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空间和时间
我们现在关于物体运动的观念来自于伽利略和牛顿。在他们之前,人们相信亚里士多德,他说物体的自然状态是静止的,并且只有在受到力或冲击的推动时才运动。这样,重的物体比轻的物体下落得更快,因为它受到更大的将其拉向地球的力。
亚里士多德的传统观点还以为,人们依靠纯粹思维即可以找出所有制约宇宙的定律:不必要用观测去检验之。这样,在伽利略之前,没有一个人想看看不同质量的物体是否确实以不同速度下落。据说,伽利略从比萨斜塔上将重物落下,从而证明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错的。这故事几乎不足以信,但是伽利略的确做了一些等效的事——让不同质量的球沿光滑的斜面滚下。这情况类似于重物的垂直下落,只是因为速度小而更容易观察而已。伽利略的测量指出,不管物体的质量是多少,其速度增加的速率是一样的。例如,你在一个沿水平方向每走10米即下降1米的斜面上释放1个球,则1秒钟后球的速度为每秒1米,2秒钟后为每秒2米,等等,而不管这个球多重。当然,一个铅锤比一片羽毛下落得更快些,那只是因为空气阻力将羽毛的速度降低。如果一个人释放两个不受空气阻力的物体,例如两个不同的铅锤,它们以同样的速度下降。在没有空气阻碍东西下落的月球上,航天员大卫·斯各特进行了羽毛和铅锤实验,并且发现两者确实同时落到月球上。
牛顿把伽利略的测量当作他的运动定律的基础。在伽利略的实验中,当物体从斜坡上滚下时,它一直受到不变外力(它的重力)的作用,其效应是使它恒定地加速。这表明,力的真正效应总是改变物体的速度,而不是像原先想象的那样,仅仅使之运动。同时,它还意味着,只要物体没有受到外力,它就会以同样的速度保持直线运动。这一思想首次在牛顿于1687年出版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明确地陈述出来,并被称为牛顿第一定律。牛顿第二定律给出物体在受力时发生的现象:物体在被加速或改变其速度时,其改变率与所受的外力成比例。(例如,如果力加倍,则加速度也将加倍。)物体的质量(或物质的量)越大,则加速度越小(以同样的力作用于具有两倍质量的物体时只产生一半的加速度)。小汽车可提供一个熟知的例子,发动机的功率越大,则加速度越大,但是小汽车越重,则对于同样的发动机,则加速度越小。除了他的运动定律,牛顿还发现了描述引力的定律:任何两个物体都相互吸引,其引力大小与每个物体的质量成比例。于是,如果其中一个物体(例如A)的质量加倍,则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加倍。这是你能预料得到的,因为新的物体A可看成两个具有原先质量的物体,每一个用原先的力来吸引物体B,所以A和B之间的总力加倍。而如果,比如说,其中一个物体质量大到原先的2倍,另一物体大到3倍,则引力就大到6倍。现在人们可以看到,为何落体总以同样的速率下降:具有两倍质量的物体受到将其向下拉的2倍的引力,但它的质量也大到2倍。按照牛顿第二定律,这两个效应刚好相互抵消,所以在所有情形下加速度都是相同的。
牛顿引力定律还告诉我们,物体之间的距离越远,则引力越小。牛顿引力定律表明,一个恒星的引力只是一个类似恒星在距离小一半时的引力的1/4。这个定律极其精确地预言了地球、月亮和其他行星的轨道。如果这一定律中恒星的万有引力随距离减小或者增大得快一些,则行星轨道不再是椭圆的了,它们就会以螺旋线的形状要么盘旋到太阳上去,要么从太阳逃逸。
亚里士多德和伽利略—牛顿观念的巨大差异在于,亚里士多德相信一个优越的静止状态,任何没有受到外力和冲击的物体都处于这种状态。特别是他以为地球是静止的。但是从牛顿定律可以推断,并不存在唯一的静止标准。人们可以讲,物体A静止而物体B以不变的速度相对于物体A运动,或物体B静止而物体A运动,这两种讲法是等价的。例如,我们暂时不理睬地球的自转和它围绕太阳的公转,则可以讲地球是静止的,一辆有轨电车以每小时30英里的速度向东运动,或有轨电车是静止的,而地球以每小时30英里的速度向西运动。如果一个人在有轨电车上做运动物体的实验,所有牛顿定律仍然都成立。例如,在有轨电车上打乒乓球,人们将会发现,正如在铁轨旁一张台桌上的球一样,乒乓球服从牛顿定律,所以无法得知究竟是火车还是地球在运动。
缺乏静止的绝对标准意味着,人们不能确定,在不同时间发生的两个事件是否发生在空间的相同位置上。例如,假定在有轨电车上我们的乒乓球直上直下地弹跳,在1秒钟前后两次撞到桌面上的同一处。在铁轨上的人来看,这两次弹跳似乎发生在大约相距13米的不同的位置上,因为在这两回弹跳的时间间隔里,有轨电车已在铁轨上走了这么远。
这样,不存在绝对静止意味着不能像亚里士多德相信的那样,给事件指定一个绝对的空间位置。事件的位置以及它们之间的距离对于在有轨电车上和铁轨上的人来讲是不同的,所以没有理由以为一个人的立场比别人的更优越。
牛顿对不存在绝对位置或所谓绝对空间非常忧虑,因为这和他的绝对上帝的观念不一致。事实上,即使他的定律隐含着绝对空间的不存在,他也拒绝接受。因为这个非理性的信仰,他受到许多人的严厉批评,其中最有名的是贝克莱主教。他是一个相信所有的物质实体、空间和时间都是虚妄的哲学家。当人们将贝克莱的见解告诉著名的约翰逊博士时,他用脚趾踢到一块大石头上,并大叫道:“我要这样驳斥他!”
亚里士多德和牛顿都相信绝对时间。也就是说,他们相信人们可以毫不含糊地测量两个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只要用好的钟,不管谁去测量,这个时间都是一样的。时间相对于空间是完全分离并且独立的。这就是大部分人当作常识的观点。然而,我们必须改变这种关于空间和时间的观念。虽然这种显而易见的常识可以很好地对付运动甚慢的诸如苹果、行星的问题,但在处理以光速或接近光速运动的物体时却根本无效。
1676年,丹麦的天文学家欧尔·克里斯琴森·罗默第一次发现了,光以有限但非常高的速度旅行的事实。他观察到,木星的卫星不是以等时间间隔从木星背后出来,不像如果卫星以不变速度围绕木星运动时,人们会预料的那样。当地球和木星都围绕着太阳公转时,它们之间的距离在变化着。罗默注意到,我们离木星越远则木星的月食出现得越晚。他论证道,因为当我们离开更远时,光从木星卫星那里要花更长的时间才能到达我们这里。然而,他测得的木星到地球的距离变化不是非常准确,与现在的每秒186000英里的值相比较,他所测的光速的数值为每秒140000英里。尽管如此,罗默不仅证明了光以有限的速度行进,并且测量了那个速度,他的成就是卓越的——要知道,这一切都是在牛顿发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之前11年做出的。
直到1865年,英国的物理学家詹姆斯·麦克斯韦成功地将当时用以描述电力和磁力的部分理论统一起来以后,才有了光传播的正确的理论。麦克斯韦方程预言,在合并的电磁场中可以存在波动的微扰,它们以固定的速度,正如池塘水面上的涟漪那样行进。如果这些波的波长(两个相邻波峰之间的距离)为1米或更长一些,它们就是我们所谓的射电波。更短波长的波称作微波(几厘米)或红外线(长于万分之一厘米)。可见光的波长在一百万分之四十至一百万分之八十厘米之间。更短的波长被称为紫外线、X射线和伽马射线。
麦克斯韦理论预言,射电波或光波应以某一固定的速度行进。但是牛顿理论已经摆脱了绝对静止的观念,所以如果假定光以固定的速度行进,人们就必须说清这固定的速度是相对于何物来测量的。因此有人提出,存在着一种无所不在的称为“以太”的物质,甚至在“真空的”空间中也是如此。正如声波在空气中行进一样,光波应该通过以太行进,所以它们的速度应是相对于以太而言的。相对于以太运动的不同观察者,会看到光以不同的速度冲他们而来,但是光对以太的速度保持不变。特别是当地球在它围绕太阳的轨道穿过以太时,在地球通过以太运动的方向测量的光速(当我们对光源运动时)应该大于在与运动垂直方向测量的光速(当我们不对光源运动时)。1887年,阿尔伯特·迈克耳孙(他后来成为美国第一位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和爱德华·莫雷在克里夫兰的凯思应用科学学校进行了一个非常仔细的实验。他们将沿地球运动方向以及垂直于此方向的光速进行比较。使他们大为惊奇的是,他们发现这两个光速完全一样!
在1887年至1905年之间,依据相对于以太运动的物体收缩和时钟变慢的机制,出现过好几个解释迈克耳孙—莫雷实验的尝试,最著名者为荷兰物理学家亨得利克·洛伦兹做出的。然而,一位迄至当时还默默无闻的瑞士专利局的职员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在1905年的一篇著名的论文中指出,只要人们愿意抛弃绝对时间观念的话,整个以太的观念则是多余的。几个星期之后,法国第一流的数学家亨利·庞加莱也提出类似的观点。爱因斯坦的论证比庞加莱的论证更接近物理,后者将其考虑为数学问题。通常这个新理论归功于爱因斯坦,但人们不会忘记庞加莱的名字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这个被称为相对论的基本假设是,不管观察者以任何速度作自由运动,相对于他们而言,科学定律都应该是一样的。这对于牛顿的运动定律当然是对的,但是现在这个观念被扩展到包括麦克斯韦理论和光速:不管观察者运动多快,他们应测量到一样的光速。这简单的观念有一些非凡的结论。可能最著名者莫过于质量和能量的等价,这可用爱因斯坦著名的方程Ε=mc2来表达(E是能量,m是质量,c是光速),以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行进得比光还快的定律。由于能量和质量的等价,物体由于它的运动具有的能量应该加到它的质量上去。换言之,要加速它将更为困难。这个效应只有当物体以接近于光速的速度运动时才有实际的意义。例如,以10%光速运动的物体的质量只比原先增加了0.5%,而以90%光速运动的物体,其质量变得比正常质量的2倍还多。当一个物体接近光速时,它的质量上升得越来越快,这样它需要越来越多的能量才能进一步加速上去。实际上它永远不可能达到光速,因为那时质量会变成无限大,而根据质量能量等价原理,这就需要无限大的能量才能做到。由于这个原因,相对论限制了物体运动的速度:任何正常的物体永远以低于光速的速度运动,只有光或其他没有内禀质量的波才能以光速运动。
相对论的一个同等非凡的推论是,它变革了我们空间和时间的观念。在牛顿理论中,如果有一光脉冲从一处发到另一处,(由于时间是绝对的)不同的观测者对这个行程所花的时间不会有异议,但是(因为空间不是绝对的)他们在光行进的距离上不会总取得一致的意见。由于光速正是它行进过的距离除以花费的时间,不同的观察者就测量到不同的光速。另一方面,在相对论中,所有的观察者必须在光以多快速度行进上取得一致意见。然而,在光行进过多远的距离上,他们仍然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因此,现在他们对光要花费多少时间上应该也不会取得一致意见。(花费的时间正是用光速——对这一点所有的观察者都意见一致——去除光行进过的距离——对这一点他们意见不一致。)换言之,相对论终结了绝对时间的观念!看来每个观察者都一定有他自己的时间测度,这是用他自己所携带的钟记录的,而不同观察者携带的同样的钟的读数不必一致。
图2.1 时间用垂直坐标测量,离开观察者的距离用水平坐标测量。观察者在空间和时间里的路径用左边的垂线表示。到事件去和从事件来的光线的路径用对角线表示
每个观察者都可以利用雷达发出光或射电波脉冲来说明一个事件在何处何时发生。一部分脉冲在事件反射回来后,观察者可在他接收到回波时测量时间。事件的时间可认为是脉冲被发出和反射被接收的两个时刻的中点:而事件的距离可取这来回行程时间的一半乘以光速(在这个意义上,一个事件是发生在空间的单独一点以及指定时间的一点的某件事)。这个思想被显示在(图2.1)上。这是时空图的一个例子。利用这个步骤,作相互运动的观察者对同一事件可赋予不同的时间和位置。没有一个特别的观察者的测量比任何其他人的更正确,但是所有这些测量都是相关的。只要一个观察者知道其他人的相对速度,他就能准确算出其他人会赋予同一事件的时间和位置。
现在我们正是用这种方法来准确地测量距离,因为我们可以把时间比长度测量得更为准确。实际上,米是被定义为光在以铯原子钟测量的0.000000003335640952秒内行进的距离(取这个特别数字的原因是,它对应于历史上的米的定义——按照保存在巴黎的特定铂棒上的两个刻度之间的距离)。同样地,我们可以用叫作光秒的更方便的新长度单位,这就是简单地定义为光在1秒中行进的距离。现在,我们在相对论中按照时间和光速来定义距离,从而自然而然地,每个观察者都测量出光具有同样的速度(按照定义为每0.000000003335640952秒之1米)。没有必要引入以太的观念,正如迈克耳孙—莫雷实验显示的那样,以太的存在是无论如何检测不到的。然而,相对论迫使我们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的时间和空间观念。我们必须接受,时间不能完全脱离开和独立于空间,而必须和空间结合在一起形成所谓的时空的客体。
我们通常的经验是可以用3个数或坐标去描述空间中的一点的位置。譬如,人们可以说屋子里的一点离开一堵墙7英尺(1英尺=0.3048米),离开另一堵墙3英尺,并且比地面高5英尺。或者人们也可以用一定的纬度、经度和海拔来指定该点。人们可以自由地选用任何3个合适的坐标,虽然它们只在有限的范围内有效。人们不是按照在伦敦皮卡迪里广场以北和以西多少英里以及高于海平面多少英尺来指明月亮的位置,取而代之,人们可用离开太阳、离开行星轨道面的距离以及月亮与太阳的连线和太阳与临近的一个恒星——例如比邻星——连线之夹角来描述它的位置。甚至这些坐标对于描写太阳在我们星系中的位置,或我们星系在本星系群中的位置也没有太多用处。事实上,人们可按照一族相互交叠的坐标碎片来描述整个宇宙。在每一碎片中,人们可用不同的3个坐标的集合来指明点的位置。
一个事件是在特定时刻和在空间中特定的一点发生的某件事。这样,人们可以用4个数或坐标来指定它。再说一遍,坐标系的选择是任意的;人们可以使用任何3个定义好的空间坐标和任何时间测度。在相对论中,在时间和空间坐标之间没有真正的差别,犹如在任何两个空间坐标之间没有真正的差别一样。人们可以选择一族新的坐标,比如说,第一个空间坐标是旧的第一和第二空间坐标的组合。例如,测量地球上一点的位置不用在伦敦皮卡迪里广场以北和以西的里数,而是用在它的东北和西北的里数。类似的,人们在相对论中可以用新的时间坐标,它是旧的时间(以秒作单位)加上往北离开皮卡迪里的距离(以光秒为单位)。
将一个事件的4个坐标当作指定其在所谓的时空的四维空间中位置的手段经常是有帮助的。四维空间是不可想象的。对我个人来说,摹想三维空间已经足够困难!然而很容易画出二维空间图,例如地球的表面(地球的表面是两维的,因为可以用两个坐标,例如纬度和经度,来指明一点的位置。)我将通常使用二维图,向上增加的方向是时间,水平方向是其中一个空间坐标。不管另外两个空间坐标,或者有时用透视法将其中一个表示出来(这些被称为时空图,如图2.2所示)。例如,在图2.2中,时间是向上的,并以年作为测量单位,而沿着从太阳到比邻星连线的距离在水平方向上以英里为单位来测量。图中的左边和右边的垂线表示太阳和比邻星通过时空的路径。从太阳发出的光线沿着对角线走,并且要花费4年的时间才能从太阳到达比邻星。
图2.2 离开太阳的距离[以1012英里(1英里=1.609千米)为单位]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麦克斯韦方程预言,不管光源的速度如何,光速应该是一样的,这已被精密的测量证实。由此推出,如果有一个光脉冲从一特定的空间点在一特定时刻发出,在时间的进程中,它就会作为一个光球面发散开来,而光球面的形状和大小与源的速度无关。在一百万分之一秒后,光就散开成一个半径为300米的球面;一百万分之二秒后,半径变成600米,等等。这正如同将一块石头扔到池塘里,水表面的涟漪向四周散开一样,涟漪作为一个圆周散开并随时间越变越大。如果人们把不同时刻涟漪的快照逐个堆叠起来,扩大的水波圆周就会画出一个圆锥,其顶点正是石块击到水面的地方和时刻。(图2.3)。类似地,从一个事件散开的光在(四维的)时空里形成了一个(三维的)圆锥,这个圆锥称为事件的将来光锥。以同样的方法可以画出另一个称为过去光锥的圆锥,它表示所有可以用一个光脉冲传播到该事件的事件集合(图2.4)。
图2.3
图2.4
对于给定的事件P,人们可以将宇宙中的其他事件分成三类。从事件P出发由一个粒子或者波以等于或小于光速的速度行进能到达的那些事件称为属于P的将来。它们处于从事件P发射的膨胀的光球面之内或之上。这样,在时空图中它们就处于P的将来光锥的里面或上面。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比光行进得更快,所以在P所发生的事情只能影响在P的将来中的事件。
类似地,P的过去可被定义为下述的所有事件的集合,从这些事件可能以等于或小于光速的速度行进到达事件P。这样,它就是能够影响发生在P的事件的所有事件的集合。不处于P的将来或过去的事件被称为处于P的他处(图2.5)。在这种事件处所发生的事情既不能影响发生在P的事件,也不受发生在P的事件的影响。例如,假定太阳就在此刻停止发光,它不会对此刻的地球上的事情发生影响,因为它们是在太阳熄灭这一事件的他处(图2.6)。我们只能在8分钟之后才知道这一事件,这是光从太阳到达我们所花费的时间。只有到那时候,地球上的事件才在太阳熄灭这一事件的将来光锥之内。类似地,我们也不知道这一时刻发生在宇宙中更远处的事:我们看到的从很远星系来的光是在几百万年之前发出的,至于我们看到的最远物体,光是在大约80亿年前发出的。这样,当我们看宇宙时,我们是在看它的过去。
图2.5
图2.6
如果人们忽略引力效应,正如爱因斯坦和庞加莱在1905年那样做的,人们就得到了称为狭义相对论的理论。对于时空中的每一事件我们都可以做一个光锥(所有从该事件发出的光的可能路径的集合),由于在每一事件处在任一方向上的光的速度都是一样的,所以所有光锥都是全等的,并朝着同一方向。这一理论又告诉我们,没有任何东西行进得比光更快。这意味着,通过空间和时间的任何物体的轨迹必须由一根线来表示,而这根线落在它上面的每一事件的光锥之内(图2.7)。狭义相对论非常成功地解释了如下事实:对所有观察者而言,光速都是一样的(正如迈克耳孙—莫雷实验所展示的那样),并成功地描述了当物体以接近于光速运动时会发生什么。然而,它和牛顿引力理论不相协调。牛顿理论说,物体之间相互吸引,其吸引力依赖于它们之间的距离。这意味着,如果我们移动其中一个物体,另一物体所受的力就会立即改变。或换言之,引力效应必须以无限速度行进,而不像狭义相对论要求的那样,只能以等于或低于光速的速度行进。爱因斯坦在1908年至1914年之间进行了多次不成功的尝试,企图找到一个和狭义相对论协调的引力理论。1915年,他终于提出了今天我们称为广义相对论的理论。
图2.7
爱因斯坦提出了革命性的思想,即引力不像其他种类的力,它只不过是时空不是平坦的这一事实的结果,而早先人们假定时空是平坦的。时空中的质量和能量的分布使它弯曲或“翘曲”。像地球这样的物体并非由于称为引力的力使之沿着弯曲轨道运动,相反,它沿着弯曲空间中最接近于直线路径的东西运动,这个东西称为测地线。一根测地线是邻近两点之间最短(或最长)的路径。例如,地球的表面是个弯曲的二维空间。地球上的测地线称为大圆,是两点之间最近的路径(图2.8)。由于测地线是两个机场之间的最短程,这正是领航员叫飞行员飞行的航线。在广义相对论中,物体总是沿着四维时空的直线走。尽管如此,在我们看来它在三维空间中是沿着弯曲的路径。(这如同看一架在非常多山的地面上空飞行的飞机。虽然它沿着三维空间的直线飞,它在二维的地面上的影子却是沿着一条弯曲的路径。)
图2.8
太阳的质量以这样的方式弯曲时空,使得在四维的时空中地球虽然沿着直线的路径,它却让我们看起来是沿着三维空间中的一个圆周轨道运动。事实上,广义相对论和牛顿引力理论预言的行星轨道几乎完全一致。然而,对于水星,这颗离太阳最近,受到引力效应最强,轨道被拉得相当长的行星,广义相对论预言其轨道椭圆的长轴应围绕着太阳以大约每1万年1度的速率进动。尽管这个效应如此微小,但在1915年前即被注意到了,并被作为爱因斯坦理论的第一个验证。近年来,其他行星和牛顿理论预言的甚至更小的轨道偏差已被雷达测量到,并且发现和广义相对论的预言相符。
光线也必须在时空中遵循测地线。时空是弯曲的事实再次意味着,光线在空间中看起来不是沿着直线行进。这样,广义相对论预言光线必须被引力场折弯。譬如,理论预言,由于太阳的质量的缘故,太阳近处的点的光锥会向内稍微弯折。这表明,从遥远恒星发出的刚好通过太阳附近的光线会被偏折很小的角度,对于地球上的观察者而言,这恒星似乎位于不同的位置(图2.9)。当然,如果从恒星来的光线总是在靠太阳很近的地方穿过,则我们就无从分辨,是光线被偏折了,还是该恒星实际上就在我们看到的地方。然而,由于地球围绕着太阳公转,不同的恒星显得从太阳后面通过,并且它们的光线受到偏折。所以,相对于其他恒星而言,它们改变了表观的位置。
图2.9
在正常情况下,要观察到这个效应非常困难,这是由于太阳的光线使得人们不可能观看天空上出现在太阳附近的恒星。然而,在日食时就可能观察到,这时太阳的光线被月亮遮住了。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在进行,爱因斯坦光偏折的预言不可能在1915年立即得到验证。直到1919年,一个英国的探险队从西非观测日食,证明光线确实像理论所预言的那样被太阳偏折。这次英国人证明德国人的理论被欢呼为战后两国和好的伟大行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后来人们检查这次探险所拍的照片,发现其误差和企图测量的效应同样大。他们的测量纯属运气,或是已知他们所要得的结果的情形,这在科学上时有发生。然而,后来的多次观测准确地证实了光偏折。
广义相对论的另一个预言是,在像地球这样的大质量的物体附近,时间显得流逝得更慢一些。这是因为光能量和它的频率(光在每秒钟里波动的次数)有一种关系:能量越大,则频率越高。当光从地球的引力场往上行进,它失去能量,因而其频率下降(这表明两个相邻波峰之间的时间间隔变大)。在上面的某个人看来,下面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显得需要更长的时间。1962年,人们利用一对安装在水塔顶上和底下的非常准确的钟,验证了这个预言。发现底下的那只更接近地球的钟走得较慢,这和广义相对论正好相符。目前,随着基于卫星信号的非常精确的导航系统的出现,地球上的不同高度的钟的速度的差异,在实用上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如果人们无视广义相对论的预言,计算的位置会错几英里。
牛顿运动定律使在空间中的绝对位置的观念寿终正寝。而相对论摆脱了绝对时间。考虑一对双生子。假定其中一个孩子去山顶上生活,而另一个留在海平面,第一个将比第二个老得快些。这样,如果他们再次相会,一个会比另一个更老一些。在这个例子中,年纪的差别会非常小。但是,如果有一个孩子在以近于光速运动的航天飞船中作长途旅行,这种差别就会大得多。当他回来时,他会比留在地球上的另一个年轻得多。这叫做双生子佯谬,但是,只是对于头脑中仍有绝对时间观念的人而言,这才是佯谬。在相对论中并没有唯一的绝对时间,相反,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时间测度,这依赖于他在何处并如何运动。
1915年之前,空间和时间被认为是事件在其中发生的固定舞台,而它们不受在其中发生的事件的影响。即便在狭义相对论中,这也是对的。物体运动,力相互吸引并排斥,但时间和空间则完全不受影响地延伸着。空间和时间很自然地被认为无限地向前延伸。
然而在广义相对论中,情况则完全不同。这时,空间和时间变成为动力量:当物体运动,或者力作用时,它影响了空间和时间的曲率;反过来,时空的结构影响了物体运动和力作用的方式。空间和时间不仅去影响,而且被发生在宇宙中的每一件事影响。正如人们没有空间和时间的概念不能谈论宇宙的事件一样,同样地,在广义相对论中,在宇宙界限之外讲空间和时间也是没有意义的。
在以后的几十年中,对空间和时间的这种新理解是对我们宇宙观的变革。旧的宇宙观被新的宇宙观取代了。前者认为宇宙基本上是不变的,它可能已经存在了无限长的时间,并将永远继续存在下去;后者则认为宇宙在运动、在膨胀,它似乎开始于过去的某一个时间,并也许会在将来的某一个时间终结。这个变革正是下一章的内容。几年之后,它又是我研究理论物理的起点。罗杰·彭罗斯和我证明了,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意味着,宇宙必须有个开端,并且可能有个终结。