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卡托巴人的天堂
1916年九月的一天,一个身材瘦弱的少年走在一条舒适惬意的小路上,这条小路将这座位于南方中部、古老美丽的大学校园一分为二。少年手提一只廉价的箱子,上身穿一件短外套,下身穿一条临时简单拼凑而成的紧身裤,长度明显不够。他走走停停,不时迷惑地环顾四周,怀疑地看着手里那张写满说明文字的纸。他再次放下手中的箱子,第六次或第七次看着那张纸。这时,有个人从校园前端的一幢学生宿舍走了出来,跑下台阶,沿着小路大步朝少年站立的地方跑去。少年抬起头大声地喘了口气,看见那个雌豹般漂亮的生灵正优雅、快速、灵巧地朝他跑来,活像一只大型猫科动物。
那一刻,这个不知所措的少年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如果他的生命依赖于此,他也无法使别人听到并理解他所说的话;同样,如果他能开口说话,他肯定也不会冒失地向眼前这位从块头和体型方面都与众不同的人吐露心迹。来人身材魁梧、气度不凡,和他想象中那些骨瘦如柴的青少年完全不同。幸好,这位身材高大的陌生人采取了主动。他大步流星,姿态优美,在空中摆动着双手,透出无可挑剔、天生的优雅。他用那双敏锐、犀利、烟灰色的眼睛迅速扫了这个少年一眼,露出极其诚挚、友好的微笑,笑容里带着亲切和风趣——然后他用温柔、略带沙哑的南方口音,愉快、亲切、热情地开口了,声音里透出巨大的活力:
“你在寻找什么吗?或许我可以帮你。”
“是、是、是的,先生。”少年结结巴巴地说,再次喘了口气,而后便无语了。他用颤抖的手把那张发皱的纸递给询问者。
这位高大的陌生人接过纸张,用那双不同寻常、极其敏锐的烟灰色眼睛迅速瞥了一眼,马上微笑着说:
“哦,麦基弗,你在找麦基弗吗,新生朋友?”
“是、是的,先生,”少年低声回答。
这位高大的年轻男子饶有兴趣地注视着少年,过了一会儿,他的脑袋评判似的向一侧微偏了一点,烟灰色的眼睛和友好的微笑中透出幽默、逗乐的神情。接着,他豪爽地大笑起来,不过,他的笑声中夹杂着一丝迷人、友好的情绪,并不会使这位心存敬畏的少年的自尊受到伤害。
“哎呀,你的模样可真古怪!”这位高个子青年说,然后继续站在那儿机敏、滑稽地打量着眼前的这位朋友,巨大的双手轻轻地搭在髋部,这个毫无意识的动作和他的所有举止一样,优雅极了。
“那么,”他轻轻地说,“我为你指指路吧,新生朋友。”他把自己强有力的大手搭在少年瘦弱的肩头,看着他亲切地说:“你看见这条路了吗?”
“看见了,先生。”
“你看见路那头的那幢大楼了吗——前面有白色柱子的大楼?”
“看见了,先生。”
“嗯,”这位神态严肃的青年慢条斯理地说,“那就是麦基弗,那就是你要找的地方。”他继续柔声说:“现在,赶紧提着你的箱子,沿着这条小路往前走,走到台阶那儿,然后进入右侧的第一个大门,再接下来,会有人帮你的。那里就是你入学注册的地方。”他停顿了一下,好让这个少年对他的一番话加以理解,然后他摇了摇男孩的肩膀,柔声问道:“你现在能找到那儿了吗?你能按我说的做吗?”
“我能,先生。”
“很好,”这位神情严肃的青年以他惯有的敏捷和优雅松开了小男孩,然后猛地仰起头,爆发出浑厚、柔和、迷人的大笑,“那好吧,新生朋友,”他说,“快去吧,在你没有安顿妥当之前千万别买那些大二学生转让的散热器或宿舍铺位。”
小男孩感到十分敬畏,但还是结结巴巴、心怀感激地道了谢,匆忙拎起箱子,按这位身材高大、面容严肃的青年的指点出发了。当他沿小路走去的时候,身后再次传来浑厚、低沉、迷人的笑声,他无须回头便知道那个高个子仍然站在那儿,双手本能、毫无意识地搭在髋部,用他锐利、烟灰色的双眼目送着自己。
蒙克·韦伯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一幕,尽管时隔二十多年,但这份记忆却历历在目。他当时是个身材瘦小的少年,而那位高个子朋友,虽然他并不知道他是谁,但却和好友吉姆·伦道夫一样是一位了不起的伟大人物。
多年以后,蒙克仍坚信詹姆斯·海沃德·伦道夫(即吉姆)是他见过的最英俊的人。吉姆就是这样一位精力充沛、风度翩翩的人,对他的回忆就像传说一样驻留在蒙克的记忆里。唉,从那时起,他的确变成了传奇似的人物。
他是一位做出过辉煌事迹的人,他的长相就能部分体现出这一点。他似乎天生就能满足那些浪漫小说家最迫切的要求。他是理查德·哈丁·戴维斯般的英雄,是罗伯特·W.钱伯斯书中的主角,是杰弗里·法诺尔般的楷模,他就是人们在图画中见过的那些戴着硬领的年轻人的代表,是《星期六晚邮报》封面上的足球健将,是高宾亨马服装广告里的年轻男士。总之,他是所有这些人物的缩影,同时又超越了他们全部。他的美具有真正的男子汉气概,他完美的身材具有天然、无与伦比的风度,他俊美、匀称的五官透出力量、聪慧、柔情和风趣,浪漫小说中的英雄人物只可效仿,却无法真正做到。
吉姆是一位身材高大、年轻、典型的美国人。他或许有六英尺三英寸高,体重一百九十二磅。行动时具有别人无可比拟的风度和力量。
不论何时,只要他走上街头,人们都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印象,好像他正在防守队员身后迂回穿梭着“找他的突破点”,或者在前锋队员身边飞奔而出,来个触地得分。他以一种庄重的步幅缓缓移动着,富有节奏的步态使人想起赛马从围栏跑向起跑线的情景。他像一只轻快、灵敏的小猫迈动着双脚,他有力的手臂和双手总使人联想起一双灵活舞动的猫爪。这个姿态虽不明显,但却准确无误。和他走路的姿势一样,他的举止以及和他相关的一切都具有猫科动物巨大的力量和速度,它浑身战栗,随时准备采取行动,像跳跃的黑豹等待着皮带松开的那一刻。
他周身透出受过良好训练的动物所具备的灵巧、沉着、强健有力的风度。但他最主要的特点是精瘦、优雅和敏捷。他的脑袋虽小但却匀称好看,长着一头乌黑的短发。他的耳朵外形优美,紧贴着脑袋。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灰色、深陷的眼睛。无论是生气还是心情沉重的时候,他的眼神都会阴沉起来,好像罩了一层烟雾,几乎黯然失色。通常情况下,他的眼睛就像猫眼一样,炯炯有神,放射出灰色的力量,透出强烈、内在的生命力。这个外形优美的脑袋傲然竖立在结实、干瘦的脖子和两个宽阔有力的肩膀上。他的两条胳膊又瘦又长,肌肉发达,结实有力;一双大手同样也充满了力量。他的整个体形犹如一个倒三角:宽大的肩膀倾斜向下,滑向窄窄的腰部,在干瘦的臀部又微微变大,然后又向下延伸到瘦长、结实的腿部。吉姆的语言和声音也颇具猫科动物的力量。他的嗓音相当柔和、低沉,像南方人一样,有点嘶哑,充满了隐性的激情、柔情或幽默,传达出黑豹般巨大的活力。
他是南加利福尼亚一个上流家族的成员,但他自己的家庭却一贫如洗。自高中时起,他就独立承担起了生活的重担,而且由于生活所迫,他逐渐积累了各种经验,鲜有人做到这一点。他似乎经历了一切、去过无数地方。当蒙克在大学初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有二十二三岁了,比大多数同学足足大了好几岁,但是在经验方面却胜过他们二十年。他短暂的生命既丰富又多彩。他曾在一所乡村学校教过一两年书,在驶往诺福克的轮船上巡游了一年,去过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和布宜诺斯艾利斯,来回经过非洲的象牙海岸,环行过地中海各港口,结识并和“四大洲、以及全美四十七个州的女人有过关系”(他具有如此自吹自擂的本事)。他曾在夏天沿着中西部酷热的农业各州推销过图书,曾有一段时期他做过旅行推销员,因此他去过除俄勒冈州以外的每一个州。当然,他也没有机会“结识”俄勒冈州的女人,这个缺憾似乎困扰了他很久,也使他发誓如果仁慈的上苍能再赐予他一次机会的话,他定会设法弥补缺憾的。
除此之外,他还在南方的一个小镇打过一两个赛季职业或半职业的棒球。他对这一段经历的描述非常生动。为了能尽可能保留他业余运动员的地位和将来成为大学运动员,他当时使用了化名。他的雇主是一个棉花加工厂的老板。他有一百五十美元的薪水外加旅行花费。为了这一笔薪俸,他会每周例行去工厂办公室一次,清空纸篓里的废纸。此外,每两个星期这个球队的经理总会把他带到一间桌球室,在球袋正前方两英寸的地方仔细地摆放一只球,然后向他的这位一垒手下注七十五美元,赌他打不进去。
甚至当蒙克在大学初识吉姆的时候,他几乎已成两个州的青年心目中的传奇人物。有一件事使他铭刻在年轻人的心中,也使那些去过松岩学院的人永远记住了他:
二十年前,在美国南方有一项大型的运动赛事,这便是每年在松岩学院和弗吉尼亚的门罗&麦迪逊学院之间进行的足球比赛。这两所大学虽然不大,但都是南方最古老的大学。按照多年来的传统,这项赛事被安排在感恩节这天举行,这样会更富意义。这不仅是一场足球赛,不仅是两个实力相当的强队之间的较量,因为即使在当时,南方已经有了实力雄厚的球队,而且从衡量体育实力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比赛更加重要。但是门罗&麦迪逊学院和松岩学院之间的比赛就像牛津和剑桥大学沿泰晤士河一决高下,或者像陆军和海军之间的竞赛,或者像耶鲁和哈佛之间的较量——这是一种仪式、一种历史性的事件,这种传统经过将近二十年的一系列比赛以及这两所古老大学与各自所在州密不可分的历史关系而不断传承下来。基于此,不管对数百名在校学生和上千名校友,还是对数以千计的两州人民来说,在感恩节举行的这场足球赛具有任何其他体育赛事无法具有的重大意义。
那一年,松岩学院碰上了有史以来最强的队手拉比·贝内特球队。在后场,吉姆·伦道夫将自己的大手撑在膝盖上,兰迪·谢泼顿蹲在边线上,为后场奔跑的人发出暗号。吉姆自顾自地朝右侧奔跑,尽管无人知晓原因,但这是事实。人们时刻清楚他要朝哪个方向奔跑,但却无人拦得住他。
那一年,松岩学院队打败了门罗&麦迪逊学院队,这是九年来的第一次。这是神奇的一年,为了这一刻,他们度过了那些饥荒的年月,企盼许久,这个希望几乎快要破灭了。这一刻到来的时候,他们都认识了它;他们在秋天的气息中感觉到了它;他们在烟味里嗅到了它;在寒霜里感受到了它;在那年的微风中听到了它的到来。人们听见它像橡果落地啪啪地走来了。他们都认识了它、呼吸着它、谈论着它、渴盼着它、害怕它,同时又为它祈祷。为了这一刻,他们苦苦等待了九个漫长的年头。此时此刻,他们开始明白自己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正是在那一年,他们终于挺进了里士满。现在要讲述这些已经很难了,要向别人传达出当时的激情、欢欣鼓舞的企盼也已很难。现在他们已不再有那种感受。比赛开始之前,他们在夜色中涌入各举办城市。他们进入夜总会和酒吧,跳舞,喝酒,狂欢。他们带着女友去参加比赛,她们身穿裘皮大衣和昂贵的衣服,在比赛进行时喝得烂醉,并未真正观看比赛,但她们毫不在意。他们只希望自己的战车能发挥得更好、进更多的球,最终获得胜利。他们希望自己的队员能表现出众,但他们其实并不在乎什么。他们自己也不清楚该在乎什么。他们变得聪明、睿智、通晓一切,由于太自信,所以不会在乎什么。他们并不年轻,过于粗野、天真,所以不在乎什么。他们过于圆滑,所以不在乎什么。观看这些机器般的球员进行的比赛,很难让他们感受到激情。这些雇请球员的拼搏很难让他们激动起来。
然而,那一年却与众不同。他们非常在乎,事实上,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喉咙里感受到它的存在,用嘴唇品尝到它,从自己血脉的悸动中听到它。他们太在乎它了,以至于为了它,他们甘愿忍饥挨饿,节衣缩食,储存零钱,削减开支,甘愿穿上破旧的衣服。他们大部分都是些穷孩子,年均消费不超过五百美元。其中三分之二的人都要靠打工来赚取这笔钱的大部分。他们大多来自农村,来自皮德蒙特的山区小镇,来自海岸以南的松林地带。他们大多数都是来自农场的乡巴佬。其余的都来自一些小型城镇。没有从大城市来的,本州连一个大城市都没有。
其实,他们是一所古老、贫穷、偏僻大学的学生群体,他们过着极其美好的生活。这里以其根深蒂固的地方主义、粉刷洁白的简陋宿舍、毫不掩饰的拮据、破旧的砖瓦和校园水井,还有它偏僻的地理位置——位于这个历史悠久大州的皮德蒙特丘陵地带,成为一处绝佳之地。它使其他地方“相形见绌”,胜过哈佛、普林斯顿、耶鲁。和剑桥、牛津相比,这里的生活更加优越。这里的生活闲适、艰辛、贫困,在某些方面甚至狭隘且守旧,但它的确是一种奇妙、美好的生活。
这是一种能使他们时刻保持自我的生活,促使他们不断追求现实生活的源泉。这种生活不会保护他们,也不会封闭他们,不会使他们变得势利,他们不会用奢华或退却的浪漫妥协来掩盖世界的严酷和友善。他们都清楚自己来自何处,也明白自己的钱是怎么挣来的,因为他们的钱赚得太辛苦了。他们知道一切,不仅知道自己的生活,而且知道全州人的生活。他们对其他生活知之甚少,这是真的,但他们知道得的确很多。他们清楚自己周围发生的一切。
他们清楚整个村子里的生活。他们认识所有的男女老幼。他们了解他们的过去和人品。他们知道他们的特征、不足、吝啬、优点。他们个个知识渊博,富于幽默、善于观察。这是一种美好的生活。虽然生活并不宽裕,或许这是一种狭隘的生活,但他们拥有了自己该拥有的,知道了自己该知道的。
他们知道那一年他们会赢。为了这个结果,他们节衣缩食,省吃俭用。如果机会成熟,他们会立刻赶往里士满。这对蒙克来说并不困难。由于经济原因,他必须进行一次非常简单的选择。他要么选择购买一件新的外套,要么前往里士满。最终,他和任何一位明智的孩子一样,选择了里士满。
我刚才提到蒙克有两个选择,要么去里士满,要么购买一件新外套。或者更确切地说他可以选择去里士满,或者购买一件外套。他没有新外套。唯一的那一件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褪了色,而且在他上大学的前一年,沿缝合处开线了。现在他有了购买新外套的钱,但他却要拿购买新衣服的钱去里士满。
不知怎的,吉姆·伦道夫听说了这件事——他或许只是猜测或推算出来的。球队要在比赛前两天提前到达比赛地点,其余人员将于次日到达。队伍开拔之前,他们燃起一堆篝火,举行了激动人心的集会,这项活动结束后,吉姆把蒙克带到自己的房间,把他本人的一件毛衣递给了蒙克。
“穿上吧。”他说。
蒙克穿上了毛衣。
吉姆站在那间破旧、空荡荡的寝室里,结实的双手弯搭在髋部,看着蒙克穿上了毛衣。
“现在把外套穿上吧。”吉姆说。
蒙克穿上自己的外套。
吉姆看了看,然后猛然大笑起来。
“我的天哪!”他大声说,“你这个怪人!”
他看起来的确很古怪!宽大的毛衣罩在他身上,就像裹了一条巨大的毛毯:毛衣的袖子比他外套的袖子足足长出四英寸,毛衣下垂至屁股和膝盖处,难看地露在外套外面。虽然毛衣并不合身,但却很暖和。吉姆再次瞧了瞧,慢慢地摇了摇头说:“你的模样真是太古怪了!”然后拎起箱子,戴好了帽子。(他头戴一顶黑色或灰色的宽檐毡帽,并非南方政治家所戴的那种帽子,因为吉姆在穿着方面向来都很整洁、高贵。但是他的这顶帽子,就和他穿的衣服一样,使他凸显男子汉的力量和成熟。)随后他扭过头,语气坚定地对少年说:
“好了,新生朋友。你去里士满的时候就穿上它吧。我要看见你穿着你那件短小的外套在大冷天里转悠,我会揍你的,揍得你蹲不下身去。”说罢,他突然轻轻发出一阵沙哑、亲切、十分迷人的笑声,“再见了,小子,”他说。他把大手搭在蒙克的肩头,然后说:“去吧,穿着那件毛衣,别管难不难看,只要保暖就行,比赛后见!”说完就走了。
穿着它!从那时起,蒙克就一直穿着,他十分珍爱这件毛衣,从不愿脱下,就像李将军麾下的一位老兵,甘愿跟随指挥官奋勇作战一样,他可以为这件毛衣去战斗、流血、牺牲。这不只是吉姆的一件毛衣,那上面印有首字母“P R”的字样,它代表了无数胜利和无尚的荣耀。在蒙克看来,这不只是吉姆的一件毛衣。在他看来,吉姆这件了不起的毛衣是全校最好的毛衣,甚至在全世界都是最好的。哪怕大英帝国国王的皇家皮衣骤然降临至自己的肩头,也不会比这件衣服更使他更有力量、更加荣耀了。
其他人都感同身受。不管怎样,所有的大一新生都如此。如果他们认为蒙克会用那件毛衣和自己的毛衣作交换的话,没有一个不激动地马上脱下自己的外套,把它塞给蒙克的。
蒙克就这样去了里士满。
怎样来描述那次旅行的神奇和荣耀呢?从那时起,乔治·韦伯便开始了四处奔波的生涯。他乘坐上等列车纵横美国大陆。在漆黑的夜里,他躺在火车卧铺上,脑袋枕在手臂上,注视着窗外,不时看见弗吉尼亚惨白、难忘的地貌在夜色中滑过。他也多次穿越沙漠;在皎洁的月光下,攀越过连绵起伏的山脉;跨越过狂风肆虐、波浪汹涌的大海;见识过破浪前行、威力巨大的客轮;在疾速行进的火车里驶经比利时边境,隆隆地驶入巴黎。
途经意大利海岸时,他亲眼目睹过地中海边缘狭长、延伸而去的璀璨灯火;同样在夜色中,领略了德国森林古老、悠久、神奇无限的魅力;他以各种各样的旅行方式亲眼目睹、见识了这些神秘和神奇,但是他所有的旅行经历,不管是在夜色中还是在白天,都无法和他在二十年前去里士满的那次旅行相比,那次旅行刺激而神奇,充满了如醉般的欢喜。
在篝火和舞动的火焰旁,学生们兴高采烈、来回跑动、翩翩起舞;火焰照在古老陈旧的砖墙上,映出十月枯萎的常春藤;这里有八百个开心孩子的笑脸,有尖塔里古老大钟的回响。接着火车来了,这是一列可怜的小型火车,好像是南方联盟陈旧的遗物。那个喘着粗气的小型机车有一个扇形的烟囱。破旧的木质车厢沾满了四十年的煤渣和污渍。铺有绒布的红色座椅将近一半已经损坏,散发出难闻的味道。他们挤进车厢,直至里面拥挤不堪。他们堵在车厢的连接处,挤进过道,爬上煤水车厢,像一群蝗虫趴满了这个满是污垢的车厢。终于,古老的铃声开始悲哀地响起,哨声也开始响起,伴着他们兴奋的欢呼,古老的机车猛然开动,锈迹斑斑的曲柄开始哐当哐当地摇动起来——他们启程了。
在十四英里之外,在与主轨相交的叉道口,机车脱轨了,但是他们并不觉得狼狈。他们爬出车厢,围在机车周围,在他们强大的力量和巨大的热情鼓舞下,他们开始协助司机用撬棍撬,用千斤顶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机车托回到生锈的轨道上。他们再次返回岔道口,看见那列包租的列车正期待着他们。他们爬了进去,拼命寻找座位。十分钟后,他们便踏上了前往里士满的征途。整整一夜,他们在南方大地颠簸前行,穿越了弗吉尼亚,随着第一缕曙光的到来,他们来到了里士满。
自那以后,乔治·韦伯曾多次去过那个古城,但都无法和第一次相比。那是他第一次乘着夜色走出南方,怀着难以言表的希望、难以形容的狂热和莫名的欢喜走出了南方,激情燃烧了整整一夜。等他们到达里士满的时候,天刚破晓。他们欢呼着涌出车厢,涌入那条长期荒寂的盖伊大街。接下来,这群吵吵嚷嚷的年轻人一窝蜂地跑上街头,经过昏暗的商家和店铺,爬上小山,来到州议会大厦。他们到达的时候,第一缕晨光洒在那座陈旧的议会大厦的圆顶之上。空气清冷,霜意浓浓。大厦周围公园里的树木和小山透出十一月份晨光和寒霜的清冷和洁净。
对他们大部分人来说,这次激动人心的经历是一次全新的体验,一次见识大城市的体验。他们大多数人都把里士满看成一座大城市——一觉醒来,生活焕然一新。他们看见早早就开始运行的街车匆匆驶过,在轨道的连接处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这份奇妙和快乐是他们以往不曾有过的。他们觉得,即使是世上最初的街车,从火星或月球上的高速公路上引进的新型、迷人街车,也不及眼前这辆神奇。这些街车的油漆极其艳丽,极其光亮,车内的乘客读着报纸,这些陌生的面孔比他们见过的任何人都开心激动。
他们感到自己接触了奇迹和人生,接触了神奇和历史。他们看见了州议会大厦,仿佛听到了枪声。他们知道格兰特正向里士满的城门攻来,李将军正埋伏在距彼得斯堡二十英里处的地方。他们知道林肯正从华盛顿南下,期待着从锡蒂波因特传来的消息。他们知道朱巴尔·厄尔利正在华盛顿郊外掌握着主动权。他们感到,心里也清楚,他们的双手和心脏依靠那些鲜活的生命,也依赖数以千计的其他生命。他们知道自己正处于通向神话般、鲜为人知的南方的入口处,这些力量无限的火车在此听候他们的差遣,再过一两个小时他们就会进入那些大城市的要塞。他们感觉到了沉睡的气息,感受到了沉睡之人的心跳,感受到了迷人女性的昏睡和倦怠,以及身着华服的胴体的转身。他们感受到了力量、势力,以及无处不在的神圣、迷人之物,感受到了无处不在的欢乐、魅力,以及这个世界可以提供的一切美丽与神奇。不知何故,他们知道自己能够获胜。胜利的荣耀即将到来,某些不可能的拥有、某些难以置信的成就都将令人激动地向他们逼近。他们清楚这一切即将到来,虽然他们说不清自己如何、为何清楚这一切。
他们涌入布罗德大街两侧的餐厅和饭馆;家境殷实的人选择了豪华的旅馆。他们狼吞虎咽、美美地享用了一顿早餐:一摞摞冒着热气的小麦蛋糕、一份份汉堡和鸡蛋,一杯杯气味浓郁、滚烫的咖啡。他们享足了口腹之欲,然后开始抽烟、读报。在他们眼里,这家极不起眼的小饭馆就是美食家的天堂。
早晨彻底到来了,洁净、清凉的晨光将艳丽的金色斜斜地洒向街头。世间万事似乎格外美好、快乐。他们觉得一切都属于他们,里士满的每个人都在向他们颔首微笑。他们似乎觉得所有人都彻夜未眠期待着他们,为他们的到来做好了准备,迫不及待地为他们送去最热情的欢迎和盛情款待。他们似乎不仅料到松岩学院会获胜,而且还期盼着这个结局的实现。他们觉得这里的所有姑娘都很漂亮,都深情脉脉地看着他们。他们觉得,这个城里的所有人都向他们敞开了心扉。他们看到了与自己球队颜色同色的彩旗。他们似乎觉得全城都张灯结彩地迎接他们。他们涌入旅馆,黑人男侍微笑着听候他们的差遣。服务员面带微笑恭候着他们。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提出要求。这个城市属于他们,至少他们是这样认为的。
上午过去了。下午一点半时,他们出发来到了比赛场地。他们赢得了这场比赛。蒙克记得那是一场枯燥乏味的比赛。除了他们获胜这一重要事实外,其余的一切都没有意思。他们的期望太高了。在生活中,当太多的激情、狂热和想象投入虚幻的梦想时,最后的实现往往会变成失望。他们期待能以大比分获胜,因为他们的确是一支优秀的球队,但是他们多年的败绩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障碍。他们仅以一个在对方球门线后触地得分而获胜,比分为六比零。甚至在触地得分后,他们仍未进球。在整个赛季中,这一回是兰迪首次令他大失所望。
令人欣慰的是,就像预期的一样,比赛以他们的胜利而宣告结束,这是吉姆的比赛,毫无疑问,这完完全全是吉姆自己的。在第三局的中间他不负众望,他迅速地跑到右边,躲到防守队员的后面,动作灵敏如飞,在将近结束的时候,他发现了良机,以每步五十七码的速度,身体自由地一摇,做了一个持球触地。他们得了六分,而这六分都是吉姆获得的。
后来,整个事件就和神话一样,干净利落、毫无拖沓。他们完全忘记了整场比赛的其他细节,但那个关键的细节却难以忘记,那是一个极为生动的画面,整场比赛属于吉姆。有史以来没有哪场比赛能像此次如此经典、完美地诠释其伟大主角的判断能力了。更值得称道的是他仅一跃身,便以一个触地球得了分。要是他再多弄几个这样的动作,就会毁坏他们后来形象的完整和鲜明。事实上,这个动作完美极了。他们的英雄准确无误地满足了他们的期待。他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以自己无可挑剔、无可比拟的风格完成了任务,这就是他们后来能够回忆起来的主要内容了。这场比赛毫无精彩可言,他们只看见吉姆在右场来回跑动,右手在空中优雅地挥舞着,球滑进了他细长左臂的内肘部,然后,他开始疾速狂奔起来。
这是吉姆·伦道夫生活的顶点,是他名誉的巅峰。他后来的所有表现都无法与那个闪亮时刻留下的完美荣耀相比。没有什么能与之相媲美。那是一场胜利也是一场悲剧,但是在那一刻,可怜的吉姆只知道胜利的一面。
翌年四月,美国正式参战。五月一日前夕,吉姆·伦道夫去了奥格尔索普。在他受训期间,他曾回来看望过他们一两次。九月份学校开学之时,在他动身前往法国之前,他又来了一趟,待了一两个星期。那时他已经是中尉了。在身穿制服的人中,他是乔治·韦伯见过的最英俊的男子了。他们只消瞧他一眼便知道战争胜利了。感恩节前夕,他去了国外,新年未到,他又开赴了前线。
吉姆后来的行动都是他们预料到的。他在蒂耶里堡附近参战,随后被提拔为陆军上尉。在阿尔贡森林的战斗中险些丢掉了性命。他们曾听说他失踪了,后来又听说他死了。最终人们听说他受了重伤,康复的概率很渺茫,即使康复过来他也会永远不同于往昔。他在图尔斯医院待了将近一年。后来又在纽波特纽斯的一个医院里待了几个月。事实上,在一九二〇年春天以前他们一直没有见过他。
后来他又回来了,身穿上尉的制服,佩戴着勋章,虽然手拄拐杖,但仍和以前一样英俊。然而,他已经变成了病弱之人。他的脊椎附近受过重伤,身上穿了一件皮制紧身内衣。不过,他的身体状态改善了许多,甚至还能打一会篮球。他的声名仍和以往一样响亮。
然而,他们模模糊糊地知道有些东西已然逝去,已然不在了;他们失去了某些东西,某些无价、珍贵、无可挽回的东西。不知何故,在注视吉姆的时候,他们的表情会显得悲伤而遗憾。对于他,战死在法国或许会更好一些。他和那些活下来见证自己传奇的人一样,需要忍受自己悲惨命运的折磨。现在虽然这个传奇人物仍然活着,但是人们觉得,他只是个幽灵而已。
吉姆或许属于后来有些学者所谓的“迷惘一代”的一员。但是吉姆并未真正被战争打垮。他的人生之路被战争阻断了。吉姆的确不属于迷惘的一代,而属于被延误的一代。他的生活在战争爆发之前就已经开始,随战争而结束。他二十六或二十七岁时就已经不合时宜了,他已经活得太久了,属于另一个时代。尽管当时没人说起过,但人人都清楚这一点。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便是:在韦伯那个年代,战争在松岩学院的学生生活中形成了一道精神的屏障。它抄近穿越了时间和历史,这条界线犹如一道围墙,清晰而坚实。他们战前、战后的生活有着天壤之别;他们战前、战后的感受、思想、信念迥然不同;他们战前、战后对美国未来的看法大相径庭。这一切多么奇怪、多么悲哀、多么令人迷惑啊。
战争开始的时候一切充满了希望。蒙克仍能想起旧体操房里那些光着身子接受医生检查的小伙子们。他仍能想起春风刚刚拂过嫩绿的草叶、树叶时,他的伙伴们欢快地争相参军的情形。他仍能想起那些手提箱子从宿舍出来的小伙子,吉姆从南门的台阶走下来,穿过校园朝他走来,然后欢快地说:
“再会了,小子!你也会入伍的。我会在法国见到你的。”
他能想起他们从训练营返回时的情景:浑身整洁、刚刚任命的陆军少尉身穿剪裁合身的制服,佩戴银色的军阶领章,显得英姿飒爽。他能想起当时的一切:火焰、热情、奉献、忠诚、兴奋、豪情、欢腾和刺激,还有他们得知我们即将胜利时无比激动的情绪,以及我们真正获胜时的狂喜和忧伤。
是的,忧伤。难道每个人都认为他们高兴吗?每个人都觉得他们希望战争结束吗?错了。他们喜欢战争,他们牢牢地固守战争,珍惜战争。他们嘴上说的并不是他们的真实想法,他们在内心一直在祈求战争:“亲爱的上帝,请让战争继续吧,在我们这些年轻人加入之前,请别让战争结束。”
现在,他们开始否认了。如果他们愿意就让他们否认吧。这都是事实。
蒙克仍然记得战争结束的消息是如何传开的。他记得那个大钟敲响时他正坐在绳索上。他仍能感觉到那条绳索强大的拉力,以及它是如何把自己震落地面、绳子如何倾斜地摇摆、那个大钟如何在黑夜里晃动、那个消息如何在黑暗中传入空中的;他还能想起孩子们跑出宿舍、来到校园的情景,也能想起他的泪水从脸颊滑落的情景。
那晚,哭泣的不只是蒙克一人。后来他们可能会说当时是喜极而泣,不过那并非真正的原因。他们之所以哭泣是因为他们太难过了,因为战争结束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战胜了,而这个胜利却给他们带来了太多的悲痛。他们哭泣是因为他们知道这个世界上某些东西已经不复存在,而别的东西又开始出现。他们哭泣是因为他们清楚自己生活中的某些东西已经永远消失,而别的东西却融入了自己的生活。他们昔日的生活永不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