),实缴资金8.45万亿元(增幅68.3%),私募基金从业人员为28.05万人。特别是涌现出了一批具有较强管理实力、运作规范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规模超百亿元的已有147家。与实体经济紧密相关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更是成为行业的两道靓丽风景。私募基金在支持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方面的成效已经显现。
(2)基金整体业绩不佳,收益率有所下降
2016年年初股票市场的动荡以及年尾债券的大跌均对基金行业发展造成了一定打击,2016年A股市场在全球市场中垫底,公募基金整体收益水平无法和2015年相比。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显示,受到股市和债市整体环境的影响,股票和混合型基金2016年平均亏损11.87%和9.08%,债券基金平均小幅亏损0.4%。全年商品基金平均涨幅最大,8只黄金ETF及其联接基金平均年度净值增长率高达18.40%,不过由于其产品数量和规模相对有限,因此对公募基金整体业绩影响较小。在遭遇了2016年年初股市熔断以及年尾债市大跌的行情后,债券基金平均收益率仅为0.09%,收益缩水严重。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个季度,债券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2.88%,而第四季度的平均收益率却是-2.24%。受到第四季度行情的拖累,2016年全年债券基金的亏损比例达到了33%,而尽管还有六成多的产品实现了盈利,但幅度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另外,还有部分基金规模缩水严重,如工银瑞信旗下工银瑞信创新动力全年亏损36.94%,在同类股票基金中垫底。统计显示,2016年共有16家公司旗下资产规模腰斩的基金数量超过10只,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16只腰斩,为行业内最多,其中,4只基金规模缩水超过80%,包括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国投瑞银优选收益混合、国投瑞银新价值混合、国投瑞银新收益混合。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基金迷你化的趋势日益凸显。据天相投顾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有900只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有270只基金规模跌破通常所说的5000万元“清盘线”,创下历史新低。据统计,2016年共有18只基金清盘,清盘基金总数已达到55只。从投资类型来看,已被清盘的基金中,货币市场基金数量最多,有20只;其次是被动指数股票基金,有10只;债券和偏债混合型基金共有14只,QDII基金有4只。而除了两只增强指数型基金,还未出现过主动股票基金清盘的情况。2016年12月12日,东方赢家保本偏债混合基金正式终止基金合同,成为2016年度最后一只清盘的基金。
相对而言,私募基金虽然整体上也没有赚太多钱,但业绩要好看很多。据格上理财研究中心统计,2016年以来,私募基金受开年熔断影响,在1月损失最为严重,平均亏损10.44%,仅9%的私募基金获得了正收益。但全年私募基金的平均收益率约为-3.75%。其中,股票策略私募基金平均收益率为-6.72%,在各策略中排名垫底。商品期货策略收益靠前,主要受益于2015年的商品牛市行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压缩供给,造成部分商品价格上涨,同时由于年中一些利空事件,在避险资金推动下黄金也有不小行情。
总体来看,2016年基金行业受到年初股市动荡、股市熔断以及年尾债券下跌带来的不利影响,无论是私募基金还是公募基金,在收益率上均没有太大提升。2017年基金行业仍面临着市场波动带来的冲击,基金管理公司还需调整发展策略来积极应对变化,增加投资者信心。
(3)基金互认标志着基金行业对外开放迈出了重要步伐
2015年12月18日,备受期待的内地与香港互认基金正式启动。当天,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了首批3只香港互认基金,香港证监会也于同日正式注册了首批4只内地互认基金。而从2016年1月8日起,由深圳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两地基金业界共同推出的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服务平台正式上线。
基金互认服务平台的上线,标志着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进入常规阶段,基金业对外开放迈出重要步伐。基金互认也意味着国内产品被境外成熟市场所认可,也能够向全世界投资者开放,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互认基金的正式注册,一方面,有利于通过引入境外证券投资基金,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产品和更加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同时也有利于境内基金管理机构学习国际先进投资管理经验,促进基金行业竞争。另一方面,有利于吸引境外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为各类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投资渠道,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境内基金管理机构的规范化与国际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资产管理机构。
当然,对于互认基金也不能够盲目乐观,目前还只是阶段性的成果,未来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验证。基金互认的意义更多地体现在人民币国际化方面,目前对国内基金市场不会带来太大变动,因为境外资金投资我国资本市场还存在一定的限制。
(4)养老金业务成为基金行业最大最持久的风口
伴随着养老金规模的持续增加,也给基金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前景。从规模上看,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委托专业机构管理的规模约为2万亿元,六成由公募基金管理,其中,全国社保基金约为7900亿元,企业年金约为3600亿元。从拿到资格的投管人的数量来看,社保的投管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投管人以及基本养老金的投管人,获得养老金投资管理资格的机构,公募基金占91%。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评审结果中有21家资管机构入选,其中就有14家为基金公司。这也证明了基金行业在资产管理市场上的专业性和投资能力,已经被社保这样的专业机构充分认可;也预示着养老金业务在基金行业未来的竞争版图中,将占据更为重要的地位。
养老金业务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这是一项周期长、见效慢,但前景巨大的业务。早期的一些反面案例证明,在养老金业务上追求短期利益非但不能成功,反而会损害到基金公司的信誉。只有持续投入,精耕细作,才能逐渐在机构主导的养老金业务中获得认可,赢得管理规模的持续增长。从长期看,社保、年金乃至未来的个人养老金业务是一块巨大的蛋糕,将深刻地改变我国基金行业的格局。以美国的经验来看,截至2015年年底,个人养老金和401k等企业年金计划的合计规模已经达到14万亿美元,投向共同基金的占比达到了一半。数据显示,1980年至2013年三季度末,美国个人退休金账户资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发生了巨大变化,共同基金由4%上升为45%,银行存款从80%降至8%。可以说,美国的共同基金业的增长曲线就是靠养老金业务推起来的。
而我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正值窗口期,国家正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养老金制度安排,以加强养老金投资管理,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在这一过程中,基金公司因其可以提供低成本、高效的专业化投资服务和及时、方便的资产估值服务,并且具有管理透明、方便转换等优势,将有希望分得最大的一块蛋糕。而且,养老金业务的资金来源稳定,长期属性明显,是基金公司“最喜欢”的资金来源。如果说,2016年银行委外投资是基金行业的风口,那么未来十年乃至数十年,养老金业务才是基金行业最大也是最持久的风口。
2.基金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2016年以来我国证券投资行业发展迅速,无论是在基金市场规模上还是在基金产品数量上,均得到了显著增加,促进了金融产品的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但是同样也面临着一些挑战[2]:
(1)证券市场环境制约行业发展,市场规范化水平亟待提高
第一,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有限,信息披露不明确,制约着基金的理性投资。我国股票市场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国有企业经济筹集困难而发展起来的,我国上市公司往往存在经营能立不足,创造价值能力不够稳定,资产质量过低等问题。尤其是我国股票市场本身由于发展不够成熟,还存在着较多缺陷,进一步导致了股票市场的波动,尤其表现在投资行为的短视化方面,这些都会阻碍股票市场的发展。第二,市场缺乏做空机制,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难以规避风险。证券市场做空机制既有利于投资者主动规避风险和增加市场流通性,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平稳发行,降低市场风险,有利于证券市场监管的间接化、弹性化及科学化。做空机制给市场提供了一种风险对冲工具,有助于投资者回避市场风险,所以一个健康的证券市场需要做空机制来实现稳定。第三,证券市场金融产品稀少,证券投资基金选择有限。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所以逐步代替了个人投资。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证券投资基金选择的金融产品有限,致使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空间减少。基金管理人就难以对基金产品进行组合投资,很难达到风险对冲的目的,进而难以规避风险。
(2)基金管理公司内部存在隐患
伴随着证券投资行业的不断发展,相关基金管理公司越来越多,但是基金公司内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地暴露了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
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道德风险。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是委托代理关系,基金管理人应本着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为持有人服务,但由于持有人期望资产增值最大化,而管理人期望代理效用最大化,二者的目标函数不太一样,基金管理人可能会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谋利,或为公司谋利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等。第二,基金托管人的独立性受限。基金托管人由法定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担任,由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且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等的,应马上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但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聘任有一定的决定权,致使基金托管人对管理人的监督有效性不强。第三,基金公司内部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第四,基金持有人大会虚设。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运作和管理无权干涉,只能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才能行使职权。但基金份额持有人缺乏召开大会的实际操作能力,不能发挥大会实质性的作用,造成基金持有人大会虚设。第五,基金公司故意误导投资者,进行虚假宣传。
最后,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端人才匮乏,且流动频繁。基金管理公司人才流动较快是当前证券投资基金市场普遍存在的现象。我国的基金行业发展迅速,基金市场人才需求量大,致使基金管理人员频繁流动,不利于基金业绩发展,对基金行业的稳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对于目前国内盛行的私募基金,其也相继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私募基金变相公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推介,变相降低投资者门槛等;二是管理示范违规运作,部分私募基金将自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还存在操纵市场等问题;三是登记备案信息失真,部分私募机构长期失联,逃避监管;四是跑路事件时有发生,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非法集资的风险上。
(3)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与监管制度不够健全
我国基金行业发展不如国外基金行业发展成熟,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规范的法规体系。基金监管内容应具有全面性、监管对象具有广泛性、监管时间具有持续性、监管主体及其权限具有法定性、监管活动具有强制性等特征,我国的基金监管需要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做支撑。但是相关部门规定的规章制度非常繁多,但是繁多的法律与其他重要的法律法规体系联系又不够紧密,主要体现在理论上阐述得非常多,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发现没有可行性,现行制度无法真正保障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投资与运作的公正性、独立性、安全性等。而且国家政策的出台势必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策略,造成大面积的资金波动。2016年年初推行的熔断机制,虽然只短暂地持续了6天,就导致股票市场蒸发了整整6.66万亿元,造成了股市动荡,对证券市场的发展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