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论证:演绎和归纳
论证是用某些理由去支持或反驳某个观点的过程或语言形式,通常由论题、论点、论据和论证方式构成。论点即论证者所主张并且要在论证过程中加以证明的观点。论点本身可以成为论题,但论题还可以是论辩双方所讨论的对象,例如“是否应该用法律的形式禁止婚外恋?”,围绕这个论题可以形成至少两种不同的观点:“应该用法律的形式禁止婚外恋”,“不应该用法律的形式禁止婚外恋”。论据是论证者用来支持或反驳某个论点的理由,它们可以是某种公认的一般性原理,也可以是某个事实性断言。论证要使用推理,甚至可以说就是推理:一个简单的论证就是一个推理,它的论据相当于推理的前提,论点相当于推理的结论,从论据导出论点的过程(即论证方式)相当于推理形式。一个复杂的论证则是由一连串不同的推理构成的,表现为一个推理系列。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常常把论证和推理同等看待。
不过,论证和推理还是有一个实质性的区别:推理并不要求前提真,假命题之间完全可以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例如:“如果所有的金子都不是闪光的,那么,所有闪光的东西都不是金子。”而论证的目的在于说服对方接受或者拒绝某个主张,因此所使用的论据必须真实,或者至少为论辩双方所共同接受,以假命题作论据不能证明任何东西,故“巧克力不是可以吃的,石头是巧克力,所以,石头不是可以吃的”这个推理并不构成对“石头不是可以吃的”这个命题的一个证明,但下面的推理却构成对“中国不能再落后”的一个证明:“如果谁落后,谁就会挨打。中国不想再挨打,所以,中国不能再落后。”
由于论证就是推理,或者是一系列推理的综合运用,如同推理分为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一样,论证也分为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演绎论证是依据有效的推理形式,从已经接受为真的命题(作为前提)出发,得出某个或某些新的真命题(作为结论)的过程或形式。演绎论证就是通常所说的“证明”,在数学等严格学科中用得特别多。归纳论证就是使用非必然推理的形式,沿引一些事实性例证,去证明某个一般性命题的真,或推出某个另外的个别性命题的真,前提的真不能保证结论的真,没有逻辑的必然性。
找出一个论证特别是复杂论证中的论点、论据及其论证形式,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需要经过训练。因此,在西方的逻辑教科书中,常用很大的篇幅去讨论如何识别一个推理或论证的结构。例如:
解析:这个论证的大致结构如下:
论点:不发表不合乎道德的研究报告。
论据:(1)这一政策将会吓阻不合乎道德的研究。
a.研究成果的发表是医学研究回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b.如果研究者事先知道这一政策,他们将不会从事不合乎道德的研究。
c.任何其他的政策将倾向于导致更多的不合乎道德的工作。
c1.此类研究会给其实践者带来更多的竞争边际效应。
c11.此类研究可能更容易进行。
(2)即使对道德的违背程度很小,也将拒绝发表其研究成果。
d.如果小的疏忽得到谅解,我们就会逐渐习惯此类事情。
e.如果小的疏忽得到谅解,将导致对道德的更大违背。
(3)这一政策可以将……知晓社会。
f.知识不如知识获得的方式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