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史十五讲(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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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天人感应与天人相分

与世界上别的民族一样,中华民族在其早期也同样处于蒙昧状态,相信有超自然因素的存在,相信神灵掌控着人世的一切。中国最早的王朝是夏王朝,从现存的夏文化遗址中,我们可以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当时的人们对于超自然因素的顶礼膜拜。对超自然因素的崇拜,一开始是在“万物有灵”信念的驱使下进行的,后来,随着思维的发展,人们又比照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为神灵编排等级,认为宇宙间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它统治着天上和人间的一切。这个至上神被称做“帝”或曰“上帝”33。夏王朝被商王朝所取代,在商王朝留下的材料中,已经出现了“帝”“上帝”这样的名称。商代的人认为“上帝”不但管理天上的事务,也管理人间的事务。商王是“受命于天”的人间的最高统治者,代替“上帝”管理人间,因此被称做“天子”。王与“上帝”联系的方式是占卜,占卜中所获卜辞就是“帝令”,通过阅读卜辞来领悟和执行“帝令”。在商代留给我们的甲骨文中,记载了大量的这种卜辞。透过这些卜辞,我们可以了解商代人对天与人关系的认识。在商代人的心目中,上帝高高在上,它对人世间发号施令,管理万民,却不屑于听取民众的呼声。这样的天人关系是单向的。上帝决定人事,人的行为不能影响到上帝,上帝对人类所降下的奖赏或惩罚与人类自身的行为毫无关系。

商王朝是被周王朝取代的。在商王朝的后期,统治者纣自恃天命在身,肆行无忌、暴虐无度,引起民怨和诸侯国公愤,最终导致周武王率军讨伐。在牧野的关键一战中,武王的军队一举推翻商王朝,建立了新兴的周朝。

周朝的建立,周的统治者感受到的并不全是欣喜,他们面对商王朝一朝覆灭的现实产生了困惑:从当时的国家实力来看,商是大国,周是小邦;从当时的地理观念来说,商位于天下之中央,周偏处西隅;更重要的是,从人与天的关系来论,商“受命于天”,商王是代天理民的,在这种情况下,周何以能推翻商、取代商?难道天命还能转移吗?这些理论问题如果不思考清楚,周王朝又如何能够确保自己的长治久安!

在武王伐纣的那场关键战役中,周朝统治者利用商朝士卒的临战倒戈取得了胜利,推翻了商。鉴于这一事实,周朝的理论家们意识到了民众力量的重要性。商朝士卒的倒戈,改变了天命,这表明天不是高高在上、与人世隔绝的,它会顺从民意,以民意为旨归。周公把这总结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34。也就是说,武王能够推翻商纣,是因为商纣的暴虐行为导致了民怨,上天顺应民意,将天命由商纣转移到了武王身上。所以,武王的行为是一场“革命”,即对“天命”的变革。

周朝贵族对周之所以能够取代商这一理论问题的思考,导致了中国传统天命观的变革。这种变革的结果是导致了天人感应学说的诞生。天人感应学说认为,天具有赏善罚恶的功能,它与人有互动,通过观察人间君主执政措施的优劣,对之进行相应的褒扬或惩罚。天对人间君主管理国家的措施不满意时,会通过一些特定的异常现象来告诫君主,比如日食、月食、飓风、地震等等。西汉的董仲舒对天人感应学说作过系统的阐释,他提出:

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35

这是说,天意是仁慈的,当上天发现人世间的管理出现失误时,就会施放出一些自然灾害、异常天象等来提醒君主改正错误。因此,当这些现象出现时,君主必须反躬自省,认真检讨自己施政措施的不足,改弦更张。如果君主对上天的一再告诫置之不理,上天就会降下严厉的惩罚措施。当然,最厉害的惩罚措施就是转移“天命”,更换代理人,改朝换代。

天人感应学说在春秋时期已经很流行。它成了知识界约束君主行为的一种思想武器,在这种武器的震慑下,君主很少敢于公然以“予命在天”作为饰非拒谏的借口而肆行无忌。相反,有些聪明的君主还以此为借口,塑造自己敬天爱民的形象。历史上,那位“三年不鸣,一鸣惊人”的“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就曾经作过此类表演。楚庄王当政期间,有几年风调雨顺,“天不见灾,地不见孽”,这本来是值得庆幸的,他竟然为此跑去祈祷山川,说老天爷是否要抛弃自己了,否则为什么不降点儿灾害来提醒自己的过错呢?楚庄王这么做,虽然不排除政治上作秀的嫌疑,但也的确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天人关系的认识。

天人感应学说的核心思想是说天与人相通,天根据民意来治理人事。这种思想的发展就导致了天人合一学说的诞生。天人合一学说是对天人感应学说的具体化。董仲舒对天人合一学说有细致的说明:

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为父,事天以孝道也;号为诸侯者,宜谨视所候奉之天子也;号为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礼义,使善大于匹夫之义,足以化也;士者,事也,民者、瞑也;士不及化,可使守事从上而已。……是故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天人之际,合而为一。36

这是说,天和人是相通的,因此人要顺应天意,谨守名分,不要做有违天意的事情。

对于“天人合一”的概念,现代人常常有所误解,以为古人说的“天人合一”就是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实在是大谬不然,是对古人学说的想当然理解。在古代社会,也有一些有见识的学者主张人要善待自然,据说周文王就曾教诲其儿子姬发说:

山林非时,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长;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37

这是说要尊重自然规律,向自然界索取资源时,一定要有节制,要注意时令,让大自然有休养生息的机会,不能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对大自然肆意破坏。这种见解,无疑是非常可贵的,但这不是天人合一学说。天人合一学说没有那样的诗情画意,因为该学说所主张的“天”是有意志的,是人格化的。

在天人感应学说的驱使下,古代中国发生过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按照天人感应学说的理念,自然灾害、异常天象是上天对人世君主的告诫,一旦出现了自然灾害、异常天象,就意味着人世间君主治国有误,君主就应当受到应有的惩戒。但君主贵为天子,不能直接接受惩戒,这就要求大臣代君受过。在中国历史上,这类例子一再发生,例如西汉的周勃,在汉高祖刘邦去世后,协助刘家后代平定吕氏叛乱,使汉王朝得以安定,立下了赫赫功绩,却因为日食,被汉文帝免除了丞相职务;汉成帝时,丞相翟方进因为关于火星的一则天象而饮鸩自尽;“史圣”司马迁的外孙杨恽恃才傲物,行为也不够检点,招致人们嫉恨,被汉宣帝以日食为由,将其腰斩于市。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天人感应学说虽然导致了一些骇人听闻的事情的发生,但另一方面,它也含有浓重的敬天保民的意识,含有一定的重人事的人本主义思想,不把人视为天的奴仆。虽然该学说所说的人,更多地是指人的群体,但它比之中世纪的欧洲把人视为上帝奴仆的思想,无疑更可取一些。

因为异常自然现象的出现是天心、天意的表达,这就要求人们认真地观察这些自然现象,比如观察天象的变化,以准确领悟天意,这无形中促进了一些自然科学如天文学的发展。而科学的发展,最终必然导致天人感应学说的破产,这是可以想象出来的。

实际上,因为天人感应学说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即使在科学尚未得到长足发展之时,就已经有学者指出了该学说的荒谬,提出了自然灾害、异常天象的发生与人间政治无关的思想,这就是所谓的天人相分学说。对此,先秦思想家荀子所作的陈述最富代表性: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祆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祆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

荀子心目中的天,就是四季、风雨等自然现象。他认为,这些自然现象的出现与否与人世间的治乱毫无关系,不会因为统治者是桀纣这样的暴君就运行失常,也不会因为是在尧舜之时就没有自然灾害。天是天,人是人,阴阳变化、四季交替,这是天的本分;修身养性、治理国家,这是人的职责;二者互不相关。人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办好自己的事情,不要祈求上天的恩赐。这种认识,比之天人感应学说,无疑更为清醒。

天人相分,说的是异常自然现象的出现与否与人间政治没有关系,并非说人与自然之间没有关系。人毕竟生活在自然之中,一定要与自然发生关系,那么,这种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呢?唐代的刘禹锡提出了著名的“天人交相胜”学说。他指出:

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故余曰:天与人交相胜耳。38

所谓天人交相胜,是说天在某些方面可以胜过人,人在某些方面又可以胜过天,天与人各有所能,各有所不能,二者可以互补。人在掌握了自然规律以后,可以运用自身的力量,对自然做出补益,兴利除弊,造福人类。

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上,人类社会走过了曲折的道路。在欧洲,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人们提出了利用自然的口号。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所拥有的力量急剧增加,人们又喊出“征服大自然”的豪言,加快了向自然资源进军的步伐。近代科学传入中国后,中国一些思想家也开始大规模地宣扬“人定胜天”思想。迨至20世纪,在“人定胜天”思想的指导下,人类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全面地开发自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不过,在开发自然的同时,不尊重自然规律,片面追求“胜天”,盲目对自然进军,从而在自然规律面前碰得头破血流的事例时有发生。历史告诉人们,人与自然的关系并非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人类是自然的产物,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要保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必须与自然和谐相处。在大自然的整个生态系统中,人具有其他动物所没有的认识和大规模改造自然的能力,可以主动地以非常高的效率去干预环境。人类必须善用自己的这种能力,在充分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正确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不断改善自然环境,以实现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