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穿越之指识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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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荒谬·被锁的记忆

行笔迅捷,用笔有力,发力沉重。

这是岳熵的字。

这时,所锦才恍然大悟,她之所以想象不出磨镜拼凑出的模样,是因为岳熵也在雕磨,减去了她一半的工作量……

她一直沉溺虚幻,岳熵无法给予她一个像皲木那样真实存在的陪伴,故而他有了这样让她与虚幻共存的想法……

“你是在提醒我过去的愚蠢透顶吗。”

所锦冷然开口。

面对所锦越发的木然,不断的疏远和离开,岳熵忽而开不了口,说出训斥她的话。

我情愿你留着这份痛楚的记忆,恨着我,也好过你的行尸走肉。

这句话,岳熵吞在了心里。

所锦忽而轻弯了一下嘴角。

“原来,你也荒谬。”

再唯美的拼图、也拼不出完整的过去,他和她之间,始终缺了最后一块……

“你去见了那吹箫的男人。”

闵皑有一天突然开口问起所锦。

“嗯。”

闵皑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她明显感觉到所锦从踌躇寺回来后,便变得更加寡言少语了。

“你认识他?”

在骨宅里幻化出的草原里,所锦安静坐着,目不转睛地盯着湖面。

长久地凝视。

看水,这个习惯所锦依旧保持着。

她的身边多了一个闵皑。

闵皑是第一个识破她拥有骨宅的人类。

故而所锦把骨宅向她开放,奇异的是,闵皑并没有任何排斥感受。

也就是说,闵皑具有骨王的一部分魂力。

这本是一件叫她感激涕零,感恩戴德,谢天谢地的事,但是,所锦却在骨宅门口,站了一夜。

不知什么时候起,闵皑也开始喜欢和她一样,待在骨宅,盯着水面发呆。

苍郁的树,苔染的石壁之下,当凉风习习低拂过水面的时候,水面突然出现一条瞬间即逝的狭长的银色薄箔。

有时水面一闪一闪,像是点缀着一颗颗星星,又像一粒粒碎石。有种荡涤灵魂的顿悟感受。

天空和水面整个连成一片,就连自己也在那银波泛泛之中了……

这是真实的,因为,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藏身。

————

“你想起来了,为什么还这样沉默。”

闵皑有一天突然这样问着所锦。

是的,一开始的所锦不知道,她和死去的闵原,一模一样。

故而闵冉也会和她争锋相对,因为闵冉一向是闵原的死对头。

所锦来到这里,人们是看不清她的模样的,但闵原最相近的两个姊妹,还是靠直觉将她认了出来。

而闵原的死,便是拜眼前柔心弱骨的女子所赐。

而后,闵皑又不断尝试招魂之术,把闵原的灵魂找回,即所锦。

闵皑说的记忆,是焚香。

真正焚不了香的,是她。

闵原是极具焚香天赋的,却被闵皑用苦香所害,夺走了这项能力。

苦香,一种夺人心魄的香。

长期闻用,可致人迷幻,失忆。

苦香与所有的香不为两立,故而中了此香的人,非有解药,终生无法焚香。

在早期,闵皑便已向闵原下手,对她使用了苦香。

故而闵原焚香能力尽失,并且缺失了这份记忆,也造成了闵原自杀的悲剧。

但在香上和磨镜上,刻画皲木肖像时,岳熵所下的解药便替所锦,重新拾回了记忆。

“小原,你知道吗,父亲在我们很小的时候,给我们做了一个游戏。”

“游戏规则非常简单,父亲在各个角落把钱藏起来,让我们三姐妹去寻找,你总是第一个找到的人。”

“你细心,耐心,你有着我们没有的能力。”

“明明不可能的,但是我在看到你刻的精妙的香时,便知道你的能力又回来了……那时我明白了,你便是闵原。”

所锦忽然想起她在刻画香膏时,闵皑的嘀咕:

“你画得有模有样的……太像了……”

原来那时,闵皑所说的“像”,并非指的是所锦雕刻皲木图像的栩栩如生,而是所锦本身与闵原的相似。

闵皑的身上更多的是隐忍与忧郁,只不过她不想人知道罢了。

她的话语里包含的是对闵原的艳羡与嫉恨。

“但是闵家家主是你,你现在打算如何呢。”

所锦抬头看向眼有狠色的闵皑。

“不如何,我知道你不是她,但是如果有一天,你阻碍了我,我还是会伤害你。”

闵皑双手捧着所锦的脸,叫她看见自己的所有狰狞。

所锦和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在骨宅渐渐沉落的光色里互相注视着,所锦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地看过一个人。

她在闵皑的脸上看到她从没有在其他人身上看到过的东西,那是一种特有的东西,是有别于任何女人的高傲孤绝,却又让人难以漠视的生机,她直直地感到,她柔软的身体里埋藏着他人难以想象的可怕情怀。

“你如果哪天想杀我了,就在这骨宅里下手,没有人会知道。”

所锦拨开她的手,躺了下来,似乎闵皑的威胁一丝都不起作用,她依旧自我。

闵皑知道所锦说的是实话,她了解这个妹妹有着不为人知的能力。

————

“你太奇怪了,恢复记忆了,明明很多秘密你看得出来的或是已经猜到,比如你的父母,比如我作为一个女人如何成为家主……”

闵皑看着暴露死穴,漫不经心的所锦,眼里有了一丝难以理解。

“没什么好问的,无非就是作践自己,勾心斗角掌权。”

虽然这样的事在闵姓世家并不算小事。

闵皑在所锦身边毫无形象地躺了下来,抬头看天。

闵皑从来都是身着精美旗袍,保持紧绷的向上的挺拔的大家闺秀模样。

这是所锦,第一次看见,她的失态。

童心便有爱书癖,手指今余把笔痕。

闵皑这样的女子是饱读诗书的,骨子里自带书香门第的优雅。

她精通茶艺,插花,插花……任何一样,作为上流社会淑女必备的才能。

所锦看过闵皑举起高脚杯,不停的晃动,斟满一杯红酒,看那波澜的涟漪,反复的斟饮,然后一口咽下去的高贵冷艳。

闵皑这样的俏丽佳人,有可能坐在白马上乘风飞驰,却不会把时间浪费在酒店里,或者任何一种恶劣的游戏上。

这样的女人是有傲气的。

什么东西可以叫这样的女人放下身段,折腰将自己做了买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