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巴洛克
巴洛克(Baroque)一词可能源于葡萄牙语barroco,原指形状不规则的珍珠,引申为“不合常规”,也有人认为它源自Baroco,本是逻辑学中三段论式的一个专门术语。可能是文化史家雅各布·布克哈特(Jakob Burckhardt,1818—1897)最早把“巴洛克”在艺术上的意义固定下来,他以该词专指那种从文艺复兴极盛时期的建筑风格蜕化而来的,出现在意大利、德国和西班牙的反宗教运动时期的华丽风格。在广泛的文化史上,人们有时把欧洲的17世纪称为巴洛克时代。[21]
概言之,艺术设计中的巴洛克风格在本质上反映了17世纪的政治体制,尤其是罗马教会神权和中央集权的法国王政。无论是说服、聚拢信众,还是传播、加强王权观念,都需要通过对系统稳定性和中心权威性的强调来实现,因此,巴洛克设计必须象征性地表达体制机构的严格组织,从而具有系统化的特征。另一方面,传播王权观念需要人的参与,要激起人们心中崇敬的波澜,戏剧性必不可少,在巴洛克视觉艺术中,强大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从源头出发无限延伸,开放性和动态性变得极为重要。这两方面决定了巴洛克设计具备如下特征:第一,从空间上看,巴洛克设计的基本特征在于占统治地位、无限延伸的动感以及极具说服力的造型力量。第二,巴洛克建筑有如大剧院,其戏剧性处理手法多样,艺术图像和空间构造成为两种积极的尝试,而观者的视觉感受被认为是十分重要的事情。第三,巴洛克建筑是一种综合性艺术,包括壁画、雕塑等在内的所有装饰和部件,以及色彩和光影效果都共同成为视觉修辞的一部分,不排斥任何建筑体验,事实上,它类似后来所说的“总体艺术作品”。
作为一种国际性风格,巴洛克并不是一场统一的艺术运动或一种单一的风格。在巴洛克艺术的发源地罗马,建筑强调的是形式的变化与心理上的张力,具代表性的作品包括贝尔尼尼(Gian Lorenzo Bernini,1598—1680)设计的梵蒂冈圣彼得教堂的椭圆形广场,以及博洛米尼(Francesco Borromini,1599—1667)创作的那些空间复杂的教堂建筑。而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1643—1715)的法国,与专政集权相一致的规范性与秩序之美成为设计美学的核心,凡尔赛宫是法国17世纪最具代表性的设计规划之作。
巴洛克风格的视觉艺术主要以作为整体艺术作品的建筑为代表,但作为一种时尚,巴洛克必然也影响了建筑以外的设计门类。例如巴洛克家具往往奢华繁缛、饱满丰腴,不乏卖弄炫耀的意味,其装饰常常是刻意夸张的扭曲形状和圆鼓形,家具腿部流行使用交织的植物纹、人像或其他隐喻性形象,造型偏爱球茎形、螺旋柱形、裙架形、连珠形、栏杆支柱形,其中螺旋形尤受青睐。11世纪已出现的旋制椅到17世纪更为流行,并且大量出现螺旋形的扭转形式(图1-4-1),其他家具也往往使用这种螺旋形框架。
图1-4-1 雕刻旋制椅,英国,17世纪末
在文艺复兴人文主义者崇尚艺术的设计观念产生普遍影响的时期,手工艺并非处于完全停滞的状态。最卑微的手工艺人一直在默默地工作,为最高雅的贵族制作各种精美的工艺制品。镶板技术的发展使木头表面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有时候还嵌入各种从东方舶来的装饰材料。海外贸易带来的各种新材料也刺激了制作技艺的发展。17、18世纪欧洲贵族生活中很流行使用昂贵的进口乌木(ebony,又称黑檀木),这种新兴的家具材料又硬又脆,不易加工,为此,一些能工巧匠改进了乌木薄板加工技术,他们被称为乌木工匠(ébéniste)。在法国还有专门制作乌木家具的细木工匠(menuisier),细木工艺进一步发展成弯曲嵌板技术,使细木工匠得到更多的自由,抛开矩形而采用流畅曲线的设计。
不过,手工艺本身的发展始终笼罩在艺术的光环下。为了使宫廷奢侈品得到源源不断的供应,路易十四设立了国有制造厂,其中最重要的是1662年建于巴黎北部的葛帛兰(Gobelins)家具厂,1667年被官方赐封为“皇家家具制造厂”。这种皇家赞助的生产机构的建立并非是为了刺激实用艺术的独立发展,而是要促使画家和雕塑家加入到实用艺术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