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物品领域存在市场失灵,要依靠政府的财政力量来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公共选择理论解决的是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时如何形成投资决策,即公共物品的生产及分配的过程,以及由谁来生产和分配。公共物品往往与政治决策体系有很大的关联性,政治决策过程和经济决策过程不同。因此,公共选择理论从政治决策角度对公共物品提供进行了更为现实的补充。
2.2.1 公共选择理论概述
公共选择理论是以布坎南为代表,运用经济分析方法来研究政府决策的方式和过程的一种理论。公共选择是指人们通过民主政治过程来决定公共物品的需求、供给与产量,是把个人选择转化为集体选择的一种过程或机制,是资源配置的一种非市场决策。公共选择理论研究政治决策过程,主要研究集体选择行为。
公共选择理论采取个体主义的分析方法,个人是评价、选择与行动的最基本单位。公共选择学派把“经济人”作为他们分析政府决策过程的出发点,这样就把政府决策过程视为经济学上的交易过程。作为经济学上的交易市场,是由需求方与供给方组成的一个交易结构,供求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最后在双方均满意的价格和数量水平上达成交易。与经济交易相类似,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市场也是由供求双方组成,需求方是选民与纳税者,供给者是政治家和政府官员,通过举手选举来完成公共物品配置。使经济学更加接近和能够解释现实世界问题,是分析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理论的重要基础。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为目标。但是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在消费的过程中,人们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公共物品不能靠市场配置来提高效率。而政府的存在会减少人数众多时获取个人关于公共物品和外部性的偏好的信息所需的交易成本和谈判成本。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可以通过自身的决策过程来实现公共产品的投资生产以实现社会福利的增加。但同时,政府决策是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出发,存在增强自身的冲动,其生产决策可能会偏离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的。因此,政府在某些领域的经济行为会出现低效或者无效的情况。
2.2.2 公共选择理论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管理体制研究的指导意义
公共选择理论对于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具有深远的意义,可以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来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革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关系,避免政府干预的失效。对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而言,这就要求必须明确各级政府的投融资边界及职责,明确政府与私人部门投融资的界限。
(1)政府应成为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决策主体。基础设施具有初始投资巨大、自然垄断,而且消费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及对社会福利有重要影响等特点。根据公共选择理论对集体选择(政府选择)的理由分析,政府是提供基础设施及其服务的最有效的实体,但是在完善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体制时应把握好政府干预的限度、范围和内容。政府在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规划中应按照效率、环保、公平的原则,从规模和结构上对小城镇基础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尤其是内蒙古小城镇基础设施的发展更加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考虑,形成高效率的决策。
(2)在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的法制化和民主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公共选择理论强调公共决策的法制化,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完善决策体制和决策规则,提高公共决策在制定和执行上的质量和效率。在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中,对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应从政策、法律制度上对社会资本加以引导和监管,并且要注重民主决策,让人民广泛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决策。
(3)在基础设施政府投资决策过程中,正视政府行为的“经济人”特征。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及其机构也是经济人,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如追求预算支出最大化、福利最大化、改善办公条件、权力寻租等。政府在决策时存在偏离增进社会福利目标的倾向。如果基础设施领域采用“政府垄断经营”“政企合一”等经营体制,将会影响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及其效率。因此,需要对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中的作用进行合理界定,而且在基础设施领域应尽可能地采取市场化经营。建立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关键是对政府与私人部门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其义务和责任,并进行有效的激励与约束,使不同利益主体的行为更加符合理想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