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钱还是要命:《道德经》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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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阴德和阳德之说

中国人常将“五福临门”作为春联的横批。两千多年前的官方史书《尚书·洪范》解释说:“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五福是:长寿,富裕,健康安宁,好德,善终。)许多人相信“好德”在五福中最重要,可以带来其他四福。

“德”是人们为人处世的准则。老子在《道德经·第三十八章》中做了两种“德”的极端对比:“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具备“上德”的人不表现为外在的有德,因此他们是真有德;具备“下德”的人表现为外在的不离失“德”,因此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德。)

很多人相信因果报应,认为行德可以积德,行德是因,积累到一定程度后能够得到福报这个果,所以积德和福报息息相关。

我们可以将德分为阴德和阳德。老子所说的上德是完全不要回报的、不流于表现形式的德,或许和“慈悲”同义(从字面上看,“慈悲”是“此心非心”,即不分厚薄,同样看待,像太阳一样伟大),我认为阴阳两德介于老子说的上德与下德之间。

阴阳之德的区别在于人们行德的方式。阳德是公开行善,但可能被人诟责为沽名钓誉,“积”不下多少“德”,因为行善者已经从人们的赞扬中得到回报。然而,一人行善,带动别人效仿,弘扬了积德行善的行为,亦会有不小的福报。

行阴德则为做好事不留名,虽然也是求回报的,但是方式不同。行善者希望通过造福他人,福及自己的来生和子孙后代。有些人认为,同样的善事,跟积阳德相比,积阴德的福报要更大。

在我看来,只要是行善,无名(阴德)也好,有名(阳德)也罢,都是助人为乐,造福他人。只要功利心不太重,没有走到老子所说的“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具备“下德”的人)做善事得不到回应时,就强要)那一步,都是值得颂扬和提倡的。

德的反面是损,也叫“缺德”。暗地里做坏事是阴损,公开地做坏事是阳损。损人必损己,甚至还可能祸害后代,正如《易经》所说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周易·坤·文言》)。

为善得福,造恶生祸。越多人“有德”,世界越美好。

德的高低

总是有企业做些损人的勾当。有些是“明损”,比如,通过垄断手段或趁人之危获取暴利,将“自己人”的快乐建立在“外人”的痛苦之上。还有些是“阴损”,比如暗中使坏(产销有毒产品)、当面撒谎(挂羊头卖狗肉)、虐待员工(钻法律空子逃避雇主责任)。为求心安,他们其中有些人一边做着亏心事,一边到庙里烧香捐钱,祈求佛祖罩住他们,岂不滑稽?

有些企业的助人(施德)是以损害另外一些人的利益(施损)为代价的。例如,它们在河流上游建立高产值的生产基地,表面上给当地经济发展创造价值(生产产品、解决就业),积德;实际上工厂排出的废物严重污染下游环境,视他人性命安危于不顾,损人。

这些企业的眼光都只局限于小圈子,自认为造下了一时之福,却是在以小我之利损大我之福,以当今之利损千秋之福。

古话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些损人的人必自食恶果。希望我们的企业能德字存心,真为自己、他人以及子孙后代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