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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声诗
偷声诗,即三句半,原名“瘸腿诗”,窃恶其名而改之。把绝句的第四句减半,即是偷声诗。其诗眼,在那半句,须仔细吟之。这种诗,出现于唐末五代,盛行于宋元丰、元祐年间。据宋代王灼《碧溪漫志》记载,多为民间艺人创作,“与雅言抗行”。
明朝正德年间,有一个诗人十分热爱偷声诗,几乎到了言不离偷声诗的地步。一年,家乡大旱,郡守亲自出马祈雨,接连数日行跪拜礼,可是连一点儿雨滴也不曾飘落。诗人觉得郡守迂腐可笑,就作诗讽刺他:
太守祈雨泽,
万民多感德。
昨夜推窗看,
见月。
郡守恼之,寻来问罪,可是罪从何而来呢?没有办法,就说:“若能吟出好诗,便放了你。”郡守自诩心慕东坡,自号西坡,便命诗人即以“西坡”为题。那人应声吟道:
古人号东坡,
今人号西坡。
这坡比那坡,
差多。
郡守恼羞成怒,喝令打十八大板。诗人忍痛吟道:
作诗十七字,
责板一十八。
若上万言书,
打杀。
来到发配地,县令和夫人想见识这位怪才,令他即地吟诗。他瞅了一眼步出厅堂的官夫人,张口就来:
环佩响叮当,
夫人出厅堂。
金莲整三寸,
横量。
郡守以诽谤罪,发配他去郧阳。他的独眼舅舅闻讯赶来,两人相对流泪。诗人的诗瘾又上来了:
发配到郧阳,
见舅如见娘。
两人齐下泪,
……
你知道最后半句是什么吗?
【答案】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