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 南街村的“能人现象”
清晨6时30分,被南街村高音广播中传来的“东方红”乐曲声所惊醒。我被这熟悉乐曲最初唤起的感觉,真有一点“恍如隔世”。毛泽东把整个中国当作推行理想的巨大试验场,他发动一系列思想文化的批判运动,从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反右斗争,直到“文革”初的横扫四旧与“文革”中的批孔运动,但是否把一切传统的“旧观念、旧习惯”从亿万人民的头脑中清除出去了呢?与一系列批判运动相配套的是一系列的思想教育运动,但冠以“毛泽东思想”的集体主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是否深入到人们的“灵魂深处”了呢?人脑是否犹如电脑,历史地储入其内的信息可以被“批判”所擦去,且被“教育”所重新输入?以“平等”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建立,加之“批判与教育”能否最终地消除人性内最顽固的“私己贪欲”与“分别竞胜”之心呢?毛泽东的前半生,在与“阶级敌人”与“民族敌人”作战,他赢了,赢得那样灿烂辉煌;他的后半生,其实是与人作战,与人性中“利欲”与“竞比心”作战,结果他输了。改革开放,究其实质是对人性中的“利欲”与“竞比争胜欲”的默认,市场经济不正是靠着“利欲”与“竞比争胜欲”之两轮而起动、运作的吗?然而在南街村,这里依然“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这里,每日清晨的东方红乐曲,汉白玉的大理石雕像,满墙的“用毛泽东思想统帅一切”的标语,仅是一种形式,还是具有真实的内容呢?直到傍晚时分,我在旅舍读完了王主任赠送的四部书。善读书者仍可从这些宣传物中找到问题的部分答案。
一、关于南街村与其他村的异同比较。
南街村(地处临颍县城南街,故名),现有805户,3130人口,原有耕地2006亩(其中1200亩耕地已被工厂、道路、学校、村民楼房所占据),若按原耕地面积计算,人均耕地0.64亩,凡河南各市、县城乡结合部的村,人均耕地通常低于全市、县人均耕地面积。在解放前,凡市、县城乡结合部的村民,大多兼工商业,就此而言,南街村与河南其他各县的东、西、南、北街村并无二致。
王所赠送的四部书内,并没有单独提供该村宗族、姓氏结构的说明。从零星的资料来看,该村姓氏很杂,且有回族村民,但以王姓为多。这在村党政主要领导成员的姓氏结构内也有所反映:四名正副书记、三名正副村长中王姓占四名,至于这四名王姓干部是否属于同一宗族,书内没有任何资讯可寻。但我估计是同一宗族的。一般而言,在城乡结合部的行政村内,姓氏结构较杂,且宗族观念较弱,就此而言,南街村与县城四周的村没有什么不同。
1981年,全县推行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南街村也不例外。处城乡结合部的南街村得地理之便,加之土地十分稀缺与历史上的经商习惯,全村剩余劳力迅速向非农经济转移:一是在县城内设摊卖烟、卖菜,或搞饮食业。二是到外地务工经商。随着家庭劳力与经济重心的转移,家庭承包的土地或转让出租,或粗放经营,或任其荒芜,这在全国城乡结合部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指80年代初的几年内)。1981年,南街村已办起两个集体小企业,一是砖瓦厂,二是面粉加工厂。此时也推行个人承包。结果是承包者个人发了财,集体欠了债,村民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就此而言,南街村与其他市、县近郊各村并无差异:农业这一块非但不增,反有下降趋势;农户非农收入迅速增长,但贫富开始分化。
南街村之所以成为如今所是的那个样子,起始于1984年。是年,村党政班子作出一项重大选择:重新走集体化的道路。第一步是将两个承包给个人的小企业重新收归村集体,由集体承包。但这已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承包制了。因为由村委任命的厂长,只领工资,既无奖金,更不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第二步是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重新将承包土地陆续收归集体:这项重新集体化工作始于1986年,完成于1993年。随着村集体企业的迅速发展,全部农业劳力转入村企业,使这项土地耕作重新集体化与企业化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当村集体企业及绝大部分,甚至全部劳动力皆吸纳其内时,废除土地家庭承包制并重新集体化与企业化的做法,并非南街村的首创。当然,就全国范围而言,只有极少数的行政村能走此道路(全国有90余万个行政村)。南街村集体承包的特点在于企业厂长主要是一种责任承包,没有所谓的“个人利益激励机制”。承包者不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厂长相似。
从表面上看,南街村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在这种“企业集体承包制”下,集体工业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二是他们所一再宣称的“毛泽东思想挂帅”。
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据他们自己的统计,1984年产值70万、1985年130万、1986年320万、1987年730万、1988年1400万、1989年2100万、1990年4100万、1991年突破亿元大关、1992年2.11亿元、1993年4.2亿元、1994年突破8亿、1995年达12亿元。各年的利税占总产值的10%左右。这些统计数字是否可靠,有无水分在内,我们无法核实。且在四本书内的统计数字并不一致。但南街村各项“现代化硬件设施”明摆在那个地方:他们确实很富有。南街村从1984年的2个小企业,发展到1995年拥有26个企业的大企业集团,一部分原因归功于村党政班子的投资决策:围绕农副产品深加工办企业,围绕着龙头产品上配套项目。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双围绕”发展战略。从这26个企业的产品结构来看,确实是这样的。面粉厂、食品厂、方便面厂、啤酒厂、包装厂、运输公司、养鸡场,等等,都是围绕粮食加工与深加工旋转的。
就此而言,只能说这是南街村引人注目的一个原因,但决非主要原因,因为全国的亿元村,见诸历年报纸的就有数十个之多。引起世人关注并争议的是他们对村集体经济快速增长的解释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政治的结果。在全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只有在河南临颍县的南街村能听到“文革”时代的“革命歌曲”,能看到文革时代的标语口号,以及1993年竖起的毛泽东大招手的汉白玉巨大雕像。人们不禁要问:南街的“毛泽东思想”只是一种外在形式,还是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呢?
问题的可能答案是:两种回答皆不符合南街的实际情况。
二、南街村的村集体(或说村落共同体):村落文化与毛泽东思想。
1984年,南街村重新走向集体化之路。经历10余年的发展,这个拥有800余户,3000余人的行政村成为一个集体资产雄厚且具有很高凝聚力的真正集体或说真正的共同体。一个参与市场经济竞争并依靠市场竞争而发展壮大的村民集体。一个行政村,何以能形成一个真正的集体,并以集体法人的资格参与市场竞争呢?这一现象,一直引起我的高度兴趣与关注。因为这个问题,在我看来,直接关涉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可能的重大问题。为了深入地分析南街现象,让我们先来谈一点理论问题。
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说,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只是一种经济手段。中国的经济学家们补充说,只是一种经济资源的配置手段与方法。在经济资源诸要素中,劳动力是最重要的要素之一。这也是经济学家们一致同意的,然而,在不同性质的社会内,人们的行为目的与方式是各不相同的,人们的合作原则及由合作而产生的赢利之分配方式也是各不相同的,对于这一个问题,恰恰被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忘却了。黑格尔在其《法哲学》中曾经说过,市场经济社会具有一种惊人的力量,把个人从他们各自所属的集体或群体中揪出来,使原集体成员相互之间变得生疏,并承认他们都是独立自主的人。市场经济把人扯到自身一边来,要求他替它工作,要求他的一切都通过它,并依赖它而活动。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所谓他人与组织,只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一种工具。在市场经济中,一切激情的巨浪,汹涌澎湃。中国推行市场经济的实践过程,为黑格尔的上述论述提供了新的注释,以致无需我们作进一步的分析了。
于是,提出了一个十分重大的理论与实践的问题: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村集体,何以能把它的成员约束在集体之内,并自觉地效忠于集体呢?有两大因素足以导致村集体的瓦解:一是村落内部的传统因素,一是市场经济因素。市场经济因素正如黑格尔所说,但从中国目前的实践来看,“市场”瓦解“集体”采取两种方法:其一是直接将集体成员从集体内部拉出来,成为市场经济内追逐个人利益的独立自主的个人,其二是依然处在集体之内,但在观念与行为方式上已被“市场”所揪出,从而在集体内利用集体组织与资产谋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便是在中国各国有企业、各集体企业内普遍发生的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腐败行为”——这里的“腐败”是从集体或国家利益的角度来定义的。村落内部的传统因素存在于家(或家庭)与村集体组织的关系之内。行政村是由数百户独立家庭所组成的。将行政村转变为一个真正的集体,一个有着共同利益以及有着共同精神认同的共同体,必须要与各家庭小群体内的家庭利己主义作斗争。如果户户各顾其家(在中国村民中,发家致富的愿望一直是十分强烈的),村集体势必瓦解。由此可见,处于传统村落文化与市场经济双重制约影响下的行政村,要巩固和发展集体组织与集体经济,必须要以精神文化建设为中心:一方面反对市场经济中的利己主义对集体内部的侵入,但又充分利用市场;另一方面,反对村落内部的家庭利己主义,同时充分利用村落内存在着的各种伦理资源。
为了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南街村的主要领导确实十分重视以集体主义为中心的精神文化建设,而精神文化的思想资源,一是来自于毛泽东思想,二是来自于村落文化。
关于村落传统文化,王洪彬说:“南街的农民决不是沿海一带的农民。开放意识、思想观念和沿海农民与城市居民相比,都有距离。咱们南街村不少人身上始终保持着传统的思想观念。我不以为传统观念和作风都是错误的,很多东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必须继续保持与发扬。”南街村为分配集体福利而建立“十星级评比”活动,每月一次。在十项评比标准中,有思想品德、尊师重教、家庭伦理、邻里关系与造福乡里。这与古代乡村社会的村规民约没有什么不同。更为重要的是,南街村集体组织内部的权力来源与运作方式,干部与村民关系,带有极其浓厚的村落传统伦理特征。
我先引《南街村话语》作者的几则调查材料及其感受:“南街村许多老人说起他们的班长(指王洪彬),就像自己孩子那样洋溢着一种亲情。……这些话语里,表现了南街村内一种特殊的干群关系。”“有些村民亲口对我说:‘俺班长从小就是个好娃子,俺班长是俺们的主心骨,王洪彬是俺南街村的带头人,王洪彬是毛主席在俺南街的接班人。’”南街村推销员穆国灿,在回顾第一次到北京打开市场的那段艰辛的日子时说:“王洪彬对我说,你记住你是个推销员,但和别处的推销员不同,那就是你出门在外,君命可以不受。班长说,你在外就是代表咱全村老少爷们,出门在外,你就是我王洪彬。可以全权处理业务。这种信任和支持,我穆国灿就是死在外边,心也甘哪。”这种信任与忠诚,只有在村落共同体内才有可能产生。“王洪彬有个习惯,动不动就在群众大会上和群众谈良心。他常常说,我别的没本事,我敢和别人比良心,只要老少爷们发现我王洪彬背良心,我就下台。”在由陌生人组成的市场经济社会内,只讲规则,不讲良心。“良心”一词只有在村落群体之内,才能获得它固有的意义与力量。村集体领导在村民大会上动辄讲良心,且敢于讲良心,既是一种自信,更是一种力量。若在市场经济社会内,人们就会问:“良心值几个钱。”良心,或是弱者的自慰,或是强者的巧饰。
南街村之所以成为它今天所是的那个样子,原因甚多,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用南街村民的话来说:“南街村出了个王洪彬。”“王洪彬带出了一套好班子,好班子带领全村村民走集体化与共同富裕的道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南街村是一个伦理共同体而不是一个契约化的集体组织。洪彬是一个为村民作主的领袖,而不是村民选举的干部(虽然村民会一致选举他);村集体内的主要行为规则源于王洪彬的“以身作则”,而不是全体村民协商达成的规章制度,即“以法作则”。而王洪彬之所以能“以身作则”,是因为他的“良心”。而他的良心,即是全体村民利益与意志的一种内化。古代儒家的“修、齐、治、平”说,实渊源于同一的村落文化之内。
关于毛泽东思想,王洪彬说:“南街为什么要坚持用毛泽东思想教育人?当1984年把承包权收回来后,支部一班人就坐下来进行讨论,南街为什么要发展集体经济?为什么要办集体企业?这个问题好回答:为了挣钱。挣钱目的又是啥?是让南街人都富起来。再继续讨论,钱怎样才能挣出来?大家议论纷纷:要选好项目,要有好设备,要出好产品,要选好人,选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人。当然,要办好一个企业,不管它是什么性质的,必须具备以上几个条件。但咱们的企业是集体性质的。即使具备上述条件,挣了钱,但钱完全有可能到不了集体与村民手中,而是流到个人手里。因此,要搞好集体企业,要确保钱回到集体手中,需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那么,怎样才能使南街人都成为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找来找去,还得把毛泽东思想端出来。用毛泽东思想反对一切损公肥己、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发展集体经济,……要反对以权谋私、损公肥己行为,毛泽东思想是最有效,最锐利的武器。”的确,在同一市场经济海洋中运行的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组织,对外必须服从同一市场竞争规律,然而内部的权力来源与运行及分配方式随所有制结构的不同而不同。村集体企业,必须有集体主义的精神。必须将一切腐蚀、破坏集体的行为排除出去:南街村选择了他们所理解的毛泽东思想——主要是一种集体伦理思想。
三、南街村巩固与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之路的三大措施。
1. 实行低工资、高福利的分配制度。
南街村为什么推行低工资、高福利的分配制度?王洪彬说,为了限制与消除产生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腐败现象的最终根源——私心。最有趣的是,王洪彬将人的私心理解为相互攀比、相互争胜之心。他说:“人们没有私心,有权的不会以权谋私,不会搞腐败,没权的人就不会损公肥私。这一切错误的、消极的、腐败的现象都是由于私心所产生出来的。如何在南街消除或缩小私心的滋生蔓延,找来找去,没有其他办法,只有从所有制这个问题上去解决,……我们认为,私有制的成分越大,人们所产生的私心就越多。……这几年,南街村的生产资料已全部公有化了,人们不再因生产资料而产生私心。但是,仅有这还不行,人们的私心还会产生。因为目前的生活资料还有部分是私有制。要想解决生活资料公有制,必须通过分配这个渠道去解决。如果不解决生活资料私有制问题,人们还要比。他的一家比咱们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攀比消费水平,有积蓄的可以拿积蓄来赶上人家的消费水平。家里没钱的,就会想歪点子。有权的搞以权谋私,没有权的,就搞损公肥私。这两样都不能搞的,便去偷,去抢,去骗,违法犯罪。所以,咱们在解决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后,还要下功夫解决生活资料公有制问题。现在咱们新建起村民楼,配套下来每户8万多元。里面的大件东西全部姓公,小件东西如衣、被、鞋、袜还是姓私的,这些要随南街集体经济的发展,逐步把现在姓私的东西都变为姓公。让南街人富得个人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到那时,不存在私有的东西了,人们的私心就会大大减少,但不可能全部没有,那时,人们的私心会体现在谁的官职大一点,谁的权力大一点,谁的名气高一点,要去争,去比,去计较。私心会体现在这几个方面。但不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再去偷拿公家的财物了。”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缩小工资分配上的差别,扩大公共福利中的平均分配份额,这一思想,确实是源于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曾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一制度,但失败了。王洪彬在他小小的王国推行共产主义试验,会成功吗?
据云,自1988年以来,王洪彬固定月薪250元。这样,村党政主要干部一律250元。各分厂厂长月薪在300~350元之间,说是以工资体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其实只具有象征意义。值得指出的是,公共福利这块的分配,只涉及南街村村民范围之内。截至1996年,南街企业集团共有职工12000名,其中属于南街村的,至多2000人,其余万名职工来自南街村之外,他们无权参与“高福利”的分配。
2. 在南街集体企业的管理上,坚持“集体承包”,不搞个人承包制。
王洪彬在解释这项制度时说:“根据南街过去承包的教训,在南街咱们认为个人承包是一种懒办法,是一种没办法的办法,是表明一级党组织无能的办法。咱们还认为,在南街奖金越发,人的私心越重;奖金越发,人的觉悟越低;奖金越发,人与人的关系越淡薄;奖金越发,党组织的形象越差,党群关系越紧张。”的确,由个人承包乡村集体企业的大量实践表明,承包者往往利用集体企业组织来获取个人管理经验,建立私人供销渠道,积累私有资金,然后转为私人企业。在这个意义上,个人承包制往往是从集体所有制向私人所有制的一种过渡形式。南街村为防止村集体成员间的贫富分化,推行集体承包。这种承包制的前提条件是,各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必须在精神、动机上对村集体效忠。这也便是他们强调“政治挂帅”的基本原因了。当然,取消了个人物质激励机制的集体企业负责人,之所以积极工作,一是靠王洪彬为首的领导班子的“以身作则”,二是南街村集体通过高福利分配制度已让他们富得无需要更多的货币,三是在南街村发扬光大的毛泽东遗产:学习与斗私会制度。
3. 南街村的斗私会。
在南街村深入采访一年之久的张宇告诉我们:“深入采访,我们发现南街村从上到下现在还经常召开斗私会。从形式上看,很像过去极左思潮时期的批判会和斗私批修,”他曾出席过南街村委班子内部的一次斗私会,“挨批的是一个领导班子成员,他拿着一个本子,低着头,红着脸,一看就知道是批评对象。他是南街村销售公司总经理,其他人围坐在那里,发言很积极,争着一条一条摆着事实,讲道理。副村长郭全忠嗓门最大,和斗争坏人一样严厉。会场虽然不大,人也不算太多,但非常严肃,那种气氛让人感到紧张和压抑。”副村长郭全忠本人也挨过比这更严厉的批评,“当初工人们修柏油路时巴结他,往他家门口拐了十来袋米,他没拒绝,默认了这一事实。但郭全忠的父亲却放心不下,夜里竟睡不着觉,半夜去敲王洪彬的门,告了儿子一状。王洪彬等郭自己来作检查,但一直等了40天,郭一直没有主动检查。有一次开群众大会,王洪彬在大会上把这件事讲了出来:‘身为副村长,还不如他老爹觉悟高。占这么大便宜不检讨,这还像不像一个共产党员。我一直等,等了你一个多月,不见动静。现在你站出来,给全村的老少爷们说说,你这表现丢人不丢人,都要这么干,村长们还不都成了自私自利的人?那样的话,群众如何相信我们?’郭全忠只好站出来,当众给村民作检讨。事发突然,他有点慌乱,又是事实,就脸红脖子粗,开始时脸上冒汗,后来就眼里流泪,公开认了错,群众才让他过了关。”据说,班子所有成员,都当过批评对象,班长王洪彬,也在几千人的群众大会上做过检讨。
村里的领导班子内部是一种斗私形式,对待群众是另外一种斗私形式。负责群众斗私问题的副村长告诉《南街村话语》的作者说:“对待群众,这问题很复杂,要分层次,区别对待。一般问题由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帮助群众把问题解决就完了,一般不上斗私会。但问题严重的,一定要上斗私会。开斗私会不是目的,目的是不但教育本人,更重要的是通过典型事例教育大家。”在南街村几乎每年都搞一次大规模的政治教育活动。如1991年初,南街村四位年轻厂长一度居功自傲,被“停职检查,接受批评”,一时间,广播、报纸、大辩论、小型座谈会等多种批评形式,铺天盖地而来。1992年,发动全村对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三评议活动,通过评议,有错误的受到处理,不合格的就地免职,先进的予以表扬。以后,一年一度的三评议活动定为制度。1994年,南街村开展以“反官僚主义,反以权谋私,反弄虚作假,反无所作为,反铺张浪费”为内容的整风活动。如此等等。
四、关于南街村经验的若干思考。
1. 南街村经验,引来了许多赞誉,也遭到不少怀疑与否定。褒之者将南街誉为“中州大地的一方净土”,怀疑者认为他们的“政治挂帅”,挂的是羊头,卖的是狗肉。贬之者认为南街实践完全不符合现代文明准则,带有鲜明的极左印记与原始村社的痕迹。褒贬者各以其所是攻其所非,甚无谓也。我们所能肯定的是:南街村是一个集体,他们正在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在全国推行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与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一个行政村范围内,重新将分散、独立的村民在自愿基础上重新组成一个集体,并以集体经济的名义,参与市场经济,从而发展集体经济,这确实是一条艰难的道路。在这方面,南街村作出了自己成功的探索。我们所关心的是,这个集体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条件是什么?它能否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具有普遍意义的经济主体?
2.“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果还有什么本质区别的话,那么其区别不在于“市场经济”,而在于“在市场经济海洋内”各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的性质。若在市场海洋内各独立运行的“大小船只”是私有制性质的,那么,它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若在市场海洋中各独立运行的“大小船只”是国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性质的,那么,它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但以国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众所周知,中国的农业经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各集体组织早已解体,亿万规模狭小且相似的家庭成为农业经济的独立主体。迅速兴起的乡、村集体企业,绝大多数只是名义上的:普遍推行的“集体企业私人承包制”,往往是从集体所有制向私人所有制的一种过渡形式。国有制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也处于急剧的衰落之中,私有经济成分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我们往往以为,集体企业性质的蜕变与国有企业的衰落,只是一个体制问题,机制问题。其实是人固有的“发家致富”欲望与市场经济固有的力量与精神(如黑格尔所说的那样)对集体主义精神与集体利益侵蚀与分解的必然结果。恰如南街村王洪彬所清醒地认识到的那样:集体企业赚到的钱,如何保证落到集体手中,而不流入私人腰包,这不仅仅是一个规章制度的问题,更是一个集体主义的思想文化建设的大问题。南街村的“政治挂帅”“毛泽东思想领导”以及他们的各种形式的“斗私会”都是为此目标而旋转的。要使每个村民成为村集体的一员,并自觉地服从集体利益,这对于集体经济的巩固与发展,确实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市场经济中的所有企业,无论是什么性质的,概以赢利为目标,亏损必然破产,这是没有争议的。办企业要资金、土地与劳力,企业赢利要靠内部的科学管理及生产出适合市场需要的产品,这也是没有问题的。但作为集体企业,还有一个确保合作创造的赢利如何回到集体手中的问题,因此必须有一种与此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但要使这一规章制度有效运作,还需要一种与此相适应的精神,这种精神,只能是集体主义精神。
3. 在各独立农户之上如何形成一个集体组织?这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过于复杂的问题。在我国广大的村民中,能否通过平等的协商,通过一种民主程序,制定一套契约化规章制度,并选举自己的领导人执行这些制度,从而使之成为一个集体并有效地合作呢?一个较不乐观的估计是,至少目前尚不具备这一条件。因为在中国村落文化中的各种人际合作的传统方式中,没有一丝一毫现代民主与法制的因素。虽然,开大会、选举、定章程这套现代民主程序也输入到乡村,但村民依然无力按现代民主程序自发地形成超家庭的各种集体合作形式。村民的集体利益与集体意志是要由一个“别人”来认识、来代表的。“南街出了个王洪彬,王洪彬带出了一个好班子,好班子带领村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句话的意义与力量只有在村落文化内,才能得到理解。从“为民作主”到“民主”,从“以身作则”到“以法作则”,我们民族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问题在于,王洪彬这类人物的产生,往往出于偶然。虽然我们在这类人物的身上能找到村落文化的因素,但村落文化并不必然促成这类人物在绝大部分村落内成批成批地产生出来。这也正是南街之所以成为南街,且南街经验无法推广普及的一个根本原因。假如王洪彬突然从南街村消失,南街是否还能长期保持它如今所是的那个样子?我敢大胆地预言:不可能。
这里涉及到一个更大的理论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建成,关键在于它能否创造出一种在市场中有效运作的集体组织形式,这种集体组织既无法通过契约方式产生,那只能求助于王洪彬式的人物。但这种人物又只能是可遇而难求的。那么,我们能否创造一种新的精神文化,使得王洪彬式的人物成批地产生出来呢?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4. 南街村的集体,主要是对南街村原村民而言的。就南街集体企业集团而论,如今已拥有12000个职工。其中属于南街村集体成员并有权享受村集体福利的职工,至多不超过2000人。其余10000余人来源于外村、外乡、外县甚至外省市的打工者。他们参与了南街村集体福利的创造,但基本上享受不到比工资丰厚得多的集体福利。据此,有人将南街集体企业称之为“集体资本主义”。这一概念是否有经济学上的根据,姑且不论,但它所指称的现实是明摆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