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边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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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一边修族谱一边外出打工

上午8时,我们拿着乡政府出具的介绍信再访小靳庄村支书。这位谨慎的老支书拿着乡里的介绍信认真观看后,才似乎弄清了我们的“来路”,放下心来回答我们的提问。谈话记要如下:

一、小靳庄是个自然村,也是一个行政村,下属4个村民小组。全村132户,563人。全村只有两姓:一姓靳,集中居住在村东,占全村人数65%;一姓李,集中居住在村西,占全村人数35%。据族谱记载,本村两姓都是明永乐年间从山西洪洞县迁来。(我问:“靳、李两姓都有族谱吗?”老书记与陪同我们的李氏答:“都有族谱,80年代重修过。”我又问重修族谱在这一带普遍吗?他们说,很普遍。)耕地620亩,各组的人均耕地并不一致。第二组人均0.8亩,最少;第四组人均0.92亩,最多;第一、第三组人均0.88亩。这时我取出计算器来计算,对老支书说,全村563人,耕地620亩,人均耕地应该是1.1亩,怎么四个组都没有超过人均1亩的呢?村支书解释说,620亩是1982年分田到户时统计的。这十几年来村民盖新房、修路占掉一些耕地,但缴公粮还是按620亩缴的。(我大体估算,现有耕地约566亩,14年来减少了54亩耕地。)

二、该村人多地少,大量剩余劳动力积极寻找新的出路。全村没有集体企业,也没有个体私营企业。剩余劳动力或在本村从事家庭副业或外出打工,而以外出打工为主。全村约有70%的家庭有一人或两人外出打工。有在附近打工的,也有出远门打工的。我详细询问了“到何地打工以及如何出去的”这两个问题。支书与李氏说,外出打工,一是到北京,一是到洛阳以北的孟县。李的一个叔叔本村参军时的一个战友是北京人,该战友复员回北京在某建筑工程公司工作。1985年(即分田到户后第三年),李的叔叔到北京找到他的战友,经其介绍在工程公司打工。站稳脚跟后,其叔将其儿子与两个侄子也带到北京打工,以后拖亲带故,至今全村有40余人入京打工,以建筑小工为主,也有从事饮食服务业的。其中五六人已在北京近郊租房,携带妻儿在京定居。村里的承包地则转让给父母、兄弟或亲戚耕种,这种转让包括落到承包地上的各项税费与摊派。在经济重心已全部转入城市的“农户”中,承包地的这种转让方式最为普遍。该村到孟县黄河滩租地种瓜的有10余人。最初也是通过战友关系到孟县,因经济收益不错,然后拖亲带故,如今发展至10余人。雇主是当地的行政村,由“雇主”出土地、化肥与技术,他们租地耕作与管理,三七分成,雇主取七,雇工取三。一熟瓜,数月辛劳。据说一个劳动力能赚3000元。另外,到邻近的曹县、菏泽(山东境内)、开封、郑州打工的,共计有六七人。

外出打工以中青年男子为主,尤其是未婚男青年。已婚妇女通常在家,未婚女青年外出打工的极少。外出打工挣钱的一个主要动机是盖房娶亲。村支书说,1985年前,该村85%是土坯房。10年后,砖瓦房已达到85%以上。(我到村里转过一周,看到所造的砖瓦房皆是三间平房,近几年造的平房,只是高大宽敞一点而已。造价1.5万元左右,有砖砌围墙的庭院并不多。大多依然是土围墙,且十分低矮。村里尚有不少旧式土坯房,没有一栋楼房)村里的自行车已经普及,拥有黑白电视机的约20余家,没有彩电。三轮拖拉机有10余辆,主要用于耕地,也有帮附近砖瓦厂运砖瓦的。

村支书说,分田到户以后,本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贫富差异,主要是看各户打工收入的多少,这主要与家庭劳动力有关。穷户也能填饱肚子,富的能盖上新房,最富的把房子盖得好一点,把婚礼办得体面些。造成农户贫困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家里缺劳力,或长年患病。如今农民最怕的就是生病。二是超生罚款。超生一胎,罚款4100元,分7年还清;超生两胎罚款11000元,分14年还清。一家节衣缩食,一年仅有的一点积余都给罚走了,哪能不穷。(我没有追问本村的超生及罚款情况)谈及超生罚款,李永成补充了一段曾一度在地方官吏中流行的宣传口号:

1.“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锯树牵牛。”

2.“上吊给绳,喝药给瓶;宁肯家破,不要国亡。”

听起来惊心动魄。

三、谈及该村及附近一带乡村依然保留的风俗习惯。引录数条,供研究村落文化者参考。

1. 父亲不能打闺女,但母亲能打。父亲可以打儿子,但不能打儿媳。

丈夫可以打妻子,妻子不能打丈夫。(违此习惯者,定被村民非议,或指责为“不懂事”,或传为笑话,说丈夫“没出息”。)

2. 兄弟各娶妻分家。兄到弟家,叫弟弟出来到外面说话,不能直接找弟媳。但弟到兄家,兄如不在家,可直接进屋与嫂子说话。

3. 寡妇若有子,一般不能改嫁。

4. 村民相互称谓,只论辈分不论年龄。(60岁的老人称20岁年轻人为叔,为伯,习以为常。)

我仿佛觉得,这一带村落,似乎是传统村落文化的化石。不知已经伸入到村落的现代传媒(电视)与向外寻找机会的年轻一代能给村落带来什么新东西。

下午,请李到李氏“大家长”(即族长)家,借得《李氏家谱》一部六册。该谱修于1980年,只记录男性子嗣的婚配及各代男性子嗣姓名,十分简约。前有一序,是该族一位曾做过县中学教员的退休老先生所作。全部序文抄录于下:


李氏始祖自永乐初由山西洪洞县奉上迁居河南古仪封县(即今开封)。乾隆四十六年,黄河泛滥,陷城界湮,归平考城。祖传始居李韩寨,迁三家庄,后又移复唐村。初迁时萃居一处,无需用谱。后散迁数十处,甚有移迁处境者,相距数百里,人口日增,年远代湮,修谱之事不易。年代越远,愈难。其间修谱无人,有不失其传者乎?

自始祖以来九世矣。谱系失传,印字失考,未敢妄为。至十世祖元明修起谱轴,余遵老谱轴抄写,世世可考,代代可稽。余修此谱也,焉敢妄修乎?噫,修谱之事曾二次矣。初修,仅将全族人名册抄集一处,迄今廿余年矣。余二次复修,修前敬约合族人协议,翕然意同。复修斯谱,盖追远睦族之意耳。为详世系,溯源流支派,上以昭祖德,下以续昭穆也。我族人今卜居者数十村矣,人丁日增,达千余口。尊卑之位有等亲疏之位有别。长幼门次,明若日月,不待智者而后知也。作谱之请,谁能克耳?作谱之所载,谁能记之哉?斯谱之功伟大矣!斯谱之成就,求作序者不得其人焉。合族人命余作序。余实才疏学陋,矧弃学之人,又沉桑榆,晚年视荒发苍,年逾花甲,实不能文族人之意,焉敢辞乎?聊作斯序的志之,敢云序焉?以待后世子孙,踵修继续,绵绵不绝,重纂之,永垂不朽云尔。


读是序,有几点感触与思考:


1. 一个需要判断,又难以判断的问题:“从传统向现代化推进的历史过程中,世居村落内的‘村落民’到底处在哪个位置上?”如将1980年所作的此序,放到明清,甚至唐宋的族谱序内,谁能鉴别出它是出于今人的手笔?

2. 血缘与地缘结合的村落文化,实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然载体。或说,中国传统文化即村落文化。作为调节家庭内基本关系的准则——尊卑有等,亲疏有别——是村落文化之核心要义。在这一文化内,不可能发育出独立、平等个体间的契约合作关系与民主精神。

3. 如今,有大量青年离开村落向外谋求就业机会,是否可视为中国农村现代化的真正起点?然而,他们向城市攀缘并带去的依然是他们所熟悉的亲情关系网络,而带回来的资金满足的是一个世代共同的愿望:盖房娶亲。现代化的社会学含义是否必然意味着社会关系的原则与基础从亲情关系向以个人为中心的契约关系的转移呢?现在我们似乎还看不太清楚。

4. 持续30年之久的中国农业集体化及持续不断的意识形态灌输,对村落文化到底有哪些冲击?毛泽东是否只给了中国村落一个外在的组织与一个外在的观念?如今随着毛的逝世,中国村落民是否立即把毛的东西还给毛了呢?

看来,此次社会调查,更多的是用文化学的视角去透视纷乱杂陈的经验资料。

作序的老先生已故,否则我一定往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