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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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国境内的世界遗产

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时,我国还处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直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才有了加入《公约》成为缔约国的可能。在这里我应该特别提起北京大学教授侯仁之先生,他是推动我国加入《公约》的先驱。1984年,侯仁之先生和夫人张玮瑛到美国和加拿大访问。一位美国教授对侯先生说:“你们中国的世界遗产那么多,为什么不参加《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呢?”这位美国教授的提问使侯先生感触良多,他很快就有了行动。当即侯先生便从美国发信给国内负责这方面工作的中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China National Commission for UNESCO,通常简称教科文全委会,办公地点设在教育部),询问我国是否打算加入《世界遗产公约》,他能够为这件事情做些什么。

其实,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此前曾经给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发过公函,在公函里,教科文组织详细介绍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基本情况,希望中国作为一个有影响的大国,能够签署《公约》,成为缔约国。后来大概巴黎教科文总部没有收到回复。

侯仁之先生回国后,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起草了提案,建议我国尽早加入《世界遗产公约》。拟好提案后,侯先生征得同行的资深专家,也是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科学院的阳含熙先生、城乡建设部的郑孝燮先生和国家文物局的罗哲文先生的同意,并请他们在提案上署名。1985年4月在第六届全国政协第三次会议上,他们4位联名提交的《建议我国政府尽早参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提案获得通过。提案后来很快就由全国政协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1985年11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议案。当年12月1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接纳中国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

多年来,中国政府积极认真努力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在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后不久,有关部门就参照世界遗产委员会制定的世界文化遗产的有关标准,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了包括长城在内的28项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名单”。1987年,中国提名的长城、北京故宫、敦煌莫高窟、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和泰山六项遗产首次被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准备工作中,北京大学也积极参与。在1991年缔约国第11次大会上,中国首次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在1992年、1993年的世界遗产委员会上,两次当选为副主席。到2013年,我国有45处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已成为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最多的几个国家之一。其中文化遗产31处,按本书的遗产分类章节内容顺序排列如下:

〇平遥古城、丽江古城、澳门历史城区

〇长城

〇北京和沈阳的明清皇宫、拉萨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北京皇家园林颐和园、承德避暑山庄与周边庙宇、苏州古典园林

〇曲阜孔庙孔林及孔府、庐山国家公园、青城山与都江堰水利灌溉工程、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

〇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

〇安徽古村落西递和宏村、广东开平碉楼与古村落、福建土楼

〇敦煌莫高窟、武当山古建筑群、大足石刻、北京皇家祭坛天坛、龙门石窟、五台山、云冈石窟

〇周口店北京人遗址

〇安阳殷墟、元上都遗址

〇明清皇家陵寝、高句丽王城王陵和贵族墓葬、秦始皇陵

自然遗产10处: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黄龙风景名胜区、云南三江并流保护区、三清山国家公园、中国南方喀斯特、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中国丹霞、云南澄江化石遗址、新疆天山

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处:

泰山、黄山、峨眉山与乐山大佛、武夷山。

我国政府在对文化遗产中的古迹遗址和古代建筑的保护方面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以及“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在自然遗产方面提出了保护放在首位,合理利用开发,加强管理的方针,这与世界遗产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和办法大体一致。首先要加强保护,另一方面保护的目的又在于发挥遗产的作用,如果利用得不好,反而会影响保护,甚至造成破坏,所以又必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加强了对各国遗产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派专家分别到《名录》中的各个遗产地去考察和监测。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首次派专家组来我国,对长城和北京故宫实地监测,以后又不断派专家来我国考察其他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专家们对我国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坦率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他们的建议得到了我国主管部门的积极采纳,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然而,当前我国世界遗产的发展,正面临市场经济冲击和旅游经济错位开发的严重威胁。一些早已超载开发的世界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还在大兴土木、开山伐木,滥建索道、商店、宾馆和娱乐园,只要有利可图,什么建设项目都推行,把珍贵的世界遗产当作低层次的旅游经济开发区,从而导致世界遗产地,尤其是核心区域的过度人工化、商业化和城市化。使风景区的自然状况日趋恶化,改变了遗产高品位、高层次的精神文化功能和社会公益事业性质,使世界遗产成了少数单位的摇钱树。其结果使珍贵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坏。这些行为违背了我国对《世界遗产公约》的承诺,同时也使遗产的保护和延续大受影响。现在,如果这种局面得不到扭转,这些遗产就有可能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这将严重损害我国的文明形象,并在全世界范围内造成不好的影响。

我国的世界遗产的管理和现状也存在一些问题。我国的文化遗产缺少大的历史文化名城,如首都北京和大城市。而在全世界,有二十多个国家首都的历史区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些遗产面积庞大,内涵非常丰富,在世界上影响深远,如法国首都巴黎市中心、意大利首都罗马市中心、耶路撒冷旧城等。

中国认识世界遗产的价值观与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价值观在有些方面有所不同。如庐山,我国通常的看法是,庐山的价值主要在于风景秀丽,但是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其价值主要在于那里有20世纪20—30年代建成的大量欧美风格的别墅建筑。由于认识不同,管理和保护的重点也就会有差别。

目前我国还没有国家统一的管理世界遗产的专门法律,也没有国家级的统一管理机构。这个问题虽然早就提出过,但一直没有能够解决。

在世界遗产管理方面,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而偏重利用,保护不力。如前些年发生的武当山火灾,规划在都江堰附近修建高坝,迁移明孝陵石碑区,以及早前在泰山新建第二条索道,水洗古建彩画造成损失等等。

许多地方申请世界遗产的积极性很高,但动力首先是追求经济效益,吸引旅游,提升GDP。曾经有过一百多个申请项目被列入预备申请的名录,后来被迫减少。到2013年年底,国家文物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把更新的预备名录压缩到三四十处上下。

几年前在武当山火灾发生后,教科文组织驻北京代表处的文化专员曾建议我国暂缓申报新项目。此外这位官员还指出,出现以上问题和我国世界遗产专家没能参与高层管理有关。

对于今后申请世界遗产,可考虑以下几方面:重视农业与农村区域、近代工业景观、近代建筑群。如天津旧建筑、上海外滩,要消除从意识形态考虑的偏见。显示大国风度,减少申请数量。

近10年来我协助一些旅游规划单位去过一百多个地方评估文物古迹和文化遗产,看到有些地方的领导对他们那里的文物古迹和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估很有兴趣,想知道他们的遗产够不够申请世界遗产的条件,他们希望藉此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人前去旅游观光。由此可看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世界遗产工作已经为人们认可,起到了正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