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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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文的格式

学习重点

公文不同于一般文书,在格式上具有严格的规范和要求。因此,要写出准确、得体的公文,在格式上遵循公文的特殊范式是重要的前提条件。细致、严谨的格式规范也体现了公文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本章的内容主要围绕公文的格式规范进行阐述,在学习过程中,要熟悉掌握各类规范,包括公文的用纸要求和印刷规范、公文版头设置中的各项要求、公文主体的格式规范、公文版记的要求、公文的表格和页码格式、其他特定格式。格式要求是公文写作过程中的“硬件”要求,初学者务必认真总结和把握其中的规律,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

公文的格式是指公文各要素在公文文面上所处的位置和排列顺序,它是公文在形式上区别于一般文章的重要标志。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条例》规定,公文的各要素主要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根据新《条例》的规定,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共同起草的于2012年7月1日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页码位于版心外。同时,《格式》还对信函、命令(令)、纪要三种特殊公文的格式以及公文中表格的格式做了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