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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后悔去火星

受伤的蓬痞去就医,医生关切地询问他:“您脑袋被驴踢过没有?您怎么能够成为世上最差的巨大政客的?”

蓬痞感觉这医院没法来了。同时,家也已没法回,演讲也已没法做,再厚颜无耻也受不了人神共愤啊,我不住地球了,我要去住火星!

反正自己家就有开有火星旅游公司,自己也不用买票,就躺上了飞赴火星的漫漫旅途。

地火距离是0.5个天文单位,4光分,蓬大亨想的是自己眨眼就能到达火星。

可是,论起公里来,却是55000000万呢。地球和火星最近时也要55000000公里呢,蓬大亨想多了,把称霸理念用在地球外,他连个屁也不是。

可他还曾把称霸理念用在全宇宙呢,没细想过宇宙的930光年的直径是个啥概念——不就930个亿嘛,那好跑,算是短跑!

现在,航天器里的生活的无比枯燥,已经非常令他难耐了。

但他得坚持了。不是他相信坚持就是胜利,而是他不坚持也不行了,地火距离其实很远,他的感觉错了。

他只好感叹:我蓬大亨如果是一束光,用不了5分钟就到了,可我是小人,从不爱发光发热,只好走霍曼转移轨道,要走近乎一年哪。

他有点怀念地球了,但是咬着牙自言自语:不后悔!一封辞职信连个请假条也没写给地球!拿地球人当人,也不符合我蓬某人的脾性嘛!

但他毕竟不是真的铁嘴钢牙,慢慢的牙咬麻了后,哭了:

还是地球上好啊,我现在太爱地球了,地球上的一切都是无比美好的,不仅金发碧眼的人亲,连黑人们也都亲得很哪。再看到黑人,我一定亲兄弟亲兄弟地叫,再也不为跪杀他们而叫好了。黑人也是人哪,遇到年长的黑人也该礼貌地叫声大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