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前言
进入21世纪的短短几年,是我国税收法治建设和税法学发展的黄金时期!
——税收法治建设成就突出。这体现在税法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高度关注的重要事项之一。2005年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举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立法听证会,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历史上举行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在税收立法领域彰显了立法的民主价值。2006年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法制专题讲座第一次让税法成为此类高层讲座的讲授内容。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企业因身份不同而适用不同所得税法的历史,作为税法基本原则之一的税收公平原则得到了真正的贯彻。更具深意的是,除了《企业所得税法》外,本次会议还通过了《物权法》;一部税法(其实也是财产法),一部财产法,税收和财产就这么密切地被联系在了一起,这或许是时机的巧合,但更多的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逻辑必然。近年来,有税法领域“小宪法”之称的《税法通则》的起草也已被立法机关提上了议事日程。
——税法理论创新方兴未艾。进入本世纪,税法学人大胆借鉴域外税法学说,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许多方面取得了理论创新成果。举其要者:倡导和系统论述税收债务关系说,强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存在的是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更新税法理念,并贯彻到具体税法制度建设之中。作为现代法学,税法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是一个综合学科;与此相适应,学者们强调应打破部门法的界限、打破学科的界限,对于税法进行多学科、多视角、多方法、多维度的立体化研究。
——税法学术交流蓬勃发展。经过税法学人的不懈努力,税法学术交流的各种平台,从专业刊物到电子网络、从专题文库到研究协会,已经形成了一个立体化的体系。近年来,除了继续加强海峡两岸税法学人的相互交流外,还进一步扩展国际交流的渠道,加强了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的科研合作。值得注意的是,以中国税法学家作为主要发起人成立的世界税法协会(ITLA)已成为中外税法学人切磋学艺的重要桥梁。
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我们决定对《税法学》第二版进行修订,推出第三版,以展示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新成就和税法理论发展的新成果,并为未来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提供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建议和对策。
和前两版相比,《税法学》第三版具有如下特点:
一、反映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最新成就。将我国在农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烟叶税、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等领域的最新进展及时准确地反应到本书的相关章节中。
二、体现税法理论创新的前沿成果。学界对税收授权立法、税法漏洞补充与税法解释的关系、税收债法、税收征管体制等方面的一些新认识,在本书相关章节都有一定的体现。
三、引介国际上的先进做法。学习国外的相关经验无疑是当前税收法治建设和税法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本书在各个章节的撰写中都很重视国际比较,力图从比较研究的视角反思我国的成功与不足。本次修订特别对国际税收征管的发展趋势作了较为全面细致的评析。
四、对结构内容作了进一步调整。删除了“税法适用”,将相关内容分解到有关章节;将“税收征管法”和“税收代理法”合并为一章。对“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收立法”的内部小节安排作了调整。“税收责任”一章重新撰写。除了上面提到的以外,对其他各章节都作了不同程度的修订。
在我国的法学园地里,税法学还是一门新兴学科。虽然经过几代人的钻研,税法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和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和美国、德国与日本等国的税法学相比,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本书仅仅是一个抛砖引玉的尝试,但愿在全国税法学人的共同努力下,税法学这株小树能够早日成长为我国法学园地中的参天大树!
刘剑文
2007年仲春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科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