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 六书
六书是造字及用字的方式,其名称与次序,有几种讲法。汉刘歆及班固的讲法是:(一)象形,(二)象事,(三)象意,(四)象声,(五)转注,(六)假借。许慎的讲法是:(一)指事,(二)象形,(三)形声,(四)会意,(五)转注,(六)假借。一般文字学家多采用许氏的名称,但次序以刘班两氏所定者为比较合理。现在依刘班次序及许氏的名称与定义略加解释。
象形——许氏说:“ 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日”字,篆文作圆形象太阳,内一画是象日中的斑点。“月”字,篆文象缺月之形。除“日、月”外,如“山、水、牛、羊、鱼、鸟、米、禾、门、户、子、女、君、臣、手、足、耳、目”等,都是象形,看篆文即可明白。
指事——许氏说:“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上下的意思是抽象的,没有一定的形可以画,于是画一横线作标准,再在横线的上面或下面作一符号来表示之。篆文上这符号就是一较短的横线,或作直线。其他例子如“中”,以象四方,以丨为表示中央的符号。如“一”、“二”、“三”,以横线表示数目。如“刃”,在“刀”口作一记号。如“本”,在“木”的下部作一符号,表示根部;“末”,在“木”的上部作一符号,表示树梢;“朱”,篆形为朱,在“木”的中部作一符号,表示木的中心。
会意——许氏说:“比类合谊,以见指挥,武信是也。”会意是合两三字为一字,合旧字的意义以形成新意义。例如“止”、“戈”为(武),就是合“止”、“戈”两字的意义,来表示“武”乃是制止战争的行为。“人”、“言”为信,就是合“人”、“言”两字的意义,来表示“信”乃是人类说话的道德。其余的例子如“祭”由“又”、“肉”、“示”(古“祇”字)三字合成,即以手(“又”字即“手”字)持肉祭神之意;如“苗”有草生于田之意;如“炙”有以火烧肉之意;如“绞”有绳索相交之意。
形声——许氏说:“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形声字是由形符与声符两部分合成的,如“江”、“河”两字,水旁是形符,“工”、“可”是声符,形符是表示这类事物的总名的,所谓“以事为名”就是关于形符的说明;声符是表示这一事物的语音的,即用声音相同或相似的固有之字来担任,所谓“取譬相成”就是用别的同音字来比譬,以构成此一新字的意思。形声字在汉字中极多,《说文》九千三百余字中,形声占七千六百九十字;宋郑樵《六书略》中,计二万一千三百四十一字。形符与声符的配合,有左形右声的,如“江”、“河”;有右形左声的,如“鸠”、“鸽”;有下形上声的,如“婆”、“娑”;有外形内声的,如“园”、“圃”;有内形外声的,如“闻”、“问”。
转注——许氏说:“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这是字义上的现象,与字的形体无关。转注就是互训,凡意义相同的字,彼此可以互相训释,就叫转注,所以说“同意相受”。建类之“类”就是声类,一首之“首”就是语根,“建类一首”就是立一声类以为语根,其后虽辗转变化,而语根的声母与韵母,或者能够完全保存或者保存一部分。这就是说,凡转注字,声音相同或相近,而意义又能互相训释。按许氏所举的“老”、“考”两字,韵部相同,意义也相同。其他的同义字,如“谋”、“谟”同属轻唇音,“颠”、“顶”同属舌头音,“稿”、“秆”同属后腭音,都是声母相同的。
假借——许氏说:“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这也是字义上的现象,与字的形体无关。转注是一个意义而有几个字,假借是一个字而有几个意义。假借字的发生,是由于语言中发生了新语汇,而没有和它相当的文字,所以说“本无其字”;于是借用同音的旧字来代表它,所以说“依声托事”。而就文字方面说,是在旧字上赋予新的意义。因此凡字有许多意义,除本义外,都属于假借义。“令”的本义是“发号”,“长”的本义是“久远”,而用来表示县官,如县令、县长,则是假借。又如“来”的本义是一种麦子,假借为来往之来;“乌”的本义是一种鸟,假借为乌呼之乌;“能”是一种熊属的动物,假借为能力之能;这些字中间,有许多自假借义通行,本义就渐渐不用。此外还有一种“通假”,就是“本有其字,仓促记不起来,乃借用音同或形似的字来代替”,例如“”字本义是“馈客刍米”,即廪饩之饩本字,后世假借“”来表示气体,其实表示气体本有一个“气”字。又如前后之“前”本字是“”,剪刀的“剪”本字是“前”,现在假借表示剪刀的字来表示前后,而另造一“剪”字表示剪刀。这种假借就是现在所谓写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