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书是在作者主持并组织课题组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现状、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3BJY038)的结项成果基础上凝练修改而成的。课题组主要成员有张昭俊、苏米雅、凤兰、王秀丽、木仁等。课题组在查阅国内外大量有关文献研究资料、系统梳理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围绕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指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关问题,通过大量发放问卷、田野调查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农牧户家中,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同时,借助数理统计和计量经济学分析法,从多维视角对差距产生原因、影响因素和效应进行理论诠释以及动态和静态分析,进而提出缩小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对策建议。
“收入差距过大”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我国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却分布在全国50%~60%的土地上,并且主要分布在我国陆地边境地区和西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东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呈现不断拉大趋势,其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更是不容忽视。如果任由这种态势发展下去,可能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导致社会动荡与不和谐。因此,缩小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防止收入分配两极分化导致社会问题,关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实现。
通过研究不难发现,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总体来看,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2014年,五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收入绝对差距达到14000元以上,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比大多数在3左右。改革开放以来,各少数民族自治区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的增长速度达到10%以上,达到或超过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与全国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相比,除内蒙古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之外,改革开放以来,其他几个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的相对收入差距在绝大多数年份都比全国平均水平大。二是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总体呈现波浪式上升趋势,近几年呈现下滑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泰尔指数从1978年的0.083上升到2014年的0.135,其间呈现“两升三降”的阶段性特征。最值得关注的是1978年开始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及2004年开始的“三农”政策,这两项政策广泛地调动了农民从事生产的积极性,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使得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三是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依然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少数民族地区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及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交通网络并不发达,导致城乡居民收入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近年来落后趋势更为明显。总体而言,除内蒙古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较为接近外,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均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四是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来源单一。各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居民依然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农牧民以经营性收入为主要来源,且占比较大,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占比总和接近或超过了90%。
本书认为,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因素众多,如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城镇化水平、金融发展水平、国家政策、教育水平、地理区域、历史文化沉淀等。通过区域差异性影响因素的共同因子分析,发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情况是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两个最主要的原因。
第一,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强的联系。我国民族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共同波动很大程度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引起的,经济增长的不平衡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第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随产业结构的变迁在波动中呈逐步扩大的趋势,近几年略有下降。五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负向影响关系,随着产业结构的变迁,经济结构的二元性越来越强,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明显。
第三,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在发展战略的选择上缺乏具有民族特色、能够促进少数民族地区自身造血功能和少数民族群体自身发展的关键点,致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政策在制定上呈现出用整体普遍性掩盖局部问题的现象,导致经济政策反而成为制约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
第四,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族地区城镇化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的相关关系并不明显,只有宁夏地区城镇化率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具有单向正向关系,这一结论与较多学者的观点存在差异。
第五,少数民族地区金融与教育发展水平与全国众多省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城乡差别的金融体制和国家对农牧业融资支持的力度不够,再加上近年来少数民族地区自然环境进一步恶化,农牧区居民的收入很难得到稳定的保障;同时教育水平的落后使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牧区居民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第六,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居民收入与自然资源禀赋相关性较强,产业层次、民族聚集等因素对农牧民收入影响不大,尤其是第二产业的发展并未带来城乡居民收入的大幅提高以及收入差距的相应缩小。
因此,缩小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既要从共性的影响因素出发,更要考虑各自治区的发展特色与自然资源特征,只有两个层面共同发挥作用,才能达到缩小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目的。
首先,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方面,要依据少数民族地区区域发展实际,以各民族群体的自我发展为导向,制定具有区域特色、有利于区域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区域内各民族群体自身的造血功能的宏观政策,以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缩小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其次,少数民族地区在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同时,走入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困境。要破解这一难题,必须要充分考虑自身的资源与环境优势,加快产业升级的速度,重点发展农村、牧区经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同时要防止工业偏重化趋势。
再次,西部民族地区需要转变城镇化发展的侧重点,应极力发展小城镇,注重人口城镇化而非土地城镇化。少数民族地区政府应增加对农牧区的教育投资,特别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及汉语教育领域的投入,努力提高农牧区居民整体受教育水平,丰富劳动力职业技能,从根本上解决农牧区居民转移进城之后的就业困难问题。
最后,在政府技术引导与财政支持下积极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产业,在弘扬民族文化的同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真正做到“一村一品”“一镇一特色”,使农牧民主动“创业”,促使农牧民多渠道多方式增加收入。
我国五个少数民族地区在资源禀赋、地理位置、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正因如此,缩小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具体措施也应强调因地制宜。
内蒙古自治区在五个少数民族地区中经济发展最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然而,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属于资源带动型,要实现经济增长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的平衡发展,关键在于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同时要重点改变农牧区的经济发展模式。
西藏自治区是五个少数民族地区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大的地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关键是提高农村牧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彻底改变西藏经济“输血型”发展的特点,使其向“输血型+造血型”发展模式转化,建立城乡一体化、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波动扩大态势。因此,缩小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在于通过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彻底改变传统经济社会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离的二元体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缩小的良好态势。要着力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使之尽快走过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缩小收入差距。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最大的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是西部欠发达民族地区的典型代表。缩小广西城乡收入差距应该着力开发当地的特色文化产业,依托当地民族特色,塑造自身经济发展的独特优势。
本书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在对草原牧区牧民家庭收入状况、蒙古族聚居区居民收入状况以及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战略等问题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作了专题研究和典型分析。研究发现,内蒙古牧区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严重短缺、畜产品价格保护和质量标准体系不完善、国家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城乡二元经济、牧民生态移民的负面影响、民族文化变迁、牧民受教育程度以及牧区金融发展不发达等多方面问题困扰着农牧民的生计。而且有些问题应引起政府层面的高度重视,例如: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草原牧区的传统产品(如牛羊肉、奶食品等),需要国家尽快建立起统一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在实施生态移民政策过程中,需要考虑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改变对移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包括民族文化心理等方面)的影响;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应极力发展小城镇,可以考虑借鉴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模式,充分利用当地人力、物力,既可以达到城镇化的根本目的同时也可间接增加其收入等。
本书试图从学术角度补充国内外对我国少数民族整体城乡收入差距的系统深入研究。鉴于我国少数民族具有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现行的宏观研究视角难以真正深入了解少数民族聚居程度较高地区的居民经济收入现状。本书打破了宏观研究中民族性因素难以具体体现的局限性,打破了诸多学者按照国家行政区划,将自治区一级作为研究单位的习惯方法,专就某一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居民经济收入状况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聚类分析,为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和少数民族族群收入差距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和研究方法。
本书出版时正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振奋人心的新观点、新思路和新举措,提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报告指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我们相信,少数民族地区通过中央政策的扶持和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奋斗,定能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
作者
2018年2月6日于呼和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