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诚信研究:以刑事诉讼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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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刑事诉讼视角下司法诚信的提出

司法正义的最高境界,并不在于法形式,而在于法道德,也就是在于法的善良、公平、正义的内涵。所以,司法者不仅要做法律的喉舌,更应该做法道德的楷模。司法诚信即是法道德的表现。在社会伦理观念(或道德意识)与社会生活实践之间,存在着一种反比逻辑:在特定的社会情景下,人们对某一道德问题的关注愈切,恰恰反证着社会对这一道德价值的需求愈强,而按照通常的市场规律推理,社会对某一道德价值的需求愈强,又恰恰反映出该道德价值的社会匮乏程度愈高。所以,人们时下对信用问题的关注,也可以看作是我们这个社会和时代严重缺乏信用伦理资源的道德症候。严重的诚信危机使诚信建设成为当前一个十分迫切而又严峻的任务,司法领域的“三聚氰胺”正在考验着人们对司法和诉讼的诚信预期与信心,而刑事诉讼领域的司法诚信问题尤为惹人关注。站在刑事诉讼的视角下,如何解析“司法诚信”,需要我们进行分层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