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现在动物不能成精
余朝清觉得自己做了一整天的梦,从余伟业把他从家里赶出来,到他扶老奶奶过马路被讹了两万元到达高潮,目前这场梦的时间来到了晚上九点。他筋疲力尽,回到住所,却发现空调坏了,在等待师傅上门修理空调的期间,他跑到学校图书馆里吹冷气,结果看到一只白色猫咪正在看书。
余朝清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或者就是在做梦。他捏了捏脸,很疼,于是他悄悄地走了过去,想看个究竟。
这一次,余朝清更加确定了,那只白猫确实在看书。它面前放着一本砖头厚的书,它盯着书页看了几分钟,就抬起猫爪翻页,继续看下一页。他觉得背后发凉,一股寒意从脚底升起,直蹿到头皮,连鸡皮疙瘩都冒起来了。
不是说新中国成立后,动物不准成精吗?这什么情况?他心想。
因为害怕,余朝清的呼吸声变大了。敏感的白猫察觉到了他的存在,轻轻抬起头,用那双祖母绿的眼睛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这是余朝清这二十五年来,第一次被猫吓到。这猫一点也不像猫,它的神情余朝清看得清清楚楚,带着一点点不屑、一点点鄙夷和一点不耐烦?它好像在说“愚蠢的人类,你打扰到我了”。
没等余朝清反应过来,那只猫已经轻盈地跳上了一侧的窗台,纵身跃到窗外的树上,几秒钟就消失不见了。余朝清愣在原地,半天没有缓过神来,如果不是桌上还留着白猫看过的书,他就要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
余朝清走过去翻开书皮,只见上面写着四个大字:药用植物。
啧,看不出这只猫还挺有文化的。
余朝清顺势坐下来翻了翻书,上面的字密密麻麻的,看得他眼睛发胀,翻了几页,他就放下了。
这时,修空调的师傅给余朝清打来电话,说他到楼下了。
“等我五分钟,马上到。”余朝清说着就往外走。
“喂,卷毛!”管理图书馆的大爷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指着余朝清说,“看完书要把书放回去。”
余朝清说:“那本书不是我拿的。”
“这里除了你,就只有鬼了!”大爷生气道,“现在的年轻人都怎么回事,连基本的礼义廉耻都没有了吗?”
余朝清赶紧跑回去拿书,然后把书放回书架上。离开前,他小声嘀咕了句:“本来就不是我,是只野猫干的。”
余朝清就住在青德大学里,租的一个老教授的房子。
这些房子都是学校的财产,按最便宜的价格租给学校的教师们住,不过一些教师在外面买了房,就把学校的房子租给了留在学校准备考研的学生。
因为租房的都是学生,所以大多数房子里的家具都比较简单。但余朝清的家里不同,推开铁门,只见地板上铺着昂贵的手工羊绒地毯,墙角放着景德镇的陶瓷花瓶,家具全部都是新的,且价值不菲,跟这破旧的居民楼格格不入。而这一切都要得益于他有个有钱的老爸。
都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但余朝清完全没有遗传到余伟业的商业头脑,除了吃喝玩乐,没有一样是他在行的。要不是因为前阵子出了事,他为了躲开余伟业夜以继日的“讨伐”,才不会想不开跟他老妈钟灵说要来考研,然后趁机从家里搬了出来。
空调被修好后,余朝清从冰箱里拿了瓶可乐,而后躺在沙发上发呆。到了晚上,他洗了澡,换上宽松的背心、短裤,然后点了外卖。但外卖点得太多,他根本吃不完,剩菜剩饭装了满满两个纸盒,他一只手拿着一个纸盒,准备拿下楼去喂流浪狗。
虽然余朝清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但他还是非常有爱心的。自从他来了这儿,书他没看几本,可是附近的流浪猫、流浪狗都聚集到了他家楼下。
刚下晚自习的女同学经过余朝清楼下时,正好看到这一幕。余朝清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不由得捋了捋头发,他觉得对方估计是被自己善良的举动征服了,然后脑补着自己身上正散发着纯洁耀眼的圣光,不由得把背脊挺得更直了。
过了两秒钟,只听一个女同学大吼了一声:“原来就是你一天到晚喂它们,搞得小区里到处都是流浪狗,还每天晚上在我家窗台下叫!”
余朝清被吓得打了个激灵,拔腿就跑掉了。
虽然余朝清不爱看书,但为了考研,他还是每天早上雷打不动地去图书馆……睡觉。他最喜欢角落里靠窗的位置,带上一张毛毯和一个小枕头,中午的时候,秋日的阳光会透过玻璃窗照进来,照得人身上暖洋洋的。但是今天,那个位置被人占了,还是被一个漂亮女生占了,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其实那个位置旁边也能坐,但是从太阳照射的角度来看,还是原先的位置最佳。余朝清了清嗓子,难为情地开口:“那个同学,我们能换个位置吗?”
女生正在专注地看书,压根儿没听到余朝清在叫自己,头也没抬一下。于是余朝清叹了口气,在女生的对面坐下来,凑合着趴下来开始补眠。为什么他一定要来图书馆睡觉呢?因为他觉得,只要来了这里,就是学习了,就算是睡觉,也能在梦中补充知识,他睡的就不仅仅是觉了。
所以当他爸的秘书袁叔打电话过来,问他在哪儿的时候,睡得迷迷糊糊的他气若游丝地回答道:“图书馆。”
袁叔是余伟业的秘书,跟了余伟业十几年,更是看着余朝清长大的。在余伟业忙事业的时候,余朝清的家长会都是袁叔代余伟业去参加的,袁叔可以说是余朝清的第二个爸爸,而且袁叔也确实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看待,甚至比钟灵还要疼惜他。他搬出来住之后,每天中午袁叔都提着保温桶亲自来送饭菜,用袁叔的话说:“外面的东西都不卫生,要是把你的身体吃坏了,可得把我们心疼坏了。”
听到余朝清说自己在图书馆,袁叔甚为感动,觉得自家少爷有出息了,想必平时学习很辛苦,听声音都中气不足了,待会儿回去,他得让家里的厨子煲点养生汤,下次给自家少爷带来。
余朝清把毯子和枕头放在桌上,准备出去吃个午饭,但又害怕东西被人拿走,于是他又抬起头看向对面的女生,道:“同学,可以帮我看着东西吗?我一会儿就回来。”
女生终于听见余朝清说的话了,抬头看了一眼。这女生长得可真好看,鹅蛋小脸,杏仁眼,挺直的鼻子,嘴巴小巧却厚实,带着一点娇憨,眉眼里的聪明劲儿又让人觉得这女生是有故事的。女生瞥了眼桌上余朝清的东西,淡淡应了一个字“嗯”,如蜻蜓点水般不着痕迹,而后又低下头继续看书。
余朝清好奇地看了眼女生正埋头苦读的书,心想:什么书这么有魔力?无奈书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文字,刺得他眼睛疼。
吃完袁叔带来的饭,余朝清慢慢悠悠地返回图书馆。路过一条林荫小道时,两个人影突然从旁边的草丛里蹿出来,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迎面的一拳打趴在地上。
“王八蛋,你以为躲到学校里我们就找不到你了?!”说话的人是王斌,余朝清的狐朋狗友之一,人长得黑黑瘦瘦的,但有六块腹肌,他的拳头一下一下砸在余朝清身上。
余朝清抱住脑袋,痛得大呼:“车本来就是莫覃开的!”
拳头一直没停,另一个头发稍长些的人叫林跃,他神态闲适地站在一侧,点燃一支烟,一副看好戏的样子,缓缓吐出一个烟圈来:“谁让你多管闲事。”
余朝清挨了几拳后,就感到脑袋发昏,呼吸困难,他觉得再这样下去,自己就要暴毙当场了。好在他小时候学过跆拳道,于是他深吸一口气,气运丹田,准备还手。然而“啊”字还没喊出来,他就被打落了一颗牙齿,随即吐出一口血水,痛得差点儿昏过去。
“你们在干吗?”一道声音打破了三人之间的紧绷气氛。
循着声音,王斌和林跃同时回过头,只见一个抱着书、穿着白色针织外套、扎着丸子头、面无表情的女生站在路口。
林跃笑了:“这大学里的女生质量不错啊!”
余朝清一抬头,整个人就蒙了,这不是在图书馆帮自己照看东西的那个女生吗?他张了张嘴,话还没说出口,又吐出一口血沫。
“我已经把你们打人的视频拍下来了……”女生说着扬了扬自己手里的手机,声音冷得像结了层霜,“想出名吗?”
林跃、王斌跟余朝清一样,都是纨绔子弟,家里不是做生意的就是做官的,自然不想把事情闹大。于是,王斌赔笑道:“我们是朋友,一点儿误会。”说着,他踢了余朝清一脚,“你说是不是?”
余朝清点点头,其实他眼前一片模糊,疼得龇牙咧嘴,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听到一阵脚步声,感觉人走远了,他便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余朝清被女生带到诊所补牙的时候,得知这个女生叫白初晗,他在心里默念了两遍,觉得这名字特有文化,但具体是哪里有文化,他也说不上来。后来,他的牙补好了,脸上的伤也上了药水,就看见白初晗和这家诊所的老板站在不远处聊天,他感觉那两人似乎很熟。两人的声音通过敞开的大门,被微风断断续续地送到他的耳朵里。
“就这么点钱?”白初晗语气不满,“下次再碰着这种情况,我就不把人往这里带了。”
“哎呀小晗,我们都认识多久了!你也知道,最近诊所的生意不好,体谅体谅。”诊所的老板姓朱,是这里唯一的医生,三十来岁,体形偏胖,声音又尖又细。
余朝清嘴里含着纱布,根据这情况猜测,应该是白初晗带人来这家诊所要吃回扣,现在正和诊所的老板讨价还价。不过他一点也不生气,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毕竟是她救了他,还送他来诊所,这么大的恩情哪里是一点钱可以回报的。他这样想着,决定送一份贵重的礼物给她。
“喂,你还躺着干吗?可以起来了。”余朝清眼前出现一张人脸,白初晗不屑地瞥了他一眼,“算了,你爱躺多久躺多久,我先走了。”
余朝清听说白初晗要走,立马翻身坐起来,但她已经离开了,他只看到她转弯时的一个侧影。
“小伙子,待会儿要是牙齿不舒服,就买根雪糕吃。”朱老板走过来,把开的药拿给余朝清。
“你和白初晗是朋友吗?”
“朋友?”朱老板显然没想过这个问题,像是发现了新大陆般,脸上闪过一丝错愕,没有惊喜,而后皱了皱眉,“哈哈,生意伙伴。”
“她是青德大学大几的学生?”余朝清打探道。
“她都研究生了。”朱老板转过头,脸上露出一丝调侃,“怎么,你想追她?”
“没……没。”余朝清急忙否认,“我……她救了我,我就是想感谢她。”
“哈哈哈。”朱老板好似听了个天大的笑话,笑得差点喘不过气来,“你……你是不是脑子被打傻了?”
对于朱老板来说,余朝清这样的人他不是第一次见。什么街上打架的小流氓、混混,走在路上撞了、摔了的,还有身体不行昏倒在半路上的,白初晗总能遇到这类人,并且每次都送到他的诊所里。原因很简单,不是她心地善良、助人为乐,而是她送到这里的每个病人所付的医药费,他都会给她抽成。
江湖儿女,利益而已,怎么还真有人以为这世上有活菩萨呢?
此时余朝清的脸肿得像个包子,做不了任何表情,他不明白朱老板笑里的含义,执着道:“你有她的电话号码吗?我想当面感谢她。”
朱老板懒得再跟余朝清废话,撕下一张纸,唰唰唰写下一串数字就扔给他,然后下了逐客令:“我要睡午觉了,你走的时候记得把门带上。”
白初晗对余朝清没什么印象,虽然余朝清长得还算不错,但那张帅气的脸蛋上清清楚楚地写着“没脑子”三个字。白初晗不喜欢笨蛋,尤其是自作多情的笨蛋。所以,当余朝清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都懒得敷衍,直接挂了电话。过了几分钟,她听到宿舍楼下传来喧闹声,躺在床上的她翻了个身,用被子蒙住头,结果被子被同宿舍的林桃一把掀开:“快去看,楼下那人好像是找你的。”
被林桃拉到了窗户边,白初晗才睁开惺忪的双眼,恍惚间她以为自己看错了。余朝清那个大傻子开了一辆粉色Mini Cooper停在宿舍的大门前,车前扎着一个巨大的蝴蝶结,车顶拉了条横幅,红底金字写着:感谢白初晗同学,乐于助人,拔刀相助。
白初晗觉得自己想拔刀砍了这人。
余朝清见周围的人都拿出了手机拍自己,有些不好意思,然后靠在车身旁,对着后视镜理了理头发。这时,余光里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立马站直身子,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走向自己的白初晗挥了挥手。
“你……你好。”他竟然有些羞涩起来,“我叫余朝清,感谢你昨天救了我。这辆车是送给你的。”
白初晗瞥了一眼车,双手抱在胸前,脸上一副爱搭不理的神情:“车我收了,你可以走了。”
余朝清有些没反应过来,这跟他预想的好像不太一样:“那……那个要不要一起吃个饭?”
“我不饿。”
余朝清瞬间泄了气,挠了挠后脑勺,笑道:“好。”
“等等。”
余朝清立刻回头,一脸期待地看向白初晗。
“把车上的蝴蝶结和横幅拿走。”白初晗皱了皱眉,“太丑了。”
余朝清再蠢也能感觉到白初晗对自己的嫌弃了,可是他想不明白白初晗为什么不喜欢自己。以前读书的时候,有很多女生喜欢他的,送叠好的千纸鹤、早餐,情人节他还能收到手工巧克力,虽然不好吃,但这些足以证明他是个有魅力的男生,怎么到了白初晗这里就不一样了呢?
周围看热闹的人发出一阵嘘声,弄得余朝清红了脸,他用力地将蝴蝶结撕下来,然后把横幅卷起来扛在肩上,本来还想对白初晗说点什么,最后放弃了。之前意气风发的身影,此时看上去异常落寞,像《大话西游》里结尾时扛着金箍棒转身离开的孙悟空。
白初晗心里动了动,张嘴喊了声:“喂,那个……余朝清是不是?”
余朝清的背影明显在风中战栗了一下,他缓缓转过身来,眼神里带着点孤傲,故作淡然道:“干吗?”
“你还没给我车钥匙呢。”
余朝清郁闷的时候,就喜欢去学校后门的街市吃烧烤,一个人点十串羊肉串、十串牛肉串,再加十串烤蚕蛹,配一瓶大可乐,一股脑儿吃完这些,回家拉个肚子,然后就啥事都没有了。余朝清把这种带点自虐的解压方式称为通透,身体拉通透了,坏情绪就没有了。
不过今天的他食欲不振,只吃了几串牛肉,肚子就饱了,剩下的他就叫老板打包,准备拎回住处继续吃。
青德大学建校已有八十年,半年前,政府拨了块地建新校区,但一直没建成。老校区看上去什么都是破破烂烂的,但绿化好,都是些上了年龄的老树。夏天一到,老树郁郁葱葱,挡住一大半阳光,一点儿都不热。不过到了晚上,路灯本就昏暗,树枝再一遮挡,路上的人影就影影绰绰的,让人分不清是人是鬼。
余朝清缩了缩脖子,只想快点走过去,还没走到宿舍楼下,就听见路旁的草丛里发出一声尖厉的叫声,撕心裂肺的。余朝清吓得脚下一软,走不动了。
过了两秒,那声音离得更近了,不过余朝清听出了那是猫叫。老校区里的流浪猫、流浪狗太多了,再加上总有像他这样喜欢逗猫喂狗的人,导致流狼猫、流浪狗干脆在青德大学里安了家,安心繁衍后代。
他眯起眼睛朝草丛里看去,一个白花花的影子突然蹿了出来,扑向他的胸膛,吓得他扔了烧烤,跌倒在地。而后,几只流浪猫追了上来,和那只白猫撕打在一起。白猫明显处于下风,身上带着脏兮兮的灰土,还有被撕咬留下的伤痕。它面目狰狞,看上去痛苦万分,被其他流浪猫按倒在地,几乎失去了还手能力。
余朝清看见这场景,突然想起昨天被王斌暴打的自己,谁说人与人的情感不共通?人和猫都感情都能共通好吗?余朝清大叫一声,把那些野猫轰开了,只剩下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着的白猫。
“可怜的小家伙。”余朝清将白猫抱了起来,温柔地摸了摸它的脑袋,然后将它带回家了。
回到家,他在盆子里放满温水,准备给白猫洗澡,还拿出了他从法国巴黎带回来的沐浴露。本来白猫非常安静,大概是被那些野猫追累了,微微睁着眼睛,也不知道是在看他,还是在发呆。但白猫一见到澡盆,就“喵喵”大叫着挣扎起来,从毛孔到脚趾都散发出“不愿意”的气息。他只得作罢,抱着它去到沙发上,拿出药箱,给它清理伤口。
虽然白猫身上很脏,但余朝清觉得它气质出众,看上去一点都不像野猫,可是它身上又没有项圈和名牌,找不到家养的痕迹。
他忍不住把白猫抱起来,放在眼前细细瞧,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便大笑起来:“你不是前几天我在图书馆碰到的那只猫吗?”
白猫用碧绿的眼睛盯着他,轻轻地“喵”了一声。
“真是有缘。”虽然余朝清不信佛,但他笃信缘分这东西,他觉得自己和这只猫有缘分,而且它还喜欢看书,说不定是上天派来的文曲星猫。古时候那些书生身边不都有红袖添香吗?他早觉得一个人住在这房子里有些冷清,干脆收了这只猫做宠物陪读。
“以后你就跟着我吧,就叫你小白好了。”
小白又“喵”了一声,朝余朝清挥了挥爪子,抓伤了余朝清的脸。
他热了点牛奶,切了根火腿肠放在盘子里,然后端给小白吃,还非常积极地用没扔掉的鞋盒做了个简易的猫窝,让小白睡得舒服。大概是太累了,小白喝了点牛奶,趴在鞋盒里,很快就闭上了眼睛。他找了块毛巾给小白盖上,像在照料自己的孩子一样细心,这让他忍不住地想:以后我肯定是个很好的父亲,肯定不是像余伟业那样的人。
做完这一切后,余朝清满意地伸了个懒腰,然后洗澡上床睡觉。他已经规划好了明天的行程:带上小白一起去图书馆。他明天不要睡觉了,他要看书!学习!一只猫都可以做到,他为什么不可以?在这样美妙的遐想和期待中,他闭上了沉重的眼皮……
但是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发现小白不见了。
他找遍了整间屋子都没有看见小白的身影。看着没关门的阳台,他猜测小白是出去觅食了,毕竟是野猫,可能还没有习惯家猫的生活。他在家里等了一上午,直到阳光洒满整个阳台,这栋楼的学生都去食堂吃午饭了,他才接受事实:小白压根儿不想被他养。
袁叔送午饭过来,看见余朝清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便问他怎么回事。
“小白走了。”
“小白?”袁叔以为这是一个人名,估摸着这孩子可能是失恋了,于是安慰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余朝清啃着排骨,“嗯”了两声:“是的。”
排骨太好吃,以至于他很快就忘记了小白。
吃完袁叔带来的饭菜,余朝清睡了个午觉,醒来后,他决定去图书馆看书,结果他刚走到宿舍楼下,就看见了他昨天送给白初晗的那辆车。在这破败的老居民楼里,那辆车显得格外扎眼。白初晗就倚在车门上,正捧着一本书看,她修长的脖颈上有道红色的伤痕,伤口不严重,但被她白皙的肤色衬得十分鲜艳,让人不得不去注意。
“你来了。”白初晗看到站着发愣的余朝清,打了声招呼,然后把车钥匙扔给了余朝清,“还你。”
“为……为什么啊?”余朝清不知白初晗这是唱的哪一出,舌头都打结了。
白初晗合上书,站在余朝清面前,脸上没有表情,只答了两个简短的字:“还你。”
余朝清彻底蒙了:你还就还吧,干吗还要说两遍?
“其实这车也不适合我开……”余朝清的话还没说完,白初晗就转身离开了,他只好将后面半句话憋回肚子里。
白初晗走到转角处,偷偷回头望了一眼,看见余朝清那傻子还站在原地,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估计这家伙一辈子都不会猜到自己还车的原因。
余朝清当然猜不到,只要是个正常人都猜不到这个原因,谁会想到昨晚那只小白猫就是白初晗呢?
虽然白初晗这人爱钱,但她有一拿一,既然这辆车是余朝清为了感谢她而送的,那经过昨晚的事之后,他们就算扯平了。她不喜欢欠人情,哪怕这人情欠得神不知鬼不觉。
白初晗往图书馆走的时候,姜乾打电话告诉她,说她之前申请的野外考察审批通过了。
“谢谢姜叔叔。”白初晗说。
“游山回来了,晚上回来吃饭吧?”
白初晗站在花坛边,伸手扯了一片草丛里的叶子,握在手心里搓捻着。她想找个理由拒绝,但野外考察的事是有了姜乾帮忙才搞定的,情商再低的人也知道这个时候应该表现得友好:“好,下课后我就回去。”
“回去”这两个字说得硬邦邦的,因为那里不是白初晗的家,但这样说显得她和姜乾是一家人,不见外,也多了几分亲近。
下课后,白初晗没急着去姜乾家,而是去学校后门的旧货市场逛了逛。她最近在学校外找了间房子,五百块钱一个月,条件简陋,屋里几乎什么都没有,所以她想买点二手家具。好歹有了私人空间,不用每晚为了不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只能在外面瞎晃荡。像昨天碰到野猫的那种情况,要不是余朝清出手相救,她都不敢想有什么后果。
这个时间段的旧货市场有些冷清,等再晚一点儿,那些在夜店里蹦完迪、烧烤摊前撸完串的人晃荡到这里,这里瞧瞧、那里看看,一冲动买下好几件物什的主儿也不是没有。
挨个摊位看去,白初晗每样家具都看得很仔细,最后,她买了两把椅子、一张短腿的木头茶几、一块北欧风格的地毯,还有一个陶瓷花瓶。在一番讨价还价后,她让人打包晚点送到自己家里去。
就在她准备离开时,她突然听到一个尖厉的声音:“小伙子,你这东西就值这个价,我都做这行三十年了,还能骗你不成?”
白初晗回过头,只见余朝清站在一个小摊前,拿着块手表问价。白初晗对于手表的品牌不怎么敏感,但她也能看得出来,那是块好表。
“我这块表九成新,是正宗的德国货。你这儿给我把价格压了一半,该不是在骗我吧?”买卖交易本身就是一场博弈,余朝清这傻小子一来就提骗不骗的,就等于直接把“不懂行”这三个字写在了脸上。
“九成新也是二手的,而且你看,这表的周边都出现磨损痕迹了,我这个价格绝对良心!”
“哎呀呀,要不这表卖给我吧?”白初晗把喝完的矿泉水瓶子扔进旁边的垃圾桶,笑道,“正好我哥哥今天生日,我送块表给他得了。”
面对这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对方赶紧收了余朝清的表,说:“就按你先前说的价格,定了。”
余朝清还没反应过来,手里已经多了一沓现金。
白初晗耸耸肩,笑道:“买得起Mini Cooper的人还要来这里卖手表?”
余朝清脸一红,垂下头,道:“我是刷我妈的信用卡买的车,结果被她发现了,她让我把账给填上。虽然车没开过,但已经是二手的了,只能折本卖,缺的钱还没补上,我只能把表拿来卖了。”
发现原来这绕来绕去还跟自己有关,白初晗说:“以后你自己多长点心。”
“谢了。”余朝清觉得自己又欠了白初晗人情,怪不好意思的,“你吃晚饭没,要不我请你吃饭?前边新开了家泰国餐厅,听说味道不错。”
“我晚上有约了。”白初晗往前走,没有回头,抬起胳膊冲余朝清挥了挥。
余朝清望着她的背影,觉得这姑娘有点酷。
姜乾早年是青德大学的教授,下海经商发了家之后,也一直跟校方的领导保持着不错的关系。白初晗这次想申请系里的野外考察项目,但她一年前已经去过一次了,为了让其他学生也有机会参加,所以系里的领导没有再考虑让成绩优异的她去。
白初晗原本都放弃了,准备另想办法,但不知道姜乾从哪里听到了这个风声,自作主张地帮她把这事拿下了。她也没有多高尚,既然姜乾拿下了,她就接着。她想,姜乾也是想补偿他之前对自己做的事吧。
开门的是姜家的保姆徐姐,见白初晗回来,她先是一惊,而后脸上立马堆上笑容:“小晗回来啦,我就说今天姜哥怎么叫我做那么多菜呢。”
白初晗冲徐姐点了点头,把买来的花递给她,然后换了拖鞋进去。
姜乾和姜游山坐在客厅里边喝茶边谈事,见到白初晗进来,纷纷转过头来。
“姜叔、游山哥哥。”白初晗笑了笑。
“快来坐!”姜乾冲她招手,“游山带了好茶回来,一起尝尝。”
白初晗上次见姜游山还是一年前,他刚从国外大学退学回国,说是想自己闯闯做点事,还在家里和姜乾大吵了一架,最后他夺门而出。后来,听说他去外地包了座茶山,做起了茶叶生意,如今茶山经营得还不错。
白初晗在姜游山对面坐下,接着看了他一眼,发现他也在看自己,便大方冲他笑了笑:“看来茶山养人,游山哥哥真是越来越帅气了。”
“哈哈哈,小丫头还是这么会说话。”姜游山长白初晗五岁,小时候两个人的关系还不错。姜游山初中的时候读的是全寄宿制学校,两人便不常见面,自然就没从前亲密了,但白初晗已经习惯叫他“游山哥哥”,他也依然叫她“小丫头”。
白初晗坐着喝了会儿茶,听他们聊着生意场上的事,她兴味索然,在房子里四处打量,见墙上多了一幅画,便多看了一眼。她没有艺术细胞,只觉得这画很奇怪,像是信手涂鸦,不知道画的究竟是什么。
“小晗,我们去吃饭。”这时姜乾站起来,正好挡住了那幅画。
白初晗收回视线,跟着站起来:“好。”
吃饭期间,白初晗一直注意着墙上钟表的时间,见快到七点半了,她急忙扒拉完剩下的饭菜,然后放下碗筷,道:“姜叔、游山哥哥,我吃饱了,我还有事,就先回学校了。”
“这么快就走了?”姜乾有些惊讶,让徐姐去把姜游山带回来的茶叶分了些给她,“要不今晚就留下来,明早我让游山开车送你回学校?”
“不用了。”白初晗已经背上了包,“我真有事。你们慢慢吃,有空我再回来看你们。”当然,这个“有空”几乎就是没时间。
姜游山把白初晗送到门口,因为他比她高很多,所以他一低头就能看见她头顶的发旋。他掏出一支烟,点燃后放在嘴边吸了一口,缓缓吐出烟雾:“我听爸说,你这一年多几乎都没回来过,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白初晗急着走,拎着茶叶,甩了甩手:“这不忙嘛,学校里的事情多。”
“得了,这种话骗骗别人就行了!”姜游山变得严肃起来,眉眼间有股凌厉的英气,让人不自觉生畏,“明天我去学校找你,有事和你聊聊。”
白初晗已经走远,一边走一边回头,答应着:“好,明天你给我打电话。”
姜游山无奈地笑了笑,将剩下的半截烟扔到地上踩灭,然后走回屋里。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从这里打车到学校至少要半个小时,白初晗知道来不及了,就赶紧朝附近没人的树林里跑去。她把身上的包和茶叶藏在不易被人发现的草丛里,记好位置,准备明早再过来拿。
突然,不远处传来一阵隆隆的机车声,她看了眼时间,七点五十八分。她把东西藏好,准备站起身往树林更深处跑去,只见一束光照了过来,有人大喊了句:“那里有个人!”
她还没来得及回头,整个人便消失不见,化成了一只白猫。
晚上出来飙车的王斌和林跃本想停了车,进林子里解手,结果似乎看见个女生。只是,一眨眼工夫,那个女生就不见了。王斌觉得诧异,以为是自己眼花了,便用手戳了戳一旁的林跃,问:“你刚刚看没看到前面有个女的?”
林跃一脸茫然,而后点了点头:“好像看见了。”
“真是见鬼了。”王斌说,抬头四处望了望,只见树上蹲着只白猫,正拿碧绿的眼睛望着他。
“喵。”那猫轻轻叫了声,然后朝另一棵树上跃去,几秒就消失不见了。
王斌的手机响了起来,铃声是一首英文摇滚歌,在安静的树林里显得格外刺耳。他接起电话,一道低沉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余朝清那小子人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