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景区旅游发展研究
一、丽江市古城景区发展现状
(一)2016年发展现状
1.重成效,推进5A级景区整改
2015年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对丽江古城景区进行了通报。针对存在的问题,丽江古城管理局除对通报的10个方面进行整改外,还从提升和规范加强5A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同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协调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管理长效机制。经过近一年的整改和巩固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春节黄金周、“五一”小长假、暑假旅游高峰期、“十一”黄金周,丽江古城景区秩序井然,无重大旅游投诉和安全责任事故,游客满意度、社会美誉度不断提升。2016年9月1日,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正式撤销丽江古城5A级景区严重警告。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公布“十一”假日旅游“红黑榜”,丽江古城上榜综合秩序最佳景区。
2.顺机制,推进依法治理
一是进行执法机制改革,制定出台《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资源,实行划片区管理,实现对景区无缝隙、全覆盖监管。二是启动《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修订前期工作,已完成《条例》修订情况说明和条文对照表(征求意见第一稿)。
3.优环境,完善基础设施
2016年,完成投资21258万元,实施了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古城东郊环境整治原武警一中队改造项目完成投资749万元;丽江古城环城北路建设工程全年完成投资2000万元;大研片区供水及消防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全年完成投资7983万元;丽江大研古城配电网改造工程完成投资1124万元;古城线路整治工程2017年完成投资150万元;星级厕所提升改造工程全年完成投资600万元;古城导览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98万元;丽源文化广场项目全年完成投资7310万元;古城游客服务中心装修提升完成投资54万元;狮子山景区基础设施工程完成投资115万元;狮子山世行贷款项目基础设施完成投资950万元;其他零星工程完成投资25万元。积极开展景观、消防、城市及农业用水调度调配,2016年1—10月,拉市海应急调水1070万立方米,白水河应急调水653.5万立方米。
4.重治理,加强精细化管理
提升执法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2016年,立案查处无证照经营、违法违章修缮、环境噪声污染等176件,收缴罚款34.75万元。修订完善《丽江古城准营证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民族文化行业扶持办法》和《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管理办法》,开展首届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活动。办理《准营证》年检换证、变更项目及变更法人换证907户,规范办证330户。加强民居修缮审批管理及行为监管,审查和验收民居修缮申请135份,施工队年检培训70家。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文保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检查整治,组织消防安全演练4次。
5.搞配套,增强科技支撑
充实扩展丽江古城高清视频监控工程,新增监控点位35个;古城官方微信公众号改版升级,在景区内新增46块“丽江古城游”二维码智慧旅游导览牌;研究探索“互联网+旅游”实践,制定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推进丽江古城综合管理指挥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指挥平台招标工作;推进古城维护费征收智能化、科学化,拓展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缴纳渠道,完成无觉察征稽辅助管理系统研发测试;推进大研古城用电状态全面管控,启动配电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测试;完成丽江古城世遗数字化与文化旅游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和丽江古城保护数字化管理技术集成与应用项目审计,项目通过评审初验。
6.强保障,筹措保护资金
积极做好古城维护费征收的宣传和查验工作,为游客提供古城各类便民服务,以服务促征收。截至2016年10月17日,丽江古城维护费累计征收3.1亿元,全年古维费征收入库3.4亿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企业自身发展能力。1—9月,实现经营收入3695万元,其中:公房租金收入3323万元,狮子山门票收入258万元,广告承包收入25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9万元。全年公司实现经营收入4008万元。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共引进项目3个,完成引资2.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62.5%。
7.抓统筹,做好遗产监测准备
统筹兼顾5A级景区整改与遗产风貌保护工作,加强对丽江古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组织开展居民结构调查、遗产本体信息数据采集、违章建筑及不协调环境风貌整治、旅游行业经营秩序规范等工作,完成《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状况报告(2008—2015)》《丽江古城遗产监测年度报告(2015)》等。全面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与17个市直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定期收集、汇总遗产监测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初步建立高效、科学的遗产监测联动机制。
8.增魅力,建设文化古城
一是加大民族文化扶持力度。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手道丽江”“纳西人家”等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展演院落和门店,古城内文化体验展示景点已达17处。二是不断加大对外宣传推广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全面展示丽江古城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和保护成效。用足、用活民族文化保护传承资金,鼓励支持民族文化创作、弘扬和传承。三是积极组织参加与遗产保护、文化传承相关的活动。协助筹备并参加“长江民族生态文化研讨会”,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等宣传活动,举办“爱在丽江•情定古城”中国丽江首届相亲文化节。参加“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2016年年会”“世界遗产与可持续旅游”和“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世界遗产监测管理”培训及在国内外召开的旅游推介博览会。
9.提品质,提升服务水平
加大培训力度,开展讲解服务、古城文化、服务礼仪、应急救护等培训10余次。积极开展旅游接待、景区讲解、投诉受理、旅游宣传、文明引导和便民服务。2016年,游客服务中心接待游客32万余人。
10.移关口,加强舆情防控
成立丽江古城社情民意与舆情调研中心,健全网络舆情监测防控体系,对古城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收集、调查和分析,对舆情热点进行提示和预警。2016年,有效监测丽江古城酒托、拉客欺客、关门停业、征收古维费、环境卫生和安全等10次网络舆情,处理应对16次。
(二)2017年发展现状
1.基础设施建设提升
全年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030万元。完成大研片区供水及消防设施建设改造工程管网铺设;完成5个旱厕改造;完成狮子山围栏、挡墙、护坡改造工程;完成古城旅游综合服务亭提升工程,新增5个、搬迁3个旅游服务亭;完成古城夜景灯光维护维修工程;完成年度排污管网疏通工程;完成环城北路建设工程;完成丽江古城东北片区环境整治项目——原丽江武警支队营房拆除改造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白沙500立方米消防水池及10千米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得到批复,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义尚文明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入施工招投标;持续推进丽源文化广场项目建设。
2.保护资金筹措
积极克服古城维护费征收方式重大改变的不利因素,不断探索完善古维费征收措施和方法,多方面筹集古城保护管理资金。全年累计征收古维费2.24亿元、贷款2亿元、招商引资3.5亿元,为古城保护管理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3.智慧古城建设
建设完成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综合管理指挥平台,构建了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信息资源集成管理平台;建设完成丽江古城游客大数据流量统计分析使用平台,通过平台查看实时数据分析,引导游客合理规划路线,辅助管理部门进行预测研判;建设完成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为游客和群众直观、便捷地提供服务信息;完成“丽江古城电子票管理及智能查验系统采购”第一批设备部署及上线工作;完善丽江古城视频高清监控点达297个,基本覆盖丽江古城保护区所有街道范围;在丽江古城二维码智慧旅游导览平台增加旅游投诉及常用电话、各类旅游服务机构场所寻址、投诉咨询功能;完善微信、微博、官方网站等自有平台建设。
4.丽江古城5A级景区整改工作
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协调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经过整改,古城景区投诉数量明显减少,投诉率明显下降;社会治安状况平稳有序,未发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案(事)件;原住居民与旅游经营人员法制观念和履约意识明显增强,沟通联系和矛盾化解的渠道进一步畅通;景区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文化内涵进一步深化;旅游服务设施设备得到有效补充完善,智慧化景区建设稳步推进。2017年“五一”和端午小长假,景区秩序井然,无重大投诉和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5.丽江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坚持将景区整改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同谋划同部署,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认真对照国家旅游局通报问题、景区标准、督查反馈情况、专家评估意见,进行全面整改。一是进一步理顺古管局与古城区、玉龙县的职能职责,推动建立“1+5+N+1”的旅游综合监管模式。二是加大对各类扰乱旅游秩序、景区秩序行为的综合执法力度,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环境。全年共出勤14500余人次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安装1000块旅游温馨提示牌;查处37家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商户;开展13次消防、反恐、地震应急等演练培训;检查各类商户2440户,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为100%;清理59家客栈低俗文化标语标牌103块;查获4起烟草制假售假案;办理临时通行证888张,处理违反规定车辆24辆;协助处理治安案件11起,协助处理酒托案件13起;立案查处无证照经营、违规违章修缮、环境噪声污染等案件153件,收缴罚款43.74万元;排查古城内不协调风貌825处,95%以上均完成整改。三是发布3批次“丽江大研古城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上榜3户不良信息名单,发布3批次“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名单,继续保持69户、撤销5户。四是实施丽江古城经营项目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古城内经营行为,保护传统商业文化。2017年4月起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经营项目准入证》准入标识制度,《丽江古城内经营项目目录清单》,清单中经营项目共计51项,包括扶持鼓励、倡导鼓励两类29个经营项目,6个不鼓励经营项目,16个禁止经营项目。经过整改,景区市场管理、游览环境、服务水平、旅游秩序得到了提升,游客满意度、社会美誉度不断增加。
6.遗产监测准备工作
一是开展了16次“丽江古城人为活动影响状况监测”、1次“春节黄金周旅游状况监测”、1次“国庆黄金周旅游状况监测”等专项监测业务;二是利用丽江古城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开展系统监测和预警管理,重点对大研古城的人流量情况进行持续监测;三是编制完成并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遗产监测专项规划》;四是完成“丽江古城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遗产本体信息采集项目”第二阶段任务,并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了验收;五是定期收集、汇总遗产监测准备工作的开展情况,编制完成5期《丽江古城遗产监测准备工作简报》,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六是在丽江古城三个片区的遗产区和缓冲区边界全面安装遗产界碑和标识牌,完善丽江古城遗产标识标牌系统;七是顺利通过国家文物局对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状况的实地调研、评估和检查。
7.古城文化宣传工作
一是圆满完成申遗成功20周年宣传活动,加强与国内、国际专家和遗产地交流学习,提高古城知名度。具体开展了“八个一”系列活动,即召开一场纪念大会、开展一次交流研讨、签订一项战略合作协议、形成一份《丽江共识》、举办一场遗产摄影展、拍摄一部纪录片、出版一本古城宣传专著、举办一套遗产知识讲座。二是深度挖掘、保护、传承、弘扬和宣传传统民族文化,新增“天地院”文化展示点,推进周霖艺术纪念馆建设工作,古城内民族文化院落和展示点达19处。三是认真做好“丽江讲坛”“大研文化讲堂”以及“和美大研”系列文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不断推进丽江古城传统文化的宣传展示工作。四是加大对外宣传推广,积极对接中央、省以及丽江本地网络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完成全球华语广播网采访、《喜迎十九大,行走彩云南》直播等宣传。五是加强自有宣传平台能力建设,提高舆情处置能力。官方微博全年编发信息1000余条,公众微信号粉丝超过20万。舆情平台作用彰显,制作《舆情简报》252期,收集相关信息3100余条,舆情回应3次,微博回应200余次,舆情预警4次,舆情处置能力不断提高。
8.景区服务工作
2017年,丽江古城游客服务中心共接待游客60.86万余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38万余次、讲解服务1478次、行李寄存3287件,发放古城景区宣传资料和免费地图15.62万份,开展综合便民服务2万余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10余次,丽江古城志愿活动项目荣获国家旅游局“旅游志愿服务先锋项目”称号。切实做好游客投诉处理转办、信访和纠纷调处工作。2017年,丽江古城综合管理指挥平台累计受理问题反映、咨询、投诉和求助3322起,办理“书记市长信箱”网上交办信访24件、“96128”专线交办2件、其他相关部门转办3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为100%,投诉案件处理游客满意率达100%,问题反映案件处理满意率达99.39%。
二、丽江市古城景区发展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畅
丽江古城管理存在条状分割、多头管理、管理行政手段未能实现有效整合等问题,影响了景区的规范有效管理。
2.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困难
随着游客及外来经商户的大量涌入,传统民族文化受到强烈冲击,如何提升文化内涵、增加文化服务内容迫在眉睫。
3.消防安全保障任务繁重
古城特有的建筑风格形成的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小、消防通道窄等问题,仍是古城消防安全的制约因素,需要通过人防加技防的方式加以保障。
4.古城维护费征收面临困难
受游客出行方式改变、客栈酒店数量激增、行业恶性竞争等不利因素影响,古城维护费征收难度加剧。
5.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亟须完善提高
丽江古城供水、消防、排污等存在管网老化、经常性渗漏、覆盖面有限、消防水压不够等问题,无法满足景区旅游发展的需要。
6.按照国家5A级景区标准建设投入还不足
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服务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还存在投入不足,影响了5A级景区的品质。
7.公众遗产保护意识淡化
随着旅游经济发展、外来文化冲击的加剧,公众对文化遗产的知晓认同及保护参与意识淡化,导致对遗产重要性认识出现偏差。
三、丽江市古城景区发展路径及对策
1.做好顶层设计
加快编制《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和管理规划》《丽江古城创建国际水平特色城镇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丽江古城提升改造规划设计方案》。
2.巩固提升丽江古城品牌价值
加强协调联动,全力以赴做好丽江古城5A级景区整改、丽江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推动丽江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3.保护古城遗产风貌
提高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化水平,加强文化遗产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加大古城历史文化的宣传和推广,树牢遗产保护意识,恢复古城“水景观”,维护建筑古风貌。
4.推进旅游市场监管联动机制有效运行
通过进一步加强法规政策解读运用、加强地方立法建设、制定地方行业规范、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法制宣传等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旅工作,继续加快推进《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修订进程,积极争取出台与古城保护管理相适应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效运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巡查反馈制度,整合各方执法力量,构建“范围无死角、时间无缝隙”的执法网络,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5.加大基础设施及科技项目建设力度
以完善基础设施和优化周边环境为重点,加强景区旅游配套设施和科技支撑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景区管理水平。
6.加大民族文化扶持和对外宣传力度
加强对古城文化内涵的挖掘、整理和扶持,做好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展示工作,持续开展抵制和整顿“低俗文化”活动。实施好名人故居遗迹修复、人文景观建设和民俗文化展示等项目建设。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组织好遗产保护、文化传承等相关的艺术展演、文化产品展览推广活动,实现品牌价值的永续利用。
7.推动古城产业转型升级
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旅游产品品质,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开发特色文化产品。
8.提高古城管理服务水平
进一步细化和划分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古城区人民政府和玉龙县人民政府履行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的职能职责,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推动“景区管理公司化”。切实巩固好“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古城保护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建设。
9.改进古维费征收方式方法
创新征收方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不断提升古维费征稽队伍征收服务水平,建立更人性化、便利化的征收查验古城维护费的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自觉依法缴纳古城维护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