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视听语言的创作心理
某种程度上,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是由包括导演、摄影师、录音师、剪辑师等在内的创作者们创造出来的。“对于视听作品而言,这个(对视听语言体系)一致的认知基础的构建任务完全落到了创作者的肩上,他们建立的所有规则,作出的所有努力,都是致力于让观众的观看行为成为一场无负担的游戏,或是直击心灵的洗礼。”[29]
尽管视听语言表意的无限可能性导致视听语言难以归纳出固定的符号系统和语法模式,但对于创作者个人来说却是可能的,这就是所谓的创作风格,即视听作品所带有的创作者个人的印记。这种创作风格的主要心理机制就是个性化,也是视听语言创作心理的核心。换言之,在视听语言的创作过程中,包括感受、思维、情感等与创作有关的种种心理活动,无不受着创作者人格不同程度上的影响与制约。
一、视听语言的个性化
在实践中,每一个创作者都会有意无意地赋予作品一些非常个人的、主观的意涵。成就一部作品的初衷往往正是出于创作者主观思考或感受的表达。作品的形式要素,如故事、情节等,不过是这些主观意涵的载体。由于这些思考和感受只属于创作者本人,所以它们必定是非常独特和个性化的,而用以表达它们的外在形式也必然是非常独特而个性化的。视听语言以影像、声音以及二者的结合进行叙事与传递信息。但无论视听语言呈现怎样的形式与结构,其背后都隐藏着创作者的影子。而且,越是大师级的创作者,其在视听语言中的身影越明显,尽管往往已经达到了“飞鸿无影、踏雪无痕”的高超境界。对于这种情况,从心理学的视角该如何解释呢?
在本质上,人的心理是脑的机能,心理现象是脑活动的结果;心理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反映的结果体现为事物的形象、概念、对事物的体验等主观映象。心理现象既有以过程的形式存在的认知、情绪、意志等内容,又有表现个体独特性的心理动力特征、人格特征等内容,而且又与个体过去的经验、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即时情境等因素有关,从而具有很强的社会性。
从对心理实质与结构的这种理解来看,如果说视听语言的心理基础主要是从心理是脑的机能这个心理实质和认知心理过程角度进行探讨的,那么视听语言的创作心理则主要是在心理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这个心理实质和心理过程独特性的视角上展开。也就是说,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体现的是创作者对其经历与所处环境的心理反应,是创作者的个性化表达,是其人格的表征。
一般来说,心理学中所讲的个性与人格是可以通用的概念,是指“人的各种心理特性的总和,也是各种心理特性的一个相对稳定的组织结构,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它都影响着一个人的思想、情感和行为,使他具有区别于他人的、独特的心理品质”。[30]二者的区别在于,个性强调个体之间的差异,认为个性是一个人不同于他人的心理特点的综合;而人格突出的是个体心理特点的整体性和综合性。但无论个性或人格的结构如何,一旦达到成熟状态,由各种心理特征构成的个性结构或人格结构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即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对人的行为的影响是一贯的。
从对个性和人格的界定来看,所谓视听语言的个性化表达,是就创作者与其他创作者的区别而言的。斯皮尔伯格的《侏罗纪公园》与卢卡斯的《星球大战》、李安的《卧虎藏龙》与张艺谋的《英雄》就是差异巨大的科幻电影与武侠电影。同时,就创作者自身而言,他所创作的视听语言又是其自身人格某种程度上的呈现与表征。
可以说,视听语言外显的是影像与声音本身,而内隐的则是创作者的心灵世界。视听语言个性化的过程是对视听语言和创作心理相互影响与促进的过程。也就是说,创作者的人格塑造了视听语言的形态,而视听语言又使创作者与他人区别开来,从而使视听语言具有了更加鲜明的个性。
二、个性化表达的内容
视听语言创作者的人格是在其神经系统和脑成熟的基础上,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逐渐形成的。它既包含有创作者的成长经历和体验,也体现着他对当前社会现实的反映,并具体表现在创作者的需要、动机、性格、自我等人格结构成分中。而且,人格对个人的行为具有调节作用。这意味着,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作为创作者的创作行为,是社会环境刺激经由创作者的人格的中介作用而进行的。因此,这种视听语言个性化表达的内容就是指创作者力图通过视听语言所要传达的、附着在其人格成分上的信息,主要是创作者人格结构的具体内容。
作为个体人格的核心成分,自我又称自我意识或自我概念,是个体对其存在状态的认知,包括对自己的生理状态、心理状态、人际关系及社会角色的认知。价值观是个体核心的信念体系,是个体评价事物与抉择的标准,是关于什么是“值得的”的看法。个体自我概念和价值观的形成与稳定标志着个体人格的成熟与稳定。而自我和价值观的具体内容则又是个体社会化的结果,反映和体现着个体经历和所处的社会文化内容。因此,无论是蕴含在视听作品的主题思想中,还是投射于视听作品中的人物角色上,创作者的自我与价值观都是视听语言个性化表达的主体内容。可以说,成功的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归根结底展现的是创作者的自我认识与价值选择。
作为个性的一个心理特征,性格体现的是个体之间在心理品质上的差异。性格是指一个人在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和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中表现出来的人格特征。态度是个体对特定对象的认知、情感、行为倾向等内在的心理倾向,行为方式则是对该对象做了什么、怎么去做的外在表现。一个人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决定了他的行为方式,而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又体现了他对现实的态度。
不同于体现人格生物属性的气质,人的性格是在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更多受社会历史文化的影响,有明显的社会道德评价的意义,直接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风貌,它更多的体现了人格的社会属性。而且,人的性格一经形成便比较稳定,会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表现出来。同自我与价值观一样,这种人格特征的稳定性为创作者对视听语言的个性化表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从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中解读出创作者本人的个性来。
创作者对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进行个性化表达时,如果说对自我与价值观的表达侧重在思想观念阐释的层面上,那么,其性格特征的展示则主要表现为态度与行为层面,并直接具体化视听语言的形态与特点,以及体现在视听作品中所塑造人物的行为方式中。
作为个性倾向性,需要与动机体现的是个体之间在心理活动动力上的差异。需要是有机体内部的一种状态,表现为有机体对内外环境条件的欲求。动机是激发个体朝着一定目标活动,并维持这种活动的一种内在的心理活动或内容动力。一般来说,较之驱动行为产生的诱惑力与强迫力等外部动力,需要与动机这种来自个体内部的动力更为持久与稳定。尽管我们无法直接观察到需要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动机,但从个体的外部行为表现可以推断出人的需要与动机。可以说,一方面,创作者的需要的满足与动机的激发,是个性化视听语言的内部驱动力;另一方面,个性化了的视听语言又体现着创作者的需要与动机的内容。当然,不同的创作者的需要与动机是不一样的。我们可以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进行简单的判断。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包括由低到高逐级形成并逐级满足的层次,依次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和归属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生理需要指人对食物、空气、水、性和休息的需要,是维持个体生存和种系发展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是指人对安全、秩序、稳定以及免除恐惧和焦虑的需要。这两种低层次的需要因为关涉到个体的生存不能没有,因而称为缺失性需要。爱与归属需要指人要求与他人建立情感联系,以及隶属于某一群体并在群体中享有地位的需要。尊重需要指希望有稳定的地位,得到他人的高度评价,受到他人尊重并尊重他人的需要。自我实现需要指人希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不断地完善自己,完成与自己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实现自己理想的需要。这三种高层次的需要的满足有益于健康、长寿和精力的旺盛,因而称为生长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来判断其创作者处于上述五个需要层次的某一阶,并不是指创作者本人在生活中所处的需要层次,而是指推动其进行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创作时的需要。因此,对创作者本人而言,他们应该都处在生长需要的层次内。但从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来看,总体上那些一味地为市场和票房而作的所谓大片和“俗”片,尚未脱离缺失性需要的驱动;而那些所谓的文艺片应该是由生长需要来驱使的。当然,在当前的消费主义时代,更多的创作者则可能是综合了多种需要,试图在迎合商业口味与保持个人情怀之间寻求某种平衡。此外,在创作者进行视听语言创作时,又往往掺杂着兴趣、爱好和亲合动机、成就动机、利他动机、侵犯动机等社会性动机因素,而这些动机因素更可能是较为直接的心理动力。
应该说,自我与价值观、性格、需要与动机等内容,都是属于人的意识范畴之内的,即在觉醒状态下能够觉知或觉察到的心理现象。但还有一些无意识心理,即个体没有觉察到的心理活动和心理过程。弗洛伊德提出的潜意识就是其中之一。他认为,潜意识是人的心理活动的深层结构,包括原始冲动和本能,这些内容因为同社会道德准则相悖,因而无法直接得到满足,只好被压抑在潜意识中。潜意识里的内容并不是被动的、僵死的,而是积极活动着,时刻寻求满足着的。而我们这里所说的潜意识范围更广,既包括弗洛伊德意义上涵盖本能冲动与童年经验的潜意识,也包括荣格提出的以人类祖先经验积淀物为主体(主要是原型)的集体潜意识,以及弗洛姆提出的由社会不允许其成员所具有的思想、认识、态度与情感组成的社会潜意识。[31]
正如宇宙中存在着暗物质一样,潜意识层面的内容也是人心理很大的一个组成部分,以至于弗洛伊德用隐在水里的冰山来形容它的巨大与边界的不确定性。而且,它又像活火山一样,时刻不停地在运动着,试图冲破意识的阻拦而表现出来。对于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的创作者来说,其艺术创作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表达渠道,它也是弗洛伊德所说的积极的自我心理防御机制——升华。因此,视听语言的个性化内容也应该包含着创作者的潜意识心理,尽管有时候连创作者本人都可能没有意识到。而且,这种潜意识内容更多可能是以渗透在其他意识层面的内容中的表达方式来进行的。
三、个性化表达的方式
赫伯特·泽特尔将影视中的画面元素分成五种,即光和色彩、二维空间、三维空间、时间与运动、声音。创作者以自己的方式、运用这些画面元素构建视听语言的存在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情感,从而赋予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以创作者的个性。在这一过程中,除了视听语言形态构建自身的特点规律外,创作者又是以怎样的方式来对视听语言进行个性化的呢?换句话来问,视听语言个性化表达的方式主要有什么呢?
从个性结构成分来看,创作者的自我概念、价值观、性格、潜意识、需要、动机等主要是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个性化表达的内容;那么,创作者的能力水平、气质类型、个人旨趣、行为习惯等就决定了个性化表达内容所取的方式与能够达到的程度。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将创作者的个性结构割裂成两个没有关联的部分。只不过在视听语言个性化中,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既承载了创作者的人格内涵,又被创作者的某些个性特点决定了其人格内涵是以何种形式的视听语言呈现以及如何被呈现的。可以说,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互相契合的。
偏好是微观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假设,是指消费者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可供选择的商品组合进行的排列。其实,在这里,偏好相当于人的兴趣与爱好。之所以用偏好而不是用兴趣或爱好来描述创作者对视听语言进行个性化的一个方式,是因为兴趣和爱好属于动机,强调人对事物或某种活动的心理倾向;而偏好强调人的主观性,它是潜藏在人们内心的一种情感和倾向。
个人偏好是人的个性中能够表现出来的较为稳定的特征,其感性因素多于理性因素。正如经济学理论中描述和现实中呈现的那样,消费者基于对商品或劳务等经济活动的主观感觉或评价,而对所购买的商品或劳务进行选择排序。同样,创作者在进行个性化表达时,也会基于自身的偏好对视听语言进行选择和排序,优先运用自己嗜好的画面元素和视听语言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情感。当我们在观看某位创作者的某种风格的视听作品时,其实就是在欣赏创作者的某种偏好。很大程度上,创作者的偏好选择是没有多少道理可讲的,它只是个人的一种情感选择或直觉表现。
同性格一样,作为个性的一个心理特征,气质也是体现在个体之间心理品质上的差异。它是心理活动表现在强度、速度、稳定性和灵活性等方面动力性质的心理特征,相当于日常所说的脾气、秉性。与性格体现人格的社会属性不同,气质体现的是人格的生理属性,它主要是由神经过程的特点决定的,具有很强的先天性。于是,具有不同气质特点的人,其行为和活动也很不一样,而且很难改变,即所谓“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具体到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的创作者,其对视听语言的个性化也必然反映自己的特点。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某位创作者构建的视听语言就是他的气质类型的一种外化。
根据气质的特性和神经过程的特点,一般将气质分为四种类型,即胆汁质、多血质、黏液质和抑郁质。从外在表现来看,属于胆汁质类型的人外向直爽、脾气暴躁、不易自制;属于多血质类型的人外向灵活、适应性强却不太稳定;属于黏液质类型的人内向稳重、专注力强;属于抑郁质类型的人内向孤僻、认真细致。虽然多数人是几种类型的混合型而以某一种气质类型的特点为主,但艺术创作者则多数属于某个典型的类型。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视听语言似乎也带有了某种气质类型的特点,而这种特点正与这种视听语言创作者的气质类型特点相符合。比如《阳光灿烂的日子》之于胆汁质的姜文、贺岁电影之于多血质的冯小刚。
其实,偏好选择、气质外化的个性化表达方式在初入行不久的创作者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而对于耕耘日久的“老手”则更多地变成了习惯。在心理学意义上,习惯是指通过重复而自动化了的、固定下来的且无须努力就能实现的行为模式。所谓习惯化的个性化表达方式,不是说视听语言和视听作品的创作者有意为之,而主要是在从业过程中,将符合自己个性又得到受众认可的一些做法不断加以运用,从而逐渐形成了自己得心应手的创作方式,这便是所谓创作者的艺术风格。
能力也是个性的一个心理特征,它是体现在个体之间从事某种活动适宜性方面的差异。与我们一般理解的不同,能力不是知识和技能。知识是人类社会历史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技能是通过练习而获得和巩固下来的,完成活动的动作方式和动作系统。而能力是顺利、有效地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心理条件,是掌握知识和技能的前提,并决定着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方向、速度、巩固的程度和所能达到的水平。
对于视听语言的创作,创作者的知识和技能是必要的条件,而创作者的能力又决定了其掌握知识与技能的方向与程度,特别是创作者所具有的特殊能力。特殊能力是指从事某种专业活动或某种特殊领域的活动时,所表现出来的能力。不同于从事一般活动的人,从事影像拍摄、声音录制和剪辑等视听语言创作活动的人,要求其必须具备音乐、美术、摄影、摄像等特殊能力。当然,不同的创作者所具有的特殊能力是不一样的。也正是如此,才使得能力强化成为创作者视听语言个性化表达的一种方式。
所谓能力强化的表达方式,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创作者的能力是其一切个性化表达的基础;没有一定能力以及建立在能力基础上的知识与技能,视听语言的创作是不可能完成的,更不必说个性化表达了。另一方面,创作者具备的特殊能力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特殊知识与特殊技能,又使其个性化表达成为可能;而且,这种特殊能力的不断强化,同时也使创作者个性化的表达方式不断得以强化,从而成为创作者的独特标志。不知不觉中,这种标志便被观众当做一个标签,加以解读和消费。
案例1-1
张艺谋早期电影的个性化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